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结伴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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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很久以前,斯派莱贞特家族在恩格勒曼兹领地声名显赫,地位与实力足以和领主平分秋色。但是后来却逐渐没落,现如今斯派莱贞特家族已经只不过是恩格勒曼兹领地的一个小贵族,替领主治理着一个村庄而已。
多年前,安吉拉四处流浪,生活无着,偶然间同格里弗斯相遇,自此被斯派莱贞特家族收留。
格里弗斯跟安吉拉在一起生活了许多年。后来,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斯派莱贞特要他和某个家族位高权重,但他却从未见过面也头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贵族小姐结婚,希望藉此来提高家族的声望和地位。
但是格里弗斯生性高傲,他不答应,对此不屑一顾。
这让查尔斯暴跳如雷。他虽然深知格里弗斯的脾气,可是兹事体大,容不得他任性。查尔斯开始不断地对格里弗斯施加压力。
这激怒了格里弗斯,所以他决定要和安吉拉结婚。这么做,一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要知道,他父亲非常讨厌安吉拉。因为自从安吉拉来到斯派莱贞特家以后,每天不是和格里弗斯喝酒,就是跟格里弗斯上床,要么就是出去闲逛、赌钱、打架、惹是生非、招蜂引蝶。假如格里弗斯真的娶了安吉拉,那么查尔斯一定会被气得七窍生烟不可。
二是因为,或许格里弗斯也真的、多多少少有一点喜欢她。
出乎意料的是,安吉拉也答应了。而且当她在答应格里弗斯的时候,脸上仿佛还带点红晕,也许在害羞?
就这样,一切准备就绪。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婚礼当天,安吉拉却突然反悔了。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拒绝了格里弗斯,转身就走。
也让斯派莱贞特家族、也让格里弗斯在众人面前颜面尽失。
※ ※ ※
“太过分了,难怪格里弗斯要杀你……”
我听完了之后,语带责备地对安说。说真的,就算换做是我恐怕也会被她气得半死,更何况是格里弗斯。我现在都有点同情格里弗斯了,本来他的家族就已经不复往日的风光,再加这一闹,斯派莱贞特家族恐怕已经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我们正坐在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酒泉旅店里,特蕾莎此时正在为我的伤口小心翼翼地擦上药酒。好痛。
安双手抱胸,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我本来就不想嫁人的。那时候,我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头脑发热。等我冷静下来才感到非常后悔。我当机立断,也是为了不让自己从今以后追悔莫及!”
我本来以为她的话一说完就会被格里弗斯一剑劈成两半。但是坐在我们对面的格里弗斯却不为所动,他伸出一只手,一只一只手指地看了过去,面带淡淡的笑意,笑容里仿佛又带着三分傲气。仿佛完全没有听到安在说什么。
他之前说过,已经对那件事不感兴趣了,看来并不是在开玩笑。
这实在是个怪人。
桃花小心翼翼地把一杯刚刚沏好的茶递到格里弗斯面前,战战兢兢地说:“格、格里弗斯大人,请、请、请用茶!”
“多谢。”格里弗斯礼貌地接过茶碟。桃花这才松了一口气,赶紧跑回到她哥哥身边。
就在刚才,无双城的警备队闻声赶来。当他们看到整间旅店被从中央一分为二,和街道以及周围店铺上那些如同巨龙用利爪肆虐过般的剑痕,全都傻了眼。
克里斯蒂娜偷偷地用手一指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的格里弗斯。警备队长嚥了一口口水,率众走到格里弗斯面前。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干的?”警备队长有些胆怯地问。
格里弗斯淡淡一哂,道:“不错。”随后掏出一包宝石扔给警备队长:“这是赔偿。”挥了挥手,道:“你们走吧。”那样子,十分高傲,就好像皇帝在命令他的仆人退下一样。
格里弗斯的态度如此目中无人,自然令警备队非常愤怒。可是他们又能把格里弗斯怎么样呢?他们心里都很清楚,这个人他们惹不起。再加上,格里弗斯给的钱的确足够把这些被毁坏的建筑重新修葺一番了,而且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也就不再自讨没趣,说了几句客套话以后就离开了。
格里弗斯自然也给了赛特一笔钱用来给他重建旅店,而且他给的钱已经够赛特建两间旅店了,赛特自然也无话可说,只不过看着一地的瓦砾、桌椅、酒瓶、碗碟的碎片,不免有些心痛。
安忽然说道:“格里弗斯,你大老远地从恩格勒曼兹跑到无双城,难道只是想告诉我,你并不想杀我?”
格里弗斯轻轻押了一口茶,淡淡道:“我看起来会那么做吗?”接着他抬起头看着安,说道:“我打算去格瑞卡帕塔城。只不过途中经过无双城时,刚好在大街上看到了你,才顺便想要把你杀掉而已。”
安怔了一怔,问道:“你去帝都做什么?”
“碰运气。”
“我懂了。天子脚下好做官,你父亲是想要让你去帝都谋个一官半职,再逐渐重振家业。”
“重振家业?”格里弗斯冷哼一声,露出个不屑的神色。“那只不过是我父亲的梦想,与我无关。现在,这个念头也已经随我父亲一同被埋葬了。”
咦?也就是说,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斯派莱贞特已经死了?
安在听闻格里弗斯的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后,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
格里弗斯放下茶碟,从椅子上慢慢地站了起来,盯着安,说道:“我要去帝都碰碰运气,因为我不想平平凡凡的过一生。人应该要有志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说到最后,他的眼中已发出了光。
安轻轻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了……对了,格里弗斯,埃唐代啦可以和你一起去吗?他跟你同路、同道。”用力一拍的我肩膀。痛死了!
“他?”格里弗斯稍稍眯起眼睛看着我。
我急忙站了起来,道:“我叫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请多指教!”
“哼。”格里弗斯盯着我,笑了笑,点了点头。“埃唐代啦?多拉埃姆,之前你奋不顾身的为安吉拉挡下那一剑,老实说,我很欣赏你。…好吧!”
“非常感谢!我很高兴与你同行!”
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因为我毕竟在格瑞卡帕塔城没有亲戚也没有熟人,究竟要如何建功立业、出人头地,我实在一点头绪也没有。能和格里弗斯同行,他或许能为我提供一些帮助,我或者也能从他身上学到一些东西。而且格里弗斯是贵族,他的身份也能为我们提供很多便利。
格里弗斯又笑了笑,这次笑得就不似之前那么高傲了,稍稍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虽然之前我为了救安吉拉险些被他杀掉,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再斤斤计较了。
我问:“什么时候出发?”
格里弗斯道:“现在!”他忽然又看着安,问道:“你呢?”
安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道:“我?”
跟我们一起走吧。
这句话格里弗斯并没有说出来,只是用带着三分傲气的眼神望着安,似乎在询问,又似乎在挑衅。
“安,可以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代替格里弗斯问了出来。
“不了。”安有些遗憾地笑了笑,摇摇头。“我只想走我自己的路。”
我感到非常失落。格里弗斯忽然道:“对了,有件事我忘记说了。我是乘坐飞空艇来到这里的。一路上为了解闷,我把地窖里珍藏的那些佳酿全都带出来了。就是那种之前你只要喝一口就会被我父亲把你的腿打断的酒哦。”
“……”安张了张口,她的眼睛里发出了光。
紧接着,安突然跳到我和格里弗斯之间,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搭在格里弗斯肩上,笑道:
“出发!”
唉,这么轻松就上钩了啊……
我们一行人朝无双城的飞船坪走去——临走时,赛特嘱咐了桃花几句,兄妹俩含泪告别。
来到飞船坪,格里弗斯把牌子递给守门的卫兵,卫兵确认过身份以后对他行了个礼(忍不住朝艾米莉亚跟缇娅多看了几眼,但是没敢多问),然后打开了大门。
我们走进广场,在那里整齐地停泊着很多飞空艇。这些飞空艇的体积虽然不比“血斧”山贼团的飞空艇那么庞大,但每一艘的造型都非常前卫华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毕竟除了军队,只有贵族才有权利拥有飞空艇,而且那些贵族的权力和地位通常都不会太低,飞空艇也是他们对人炫耀自己财力和资本的其中一项。
斯派莱贞特家族如今虽然早已风光不再,但毕竟也曾经名噪一时,所以很久以前就经过了帝都军务大臣的许可拥有飞空艇。
只见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的飞空艇主体为白色,搭配红色和金色,船身很漂亮,只不过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和场中其他飞空艇一比显得比较陈旧。
船身两侧各画着一只鹰。
安告诉我,鹰是斯派莱贞特家族的家徽。
“鹰……”我望着格里弗斯,不知不觉竟有些出神。
舱门已经打开了,格里弗斯负手昂然,他深吸一口气。“走吧。”他说。
据说,很久以前,斯派莱贞特家族在恩格勒曼兹领地声名显赫,地位与实力足以和领主平分秋色。但是后来却逐渐没落,现如今斯派莱贞特家族已经只不过是恩格勒曼兹领地的一个小贵族,替领主治理着一个村庄而已。
多年前,安吉拉四处流浪,生活无着,偶然间同格里弗斯相遇,自此被斯派莱贞特家族收留。
格里弗斯跟安吉拉在一起生活了许多年。后来,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斯派莱贞特要他和某个家族位高权重,但他却从未见过面也头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贵族小姐结婚,希望藉此来提高家族的声望和地位。
但是格里弗斯生性高傲,他不答应,对此不屑一顾。
这让查尔斯暴跳如雷。他虽然深知格里弗斯的脾气,可是兹事体大,容不得他任性。查尔斯开始不断地对格里弗斯施加压力。
这激怒了格里弗斯,所以他决定要和安吉拉结婚。这么做,一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要知道,他父亲非常讨厌安吉拉。因为自从安吉拉来到斯派莱贞特家以后,每天不是和格里弗斯喝酒,就是跟格里弗斯上床,要么就是出去闲逛、赌钱、打架、惹是生非、招蜂引蝶。假如格里弗斯真的娶了安吉拉,那么查尔斯一定会被气得七窍生烟不可。
二是因为,或许格里弗斯也真的、多多少少有一点喜欢她。
出乎意料的是,安吉拉也答应了。而且当她在答应格里弗斯的时候,脸上仿佛还带点红晕,也许在害羞?
就这样,一切准备就绪。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婚礼当天,安吉拉却突然反悔了。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拒绝了格里弗斯,转身就走。
也让斯派莱贞特家族、也让格里弗斯在众人面前颜面尽失。
※ ※ ※
“太过分了,难怪格里弗斯要杀你……”
我听完了之后,语带责备地对安说。说真的,就算换做是我恐怕也会被她气得半死,更何况是格里弗斯。我现在都有点同情格里弗斯了,本来他的家族就已经不复往日的风光,再加这一闹,斯派莱贞特家族恐怕已经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我们正坐在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酒泉旅店里,特蕾莎此时正在为我的伤口小心翼翼地擦上药酒。好痛。
安双手抱胸,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我本来就不想嫁人的。那时候,我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头脑发热。等我冷静下来才感到非常后悔。我当机立断,也是为了不让自己从今以后追悔莫及!”
我本来以为她的话一说完就会被格里弗斯一剑劈成两半。但是坐在我们对面的格里弗斯却不为所动,他伸出一只手,一只一只手指地看了过去,面带淡淡的笑意,笑容里仿佛又带着三分傲气。仿佛完全没有听到安在说什么。
他之前说过,已经对那件事不感兴趣了,看来并不是在开玩笑。
这实在是个怪人。
桃花小心翼翼地把一杯刚刚沏好的茶递到格里弗斯面前,战战兢兢地说:“格、格里弗斯大人,请、请、请用茶!”
“多谢。”格里弗斯礼貌地接过茶碟。桃花这才松了一口气,赶紧跑回到她哥哥身边。
就在刚才,无双城的警备队闻声赶来。当他们看到整间旅店被从中央一分为二,和街道以及周围店铺上那些如同巨龙用利爪肆虐过般的剑痕,全都傻了眼。
克里斯蒂娜偷偷地用手一指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的格里弗斯。警备队长嚥了一口口水,率众走到格里弗斯面前。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干的?”警备队长有些胆怯地问。
格里弗斯淡淡一哂,道:“不错。”随后掏出一包宝石扔给警备队长:“这是赔偿。”挥了挥手,道:“你们走吧。”那样子,十分高傲,就好像皇帝在命令他的仆人退下一样。
格里弗斯的态度如此目中无人,自然令警备队非常愤怒。可是他们又能把格里弗斯怎么样呢?他们心里都很清楚,这个人他们惹不起。再加上,格里弗斯给的钱的确足够把这些被毁坏的建筑重新修葺一番了,而且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也就不再自讨没趣,说了几句客套话以后就离开了。
格里弗斯自然也给了赛特一笔钱用来给他重建旅店,而且他给的钱已经够赛特建两间旅店了,赛特自然也无话可说,只不过看着一地的瓦砾、桌椅、酒瓶、碗碟的碎片,不免有些心痛。
安忽然说道:“格里弗斯,你大老远地从恩格勒曼兹跑到无双城,难道只是想告诉我,你并不想杀我?”
格里弗斯轻轻押了一口茶,淡淡道:“我看起来会那么做吗?”接着他抬起头看着安,说道:“我打算去格瑞卡帕塔城。只不过途中经过无双城时,刚好在大街上看到了你,才顺便想要把你杀掉而已。”
安怔了一怔,问道:“你去帝都做什么?”
“碰运气。”
“我懂了。天子脚下好做官,你父亲是想要让你去帝都谋个一官半职,再逐渐重振家业。”
“重振家业?”格里弗斯冷哼一声,露出个不屑的神色。“那只不过是我父亲的梦想,与我无关。现在,这个念头也已经随我父亲一同被埋葬了。”
咦?也就是说,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斯派莱贞特已经死了?
安在听闻格里弗斯的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后,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
格里弗斯放下茶碟,从椅子上慢慢地站了起来,盯着安,说道:“我要去帝都碰碰运气,因为我不想平平凡凡的过一生。人应该要有志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说到最后,他的眼中已发出了光。
安轻轻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了……对了,格里弗斯,埃唐代啦可以和你一起去吗?他跟你同路、同道。”用力一拍的我肩膀。痛死了!
“他?”格里弗斯稍稍眯起眼睛看着我。
我急忙站了起来,道:“我叫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请多指教!”
“哼。”格里弗斯盯着我,笑了笑,点了点头。“埃唐代啦?多拉埃姆,之前你奋不顾身的为安吉拉挡下那一剑,老实说,我很欣赏你。…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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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因为我毕竟在格瑞卡帕塔城没有亲戚也没有熟人,究竟要如何建功立业、出人头地,我实在一点头绪也没有。能和格里弗斯同行,他或许能为我提供一些帮助,我或者也能从他身上学到一些东西。而且格里弗斯是贵族,他的身份也能为我们提供很多便利。
格里弗斯又笑了笑,这次笑得就不似之前那么高傲了,稍稍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虽然之前我为了救安吉拉险些被他杀掉,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再斤斤计较了。
我问:“什么时候出发?”
格里弗斯道:“现在!”他忽然又看着安,问道:“你呢?”
安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道:“我?”
跟我们一起走吧。
这句话格里弗斯并没有说出来,只是用带着三分傲气的眼神望着安,似乎在询问,又似乎在挑衅。
“安,可以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代替格里弗斯问了出来。
“不了。”安有些遗憾地笑了笑,摇摇头。“我只想走我自己的路。”
我感到非常失落。格里弗斯忽然道:“对了,有件事我忘记说了。我是乘坐飞空艇来到这里的。一路上为了解闷,我把地窖里珍藏的那些佳酿全都带出来了。就是那种之前你只要喝一口就会被我父亲把你的腿打断的酒哦。”
“……”安张了张口,她的眼睛里发出了光。
紧接着,安突然跳到我和格里弗斯之间,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搭在格里弗斯肩上,笑道:
“出发!”
唉,这么轻松就上钩了啊……
我们一行人朝无双城的飞船坪走去——临走时,赛特嘱咐了桃花几句,兄妹俩含泪告别。
来到飞船坪,格里弗斯把牌子递给守门的卫兵,卫兵确认过身份以后对他行了个礼(忍不住朝艾米莉亚跟缇娅多看了几眼,但是没敢多问),然后打开了大门。
我们走进广场,在那里整齐地停泊着很多飞空艇。这些飞空艇的体积虽然不比“血斧”山贼团的飞空艇那么庞大,但每一艘的造型都非常前卫华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毕竟除了军队,只有贵族才有权利拥有飞空艇,而且那些贵族的权力和地位通常都不会太低,飞空艇也是他们对人炫耀自己财力和资本的其中一项。
斯派莱贞特家族如今虽然早已风光不再,但毕竟也曾经名噪一时,所以很久以前就经过了帝都军务大臣的许可拥有飞空艇。
只见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的飞空艇主体为白色,搭配红色和金色,船身很漂亮,只不过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和场中其他飞空艇一比显得比较陈旧。
船身两侧各画着一只鹰。
安告诉我,鹰是斯派莱贞特家族的家徽。
“鹰……”我望着格里弗斯,不知不觉竟有些出神。
舱门已经打开了,格里弗斯负手昂然,他深吸一口气。“走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