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故事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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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玲……古堡……羊头人……这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在庞谢的脑海中一闪即逝,还不等他细想,大厅里的人已经看到了他和李玉玲。
“喔哦!让我看看是谁回来了!原来是我们最最美艳的女主人!”
侏儒第一个跳了起来,挥动着他短小的手臂,兴奋地跳着喊道:“乐队!Love Song for a Vampire!”
听到他的命令,大厅西侧的一整队乐队立即开始行动,奏响了这首温柔如水,沉醉如酒的曲子。
侏儒则伴着这首曲子的曲调,用夸张地舞步,不断地旋转着前进,来到李玉玲身前,摘下头上的深绿色尖顶帽,笑嘻嘻地施了一个脱帽礼,用夸张地语气说道:“我的女主人,终于等到您回来了,我们翘首以盼,就好像一条老狗期盼它的主人!”
李玉玲望着他笑嘻嘻的脸庞,脸上露出无法抑制地恐惧,慢慢向庞谢身后缩去,紧紧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说道:“这是最残忍的一个家伙,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先动手,并且补上最后一刀。另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叫我主人。”
庞谢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向前走了半步,挡在李玉玲身前,低头看着侏儒。
侏儒抬着头,茫然地看着庞谢,似乎刚刚看到他,愣了几秒钟,忽然转回头,向餐桌上其他人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他吗?”
餐桌上的四个人一起摇了摇头。
侏儒转了转头,对着穿梭在大厅里的侍女和守在大厅两边的侍卫们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吗?”
所有人一起停下手中的动作,全部摇了摇头,就仿佛上了发条一样精准。
侏儒转回头来,怒气冲冲地看着庞谢,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闯到这里来?难道是强盗吗?”
庞谢摇了摇头,看着身旁的李玉玲,说道:“首先,我不是闯到这里来的,我是来受她邀请而来的,其次,如果她是这里的女主人,那么我和你一样,都是这里的客人,你没有资格盘问我,最后,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是骑士,无论是谁想要伤害她,都要先打倒我。”
李玉玲听到这里,用力地握了握他的手,向他更靠近了一些。
“你是骑士?那他是谁?”侏儒眼珠一转,抬起短短的胳膊,指向大厅东侧。
庞谢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东侧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物肖像画。
画面上是一名英勇年轻的白人男子,高大帅气,阳光伟岸,一头古罗马式的黑发随风飘扬,穿着一身纯黑色的全身铠,骑在一匹可以用巨大形容的黑色战马上,踏上一座山峰,挥舞着手中的长剑,似乎正在指挥战斗。
在画框的一角,淡淡地写着一行小字,“献给神圣而伟大的弗兰克伯爵!”,这一行字非常小,也只有庞谢这种变态的视力才能看清楚。
“黑骑士弗兰克?”庞谢心中一动。
“看到他了吗?他才是女主人的骑士!”侏儒大声叫嚷着。
“呵呵,我们华国有句古话,叫做一代新人换旧人,他已经是过去时了,我才是最新的骑士。”庞谢毫不在意的说道。
“是这样吗?”侏儒狐疑地问道,不过,他马上就转换了念头,大声喊道:“谁会在意这些呢?乐队,Music of the Night!我们要唱歌,我们要跳舞,我们要跳一整夜!”
随着他的指挥,乐队立即换了首曲子,餐桌上的其他几个人也都站了起来。
李玉玲则是瑟瑟发抖,与庞谢贴的更紧,因为按照她以往的噩梦,在歌舞之后,将会开始一场大餐,而她则是这场大餐的主食!
“且慢!”庞谢忽然张口,阻止了这一场歌舞。
“你要阻止我们的舞会吗?”侏儒不满地说道。
“并不是我要阻止,女主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走累了。”庞谢笑了笑,不等侏儒再次说话,接着说道:“因此我有一个提议,让我们每人讲个有意思的故事,逗女主人开心,缓解旅途的疲劳。”
“讲个故事?”侏儒愣了愣,转头对餐桌上其他几个人,说道:“他说讲个故事?”
“我觉得挺好的,每次跳舞的时候,我都把餐桌撞倒。”大高个嘟囔着说道。
“你看,大家都对这个提议比较感兴趣!”
庞谢微微一笑,也不等侏儒再反驳,牵着李玉玲地手,径直向餐桌走去,来到餐桌的尽头,比划了个请的手势,让李玉玲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然后站在一旁,笑着说道:“那咱们开始吧,就从这位先生开始!”
说完,他指了指一直活跃在大厅里面的侏儒。
“从我开始?”侏儒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说道:“好吧,那就从我开始!”
“请!”庞谢说道。
“嗯……”侏儒原地转了几秒钟,眨了眨眼睛,说道:“三十年前吧,也许是六十年前,我在苏格兰一片森林里躺着睡觉,有个旅人把我推醒了,问我,你怎么不去工作?为什么要去工作,我反问他。他说,你去工作就可以赚钱,就可以买大房子,就可以买豪华马车,就可以娶到漂亮的小姐,总之,他描述了一个十分美妙的前景。”
“然后呢?”说到这里,侏儒停顿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开始喝桌上的鸡尾酒,对面大高个有些着急,忍不住催问道。
“然后我就被他说动了,立刻拿起一块石头砸到他脑袋上,把他砸死了!可怜的傻瓜,他直到死都不知道我的工作就是杀人!”侏儒狂笑着说道。
庞谢默然无语,李玉玲则是一声长叹,她知道侏儒说道全都是真的。
“接下来该你了!你这个傻大个!”侏儒讲完之后,没有等庞谢说话,立即指着对面的大高个说道。
“我吗?”大高个困惑地挠了挠头,接着,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刚刚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看着我,大声喊道,你是我见过最丑的人,因为这句话,我伤心了好多年。”
“许多年后,我在伦敦遇到了一群丧尸,其中一个家伙长的丑极了,我非常高兴,立即把他抓住,带回到父亲那里,指着丧尸说道,他才是世界上最丑的人。”
“父亲哭了,他对我说,在他心目中我一直是个人,不是这种奇奇怪怪的怪物,我也感动地哭了,没想到在父亲心中,我跟他一样,都是最纯正的人类。”
“然后呢?”说到这里,大高个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侏儒等不及了,着急地问道。
“然后……我哭得太伤心,没注意到丧尸从我手上挣脱,杀死了我的父亲。”大高个哭的更加伤心。
庞谢站在一旁,低声在李玉玲耳边说道:“我觉得这家伙还不错。”
“所以他每次都把我烤熟了再吃。”
李玉玲……古堡……羊头人……这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在庞谢的脑海中一闪即逝,还不等他细想,大厅里的人已经看到了他和李玉玲。
“喔哦!让我看看是谁回来了!原来是我们最最美艳的女主人!”
侏儒第一个跳了起来,挥动着他短小的手臂,兴奋地跳着喊道:“乐队!Love Song for a Vampire!”
听到他的命令,大厅西侧的一整队乐队立即开始行动,奏响了这首温柔如水,沉醉如酒的曲子。
侏儒则伴着这首曲子的曲调,用夸张地舞步,不断地旋转着前进,来到李玉玲身前,摘下头上的深绿色尖顶帽,笑嘻嘻地施了一个脱帽礼,用夸张地语气说道:“我的女主人,终于等到您回来了,我们翘首以盼,就好像一条老狗期盼它的主人!”
李玉玲望着他笑嘻嘻的脸庞,脸上露出无法抑制地恐惧,慢慢向庞谢身后缩去,紧紧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说道:“这是最残忍的一个家伙,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先动手,并且补上最后一刀。另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叫我主人。”
庞谢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向前走了半步,挡在李玉玲身前,低头看着侏儒。
侏儒抬着头,茫然地看着庞谢,似乎刚刚看到他,愣了几秒钟,忽然转回头,向餐桌上其他人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他吗?”
餐桌上的四个人一起摇了摇头。
侏儒转了转头,对着穿梭在大厅里的侍女和守在大厅两边的侍卫们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吗?”
所有人一起停下手中的动作,全部摇了摇头,就仿佛上了发条一样精准。
侏儒转回头来,怒气冲冲地看着庞谢,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闯到这里来?难道是强盗吗?”
庞谢摇了摇头,看着身旁的李玉玲,说道:“首先,我不是闯到这里来的,我是来受她邀请而来的,其次,如果她是这里的女主人,那么我和你一样,都是这里的客人,你没有资格盘问我,最后,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是骑士,无论是谁想要伤害她,都要先打倒我。”
李玉玲听到这里,用力地握了握他的手,向他更靠近了一些。
“你是骑士?那他是谁?”侏儒眼珠一转,抬起短短的胳膊,指向大厅东侧。
庞谢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东侧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物肖像画。
画面上是一名英勇年轻的白人男子,高大帅气,阳光伟岸,一头古罗马式的黑发随风飘扬,穿着一身纯黑色的全身铠,骑在一匹可以用巨大形容的黑色战马上,踏上一座山峰,挥舞着手中的长剑,似乎正在指挥战斗。
在画框的一角,淡淡地写着一行小字,“献给神圣而伟大的弗兰克伯爵!”,这一行字非常小,也只有庞谢这种变态的视力才能看清楚。
“黑骑士弗兰克?”庞谢心中一动。
“看到他了吗?他才是女主人的骑士!”侏儒大声叫嚷着。
“呵呵,我们华国有句古话,叫做一代新人换旧人,他已经是过去时了,我才是最新的骑士。”庞谢毫不在意的说道。
“是这样吗?”侏儒狐疑地问道,不过,他马上就转换了念头,大声喊道:“谁会在意这些呢?乐队,Music of the Night!我们要唱歌,我们要跳舞,我们要跳一整夜!”
随着他的指挥,乐队立即换了首曲子,餐桌上的其他几个人也都站了起来。
李玉玲则是瑟瑟发抖,与庞谢贴的更紧,因为按照她以往的噩梦,在歌舞之后,将会开始一场大餐,而她则是这场大餐的主食!
“且慢!”庞谢忽然张口,阻止了这一场歌舞。
“你要阻止我们的舞会吗?”侏儒不满地说道。
“并不是我要阻止,女主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走累了。”庞谢笑了笑,不等侏儒再次说话,接着说道:“因此我有一个提议,让我们每人讲个有意思的故事,逗女主人开心,缓解旅途的疲劳。”
“讲个故事?”侏儒愣了愣,转头对餐桌上其他几个人,说道:“他说讲个故事?”
“我觉得挺好的,每次跳舞的时候,我都把餐桌撞倒。”大高个嘟囔着说道。
“你看,大家都对这个提议比较感兴趣!”
庞谢微微一笑,也不等侏儒再反驳,牵着李玉玲地手,径直向餐桌走去,来到餐桌的尽头,比划了个请的手势,让李玉玲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然后站在一旁,笑着说道:“那咱们开始吧,就从这位先生开始!”
说完,他指了指一直活跃在大厅里面的侏儒。
“从我开始?”侏儒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说道:“好吧,那就从我开始!”
“请!”庞谢说道。
“嗯……”侏儒原地转了几秒钟,眨了眨眼睛,说道:“三十年前吧,也许是六十年前,我在苏格兰一片森林里躺着睡觉,有个旅人把我推醒了,问我,你怎么不去工作?为什么要去工作,我反问他。他说,你去工作就可以赚钱,就可以买大房子,就可以买豪华马车,就可以娶到漂亮的小姐,总之,他描述了一个十分美妙的前景。”
“然后呢?”说到这里,侏儒停顿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开始喝桌上的鸡尾酒,对面大高个有些着急,忍不住催问道。
“然后我就被他说动了,立刻拿起一块石头砸到他脑袋上,把他砸死了!可怜的傻瓜,他直到死都不知道我的工作就是杀人!”侏儒狂笑着说道。
庞谢默然无语,李玉玲则是一声长叹,她知道侏儒说道全都是真的。
“接下来该你了!你这个傻大个!”侏儒讲完之后,没有等庞谢说话,立即指着对面的大高个说道。
“我吗?”大高个困惑地挠了挠头,接着,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刚刚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看着我,大声喊道,你是我见过最丑的人,因为这句话,我伤心了好多年。”
“许多年后,我在伦敦遇到了一群丧尸,其中一个家伙长的丑极了,我非常高兴,立即把他抓住,带回到父亲那里,指着丧尸说道,他才是世界上最丑的人。”
“父亲哭了,他对我说,在他心目中我一直是个人,不是这种奇奇怪怪的怪物,我也感动地哭了,没想到在父亲心中,我跟他一样,都是最纯正的人类。”
“然后呢?”说到这里,大高个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侏儒等不及了,着急地问道。
“然后……我哭得太伤心,没注意到丧尸从我手上挣脱,杀死了我的父亲。”大高个哭的更加伤心。
庞谢站在一旁,低声在李玉玲耳边说道:“我觉得这家伙还不错。”
“所以他每次都把我烤熟了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