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柔情与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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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雪和我一样,注视着那团熊熊大火,似是要将仇恨镌刻在心中。
在炽烈的火焰下,童阳的尸体变得焦糊,发出一股焦臭的味道。
在小花悠悠醒转后,童阳的尸体只剩下了骸骨仍在燃烧。
它发出悲惨的呜咽,却没有再冲过去,似乎已接受了事实,只是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
这只鬣狗,简直通了人性啊!
最终骸骨仍是烧尽了,除了少量白色的骨块,大多数都化为了灰色的骨灰。我和童雪迅速撤开燃烧的木柴,等到余火熄灭后,开始扒拉起骨灰。
我觉得挺凄凉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化为一捧骨灰,还和木炭、燃烧过的木灰糅合在一起。
所幸这种木柴烧出的灰烬偏黑色,还能让我们区分出来。
我将骨灰包起来,递给童雪收好。
我察看起那排人类的脚印,发现脚印的主人根本没有掩藏踪迹的举动。但和我所想的一样,在布入落叶堆积的林地后,便再看不到脚印。
我呼唤着小花,带着它和童雪一并赶回营地。
走在路上,我向童雪询问,她对童阳那个弟子到底了解多少?
她似乎不愿提及这段回忆,但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仍是告诉了我。
简单来讲,那个人就是教廷新一代的天之骄子。自信、沉稳,拥有着和年纪不符的淡定。看似平凡低调,实际上剑术精湛无比,且骄傲到近乎自负。
但人都不可能是大无私的生物,童雪的父亲,还是决意将骑士团交给自己的孩子。
并且,还是前无古人的女人执掌骑士团。
童阳的弟子不服,发出抗议但也无效。后来他毅然离开了骑士团,要去开拓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是因为他的离开,才使得童雪坐稳了骑士团长的宝座。
背叛,在教廷是不允许的。枢机主教一致认为,他背叛的不仅仅是教廷,还有他的信仰和热忱。
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在骑士团中,便不允许再被提及。
“我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出现了。还是在这种地方,以这种身份出现!”童雪银牙紧咬,攥紧了拳头。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没有提起他的名字?”我觉得她“淡定”和“看似平凡”的描述,像极了我见过的一个人。
这让我的心跳都漏了一拍。踏马的,老子是不是放过了一个孽畜?
“陈宇。”童雪清晰地吐出两个字。
我顿时觉得有如晴天霹雳。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都嵌到了血肉中:“我见过。之前飞机坠毁,他就是其中的幸存者之一。”
但我想不通,为什么他才来短短几日,就能和狼人联手?
而且,他对自己的恩师就那么仇恨吗,非要置于死地?
我长呼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如果是他的话,可能会好对付一些。”
“为什么?”童雪皱眉。
“陈宇有个表妹,似乎挺在意她的。”我简单解释。
“他的确有个表妹,还是个空姐。”童雪点头。
我冷笑一声,既然你有软肋,就别怪老子心狠手辣了。
凭什么都是畜生抓人质威胁老子?老子就要豁出去了,只要能给童阳报仇,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走到中途,我让童雪带着小花先回去,自己则动身前往林中树屋。
我抵达的时候,树屋中还有火光亮着。纵使龙俊学百般不愿,还是放下了升降梯,让我走进了树屋。
我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拿出狼人身体上的部分。
叶进老爷子被惊得不轻,激动地抓着我的手,追问我是什么动物身上的部分。
“狼人。”我吐出这两个字,老爷子直接一屁股坐到了板凳上。
“这种生物不应该存在啊。”叶雨挽着我的手臂,也是惊讶万分。
“但它就是存在。”我知道他们惯于用科学的角度,去察看事物。但现在的问题,就容不得他们用科学的旧目光去审视。
两人立即忙碌起来,切片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然后又是放入各种容器中,用不同的试剂调试,并查看有什么变化。
“奇怪,奇怪。”叶进眉头紧锁,连连摇头。
“怎么了?”我立即追问。
叶进告诉我,这种生物的细胞活性特别强悍。不仅如此,他们的肌肉纹理也和人类大相径庭。
“简单来说,就是坚韧、密实。”叶进一脸感叹,“如果细胞还具有活性,普通的刀剑应该刺不进去。”
这话听得我瞳孔一缩。
传说中的刀枪不入?草泥马,开挂来的吧!
叶进向我询问,既然我能带回来这种东西,应该有对付它们的手段吧。
“银。”我叹息一声,想起了那柄纯银锻造的清风落英剑。
“奇怪,”叶进更想不通了,“照理来说,银只有杀菌的作用,怎么会对黑暗生物造成这么大的威胁?”
我耸了耸肩,无奈猜测道:“说不定它们就是细菌病菌构成的呢?”
我随意一句话,却惊得叶进一拍桌子:“我怎么没想到!”
接下来他就神神道道的,说什么被旧有的思维束缚了,要打开视野去审视云云。紧接着就是一串听不懂的专业术语,和叶雨进行了探讨。
我不得不打断他们,直接问道有什么结论?
叶雨告诉我,狼人和血族,体内的血液甚至细胞,都有一种特殊的细菌。这种细菌他们未曾见过,但应该是他们巨大能量的来源。
关键是这种细菌,和主人是一种共生状态,会随着宿主的死亡而死亡。也就是说,在我带回来的标本中,他们发现不了这种细菌的存在。
这只是一种科学的设想。
“如果可以的话,请务必活捉一只狼人!”叶进双眼都在冒光,看那样子就像要把我切片研究了一样。
“爷爷,你说什么呢?多危险啊!”叶雨不满地看向他,让他讪讪地笑了笑。
我也是无语了。
活捉狼人?我还没活够啊。
叶雨告诉我,按照生物习性和血肉上的污垢来看,狼人喜欢生活在阴暗潮湿的污浊之地。她叮嘱我,一定要远离这种地方。
我答应得干脆。如果没有必要,我尽量不和这种生物起冲突。
但我要去北方丛林,怎能避免呢?
眼见两人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我便要告辞离去。
叶雨借口送送我,跟着我一道下来了。
一出木屋走廊的视线范围,我便一把将她按在榕树后方。
“林飞···”她的话尚未说完,便被我用嘴堵住嘴唇。
想到这一别或许就不能再见了,我略微狂野的用手肆意探索着她的身子。
我们唇齿分离的时候,叶雨略微喘息着问道:“你怎么了?”
我差点将北上的计划脱口而出,但愣是硬生生露出一个笑容:“想你。”
“讨厌。”她带着羞涩的笑。
我们最终还是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她用手柔柔地按住我的胸膛,告诉我人最美好的东西应该是情,而不是欲。
在她心中,欲只是情的一种表达方法,但绝不会是唯一的方法。
作为一个学渣,我竟然听懂了。
“我喜欢你啊,我们还有那么漫长的余生。再说我的身心都是你的了,急什么嘛?”叶雨的声音,和夜风一样轻柔。
我心中涌起一股男人的温柔,搂着她爬上了树枝,和她一起看着月光下的树影摇动。
或许,这就是特么的浪漫吧。
这一刻,我无比希望这种恬静的美好能长存下去。
聊着聊着,叶雨谈到这两天想再到我那边住一段时间。
我脸上的神色僵了下来。营地的人都知道我要北上,是因为童雪的直言。
但我怕叶雨担心,不想让她知道。
让她知道我要去狼人纵横的北方丛林,怕是会死命拦下我吧?
我想了想,编出了一个荒唐却美好的谎言:“这段时间恐怕不行,我和童雪找到一片不错的种植地,想在那边种下转基因农作物。”
“那你带我一起去不就好了吗?”叶雨理所当然道。
我就像唬小孩子一样,告诉她可能会遇到危险,比如狼人:“到时我可以自保,不听话的小姑娘就要喂狼咯。”
她被我逗笑了,调整了姿势,枕在我的大腿上。
我轻抚着她的脸颊,良久不语。
有些东西,自己背负就好了啊。
安静的独处时间总会结束,我将她送回树屋,道别离去。
走在回营的路上,我苦笑一声,家里还有三个女人,恐怕也没能睡着吧?
我一时理解了电视里的一句话,为什么都说“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温柔冢,最能消磨英雄志。
我走在路上,不断思量着聚意剑术,打磨心智。精神高度集中,旁骛杂念。
一股心有沧海的豪迈感涌上心头,我如闪电般在林中飞奔。
苍茫天地,任我遨游!
当我跑回营地的时候,浑身发热,感到一阵酣畅淋漓。
和我想的一样,三个大美女还没入睡。
我只能紧紧搂住她们的娇躯,用自信而坚定的笑容告诉她们:“就像以往无数次一样,我很快就会回来。”
这一夜虽然格外漫长,终究还是过去了。
第二日凌晨,我和童雪不约而同地起了个大早。
冬天的早晨来得比较晚一些,当我们准备完毕,天色仍未破晓。
我和她对视一眼,将所有情绪抛在脑后,洒脱一笑,出门而去。
踏夜色而来,天地入我怀。
童雪和我一样,注视着那团熊熊大火,似是要将仇恨镌刻在心中。
在炽烈的火焰下,童阳的尸体变得焦糊,发出一股焦臭的味道。
在小花悠悠醒转后,童阳的尸体只剩下了骸骨仍在燃烧。
它发出悲惨的呜咽,却没有再冲过去,似乎已接受了事实,只是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
这只鬣狗,简直通了人性啊!
最终骸骨仍是烧尽了,除了少量白色的骨块,大多数都化为了灰色的骨灰。我和童雪迅速撤开燃烧的木柴,等到余火熄灭后,开始扒拉起骨灰。
我觉得挺凄凉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化为一捧骨灰,还和木炭、燃烧过的木灰糅合在一起。
所幸这种木柴烧出的灰烬偏黑色,还能让我们区分出来。
我将骨灰包起来,递给童雪收好。
我察看起那排人类的脚印,发现脚印的主人根本没有掩藏踪迹的举动。但和我所想的一样,在布入落叶堆积的林地后,便再看不到脚印。
我呼唤着小花,带着它和童雪一并赶回营地。
走在路上,我向童雪询问,她对童阳那个弟子到底了解多少?
她似乎不愿提及这段回忆,但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仍是告诉了我。
简单来讲,那个人就是教廷新一代的天之骄子。自信、沉稳,拥有着和年纪不符的淡定。看似平凡低调,实际上剑术精湛无比,且骄傲到近乎自负。
但人都不可能是大无私的生物,童雪的父亲,还是决意将骑士团交给自己的孩子。
并且,还是前无古人的女人执掌骑士团。
童阳的弟子不服,发出抗议但也无效。后来他毅然离开了骑士团,要去开拓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是因为他的离开,才使得童雪坐稳了骑士团长的宝座。
背叛,在教廷是不允许的。枢机主教一致认为,他背叛的不仅仅是教廷,还有他的信仰和热忱。
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在骑士团中,便不允许再被提及。
“我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出现了。还是在这种地方,以这种身份出现!”童雪银牙紧咬,攥紧了拳头。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没有提起他的名字?”我觉得她“淡定”和“看似平凡”的描述,像极了我见过的一个人。
这让我的心跳都漏了一拍。踏马的,老子是不是放过了一个孽畜?
“陈宇。”童雪清晰地吐出两个字。
我顿时觉得有如晴天霹雳。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都嵌到了血肉中:“我见过。之前飞机坠毁,他就是其中的幸存者之一。”
但我想不通,为什么他才来短短几日,就能和狼人联手?
而且,他对自己的恩师就那么仇恨吗,非要置于死地?
我长呼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如果是他的话,可能会好对付一些。”
“为什么?”童雪皱眉。
“陈宇有个表妹,似乎挺在意她的。”我简单解释。
“他的确有个表妹,还是个空姐。”童雪点头。
我冷笑一声,既然你有软肋,就别怪老子心狠手辣了。
凭什么都是畜生抓人质威胁老子?老子就要豁出去了,只要能给童阳报仇,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走到中途,我让童雪带着小花先回去,自己则动身前往林中树屋。
我抵达的时候,树屋中还有火光亮着。纵使龙俊学百般不愿,还是放下了升降梯,让我走进了树屋。
我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拿出狼人身体上的部分。
叶进老爷子被惊得不轻,激动地抓着我的手,追问我是什么动物身上的部分。
“狼人。”我吐出这两个字,老爷子直接一屁股坐到了板凳上。
“这种生物不应该存在啊。”叶雨挽着我的手臂,也是惊讶万分。
“但它就是存在。”我知道他们惯于用科学的角度,去察看事物。但现在的问题,就容不得他们用科学的旧目光去审视。
两人立即忙碌起来,切片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然后又是放入各种容器中,用不同的试剂调试,并查看有什么变化。
“奇怪,奇怪。”叶进眉头紧锁,连连摇头。
“怎么了?”我立即追问。
叶进告诉我,这种生物的细胞活性特别强悍。不仅如此,他们的肌肉纹理也和人类大相径庭。
“简单来说,就是坚韧、密实。”叶进一脸感叹,“如果细胞还具有活性,普通的刀剑应该刺不进去。”
这话听得我瞳孔一缩。
传说中的刀枪不入?草泥马,开挂来的吧!
叶进向我询问,既然我能带回来这种东西,应该有对付它们的手段吧。
“银。”我叹息一声,想起了那柄纯银锻造的清风落英剑。
“奇怪,”叶进更想不通了,“照理来说,银只有杀菌的作用,怎么会对黑暗生物造成这么大的威胁?”
我耸了耸肩,无奈猜测道:“说不定它们就是细菌病菌构成的呢?”
我随意一句话,却惊得叶进一拍桌子:“我怎么没想到!”
接下来他就神神道道的,说什么被旧有的思维束缚了,要打开视野去审视云云。紧接着就是一串听不懂的专业术语,和叶雨进行了探讨。
我不得不打断他们,直接问道有什么结论?
叶雨告诉我,狼人和血族,体内的血液甚至细胞,都有一种特殊的细菌。这种细菌他们未曾见过,但应该是他们巨大能量的来源。
关键是这种细菌,和主人是一种共生状态,会随着宿主的死亡而死亡。也就是说,在我带回来的标本中,他们发现不了这种细菌的存在。
这只是一种科学的设想。
“如果可以的话,请务必活捉一只狼人!”叶进双眼都在冒光,看那样子就像要把我切片研究了一样。
“爷爷,你说什么呢?多危险啊!”叶雨不满地看向他,让他讪讪地笑了笑。
我也是无语了。
活捉狼人?我还没活够啊。
叶雨告诉我,按照生物习性和血肉上的污垢来看,狼人喜欢生活在阴暗潮湿的污浊之地。她叮嘱我,一定要远离这种地方。
我答应得干脆。如果没有必要,我尽量不和这种生物起冲突。
但我要去北方丛林,怎能避免呢?
眼见两人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我便要告辞离去。
叶雨借口送送我,跟着我一道下来了。
一出木屋走廊的视线范围,我便一把将她按在榕树后方。
“林飞···”她的话尚未说完,便被我用嘴堵住嘴唇。
想到这一别或许就不能再见了,我略微狂野的用手肆意探索着她的身子。
我们唇齿分离的时候,叶雨略微喘息着问道:“你怎么了?”
我差点将北上的计划脱口而出,但愣是硬生生露出一个笑容:“想你。”
“讨厌。”她带着羞涩的笑。
我们最终还是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她用手柔柔地按住我的胸膛,告诉我人最美好的东西应该是情,而不是欲。
在她心中,欲只是情的一种表达方法,但绝不会是唯一的方法。
作为一个学渣,我竟然听懂了。
“我喜欢你啊,我们还有那么漫长的余生。再说我的身心都是你的了,急什么嘛?”叶雨的声音,和夜风一样轻柔。
我心中涌起一股男人的温柔,搂着她爬上了树枝,和她一起看着月光下的树影摇动。
或许,这就是特么的浪漫吧。
这一刻,我无比希望这种恬静的美好能长存下去。
聊着聊着,叶雨谈到这两天想再到我那边住一段时间。
我脸上的神色僵了下来。营地的人都知道我要北上,是因为童雪的直言。
但我怕叶雨担心,不想让她知道。
让她知道我要去狼人纵横的北方丛林,怕是会死命拦下我吧?
我想了想,编出了一个荒唐却美好的谎言:“这段时间恐怕不行,我和童雪找到一片不错的种植地,想在那边种下转基因农作物。”
“那你带我一起去不就好了吗?”叶雨理所当然道。
我就像唬小孩子一样,告诉她可能会遇到危险,比如狼人:“到时我可以自保,不听话的小姑娘就要喂狼咯。”
她被我逗笑了,调整了姿势,枕在我的大腿上。
我轻抚着她的脸颊,良久不语。
有些东西,自己背负就好了啊。
安静的独处时间总会结束,我将她送回树屋,道别离去。
走在回营的路上,我苦笑一声,家里还有三个女人,恐怕也没能睡着吧?
我一时理解了电视里的一句话,为什么都说“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温柔冢,最能消磨英雄志。
我走在路上,不断思量着聚意剑术,打磨心智。精神高度集中,旁骛杂念。
一股心有沧海的豪迈感涌上心头,我如闪电般在林中飞奔。
苍茫天地,任我遨游!
当我跑回营地的时候,浑身发热,感到一阵酣畅淋漓。
和我想的一样,三个大美女还没入睡。
我只能紧紧搂住她们的娇躯,用自信而坚定的笑容告诉她们:“就像以往无数次一样,我很快就会回来。”
这一夜虽然格外漫长,终究还是过去了。
第二日凌晨,我和童雪不约而同地起了个大早。
冬天的早晨来得比较晚一些,当我们准备完毕,天色仍未破晓。
我和她对视一眼,将所有情绪抛在脑后,洒脱一笑,出门而去。
踏夜色而来,天地入我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