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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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次刺杀任务,庞谢心中疑惑甚多。
只是林三公子在信中说的明白,为了防止消息外泄,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组织任何成员都不会给他打电话,也不会接听他的电话,所有联系全部通过其他途径。
故此,庞谢心中疑问再多,也只能暂且压下,等待下一次接头的机会。
按下心中疑问暂且不说,庞谢将信笺焚毁之后,拿出保险箱里的另一样东西——装有雷符的象牙盒子。
这个盒子不大,却雕刻的极为精细,严丝合缝,毫无错谬,隐隐还有许多细不可查的符文。
庞谢轻轻拨动旋钮,打开象牙盒子,里面的雷符顿时展露在眼前。
滋…滋…
盒子打开之后,一阵雷光闪烁,接着,他就看到了雷符的真容。
这是一张长约三寸,宽约一寸的符箓,白色质地,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看起来有些像动物的皮革,上面以朱砂绘制着密密麻麻的符文,数以万计的符文构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符阵。
雷符表面不断的闪烁着紫蓝色的电光,一丝丝,一缕缕,如同天上雷霆闪烁,更为骇人的是,雷符本身聚集着极强的灵气,几乎到了满溢的地步,只要打开盒子,就能感受到灵气在不断地向四周流逝。
庞谢见状,连忙闭上盒子,这才止住灵气的流逝,看来这象牙盒子也不简单,并不是随随便便找了个一样东西装载雷符。
闭上盒子之后,庞谢隐隐之间,回忆刚刚见到的雷符,觉得有些不对。
雷符虽强,灵气虽盛,可在他看来,顶多能将金丹高手重创,想要一举灭杀,似乎有些强人所难。
他若还是蜕凡境的修士,这一点自然看不出来,可是他已是金丹级的大高手,又经过灵感大王的悉心教导,还在喀尔巴阡山脉走过一遭,与同级高手战过一场,自然对金丹级高手的力量有深刻体会。
“这是为何?书信里明明说过,这玩意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够杀死俞四,可是……难道是有人暗中作祟,还是说雷符对俞四有特别的杀伤力……”
庞谢想到这里,心中猛然跳出一个念头,这个念头甫一出现,就在脑中久久徘徊,再也驱之不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按照信中的安排,庞谢离开住处,漫步向中央公园里面走去,在中央公园西北方向的某棵树下,今天晚上零点,会有他今次行动具体指示。
从他的住处到中央公园,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脚程,庞谢走的又快,约么三四分钟之后,已经来到中央公园门口,大步向园中走去。
“嘿,小伙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吗?”就在他即将迈入园中的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背后喊道。
“哦,什么意思?”庞谢回头望去,说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流浪汉,满脸大胡子,毛茸茸的,手里提着半瓶伏特加,看起来有些醉眼迷离。
“这个点钟还敢往中央公园走,只有四种人,第一种是毒贩,第二种的准备黑吃黑的劫匪,第三种是刚买过保险,准备敲诈保险公司的傻瓜。”流浪汉瞪着眼睛说道。
“你看我像哪一种?”庞谢一笑问道。
“我看你像第四种,不知死活的傻瓜。”流浪汉说道。
“哈哈。”
庞谢放声大笑,反手掏出一枚10美索的硬币,屈指一弹,硬币划过一道漂亮的曲线,正好弹到流浪汉手中,说道:“放心吧,就算有傻瓜也不是我!”
……
公园外面的流浪汉并没有胡说八道,大都会的中央公园不但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新鲜的空气,同时,也为罪恶之徒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每到夜间,这里就成了犯罪分子的乐园,地下交易横行,到了夸张的地步,午夜单身从中央公园穿越,已经成了大都会的一项冒险项目。
对于这种情况,警方无计可施,美索联邦的犯罪分子可不像华国,大多是冷兵器,不敢跟警方硬顶,有把手枪,或者土制长枪就谢天谢地了。
这里的犯罪分子可是沙鹰打底,AK也不少见,若是打到热闹时候,就算架起M249自动步枪也不算离奇。
至于克拉克.肯特所在的秩序委员会,开什么玩笑,无论在哪一个国度,超自然界的力量都是凌驾于世俗之上,享受世俗供奉的,什么时候要操心治安这种琐事。
大侠乔峰怼的是姑苏慕容的慕容公子,怼的是西夏一品堂的高手,怼的是群贤庄里的好汉,至不济也是星宿派的虾兵蟹将,什么时候会去街上抓毛贼?
中央公园里灯光幽暗,也就是月光还明,照的清楚,不至于黑漆漆一片。
进了中央公园之后,庞谢按照信上的指示,快步向约定好地方走去,十多分钟之后,来到距离约定好的地方只有两百多米时,忽然有人从树后闪了出来。
“嘿,兄弟,借点钱花花。”一个黑人呲着牙说道。
天色本暗,这家伙又是黑人,穿着件黑色的运动衫,只有张嘴的时候牙是白的,看起来就好像一张嘴单独在空中飘舞,倒是吓人一跳。
“不好意思,身上最后一点零钱,刚才进公园的时候给别人了。”庞谢说道。
“没关系,没有零钱,给点别的也行。”这位仁兄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枪来。
庞谢见状,心中暗叹一声,不愧是美索联邦,随便一个路上打劫的小混混就有手枪,不像在华国的时候,几次遇到打劫,用的都是匕首刀子之类,档次差距太大。
“这玩意你要不要?”
庞谢微微一笑,伸手在背后一摸,抓了一柄AK47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泛着幽光,稳稳地指着面前这位打劫者。
他从背后虚抓,只是掩人耳目,实际上是从纳戒里取出来的,至于这柄枪,是他前两天在大都会里闲转的时候,从某家枪店里拿的,当然,他只是把钱留下了,没有告诉老板。
霍姆斯告诉他,在大都会生活,有把枪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哦,兄弟,我想我们有点误会……”打劫者飞快的收起手枪,迅速的消失在黑暗之中。
这段小插曲后,庞谢来到事先约定的地方,一棵并不起眼的大树底下。
在这棵树下,有一块白色的石头,拳头大小,看起来与其他的石头并没有两样,只是形状在有心人眼里略微特别一些。
庞谢捡起石头,轻轻一捏,就听“哗啦”一声,石头顿时碎成一堆碎瓷片,原来这块石头并不是真正的石块,只是陶土烧制而成的假货,内部中空,里面是了一个小小的盒子。
庞谢只知道这是这次任务的信息传递工具,如果他在逆鳞中参加过海外训练,就会知道,这玩意又叫做死信箱,是两大消息传递方式之一。
对于这次刺杀任务,庞谢心中疑惑甚多。
只是林三公子在信中说的明白,为了防止消息外泄,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组织任何成员都不会给他打电话,也不会接听他的电话,所有联系全部通过其他途径。
故此,庞谢心中疑问再多,也只能暂且压下,等待下一次接头的机会。
按下心中疑问暂且不说,庞谢将信笺焚毁之后,拿出保险箱里的另一样东西——装有雷符的象牙盒子。
这个盒子不大,却雕刻的极为精细,严丝合缝,毫无错谬,隐隐还有许多细不可查的符文。
庞谢轻轻拨动旋钮,打开象牙盒子,里面的雷符顿时展露在眼前。
滋…滋…
盒子打开之后,一阵雷光闪烁,接着,他就看到了雷符的真容。
这是一张长约三寸,宽约一寸的符箓,白色质地,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看起来有些像动物的皮革,上面以朱砂绘制着密密麻麻的符文,数以万计的符文构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符阵。
雷符表面不断的闪烁着紫蓝色的电光,一丝丝,一缕缕,如同天上雷霆闪烁,更为骇人的是,雷符本身聚集着极强的灵气,几乎到了满溢的地步,只要打开盒子,就能感受到灵气在不断地向四周流逝。
庞谢见状,连忙闭上盒子,这才止住灵气的流逝,看来这象牙盒子也不简单,并不是随随便便找了个一样东西装载雷符。
闭上盒子之后,庞谢隐隐之间,回忆刚刚见到的雷符,觉得有些不对。
雷符虽强,灵气虽盛,可在他看来,顶多能将金丹高手重创,想要一举灭杀,似乎有些强人所难。
他若还是蜕凡境的修士,这一点自然看不出来,可是他已是金丹级的大高手,又经过灵感大王的悉心教导,还在喀尔巴阡山脉走过一遭,与同级高手战过一场,自然对金丹级高手的力量有深刻体会。
“这是为何?书信里明明说过,这玩意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够杀死俞四,可是……难道是有人暗中作祟,还是说雷符对俞四有特别的杀伤力……”
庞谢想到这里,心中猛然跳出一个念头,这个念头甫一出现,就在脑中久久徘徊,再也驱之不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按照信中的安排,庞谢离开住处,漫步向中央公园里面走去,在中央公园西北方向的某棵树下,今天晚上零点,会有他今次行动具体指示。
从他的住处到中央公园,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脚程,庞谢走的又快,约么三四分钟之后,已经来到中央公园门口,大步向园中走去。
“嘿,小伙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吗?”就在他即将迈入园中的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背后喊道。
“哦,什么意思?”庞谢回头望去,说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流浪汉,满脸大胡子,毛茸茸的,手里提着半瓶伏特加,看起来有些醉眼迷离。
“这个点钟还敢往中央公园走,只有四种人,第一种是毒贩,第二种的准备黑吃黑的劫匪,第三种是刚买过保险,准备敲诈保险公司的傻瓜。”流浪汉瞪着眼睛说道。
“你看我像哪一种?”庞谢一笑问道。
“我看你像第四种,不知死活的傻瓜。”流浪汉说道。
“哈哈。”
庞谢放声大笑,反手掏出一枚10美索的硬币,屈指一弹,硬币划过一道漂亮的曲线,正好弹到流浪汉手中,说道:“放心吧,就算有傻瓜也不是我!”
……
公园外面的流浪汉并没有胡说八道,大都会的中央公园不但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新鲜的空气,同时,也为罪恶之徒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每到夜间,这里就成了犯罪分子的乐园,地下交易横行,到了夸张的地步,午夜单身从中央公园穿越,已经成了大都会的一项冒险项目。
对于这种情况,警方无计可施,美索联邦的犯罪分子可不像华国,大多是冷兵器,不敢跟警方硬顶,有把手枪,或者土制长枪就谢天谢地了。
这里的犯罪分子可是沙鹰打底,AK也不少见,若是打到热闹时候,就算架起M249自动步枪也不算离奇。
至于克拉克.肯特所在的秩序委员会,开什么玩笑,无论在哪一个国度,超自然界的力量都是凌驾于世俗之上,享受世俗供奉的,什么时候要操心治安这种琐事。
大侠乔峰怼的是姑苏慕容的慕容公子,怼的是西夏一品堂的高手,怼的是群贤庄里的好汉,至不济也是星宿派的虾兵蟹将,什么时候会去街上抓毛贼?
中央公园里灯光幽暗,也就是月光还明,照的清楚,不至于黑漆漆一片。
进了中央公园之后,庞谢按照信上的指示,快步向约定好地方走去,十多分钟之后,来到距离约定好的地方只有两百多米时,忽然有人从树后闪了出来。
“嘿,兄弟,借点钱花花。”一个黑人呲着牙说道。
天色本暗,这家伙又是黑人,穿着件黑色的运动衫,只有张嘴的时候牙是白的,看起来就好像一张嘴单独在空中飘舞,倒是吓人一跳。
“不好意思,身上最后一点零钱,刚才进公园的时候给别人了。”庞谢说道。
“没关系,没有零钱,给点别的也行。”这位仁兄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枪来。
庞谢见状,心中暗叹一声,不愧是美索联邦,随便一个路上打劫的小混混就有手枪,不像在华国的时候,几次遇到打劫,用的都是匕首刀子之类,档次差距太大。
“这玩意你要不要?”
庞谢微微一笑,伸手在背后一摸,抓了一柄AK47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泛着幽光,稳稳地指着面前这位打劫者。
他从背后虚抓,只是掩人耳目,实际上是从纳戒里取出来的,至于这柄枪,是他前两天在大都会里闲转的时候,从某家枪店里拿的,当然,他只是把钱留下了,没有告诉老板。
霍姆斯告诉他,在大都会生活,有把枪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哦,兄弟,我想我们有点误会……”打劫者飞快的收起手枪,迅速的消失在黑暗之中。
这段小插曲后,庞谢来到事先约定的地方,一棵并不起眼的大树底下。
在这棵树下,有一块白色的石头,拳头大小,看起来与其他的石头并没有两样,只是形状在有心人眼里略微特别一些。
庞谢捡起石头,轻轻一捏,就听“哗啦”一声,石头顿时碎成一堆碎瓷片,原来这块石头并不是真正的石块,只是陶土烧制而成的假货,内部中空,里面是了一个小小的盒子。
庞谢只知道这是这次任务的信息传递工具,如果他在逆鳞中参加过海外训练,就会知道,这玩意又叫做死信箱,是两大消息传递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