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好久不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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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或许其他人无法理解,但是黄丞海能体会温家扬这种感受,因为爱她所以小心翼翼生怕自己让她不幸福。
或许就像那句话说的,喜欢是放肆,而爱却是克制。
我们克制着自己的情感,亦步亦趋地跟在爱人身后。做着那些自以为对她好的事情,事实上却依旧是不懂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其实当初你们俩在一起时,我特别羡慕你。”加冰的龙舌兰或许是开启记忆的钥匙,黄丞海有些醉了,忍不住一点点吐出自己曾经讳莫如深的感情。
“你知道的,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我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妹妹特别酷,特想和她交朋友。那时候,我每天都缠着我妈,让她劝周叔叔带周洲回家住,就是想给她看我新买的玩具新找的动画片。”
黄丞海无奈笑笑,道:“不怕你笑,我十几岁的时候,开始不叫周叔叔爸爸,因为那时我喜欢周洲,想和她在一起。”
温家扬定睛看着他,眼神纯粹。
“就这么,喜欢到大的人,突然有天被我身边的兄弟劫走了,你说说,我心里苦不苦?”黄丞海拿起酒杯碰碰温家扬的,一饮而尽,转头朝里面的老板说:“再来点烈的!Whisky!”
温家扬拦住他伸向前的手,“你等会还得开车。”
“喂,今朝有酒今朝醉啊,你懂吗?”
黄丞海甩开他,道:“后面我终于放下了,喜欢上了一个新的好姑娘。正好那姑娘也喜欢我,真好呀。我在国外的时候总想,要是你们也一直幸福地在一起,那我的人生就完满啦。可是你个不识趣的,把周洲给甩了。你说说,我该不该打你那两拳?”
人总是活得太明白,所以才喜欢喝酒。升迁发财爱喝,落榜失恋也爱喝。但又是不同的感受和气氛,欢乐时混混沌沌迷迷糊糊,庆祝时喊再大声也是开心;失落时更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哪怕哭得不能自己都只是今晚,明早酒醒就把一切抛开,继续好好生活。
黄丞海爱喝酒,因为他喜欢而且享受这种放纵的感觉;而温家扬不爱喝酒,因为他要时刻保持清醒。
可这次,他默默干了两杯威士忌,嗓子被辣得有些沙哑,一开口有撕裂的扯痛感。
“我没有家,也没有爸妈。我妈家的房子被一群叔伯占着,我爸出事的补偿款,我也一分没见到。”温家扬默默吞了口冰块,以缓解喉头的不适感。他从没和他们几个朋友说过自己的事情,甚至周洲也不知道这些事,这是第一次在黄丞海面前提起自己的家。
“我妈去世之后,我被那些人赶出来,学也上不起了。只好去工地打工。那时候我就想,有一天我一定得站在最高的地方俯视那些从前把我踩在脚下的人。”温家扬看着黄丞海发愣的眼神,轻笑两声,“我知道听起来挺难以自信的,但我确实就是这么俗。”
他抬头,“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有时候,做梦都是那个下雨天那些人把行李从我家扔出来让我滚的情形。我从前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稍微同情我,但这么多年,也该想通了。”
“我甚至不敢相信任何人。那些经历告诉我,这世界上没有人会心甘情愿为你付出什么。即使我爱她爱得声嘶力竭拼尽全力,我也怕她因为我的能力不够而放弃我。”
威士忌真烈呀,眼泪从鼻头延伸至泪腺,温家扬的眼睛酸酸的,他想她了。
想她的好,想她的笑。想她撒娇的样子,想她不讲理的样子,总而言之,他好想见她。
而周洲,也正在酒店房间恍惚着。
冲澡的时候,水打在脸上,身上没有任何束缚的时候,思绪就会全部涌上脑海,思念也挥之不去。
今天他叫他的那条狗“稀饭”。
周洲恍惚想起当年秋天他们在那条林荫道上散步时,偶然说起在一起那天在这条路上遇见的博美。她满眼羡慕地说自己一定要买条白色的博美,就叫“稀饭”。
温家扬不解地问她为什么要叫这个听起来有些奇怪的名字。她笑道,“因为我是粥呀,它是我的狗狗,叫稀饭多可爱。”
周洲紧闭双眼,脑海中划过一片片那年的红色枫叶,和林荫道上两人相依相拥的身影。
是啊,多可爱。可当初多可爱,现在就有多牵绊。
第八章
或许其他人无法理解,但是黄丞海能体会温家扬这种感受,因为爱她所以小心翼翼生怕自己让她不幸福。
或许就像那句话说的,喜欢是放肆,而爱却是克制。
我们克制着自己的情感,亦步亦趋地跟在爱人身后。做着那些自以为对她好的事情,事实上却依旧是不懂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其实当初你们俩在一起时,我特别羡慕你。”加冰的龙舌兰或许是开启记忆的钥匙,黄丞海有些醉了,忍不住一点点吐出自己曾经讳莫如深的感情。
“你知道的,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我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妹妹特别酷,特想和她交朋友。那时候,我每天都缠着我妈,让她劝周叔叔带周洲回家住,就是想给她看我新买的玩具新找的动画片。”
黄丞海无奈笑笑,道:“不怕你笑,我十几岁的时候,开始不叫周叔叔爸爸,因为那时我喜欢周洲,想和她在一起。”
温家扬定睛看着他,眼神纯粹。
“就这么,喜欢到大的人,突然有天被我身边的兄弟劫走了,你说说,我心里苦不苦?”黄丞海拿起酒杯碰碰温家扬的,一饮而尽,转头朝里面的老板说:“再来点烈的!Whisky!”
温家扬拦住他伸向前的手,“你等会还得开车。”
“喂,今朝有酒今朝醉啊,你懂吗?”
黄丞海甩开他,道:“后面我终于放下了,喜欢上了一个新的好姑娘。正好那姑娘也喜欢我,真好呀。我在国外的时候总想,要是你们也一直幸福地在一起,那我的人生就完满啦。可是你个不识趣的,把周洲给甩了。你说说,我该不该打你那两拳?”
人总是活得太明白,所以才喜欢喝酒。升迁发财爱喝,落榜失恋也爱喝。但又是不同的感受和气氛,欢乐时混混沌沌迷迷糊糊,庆祝时喊再大声也是开心;失落时更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哪怕哭得不能自己都只是今晚,明早酒醒就把一切抛开,继续好好生活。
黄丞海爱喝酒,因为他喜欢而且享受这种放纵的感觉;而温家扬不爱喝酒,因为他要时刻保持清醒。
可这次,他默默干了两杯威士忌,嗓子被辣得有些沙哑,一开口有撕裂的扯痛感。
“我没有家,也没有爸妈。我妈家的房子被一群叔伯占着,我爸出事的补偿款,我也一分没见到。”温家扬默默吞了口冰块,以缓解喉头的不适感。他从没和他们几个朋友说过自己的事情,甚至周洲也不知道这些事,这是第一次在黄丞海面前提起自己的家。
“我妈去世之后,我被那些人赶出来,学也上不起了。只好去工地打工。那时候我就想,有一天我一定得站在最高的地方俯视那些从前把我踩在脚下的人。”温家扬看着黄丞海发愣的眼神,轻笑两声,“我知道听起来挺难以自信的,但我确实就是这么俗。”
他抬头,“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有时候,做梦都是那个下雨天那些人把行李从我家扔出来让我滚的情形。我从前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稍微同情我,但这么多年,也该想通了。”
“我甚至不敢相信任何人。那些经历告诉我,这世界上没有人会心甘情愿为你付出什么。即使我爱她爱得声嘶力竭拼尽全力,我也怕她因为我的能力不够而放弃我。”
威士忌真烈呀,眼泪从鼻头延伸至泪腺,温家扬的眼睛酸酸的,他想她了。
想她的好,想她的笑。想她撒娇的样子,想她不讲理的样子,总而言之,他好想见她。
而周洲,也正在酒店房间恍惚着。
冲澡的时候,水打在脸上,身上没有任何束缚的时候,思绪就会全部涌上脑海,思念也挥之不去。
今天他叫他的那条狗“稀饭”。
周洲恍惚想起当年秋天他们在那条林荫道上散步时,偶然说起在一起那天在这条路上遇见的博美。她满眼羡慕地说自己一定要买条白色的博美,就叫“稀饭”。
温家扬不解地问她为什么要叫这个听起来有些奇怪的名字。她笑道,“因为我是粥呀,它是我的狗狗,叫稀饭多可爱。”
周洲紧闭双眼,脑海中划过一片片那年的红色枫叶,和林荫道上两人相依相拥的身影。
是啊,多可爱。可当初多可爱,现在就有多牵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