157.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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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 憋多了伤身, 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 “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 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 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 读书人一贯的毛病, 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 我刚才看着, 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 “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 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 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 早上自己梳的头发, 他自觉梳的的不错, 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 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说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说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说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说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说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说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打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小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说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小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小,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谢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说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说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
此为防盗章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 憋多了伤身, 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 “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 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 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 读书人一贯的毛病, 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 我刚才看着, 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 “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 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 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 早上自己梳的头发, 他自觉梳的的不错, 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 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说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说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说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说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说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说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打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小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说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小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小,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谢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说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说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