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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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那一日切磋之后,朱雀和李天佑都在皇家桌球有了属于自己的球杆。朱雀到这里打球的频率便骤然高了。总是在闲下来的时候就想找李天佑打两杆,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却又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她一开始用因为有球杆来安慰自己,后来觉得可能是自己刚回到吉林,朋友和业务都不多,所以闲不住的关系。其实她忘了,即使在大连和沈阳他也从来没有打的如此痴迷,起码在杨明离开之后很少这样。
她不知道或者不想承认吸引她的不是打台球,而是和李天佑打台球。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爱情也没有那么廉价,不是看了几眼,或者是偶尔找到的默契就有了的。起码对于朱雀来说这种事情是小概率事件,除非现在出现一个和杨明一模一样的男人,那也许她会动心。当然这不可能发生,即使是有那也只能证明她对杨明的怀念,而不是又一段爱感情。
直到和李天佑打了几次以后,她才后知后觉的明白,只是因为李天佑打球时候偶尔的认真或者是调皮都能让自己看到一点点那个男人的感觉,虽然只是那么一点点,但还是让她心生亲近。
慢慢的她觉得有这样一个小弟弟真不错,她当然不会天真到就把这个能让她找到一点点寄托的李天佑当个凤凰男养起来。一是她没有饥渴到需要拉一个有点杨明影子的男人上床,另外她也没想过要在下半辈子去找另外一个男人,哪怕只是为了单纯的生理需求她都不会考虑,她觉得那是在玷污他。她也早就做好了为那个没有给过她名分,也没有给过她婚礼的男人守寡一辈子的打算。
她以为这是自己精神上的洁癖,其实她不知道那不过是因为她骨子里确认经历了人生起伏的自己再也不会对一个男人产生如当初的爱意,更不会遇到另一个可以和杨明相媲美的男人。究其根源还是那个男人对朱雀的影响太深,那是真正的铭心刻骨。深藏在心,容入骨髓。
其实朱雀回到长春来投资和生活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吉林是她的家乡,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真正的主因是她不想继续生活在大连和沈阳这两个城市,因为在那里到处都印满了杨明的足迹。走在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胡同、每一个角落都能让她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她知道她永远都无法忘掉这个男人,她也愿意一直怀念着这个男人,但是她不希望每天都在那种回忆中度过。所以她选择换一个城市,然后她就回到了她的家乡长春。
李天佑也发现朱雀几乎是每隔一天就要来玩一次,有时候甚至是连着来,也许她太闲了,所以和她合作的董志海来台球厅的次数就更少了,估摸着是在忙着事呢。慢慢和朱雀打了几次李天佑也没有了最初面对朱雀的拘谨,但两人也谈不上多热络,董志海不在,两人的话也不多。因为朱雀打球的时候很安静,她不喜欢说话,李天佑也不敢唐突。朱雀依然是那么高贵也还是那么冷艳漂亮,但李天佑已经很少再去刻意为了看而注视她的身材和脸蛋,只是偶尔在目光路过她的小腿时候才会有些许停留。
李天佑在朱雀和他单独打球第二次之后就办了一张会员卡,他当然知道朱雀来这里打球不需要给钱,这个女人不至于矫情到一定给,董志海也绝无可能要。但是他没有资格为斯诺克签单,作为陪练他只有资格在陪人黑八抢局输了才有资格签字确认台费。因为在皇家桌球开台时间都是电脑控制的,数据自动留存,为了保证账目一致,即使是董志海每次开台打球都要签单,确保可以对上帐。当然李天佑他们练球都是在下班时间,电脑已经关闭的情况下才开台。
所以也不想每天告诉董志海朱雀又来打球了的李天佑就自己办了一张会员卡,在每次和朱雀打球之后买单,当然对于这一切朱雀并不知道。正月十五一过人气逐渐回到了平常的水平,除了周六周日以外并不再那么火爆,所以李天佑又可以利用空闲时间看看书,这一天李天佑正在看书接到一个电话,是王宝打来的。李天佑接起电话就听到王宝说道“小子,不好好上班干啥去了,不会还在家过年吧。”
李天佑笑着回到“我现在可不是学生了,哪有那么潇洒,早就上班了,现在忙里偷闲在书店看会书。咋了,你来玩啦?”李天佑听王宝的意思他是在台球厅呢。
“都不念书了你还去书店装什么……额”王宝看了一眼坐在斯诺克包厢的沙发上看书的女孩,愣是把那个还没出口的逼字咽了回去。连忙补充道“我在你这呢,图书馆多远啊?啥时候能回来?”
“卧槽,大哥不是吧,你总来这打球难道没看到这旁边有个新华书店么?”李天佑真不知道这哥们是不是天生对学习这方面开启了屏蔽功能。
王宝很想说一句我又鸡 吧不看书注意书店干毛线,但是他可不敢说出口“别墨迹,赶紧过来,收拾你两杆。”正准备挂掉电话的王宝补充了一句“斯诺克,3包。”然后就挂了电话,李天佑还本想问一句今天咋还改斯诺克了,但是王宝没给他机会。把书放回书架,李天佑回到台球厅。
其实王宝今天不是来打球的,而是陪着一个重要的女孩逛街。女孩是和王宝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发小,校长魏江海的侄女,吉林省政坛大树魏文唯一的宝贝孙女,在山高皇帝远的吉林算是真正的天之娇女。
因为两家是世交,所以在王宝看来称得上是青梅竹马。王宝一小就确定了人生目标,那就是一定要娶到女孩当老婆,因为女孩是真正的天生丽质,从小就让一群大人赞叹遗传了父母最好的基因,长大之后更加明亮动人,说倾国倾城一点都不过分。
自打那一日切磋之后,朱雀和李天佑都在皇家桌球有了属于自己的球杆。朱雀到这里打球的频率便骤然高了。总是在闲下来的时候就想找李天佑打两杆,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却又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她一开始用因为有球杆来安慰自己,后来觉得可能是自己刚回到吉林,朋友和业务都不多,所以闲不住的关系。其实她忘了,即使在大连和沈阳他也从来没有打的如此痴迷,起码在杨明离开之后很少这样。
她不知道或者不想承认吸引她的不是打台球,而是和李天佑打台球。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爱情也没有那么廉价,不是看了几眼,或者是偶尔找到的默契就有了的。起码对于朱雀来说这种事情是小概率事件,除非现在出现一个和杨明一模一样的男人,那也许她会动心。当然这不可能发生,即使是有那也只能证明她对杨明的怀念,而不是又一段爱感情。
直到和李天佑打了几次以后,她才后知后觉的明白,只是因为李天佑打球时候偶尔的认真或者是调皮都能让自己看到一点点那个男人的感觉,虽然只是那么一点点,但还是让她心生亲近。
慢慢的她觉得有这样一个小弟弟真不错,她当然不会天真到就把这个能让她找到一点点寄托的李天佑当个凤凰男养起来。一是她没有饥渴到需要拉一个有点杨明影子的男人上床,另外她也没想过要在下半辈子去找另外一个男人,哪怕只是为了单纯的生理需求她都不会考虑,她觉得那是在玷污他。她也早就做好了为那个没有给过她名分,也没有给过她婚礼的男人守寡一辈子的打算。
她以为这是自己精神上的洁癖,其实她不知道那不过是因为她骨子里确认经历了人生起伏的自己再也不会对一个男人产生如当初的爱意,更不会遇到另一个可以和杨明相媲美的男人。究其根源还是那个男人对朱雀的影响太深,那是真正的铭心刻骨。深藏在心,容入骨髓。
其实朱雀回到长春来投资和生活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吉林是她的家乡,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真正的主因是她不想继续生活在大连和沈阳这两个城市,因为在那里到处都印满了杨明的足迹。走在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胡同、每一个角落都能让她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她知道她永远都无法忘掉这个男人,她也愿意一直怀念着这个男人,但是她不希望每天都在那种回忆中度过。所以她选择换一个城市,然后她就回到了她的家乡长春。
李天佑也发现朱雀几乎是每隔一天就要来玩一次,有时候甚至是连着来,也许她太闲了,所以和她合作的董志海来台球厅的次数就更少了,估摸着是在忙着事呢。慢慢和朱雀打了几次李天佑也没有了最初面对朱雀的拘谨,但两人也谈不上多热络,董志海不在,两人的话也不多。因为朱雀打球的时候很安静,她不喜欢说话,李天佑也不敢唐突。朱雀依然是那么高贵也还是那么冷艳漂亮,但李天佑已经很少再去刻意为了看而注视她的身材和脸蛋,只是偶尔在目光路过她的小腿时候才会有些许停留。
李天佑在朱雀和他单独打球第二次之后就办了一张会员卡,他当然知道朱雀来这里打球不需要给钱,这个女人不至于矫情到一定给,董志海也绝无可能要。但是他没有资格为斯诺克签单,作为陪练他只有资格在陪人黑八抢局输了才有资格签字确认台费。因为在皇家桌球开台时间都是电脑控制的,数据自动留存,为了保证账目一致,即使是董志海每次开台打球都要签单,确保可以对上帐。当然李天佑他们练球都是在下班时间,电脑已经关闭的情况下才开台。
所以也不想每天告诉董志海朱雀又来打球了的李天佑就自己办了一张会员卡,在每次和朱雀打球之后买单,当然对于这一切朱雀并不知道。正月十五一过人气逐渐回到了平常的水平,除了周六周日以外并不再那么火爆,所以李天佑又可以利用空闲时间看看书,这一天李天佑正在看书接到一个电话,是王宝打来的。李天佑接起电话就听到王宝说道“小子,不好好上班干啥去了,不会还在家过年吧。”
李天佑笑着回到“我现在可不是学生了,哪有那么潇洒,早就上班了,现在忙里偷闲在书店看会书。咋了,你来玩啦?”李天佑听王宝的意思他是在台球厅呢。
“都不念书了你还去书店装什么……额”王宝看了一眼坐在斯诺克包厢的沙发上看书的女孩,愣是把那个还没出口的逼字咽了回去。连忙补充道“我在你这呢,图书馆多远啊?啥时候能回来?”
“卧槽,大哥不是吧,你总来这打球难道没看到这旁边有个新华书店么?”李天佑真不知道这哥们是不是天生对学习这方面开启了屏蔽功能。
王宝很想说一句我又鸡 吧不看书注意书店干毛线,但是他可不敢说出口“别墨迹,赶紧过来,收拾你两杆。”正准备挂掉电话的王宝补充了一句“斯诺克,3包。”然后就挂了电话,李天佑还本想问一句今天咋还改斯诺克了,但是王宝没给他机会。把书放回书架,李天佑回到台球厅。
其实王宝今天不是来打球的,而是陪着一个重要的女孩逛街。女孩是和王宝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发小,校长魏江海的侄女,吉林省政坛大树魏文唯一的宝贝孙女,在山高皇帝远的吉林算是真正的天之娇女。
因为两家是世交,所以在王宝看来称得上是青梅竹马。王宝一小就确定了人生目标,那就是一定要娶到女孩当老婆,因为女孩是真正的天生丽质,从小就让一群大人赞叹遗传了父母最好的基因,长大之后更加明亮动人,说倾国倾城一点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