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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破敌过箭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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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子胥和孙武与上一代公输家主本是至交,吴国筑造姑苏大城之时,也曾请公输家出人出力,清风山庄的机关阵法,更是少不了公输家的手笔,孙奕之虽不曾见过,但也曾听过公输家机关铸造术的厉害,却不曾想到,如此世家大族之中,竟也有这般龌龊之事。

    强夺人财不说,还反诬陷害,同宗同族,却容不下一个如此有创造力的子弟。

    不论此事是真是假,眼下这人,关系到阿爷故友,关系到他一直关注到机关秘术,无论如何,他都不能随便处置。

    然而这公输盘被罚作边城苦役,如今虽被他救下,暂住客栈,可明日他便要过关前往清丘,若留他在此,只怕那些人当日便会要了他的性命。

    他略想了一下,便果断说道:“我明日会向城守要人,你可愿随我前往卫国?”

    “卫国?”公输盘怔了一怔,眼中异彩绽放,也不顾身上的伤势,一骨碌从床上滚落在地上,跪下便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在下性命都是公子所救,自当誓死追随公子,任凭差遣,再所不辞!”

    “不必如此。在下孙奕之,字子易,家祖与公输家前家主乃是故友,你我以兄弟相称便可。”

    孙奕之一把将他拉了起来,发觉得他脚下虚浮,腕脉无力,皱了下眉,扶着他坐回榻上,方才说道:“你身体虚弱,还是先吃点东西,明日我们还要赶路,耽误不得。”

    “孙?……孙奕之!”

    公输盘眼睛一亮,打量了他一番,声音几乎有些颤抖起来,“孙……孙兄莫非……莫非是吴国……兵圣孙……孙大将军之后?莫非是随吴王前来助鲁伐齐?可你……你为何……为何会在此地?”

    “一言难尽,”孙奕之轻轻点了点头,低声说道:“公输兄还是先用饭吧!”他方才伸手相扶之际,便已听到公输盘饥肠辘辘之声,稍一把脉便感觉到他已虚弱到极点,只怕不单是被罚作苦役,连饭都没吃上多少。

    “孙兄……子易兄唤我阿盘便可。”

    公输盘亦听到自己腹中咕噜噜响若雷鸣,忍不住看了眼客房当中那满满一桌好菜,面上泛红,仍是不忘向他施了一礼,汗颜地说道:“多谢孙兄……”

    “不必客气,请!——”

    孙奕之见他如此执着守礼,眼神干净明朗,虽疲惫虚弱,却仍不失气度,举手抬足间一板一眼,显然经过正规的教导,正如他所言,曾被家主祖母养在膝下,才能读书识礼。

    公输家乃是匠户出身,看家本事都是口口相传,然家族一旦发达,开枝散叶,嫡支分脉之间就免不了因传承而产生利益之争。公输盘身为旁支,却在嫡支家主中长大,哪怕跟着打杂,替主家弟子打下手,所见所闻都远胜寻常匠人,也正因为他天资出众,能举一反三,方有所成,便被主家别有用心之人强取豪夺,而失了靠山的他,不但无法保住自己的创造,还被陷害得沦落至此。

    孙奕之扶着公输盘入座,青青早已将布好菜,还特地盛了一大碗粥放在公输盘面前,笑盈盈地说道:“先喝点粥,这些菜要是不够的话,我还让店家准备了些炊饼,管饱!”

    “够了够了,多谢!”公输盘一坐下,闻到饭菜的香气,能忍住谢过已经很不错,看到孙奕之举手示意,拱手一礼,两人一起开动,也不多说,便如风卷残云般,没多久便将桌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连青青端来的一箩筐炊饼都没剩下。

    吃饱喝足之后,青青自去隔壁房间歇息,孙奕之和公输盘又说了会话,谈及昔日孙武与公输冶相交之事,不免说起城池筑造,从姑苏大城的九门十八盘,到吴王宫殿的亭台楼阁廊榭馆舍,一个说的是攻防优劣,一个说的是机巧美观,虽不同其道,居然也能谈得颇为投机,若非公输盘体弱疲惫,孙奕之简直恨不得拉着他秉烛夜谈。

    这一席彻谈,他方才知道,自己还真是无意中撞见个活宝贝了。

    公输盘发明的铁锯只是用于伐木,却比以往的刀劈斧砍要精准省力得多。这东西看着不大,又简单易学,却是每个木工匠户都能用得上的工具,仅此一项,就不知能给公输家带来多少收益。

    可他真正擅长的,还不单单是这个。

    孙奕之这才知道,他十多岁之时,就曾随公输家去过姑苏。伍子胥当初请得阴阳家王珩推演方位,定下姑苏城的规划,又请来当时公输家主公输冶设计督造,可以说,姑苏大城的主要城门、水道、机关、宫城等等,都是出自公输家。而当时的公输盘,跟着家主一路看下来,居然将整座城池的设计建造和机关之处尽数记入脑中。

    两人说起水道的防洪排水门和城门的机关轮,公输盘非但记得清清楚楚,还颇有遗憾地指出其中几处缺点,这也是他后来跟着公输家建造无数类似工程后总结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他,希望能加以改进,以保姑苏城的安全。

    他这番赤诚之意,只为这一饭之恩。

    孙奕之动容不已,却见他双眼已布满血丝,便不再深谈下去,催着他早些休息。

    公输盘又伤又乏,躺下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孙奕之却打坐了半夜,等天一亮,便拿着冉有给他的文书和钱财去找了边城城守。

    这边城城守不过一营校尉,与冉有这等一军统帅不知差了多少级,一看冉有亲笔手书和印鉴,原本被人吵醒的起床气都被吓得烟消云散,赶紧恭恭敬敬地迎了孙奕之入府,生怕这位大将军使者一言不合告他一状,这刚提上来的官位就做到头了。

    孙奕之也不跟他多说废话,直接了当地提出要看公输盘的身籍文书,赎买此人。

    那城守先前已收过好处,才对人欺压公输盘视若无睹,左右在边城服役之人多半活不长久,他也根本不曾在意这些匠户奴籍之人的生死。却不想这位使者大人一来就要提人,反倒让他心里七上八下惴惴不安起来。

    “大人……不是我不帮忙,只是此人乃是公输家逆子……蒲宰大人曾有令……”

    他的话还没说完,孙奕之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拿出另一块令牌在他眼前晃了一下,寒声说道:“看到了吗?我是奉大人之命公干,需要此人相助,你若不敢交人,那便换个人来……”

    “交!交!”城守被他那有若实质的眼神一扫,生生打了个寒颤,一听他话中意思,竟是不交人就换人,换得还是他这个城守,顿时慌了神,立刻命人前去寻找公输盘的文书,以最快速度签署释奴手令,然后双手捧着恭恭敬敬地奉上,“大人,我这只有接收罪奴的文书,并无他的身籍文书。这份文书能证明我将此人交于大人,大人便可将他带走。大人若当真要替他赎身,怕是得去都城……”

    “知道了!多谢!”

    找不到公输盘的身籍文书,孙奕之虽有些失望,但也知道有蒲宰介入,此事只怕没那么简单,当即便拿过他的手令书简,谢过之后,便匆匆离开城守府。回到客栈,他又花重金让小二帮着买了匹马,准备了些衣物和吃食,方才回房叫醒公输盘。

    公输盘不意自己一夜安睡,一睁眼竟已是天光大亮,得知孙奕之一早就去替他办理文书,买马买衣,让他终于能吃饱喝足换上一身新衣,感动不已,却也知道大恩不言谢,只能将此情默默记于心中,但求日后能有机会报答一二。

    一切准备停当,三人用过朝食,结了房钱,便一同赶往卫国。

    有城守的亲笔手令,三人出城无比顺畅,只是孙奕之留意到城门口有几人躲躲闪闪,目光闪烁地偷看着他们,依稀是昨日被他打跑的泼皮。他皱了皱眉,心下暗生警惕,稍稍提醒了下青青,一出城,便纵马向西,朝着卫国直奔而去。

    公输盘的骑术平平,远不及孙奕之和青青,却有一股韧劲,哪怕被马颠得七晕八素也咬紧牙关,哼也不曾哼一声,两条腿更是被磨得瑟瑟发抖,到得大冶湖畔稍作歇息,饮马喂食之际,他方一下马,就两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阿盘,还能挺得住吗?”

    孙奕之走到他身边,将水囊递给他,又将自己的马鞍换到了他的马上。他的马是早上刚买来的,虽温顺有余,但速度和耐力远不冉有为孙奕之准备的骏马,更没有骑兵专用的鞍具。孙奕之给他换上之后,有些抱歉地说道:“是我的失误,光顾着赶路,未曾问过阿盘的马术如何。你用我这套鞍具,有厚毯垫着,就不容易磨坏大腿。等会我们慢点走,只要午时之前赶到清丘便可。”

    公输盘喝了口水,揉揉自己的双腿,只觉得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不禁苦笑道:“是我自己没用。当初家主让我学习骑射之术,我却只是沉迷于机关筑造,马术只学了点皮毛,未曾想过会有今日。子易兄莫要管我,这点苦不算什么……”他正说着话,忽然眼神一变,拉着孙奕之向一旁一滚,冲着青青大喝一声:“快躲开!小心箭……”

    他的话音未落,便见半空里忽地出现一小片乌云,那黑云倏忽之间便已落下,化作无数支利箭,带着森冷寒光,如当头浇下的倾盆大雨般,瞬间将三人笼罩其下——

    从那片箭雨如飞蝗般出现在天边开始,几乎与公输盘的警示声同一时间里,青青已拔剑出鞘。

    公输盘拉着孙奕之朝湖边滚去,青青却在湖畔牵着马儿饮水吃草,他只来得及警告一声,却不想刚一出口,便见这个原本看起来不起眼的青衣小童忽然从背后拔出一根烧火棍似得东西,身形一挺,顿时如同变了个人一般,岳峙渊渟,巍然如山。

    “小心!”

    孙奕之起初是吓了一跳,但公输盘拉着他就地一滚,他便已顺势看清了情况,左右一瞥,当机立断地拉着公输盘又后退了几步,干脆地跳下湖中,藏身在湖畔乱石堆后。

    而青青拔剑之后,顺势抽出身后绑缚血滢剑的布条,稍一运气,那布条如鞭子一般,抽在正在喝水的马屁股上,三匹马都挨了一下,吃痛长嘶一声,立刻跑开。

    青青手中长剑却光芒大盛,随着她身形一转,出现一圈血红色的光影。

    公输盘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只看到她手持发光的“烧火棍”,胡乱画了几个圈圈,竟然会出现那般古怪的光影,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般游戏似的画圈圈,居然在那波箭雨落下之时,形成了一道无形的气旋盾,以青青为中心,但凡靠近她剑影三尺范围内的飞箭,像是遇到了一道无比锋利的剑网,瞬间就被绞碎成渣,散落一地。

    他从小就跟着公输家走遍天下,也曾见过不少剑客和游侠儿,却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剑法,方才那一波箭雨,少说也有数百箭,而且还是用他当初设计的战车发射出来,那威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原本连他都自忖必死无疑,却没想到,竟有人能以剑相抗,生生挡住了这波箭雨。

    箭雨过后,便有马蹄声如雷轰鸣,震地而来。

    公输盘面色一黯,怎么也没想到,族中人为了置他于死地,暗算不成,竟然敢借调军队,公然追杀。他死不足惜,可连累了救他的小孙将军,却是让他万分愧疚。

    孙奕之久经战阵,自然看得出这波箭雨的不同之处,顿时瞪大了眼,有些惊诧地望向公输盘,“你到底做了什么?这些人竟能调动箭队?不对,我们有城守的手令,这些人不可能是从边城来的……罢了,你在这里别动!”他看到公输盘歉疚的神色,便不再追问,趁着箭雨方停,便跳上岸去,朝着青青那边跑去。

    青青破了飞箭,便撮指为哨,打了个响亮的唿哨,那两匹冉有送与他们的宝马便应声而来,跑到他们身边,无比乖巧地低下头来,蹭了蹭他们的衣角。

    孙奕之和她一起翻身上马,从马鞍下摘下兵器。

    他用的是冉有特制的一杆长刀,刀长三尺,刀柄可接扣一杆矛杆,便成了一杆长达丈八的大刀,若是单打独斗并不好使,然而在战阵拼杀间,比长矛威力更大,横扫一片不说,锋利之处,砍人简直犹如切瓜削菜。上次冉有就是凭借这把长刀,杀入齐军阵中,当真是三进三出,所向披靡。

    孙奕之听说之后,艳羡不已,此番前往卫国护送孔师,唯一的条件,便是要了这把长刀,冉有骂了他一通,君子不夺人所爱,他却宁做小人,也要抢了这把宝刀。

    青青依旧用的是血滢剑,只是她劲气外放之际,剑芒暴涨,那原本毫不起眼烧火棍似得剑身上忽然出现血色剑芒,血光宛然流转间,带着种摄人心魄的寒意和煞气。

    两人上马之后,只是对望一眼,四目相对,便已心意互通,立刻拍马上前,朝着那马蹄声来处直奔而去。

    来人万万没想到,先前的箭雨非但没能让他们有丝毫损伤,反倒激起了他们的杀意斗志,不但没落荒而逃,居然还敢迎面而上,两人双骑一前一后,倏忽之间,便已冲入了那五十余人的马队之中。

    诸国之中,除了犬戎蛮族,唯有秦国的骑兵最强。那也是在常年与犬戎等胡人交战中磨砺而出,除此之外,大多数诸侯国仍是以战车步兵弓手为主,寻常世家,能有百余人的骑兵已算不俗。鲁国这等以礼治国的诸侯国,更是少有战马,平日的骑兵也都是作为鲁王出行时的仪仗,那些马儿温顺老实,根本做不得战马。导致此次伐齐之时,将帅所骑战马,几乎都是从秦国买来。

    故而这些骑兵虽来势汹汹,却根本没几次正式作战经验,遇上的又是孙奕之这等兵法大家和赵青青这等绝世剑客,一怔之间,就见两人已纵马冲入骑阵,刀劈剑刺,转眼间就听得马儿惨叫连连,最先遇到孙奕之的几匹马都被斩断四蹄,惨叫着跌倒在地,哀鸣不已。

    那些骑士大惊失色,急忙挥矛迎上。

    不料孙奕之身后的青青来得更快,手中长剑如有毒蛇吐信,剑芒如血,所过之处,靠近她的骑士不是马儿被刺瞎双眼,就是骑士被挑下马去根本不给他们躲避的机会。

    这些人平时威风惯了,所过之处,人人避之不及,素来都以为自己只是缺少机会,却没想到,此刻碰上的两人,竟如此凶残厉害,一个照面间,就已丢下了十多条性命,剩下的人更是吓得魂飞魄散,调转马头,转身就跑。

    “痛快!”

    孙奕之自从离开吴国,一直伤痛不断,直到这次在九莲峰顶被扁鹊连扎针、蒸沐、推拿、服药……一番折腾下来,不但伤势痊愈,连旧伤也调理得七七八八,功力非但没有减退,还略有增进,也算是因祸得福。只是为了避免撞上吴王夫差和昔日同袍,他只是旁观了这次艾陵大战,作为十二岁就上阵杀敌的“老”将而言,只能看不能动,当真是无比憋屈。

    直到此时,他拿着冉有的长刀,找回昔日纵横沙场的感觉,长刀所向,血溅五步,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都跟着燃烧沸腾起来,自从离开吴国之后,他已许久未找到这种感觉。

    就连青青在这种时候,也追不上他进退如风,舞刀如电的脚步。她只能跟在他身后,为他挡去那些来自身后和两侧的偷袭突击,让他无后顾之忧地全力厮杀。

    两人配合得无比默契,那些骑兵起初还能抵挡一二,意图将两人包抄围杀,不料孙奕之的长刀格外犀利,快马奔驰之间,直接一刀将对面一人连人带马劈成了四段,鲜血喷出数尺之高,溅了他一头一身,他却浴血大笑,如同杀神般朝下一个对手冲去。

    而他对面的敌人看到他满面鲜血还诡异地大笑着冲来之时,终于被骇得失去了战意,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翻落下马,恨不得多长出两条腿来,跑得要多快有多快。

    五十余骑,被孙奕之斩杀不过数人,断去马蹄数匹,被青青刺瞎了五六匹马,其余之人,尽皆落荒而逃,来时威风凛凛杀意腾腾,去是魂飞魄散屁滚尿流。

    公输盘已不知自己何时从湖中走上岸来,只看着面前这场几乎一面倒的厮杀,完全说不出话来。他原本以为的一面倒,是己方的惨败,却不曾想过,孙奕之不过区区两人,便杀得五十余骑公输家私兵全无还手之力,这等强横的实力,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孙奕之和青青却仍未止步,顺着这些骑兵来的方向,直冲下去,果然,不过百步之外,尚有约莫百十人的步兵,簇拥着两辆战车,缓缓朝向前行来。

    显然,这批人的是骑兵冲锋在前,战车和步兵紧随其后,先前的那场箭雨,只怕就是这些人所为。

    他们原本只是作为后援,不料前锋已折,看到那些骑兵落荒而逃,也有些乱了阵脚。

    战车上的两人,一人身着锦袍,一人披挂战甲,眼见如此不可思议之事,也是一呆,待看到孙奕之和青青朝着自己冲来,立刻手忙脚乱地大喊“放箭!放箭!快放箭!——”

    孙奕之和青青两人经过冲过骑阵,速度几乎提到了极点,人马合一,奔驰如电,那些车阵步兵看到两人出现之时,尚愣了一愣,再听令弯弓射箭,却已慢了一步,那些七零八落的箭矢纵然射出,威力和准头也大失水准。孙奕之在前挥舞着长刀,便已挡下飞箭,不等他们再射出第二波箭,就已冲入阵中。

    “你……你你你是何人?!”

    那锦袍人骇得面无人色,急忙大喊道:“我是公输家……”

    “轰!”

    不等他说完,孙奕之的长刀已从他头顶横扫而过,斩断他的发冠,断发披散下来,那人跌坐回战车中,还没回过神来,却见孙奕之回手一刀,斩断了另一辆战车的车辕,连那辆车上的战将和护兵手中兵刃都一并斩落,虽未伤及性命,几人却都已虎口开裂流血,双臂发麻,全然无法再战。

    而当公输盘找回自己的马儿,紧赶慢赶地追来时,正好看到一幕让他此生难忘的场景——

    孙奕之长刀插入车轮,横刀一撬,竟硬生生将那辆战车挑翻在地。

    而那锦袍人方一从车中滚落出来,就被后面追上来的青青从马背上弯腰伸手一勾,一把便将他抓着腰带拎了起来,高高举起,冲着那些弯弓待射的士兵厉喝一声:“谁敢再动?!——”

    全场默然,那些士兵们被这一声清斥震得呆若木鸡,更无人再敢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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