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蓝桥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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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
——唐·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诗》
一
高仙芝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从军十几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人。只听贴身侍卫又来报:“将军,那个人又来了,就站在你营帐外。”高仙芝一个头两个大,连连摆手吩咐:“说我不在!”侍卫接着禀报:“我说了,他不信,他说知道你在。”高仙芝勃然大怒:“他怎么知道老子在?”
侍卫禀报:“他说,他和将军心有灵犀。”
高将军忍不住掀桌,他出身名将世家,容颜白皙俊美,身材高大修长,作战身先士卒勇猛无匹。坏就坏在他军纪严明,从不乱杀人,自然也不能把那惹麻烦的家伙拖下去了事。
一个长得瘦弱还腿脚不怎么灵便的人,想来从军,还想做他高仙芝的贴身侍卫,这不是开玩笑吗?
他一开始还尽量客气地摆手拒绝:“我的贴身侍卫已经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聪明人听到这里就该识趣,赶紧另谋高就,但那人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脸皮厚,立刻微笑说:“暂时不需要,那就是以后还会需要,我就在这儿等着,等将军需要。”
等我需要个屁!高仙芝心里骂骂咧咧,没好气地随口敷衍对方:“你会做什么?”
“所有侍卫能做的事,我都能做;侍卫不能做的事,比如写文书、战报,洗衣服做饭,我也能做,将军只要招募了我进帐中,从此万事无忧。”对方不亢不卑地说。
没见过自吹自擂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高仙芝正要发作,只见对方若有所思地开口补充:“也不对,倒也有一件我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高仙芝顺口问。
对方认真地说:“生孩子。”
高仙芝差点将一口水喷了出来,他打从心里恼火,上下打量对方,只见那小身板儿跟纸鸢似的单薄,腰身瘦得掐一下就能折断,有一只腿脚是跛的,脸孔黄得像刚生过病,别的不说,这么丑的侍卫要是带出去,别人真的以为他帐下无人,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于是高仙芝迳自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既不缺侍卫,也不需要人洗衣做饭,这里的军队多得很,你去找别人。”
“将军是嫌我长得丑?”
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他被说中了心事,尴尬地回过头来,只见对方一脸愠色:“这就是将军的不对了。将军招募的是军人,又不是夫人,要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高仙芝俊美的面孔上,表情顿时惨不忍睹。
就这么被围追堵截了整整十天,高仙芝连出营帐上个厕所,都要偷偷摸摸,以防在茅厕里小解时,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高将军,在下蒲州封常清,来应征做你的贴身侍卫。”
连强敌当前,大战在即都吃得饱睡得香的高仙芝,平生头一次觉得生无可恋,整个人都瘦了,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他欲哭无泪地把那个叫什么常……哦,他记住那个名字了,叫封常清的人叫进来,最后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安西的大唐军队也不止我一支,你怎么就是缠着我不放?”
本来是准备听到“高将军勇猛威武,我早就听闻大名,所以前来投奔,誓死追随……”这类慷慨激昂表决心的话,结果却听封常清悠悠然叹了口气:“将军不是嫌弃我长得丑吗?”
高仙芝张了张嘴,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听对方悠悠然接着说:“别的地方我已经全都试过了,那些将领也都嫌弃我丑,没人肯要我。你这里是最后一处地方,没得选了,只能死缠烂打,试试运气。”
高仙芝顿时觉得自尊心碎了一地。
二
被缠得没办法的高仙芝把封常清收了进来,原本打算先招进来,然后出几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结果没过多久,高仙芝自己舍不得了。
封常清这个侍卫,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且不说身边的琐事被安排得有条不紊,文书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三更半夜高仙芝肚子饿了,不用自己去找吃的,只要叫一声,一炷香的工夫,封常清就能端出一碗羊肉面,两碟小菜,拎来半坛烧酒。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当初要不是封常清死缠烂打,高仙芝还真的就错过了这位靠谱的多功能贴身侍卫。
封常清做事一丝不苟,虽然是跛脚,在军营里比很多士兵都更有军人的样子。
冬天下着大雪,天冷得滴水成冰,高仙芝盖了好几床棉被,也不觉得暖和,想到营帐外封常清还在站岗,他就叫了一声:“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封常清在外面问。
“叫你进来就进来,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高仙芝不耐烦地骂。
“是。”
封常清进来了,头发上都是雪,全身也裹着雪花,本来瘦弱的年轻人倒像是穿了一件滑稽的棉袄,成了个白胖子。
高仙芝笑骂:“把雪抖抖再进来!”
封常清退回帐外,把身上的雪抖掉,再进来的时候就是平常的样子了,只是棉衣全部湿透。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却仍然不失军人的仪容。
“衣服脱掉。”高仙芝随口说。
“……”封常清迟疑了一下,“将军……”
“脱了衣服上床来。”
自从相识以来,每次都是封常清让高仙芝难堪,这一次,总算被高仙芝扳回了一城,听到这句话,封常清的脸色真是好看得紧,比搭台子唱戏的还要精彩。然后,只见高仙芝随手扔了一床棉被给他:“给老子捂脚。”
封常清终于明白过来,嘴角抽搐了一下:“多谢将军。”
高仙芝治军极严,却对将士很好,这晚的风雪夜,封常清就和高仙芝抵足而眠。
雪下得大,天也冷,人心却是暖的。
这晚封常清梦到了小时候。
风雪漫天,他独自在城墙上玩耍,天地那么旷达,风雪那么大,他伸出舌头顽皮地去舔城墙上的雪,身后突然传来阵阵怪异的起哄和嘲笑声,一只手从身后猛地推了他一把!
他从城头倏然坠落下去,恐惧像刀锋一样凌迟着他的身体,他惊呼,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一道蓝色的光芒在眼前闪过,随即是深蓝的一片,封常清只觉得有什么融化进了身体里,他的身体轻得飘了起来,就像是死过一回,又像是在剧痛中重获新生。
那光芒……究竟是什么?温柔如羽却又危险如刃……
封常清想要伸手去握住,却醒了过来。手摸到腰畔,空空如也。他猛地一惊,立刻挺身坐起来。只见高仙芝早已经起来,正将寒光沉沉的盔甲穿上,回头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一把剑扔给他:“你有睡觉时佩剑的习惯?”
那是一把陈旧的剑,古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剑柄上蓝色的花纹,栩栩如生,展翅欲飞。
高仙芝似笑非笑地将衣领理好:“有这种习惯的人戒心都很重。我清晨起来,看你皱着眉头,拳心也捏得死紧,这样睡觉不累吗?”
“我做了噩梦,”封常清抚摩着佩剑,狂跳的心终于稍定,声音无端有些虚弱,“我梦到了小时候,刚来安西时。”
“哦。”高仙芝随口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安西的?”
“儿时随全家一起流放,”封常清苦笑,“父母去得早,我跟着看守城门的外祖父生活,那时我不会说安西话,本地的小孩欺生,有一次,几个人恶作剧把我推下城墙。”
那么高的地方,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竟然能捡回性命。
只是摔瘸的腿再也接不回来了,他也就成了如今的样子。
三
军营里的士兵们一开始见封常清形貌瘦弱、腿脚不灵便,都没把他当回事。后来见他举止从容,不亢不卑,倒也对他生了几分敬意。再后来,敬意渐渐变为敬畏。
一年一度的军中演武大会上,封常清与全军同军衔的士兵比试,获得了单打对垒第四名,马背骑射第一名。
三军震慑。
封常清的筋骨和体能没有任何习武的先天优势,可是每日训练场上,别人在流汗,封常清在拼命——在训练场上趴下可以再站起来,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他似乎比别人更懂得这道理。
身为将帅,高仙芝经常一大早起来就能看到封常清在练功,有时夜深了,别人都休息了,封常清还在练剑,勤奋得让高仙芝都有点看不下去。他忍不住问:“练功有瘾?”
封常清微笑:“全力以赴,习惯而已。”
想了想又说:“除了生孩子实在做不到,别的事情大抵都事在人为,应该难不倒我。”
“……”
虽然觉得这小子狂得可以,但高仙芝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就他那小身板儿,瘦得跟薄纸一样,就算再练,能练得和老子一样高大威猛吗?
春去秋来,封常清的身材虽然瘦弱如初,却终于骑射自如,加上将手中一把长剑刺入气势如虹的力量,再无人敢小视。
这天,封常清像以前一样认真地在营帐外站岗。
三更时分,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按说高仙芝应该已经睡下了,封常清觉得不对,于是唤了一声:“将军?”
营帐里的声音和平时大不一样,只听高仙芝粗着嗓门说:“……滚。”
换了别的侍卫,可能就滚了,但封常清听出了高仙芝那个字里的一丝颤音。
进入军营以来,他从没见高仙芝怕过什么。
封常清神色一凛,悄无声息地掀开帐门。
只见营帐里一片惨白的月光,高仙芝一手提着长枪,对准自己的床榻,脊背绷紧,身体比铁还要僵硬。
封常清目光凌厉地扫过床榻,然后他看见……床榻上空空如也。
他顺着高仙芝长枪所指的方向看去,终于看清了一道黑影,顺着床沿慢吞吞地爬过。
——那是一只蜗牛。
“……”封常清嘴角动了动,上前用剑尖把那只蜗牛挑起来,扔出营帐外。
身后传来一声吼声:“滚回来!”高仙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封常清神色不变地转过身:“我什么也没看见。”
“放屁!”高仙芝骂,“你看到老子在睡觉。”
“……是。”
高仙芝一脸要杀人灭口的表情,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天下名将,怎么会怕小小的蜗牛?但是这种软软的、蠕动的东西,真的令他头皮发麻……那么软,还带着黏糊糊的汁液,光想想就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要是被碰一下,简直能立刻晕过去。
更要命的是,这个奇葩的弱点他掩饰了这么多年,如今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当面撞破!
“……擅闯本将营帐,今晚扎三个时辰的马步。”高仙芝气急败坏地丢下这句话,把封常清赶了出去。
深更半夜,封常清在寒风中扎马步,顺便思考人生。
清晨曦光微露,高仙芝睡眼惺忪地起来,看到封常清还在扎马步,瘦瘦的脊背,一身衣衫全被汗水湿透。高将军虽然骂起人来彪悍得问候人全家,却嘴硬心软,黑着脸说:“起来吧。”
“是。”封常清听命站起来,因为马步扎得太久腿麻,双腿一软,狼狈跌倒在地上。
高仙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很满意,觉得应该提醒他记住这次教训:“知道自己错了?”
“知道。”封常清满身泥泞地爬起来,认真地回答,“将军要面子,所以侍卫们都打扮得光鲜靓丽,英俊不凡。谁要是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伤了将军的面子,那比杀了将军还严重,将军会认真记仇的。”
高仙芝心里想,我去!
“……再扎两个时辰!还有,下次不要跟我提蜗牛!”
“是。”封常清的语气却和昨晚没什么分别,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将军,蜗牛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随它去吧。”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高仙芝勃然大怒。
“是。”
封常站起身来,站稳军姿为高仙芝开路:“昨天晚上下雨,今天路上怕有蜗牛,请将军当心。”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
……
高仙芝气势汹汹简直逃一般地快步离开,脸上杀气腾腾,身后传来封常清带笑的声音:“将军,怕蜗牛没什么。有些东西也和蜗牛挺像,柔软的不一定没有力量。”说到这里他微笑一顿,“比如,情义。”
不知为何,高仙芝心中莫名地一动。
情义?那么柔软的东西,也可以令最强大的人心生敬畏。
四
封常清拖着扎马步扎得酸痛的腿坚持巡逻完毕,回到中军大帐时,远远地听到帐内阵阵不寻常的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封常清不禁加快脚步,营帐帘门一掀,他却愣了一下。
高仙芝和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几人的兴致正高,其中一个白衣少年是从来没见过的,一张牌甩下来:“胡了!”
高仙芝忿然抗议:“不是吧?老子又输了!”说话间一抬头看到封常清,顿时高兴地说:“来得正好,本将军有件事问你!”
封常清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稳稳站定拱手:“将军请吩咐。”
几个牌友的目光顿时都落在他身上。
那个赢牌的白衣少年双腿修长舒展,姿态慵懒像是长安或洛阳来的花花公子,一脸不务正业,饶有兴味地打量封常清:“大蘑菇,这就是你说的除了生孩子之外,什么都会的侍卫?”
高仙芝不理他,问封常清:“你会不会打牌?”
“……”封常清沉默了一会儿,镇定地说,“会。”
“好!”高仙芝一把拉他坐下,“你替我打几把!”
很多年后封常清回想起这次打牌,仍然忍不住扶额——怎么有人能腹黑得这么不要脸?少年出牌根本就是耍流氓,神鬼难测。封常清一开始还能勉强应付,后来便被他声东击西绕得云里雾里,先是输掉了身上仅有的铜钱,然后是盔甲和腰带,中衣和靴子,最后是里衣汗衫……寒冬腊月,封常清穿着一条裈裤,打着赤膊瑟瑟发抖地出牌,第一次觉得世上有他坚韧的神经也无法忍耐的考验。
“再输下去就连裤子也要输掉了!”高仙芝终于憋不住,“别打了吧?”
“……”封常清冻得咬紧牙关,小身板坐得笔直,“但听将军吩咐。”
“这就不打了?”白衣少年显然牌兴正浓,“输掉裤子算什么?还可以卖身抵债。我看你这个侍卫牌技不错,干脆就送给我,我不会嫌弃的。”
“不送!”高仙芝大手一挥,斩钉截铁。
“无趣,你这护短的习惯还是老样子啊大蘑菇。”白衣少年“刷”地一下将手里的牌展开,动作潇洒自在,他看上去比高仙芝年龄要小得多,说话却是毫不见外的派头。
封常清愣了愣——大蘑菇?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一开始他只以为自己听错,现在再次清清楚楚听到,不由得困惑,那是什么?
对方仿佛能一眼能看透封常清心中所想,随口说:“你家将军不是叫仙芝吗?不管仙芝、灵芝,还是松芝,那都是大蘑菇。”
他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不管叫“大蘑菇”还是“小甜甜”都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
冷汗终于从封常清的额头上流下来,威名赫赫的西北名将被取这样的外号,太伤自尊了!
对方笑眯眯地拿着牌,轻松抽出一张,甩下来:“你是不是在想,你的牌技不可能比你家将军还差,怎么就比他输得还惨?”他乌黑明亮的眼睛眨了眨,眼波如潭,难测深浅:“因为你聪明。”
封常清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不敢轻率答话,只好闭紧嘴巴。
“你家将军是个笨人,聪明人最怕遇到笨蛋。而你聪明,那就好办得多——至少你能看懂我在设陷阱。”
高大将军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侮辱了,勃然大怒,“放屁!”他死要面子地补了一句:“那……那是老子故意放你一马!你个赔钱货!”
封常清一向觉得自己不算笨,面对今日的不速之客和乱糟糟的牌局,脑子却不够用了。
赔钱货?那又是什么?
“那么,再来一局?”潇洒爱笑的赔钱货好整以暇。
“……”
“上次你输掉的裈裤我还让侍卫留着,等你有了一千金来赎。”赔钱货循循善诱。
在下属们异样的目光中,被揭了老底的高仙芝涨红了脸,脸色在“你闭嘴”和“士可杀不可辱”之间艰难转换,活脱脱像一只被欺负得惨的大老虎。封常清实在于心不忍,再看那悠闲自得的白衣少年“赔钱货”,赔……裴?他突然心念转动,心头一震,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
天子钦点的探花郎,十五岁前往陇右军营,用兵如神,百战不败,令吐蕃闻风丧胆的“白衣修罗”——
少年将军裴昀,竟然亲自到安西军营中来了!
若非边境出了大事,他原本绝不该出现在这里。
封常清几乎是下意识地攥紧拳,浑身因为紧张而僵硬起来,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营帐里几人都是高仙芝的心腹大将。
裴将军还是一脸轻松,没事儿人一样,抬手让继续打牌,几个将领也都舍命陪君子。
不到黄昏,裴将军就起身辞别,来去都没有惊动更多人,简直让人怀疑他就是专门来打牌的。
封常清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月华如水,新雪如被。
三更时分,军营里突然隐隐传来调兵的声音,正在站岗的封常清听到身后熟悉的脚步声,一回头,只见高仙芝一身戎装峻拔,高高大大站在他面前。
“将军这是要出征?”封常清一怔,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达奚部落反了。”高仙芝持枪而立道,“随我出发,我大唐两千精锐,先去会会他们!”
原来,谈笑之间,纸牌之上,战局布谋已定。
五
跟随高仙芝前往绫岭平叛,这是封常清第一次上战场。
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战场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校场演练,战争是血流漂橹,尸横遍野。
冲杀在乱军之中,封常清奋力挥剑,耳边传来自己巨大的喘息声。鲜血溅在脸上,自己的,敌人的……
就在这时,封常清看到一道恐怖的刀光。
寒光不是朝他袭来的,而是朝着高仙芝的后背!作为主帅的贴身侍卫,他毫不犹豫地举剑去挡,然而那袭击的速度太快了,根本挡不住,电光火石的瞬间,他手臂怵然发麻——
敌人的刀悍然将他手中长剑震开,凌厉刀光铺天盖地斩下,封常清手臂剧痛,长剑仿佛有生命般发出沉重的龙吟之声,来不及了……他合身扑了过去!
无数画面瞬间在脑海中交错,熟悉的蓝光在眼前心头狠狠划过,心魂仿佛再一次从城头坠下,被某种力量吸引,又被某种渴望托举,强悍滚烫,可忘生死……
然后,后背骤然一凉,像是雪花飘落进衣襟,然后天地倾斜,五脏六腑仿佛在沸水中煮过,他眼前骤然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封常清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一堆乱石上。
后背火燎一样的痛,右臂更是根本无法抬起来,痛到麻木的手臂仿佛不是自己的。
士兵们在他跟前来去,很多人身上脸上沾着血污,还有人在擦拭着兵器,天已经黑了,军队临时扎营隐藏在密林中,为了不暴露行踪,连篝火也没有。
封常清喉咙干渴得快要冒火,他艰难地动了动,这时,一个水囊扔到他面前。
他立刻不顾一切用颤抖的手抓起来就往嘴里灌!冰凉的水入喉,一股血腥味顿时从胸腔漫上唇齿,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唇角顿时呛出血沫。等缓过一口气来,他抹掉唇边血迹,吃力地抬起头……只见高仙芝站在他面前,高大的身影几乎遮住了月下山川。
高仙芝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道:“后背两尺长的刀口,再深一点,就能把你劈成两半。老子出征前教过你,战场是这么玩的吗?”
“将军没有教过我。”封常清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但将军把后背留给了我。”
高仙芝一时间没有说话,四周弥漫着清冷的血腥气。封常清脸色苍白如纸,他知道,自己不仅差点被劈成两半,而且右手手臂骨折,痛到难以忍耐,他咬紧牙关不发出呻吟。突然,只见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扔到地上。
——那是他自己的剑。
“剑拿上。”高仙芝粗暴地命令。
封常清用仅能活动的左手吃力地握住血迹斑斑的剑。
“知道你是怎么捡回一条命的吗?”高仙芝眼底带着不耐烦的傲气,“我干掉了那个偷袭者,他当场气绝,没有时间劈完那一刀,所以你只死了一半,没有死透。刀劈在剑上,你的剑还算硬,没断,否则你的脑袋也没了。”
封常清心头微微一凛。剑身有砍凿的痕迹,能看出当时的惊心动魄、生死一线。
“我的背后有眼睛,不用别人替我挡刀。我的身手也很好,好得你这样初出茅庐的新兵根本没法想象。”高仙芝居高临下地说,“用不着你扑过来表现,不然,我就不用在解决那个小喽啰的同时还要把瞬间丧失战斗力的你接住,抱上马背拖回来,麻烦透了。”
“将军你一感动就会变成话唠吗?”封常清冷静地指出。
“放屁!”高仙芝勃然大怒,“我是在教你打仗。”
话音刚落,封常清腰上一轻,整个人被凌空拎了起来!
事实证明,顶撞主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高仙芝拎着封常清,就像拎着一只布袋,大步走过乱石杂草和人群,粗鲁地将人一把扔上马背。
封常清愕然提醒:“将军,几个时辰前我差点被劈成了两半……”
“哦。”高仙芝理所当然地说,“不是还没劈成两半吗?”
“……”封常清眼前一黑!他挣扎着想问有没有搞错?我这样的伤员应该运送回后方!
却听高仙芝回头朝士兵们大声说:“出发!”
声沉如海,群山微震。
这晚,高仙芝带着精锐士兵连夜直捣敌营,奇袭主帅大帐。
封常清趴在马背上无法动弹,剧烈的颠簸让五脏六腑都几乎要移位,他觉得自己快要在主帅的公报私仇中死透了……
寒风凛冽如刀,血不断溅在脸上,战神长枪过处,所向披靡。
就在封常清疼得神智模糊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自头顶响起:“吃我一枪!”
晨光之中,长枪直取达奚部首领的头颅!
高仙芝策马悍然挥枪,对手的脸孔在瞬间惨白扭曲,随即大叫一声坠下马背,落在尘土之中!险中求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一刻,封常清怔住,他突然明白了……高仙芝为何要带着重伤的他。
他在教他战场上的生存之道。
没有最好的防守,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没有最安全的时刻,最安全的时刻就是斩杀敌人之时!
这是高仙芝的枪法,这更是高仙芝的勇气胆色。
想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没有侥幸,没有第二次机会,高仙芝不是傲慢,他是真的强大到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强大到能对麾下千军和万里疆土妥帖守护。
曦光中那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滴血的长枪仿佛地狱里走了一遭,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欢呼声!策马紧紧跟随的士兵们身上带着荣耀,也带着累累伤痕,眼里火星迸溅,那是必胜的信心。
几乎在一夜之间,绫岭之下血流成河,敌军被剿灭殆尽。
清点战场时,高仙芝低头问了一句:“还活着?”
封常清还醒着,或许是因为疼痛让他无法昏迷,或许是因为胸腔中有什么在震撼、剧痛和共鸣,他知道,这将是他在战场上绝无仅有的生死之课。
在四野枯草的沙沙声中,他听到自己微微茫然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是人,还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本以为高仙芝会勃然大怒,但对方只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人,但我更是个军人。”
封常清努力地抬起头问:“你怕过吗?”
“怕过,”高仙芝的声音还带着刚下沙场的疲惫,显得暗哑低沉,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惊心,“但我不会停止前进,因我正是为那累累白骨之上,胜利的王座而生!”
金色的甲胄映着血光与太阳,烈火焚烧着古战场,天幕被映红,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
“我会带着你们,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
封常清仰视他良久,没有说话。
终于,他释然一笑。
——很好,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会追上你的脚步,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
六
大军凯旋,后方将士摆了庆功宴,备下酒在等他们。
酒的确是好酒,流经喉咙,像是高山雪水流下,突遇一场春意燎原,燃烧得痛快淋漓。
高仙芝喝得酒酣耳热之际,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大事!大战得胜,给朝廷的战报还没写……虽然说军功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但是捷报也得上达天听,他平时最讨厌舞文弄墨这些事,于是半醉地大着舌头:“把……封常清叫来……给……老子写份战报……”
封常清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前。高仙芝正要开口吩咐,却见他已经呈递上一轴纸卷。
“这是什么?”高仙芝狐疑地接过来,一路上都看到这小子病恹恹的,一点小伤也养了大半个月,弄得像随时要死了一样,比拖油瓶还拖油瓶,这是什么?
……战报?
他醉醺醺地展开来看了几行,酒意顿时醒了大半。
——战报写得太好了,好到不可思议。
军营里大老粗多,要找舞刀弄剑的随手就能抓一把,要找个能文能武的实在难。酸腐书生倒是多,但他们不懂战事,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最后还是得他自己操刀。谁知道让他头疼的大难题,在封常清手上竟迎刃而解。
更关键的是,封常清虽然随军出征,但作为士兵,为何看懂了他每一场指挥背后的用意?
高仙芝的后背无声无息渗出了一层冷汗。将领的决断与谋略是战场之魂,士兵们知道听号令冲锋,知道走了哪些路,或许还知道杀了多少敌人,却不可能掌控全局,对行军布阵背后的深意了如指掌,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他曾教过封常清见识战场的生死,教他做一名合格的战士,但从来没有教他怎么当一个将军!
“这份战报,什么时候写的?”高仙芝愕然问。
“在绫岭时就写好了。”封常清如实回答。
——这一仗会怎么打,有哪些虚实,在哪里驻军,布什么阵法,怎样歼灭敌军,封常清指了指自己的头:都在他脑海里。
从战场上下来之后,高仙芝第一次仔细打量封常清。
他突然想起,当初裴昀笑眯眯说的那句“你比你家将军聪明”,或许指的不仅仅是打牌。
七
天赋的才华,就像雪水擦拭过的刀刃,锋芒初试,清光夺目。
封常清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被历练提拔。
天宝六年,高仙芝征讨小勃律国,任命封常清为安西留后使,总管安西四镇的一切事务。
无论对高仙芝本人,还是对安西唐军来说,这都是一场性命攸关的大战,大军出发已许久,仍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
留守的将领们都有些着急,虽然高仙芝是用兵的天才,但征讨小勃律国,选在最严寒的时候前往冰封的高原,一路行军艰险。崇山峻岭之间,数千大军奔袭,只怕九死一生。
封常清留守总管后方,把军务处理得有条不紊,从没有露出过半点忧虑神色,仿佛丝毫不关心高仙芝的生死。只是有一次,他站在行军地图前面,突然很久没有动。
“此时,他应该已经翻过昆仑山了吧,”封常清的目光落在一处地方,有几分出神地负手,“却不知昆仑山的雪水滋味如何?”
昆仑山的雪水,终究还是流出了清冽的胜利滋味。
高仙芝在连云堡大败吐蕃军,顺利度过坦驹岭,在阿弩越城俘虏了小勃律国王。
消息传来时,正在持卷读书的封常清只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结果,这天士兵们看到向来稳重的封常清连鞋子也没穿就快步走出营帐,步伐自信笃定,又如释重负——寒冬之后必有春意,但看到捷报如春草破土而出,终于忍不住惊喜而至于失态。
待到大军归来,久别重逢的两人在城墙上喝酒。
空中半轮月亮,高仙芝俊美的脸孔染了沙场风雪凛冽,拎着酒坛,说话直率仍如曾经:“我还真没想过会有今天,能将整个安西后方交给你。”
“当初你把后背交给我,如今你把后方交给我,我觉得并无区别,”封常清微笑,“除了生孩子之外,别的事都事在人为,大抵难不倒我。”
“一开始觉得你这小子狂,现在发现何止是狂?”高仙芝仰头喝了一口酒,由衷地感慨,“你在军中令行禁止,无人不服,孔子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还好我没有错失你。”说到这里,他拎着酒坛开玩笑:“哈哈,当初你死缠烂打要当我的侍卫,怎么就非要到军营里来?莫非是看我的侍卫穿得帅气?”
“是啊,”封常清微笑,“我看到你的侍卫衣着光鲜,俗话说‘人靠衣装’,我想着自己虽然长得丑,但是要能穿上那么鲜亮的衣服,应该也会好看一点,才死皮赖脸要当上你的侍卫。”
高仙芝朗声大笑。
“如今我可比当初好看一点?”封常清反问。
“并没有。”高仙芝打量他。
“那你看我做什么?”封常清眼带醉意。
高仙芝哈哈一笑,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人不可貌相,陋石之中有宝藏,山野之间有凤凰。我敬你!”
酒坛撞在一起,在万籁俱寂的城头月夜,酒水四溅,笑声恣意。
那一夜的月华,泼洒进大漠黄沙。
两人并肩作战,高仙芝善战,封常清善谋;高仙芝勇猛,封常清坚毅。
经历的战事越多,封常清越从容稳重。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在封常清面前都会露出破绽;无论多么艰险的困局,在封常清手中都能绝处逢生。
封常清带兵很少发怒,神色宁静如渊岳,不带感情色彩地说出“斩立决”、“膑足挖眼示众”的命令。
——虽然膑足挖眼的是被发现的混入军中的奸细,但还是让士兵们人人胆寒。
高仙芝发起火来对士兵劈头痛骂,问候你全家十八代祖宗,军中人人都怕高将军的怒火。可是高将军治军虽严,终究带了感情,而封将军治军,就像摒弃了人所有的七情六欲,一切按照军规与法度行事,没有法外施恩,没有网开一面。心如铁石,不过如此。
军营中,封常清令行禁止;战场上,封常清的命令一下,数万士兵就像一个人往前冲。
西北夷狄闻风丧胆,大漠的风沙里渐渐传诵开“西北双璧”的美名。
八
任谁也想不到,一场震惊天下的变故,会让封常清失去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叛乱,常胜将军封常清战败丢掉东都洛阳,被朝廷革去一切官职。
秋风仍是秋风,故人还是故人,两鬓微霜却不复当初模样。
“我现在又一无所有,”封常清一身布衣,还是悠闲的样子,像多年前那样站在高仙芝面前,“来你这里应征做个侍卫,收不收留我?”
高仙芝眼中情绪闪动,皱紧眉头,一时间说不出话,仍由落叶飘到他的肩上。
叛军行军快如闪电,前线十几座城池不战而降,士兵从城头自坠如雨,将领惶恐出城投降,一败涂地人心失散……封常清甚至来不及训练刚招募的六万新兵,就不得不与叛军正面交锋,战败几乎是必然。可百姓们都在传说,洛阳军队虽然吃了败仗,数万人仍像一个人往后撤。这就是封常清的声威与军纪。
烧毁太原粮仓,撤出洛阳,退守潼关,是唯一正确的战略。
高仙芝很清楚这一点。
抢在叛军之前占领潼关,也是唐军唯一的生机。高仙芝几乎能想象到,封常清不带感情地下令的样子,能想象到他在数倍强大于自己的敌人面前,怎样拼死战斗,怎样在艰险的山路上带领着士兵们走出绝境,赶赴潼关。
气氛沉默良久,高仙芝终于摆摆手:“你还是走吧。”
封常清一怔。
“军中缺我这一口饭?”封常清的脚步没有动。
“不缺你一口饭,也不缺你一颗头颅。”高仙芝不耐烦地抬手,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你走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离开。像多年前那样,只留给封常清一个背影。
秋风萧瑟,别雁成行。
被赶出来的封常清来到蓝桥驿站,站在水边,远望水波浩瀚无尽。
腰畔的剑似乎比平时更沉,封常清低头看去,只见剑身的光芒不知何时黯淡了,剑柄上蓝色的花纹却更深。
再牢固的城池,也不过是人的肩膀;再坚固的防御,也不过是人心的凝聚。人心一散再难聚……他苦笑了一下——这所向披靡的长剑,终究还是有一天要归于沉寂,一败涂地?
不远处有人在桥边垂钓,穿着乡野村夫的蓑衣,慵懒的背影却莫名有些熟悉。旁边还有个冷峻的青衣人,拄着一根竹杖,肩头站着一只丑鸟。
这是个很奇怪的组合,白衣人悠闲地钓鱼,青衣人看上去是个盲人,拄着竹杖似乎在桥上寻找什么东西,那只鸟吃着红薯。
这一瞬间,封常清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因为那只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
“这里太安静了,怪可怕的,你给我讲个故事壮胆!”大鸟说。
青衣人冷冰冰的,沉默良久才开口:“《庄子》里有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一个叫尾生的年轻人与他心爱的女子相约在蓝桥之下见面,女子失约了没有来,而水涨了起来,尾生一直等一直等,直到水淹没了他的头顶也不肯离去,抱着桥柱而死。”
“故事里的蓝桥就是这里?”大鸟歪着头问。
“嗯。”
“这个尾生真是大笨蛋!”大鸟突然竖起头顶的羽毛。
“嗯?”
“快去女孩的家里找她啊。”大鸟理所当然地说,“无论她在哪里,都要去找到她。虽然人类没有翅膀,但是有脚可以去跑,还有手可以拥抱啊——他宁可抱着冰冷的柱子去死,也不去抱住心爱的女孩,不是笨是什么?”
“嗯。”青衣人摸了摸大鸟的羽毛,声音磁性微凉,“不过,蓝桥是离别之地,少年不肯离去也许是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走了,就再也无法相见。”
大鸟歪着头看着他:“怎么会无法相见呢?只要再约就好了。”
“生离死别,碧落黄泉茫茫不见。”青衣人的声音并没有什么语气,封常清却微微一震。
蓝桥……黄泉……
最坚贞的信诺,比石桥更牢固,连生死也不能摧毁。
“还没找到啊,叶校尉?眼睛不好就别逞能了。”钓鱼的白衣人随口说,“来来,休息一下,来陪我钓鱼。”
听到那个声音,封常清心头疑惑更深……
他走上前去。
似乎是听到脚步声,白衣人笑吟吟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封常清顿时呆怔在原地!
“……裴将军?”
当初那个潇洒甩下一张牌,高兴地说“胡了”的慵懒少年,那个叱咤陇右、威震夷狄的白衣修罗……此刻就穿着山野村夫的衣衫,拿着一根长长的钓鱼竿,笑眯眯看着他。
时光仿佛回溯到多年前,悲欢仿佛凝聚在这一刻。
“你认错人啦!”白衣人潇洒地一甩鱼钩,一条大鱼在空中划了条美妙的弧线,落到桶里,水花顿时溅了封常清一身。
对方热情地抓了一条活鱼扔给他:“这条鱼就送给你了!”那鱼滑不溜秋,在封常清怀里乱蹦,让天下名将一时间也有点狼狈。
他只觉得微微恍惚,明明是那个人,却又不是他……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也该有三十多岁了,不可能仍是眼前少年般的模样。
“这鱼煮汤最好,生煎次之,红烧最次,切记切记。”白衣人拍着封常清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叮嘱。
不等封常清开口,对方已经拎起鱼桶,欢快地奔去桥上找他的同伴了。
在那背影即将走远时,封常清突然开口叫了一声:“赔钱货。”
对方的脚步终于顿了一下,回过头来,一脸好心地说:“这么肥的鱼,几根葱姜蒜就能煮汤,不会赔钱的,放心放心。”
九
月华朦胧如谜,军营的夜晚安静如铁。
“封常清,把地图拿给我……”高仙芝话一出口,才意识到封常清已经不在了。黑暗中只有他自己的身影,烛光中黯淡的孤勇。
他坐了一会儿,正准备自己起身去拿地图,却见一只手从旁伸了过来,苍白精瘦的手臂上沾着水珠:“地图。”
高仙芝愕然抬头,只见封常清浑身湿答答地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拎着一条鱼,一只手拿着地图。
“你怎么回来了?”
“捉了一条鱼,回来做鱼汤。”
“……”
自从做了将军,封常清就很少下厨了,眼前的情形,让高仙芝有种时光回溯的错觉。只听封常清问:“你还记得裴将军吗?”
高仙芝一愣。
陇右年轻的战神裴昀,多年前身中流矢而死,有人说他是被吐蕃人杀死的,还有人说他是死于帝王的猜忌。战功煊赫,力挽狂澜,可在他阵亡后,没有任何追封与表彰,连史官也暧昧不语,既不宣扬他的功绩,也不追问他身上的疑点与谜题,时间仿佛将这个名字从人们的记忆中轻轻抹去了,就像朝阳无声抹去晨雾中的水滴。
可封常清仍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消息传来,高仙芝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全无形象地放声号啕大哭,俊美的脸上,眼泪鼻涕流了满脸。
但没有人笑他。
沙场险恶无情,生死旦夕之间。今日殓葬的是兄弟,明日殓葬的也许就是自己。
那时封常清的眼角也阵阵艰涩,却是干涸的,没有眼泪流出来。
“跟我去一个地方。”封常清突然抬头说。
两人来到水边,蓝溪之上,石桥之畔,河山共明月清辉。月色与秋风仍在树梢逗留,四下却空无一人。
“带我来这里做什么?”高仙芝不解。
湖畔寂静空旷,封常清的神色不知是失望还是惘然,他走了。也许,世上真有容貌相似的人?又或许,是故人魂兮归来?
他转过头来,突然问:“你说,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他会怎么选?”
高仙芝的神色缓缓凝重起来,他明白封常清在问什么。他对如今的局势之危险心知肚明——当下最难办的,并不只是军事而已。
良久,他才说:“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封常清微微一笑:“但我知道,他不会任由命运选择,他会抛开别人给定的所有选项,主宰自己的命运。”
群山回荡着风,一片坦荡,高天之上,浮云温柔驾驭月光。
两人站在水边,任由衣襟猎猎被风掀起,高仙芝的眼底也露出些向往的神色。
——那样无拘无束的人,就算做了鬼魂,也会大笑游荡在山野之间吧。
想到这里,高仙芝的心情舒坦敞亮了不少。
“老子这一生,吃过败仗,输过刀,认过栽,流过泪,丢过人,但只有一件事,”高仙芝猛地回过头,目光明亮地与封常清对视,刹那间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再难再险,从不后退。”
——即使问题像刀锋一样棘手,他也会当机立断地迎向它。
封常清微笑道:“就让我做个普通侍卫,在你麾下效命吧。我知道如今外有叛军强敌,内有佞臣谗言,而且自从安禄山反叛,陛下已经对胡人猜忌,战局艰难,宦官监军,你又并非汉人,只怕这一战会举步维艰,凶多吉少。”
高仙芝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突然骂了一声:“娘的。”封常清说出了他所有的顾虑。……也看出了他看似无情的驱赶之中,无声的维护。
“无论生死成败,这一战我期待已久。”封常清从容负手道:“我南征北战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再次和你并肩作战的这一天。”
高仙芝的眼眶微微发热。
十
潼关的士兵们据险而守,叛军几次进攻都被灰头土脸打退。战场再凶险,跨下马背时有兄弟的一个拍肩和击掌,总是充满希望的。
这天清晨开始下雪,有士兵来报:“边监军来了!”
高仙芝不在,封常清立刻从营帐中出来,来报信的士兵着急地说:“带了好多侍卫,一进营中就绑了我们几个人!”
自从安禄山叛乱,天子对武将不信任,在军中安排了太监做“监军”,边令诚就是其中一位。
边令诚爱指手画脚,不时与主帅高仙芝起争执。高仙芝直率豪爽惯了,当场怒不可遏,转头并不会记恨,边令诚却不动声色地将恨意藏在眼底冷光里。封常清曾不无忧虑地提醒过高仙芝:“边令诚虽然不懂兵略,但他是天子近侍,宫闱暗箭,一句话,有时就可以杀人。”高仙芝皱眉不语,他并非不懂得这个道理,但江山危在旦夕,战事不容有失,他不能让步。
“封常清接旨。”边令诚大步走过来,一脸阴阳怪气的冷笑,身后跟着数十个全副武装的侍卫。
封常清看着他们的阵势,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
雪越下越大,远处传来乌鸦不详的叫声,只听边令诚趾高气扬地宣布天子敕书:“封常清不战而退,先失洛阳,再失陕州,罪大恶极,就地处斩!”
四周一片哗然!
士兵们都满脸难以置信的惊愕、恐惧和愤怒,许多人暗暗握紧了拳头,封常清只微微怔了一下,神色平静地说:“来得比我想象的快。”
他早已将遗书写好,活到今天,只是为了一个人、一句诺言而已。
如今看来,只能不告而别了。
“封将军!”旁边的士兵们要冲上来,被封常清一抬手淡淡止住。
他缓缓抽出腰畔长剑,太监和带来的侍卫顿时脸色大变,慌张地后退……
封常清唇角带了一丝不屑的笑意,甚至连看也没有看他们一眼,只是出神地凝视着剑身清光道:“这把剑曾经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第一次是在我六岁那年,我坠下城墙时,原本是该死的,蓝色的光芒接住了我,让我活了下来,等我清醒过来时,手边就发现了这把剑。”
四周一时安静,士兵们也是第一次听封常清说起这离奇的往事。
“第二次是我初上战场,它让我死里逃生。我一直以为,这把剑给了我战无不胜的力量。凭借着这力量,我克服了自己跛脚的缺陷,上马骑射;凭借着这力量,我百战沙场,看淡了生死,看惯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直到,那晚我走在蓝桥下——”
蓝桥春雪,秦岭秋风。
任由四季轮换,雪中一身豪情不减,风中一句承诺不变。
封常清抬起眸子,坚毅神色中有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力量:“我一直以来握住的,这手中长剑并不是战无不胜的力量,而是生死不悔的信诺。
“我曾经许下诺言,一生追随高将军。何其有幸,我能与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
“我死之后,若使殁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寇贼之戈鋋。”
所有的士兵心头都是热血一涌,眼眶也涌起热气。
“封将军!”
在回营帐的路上,高仙芝突然有些心神不宁,眼皮跳得厉害。
远远地看到一个士兵冲过来,满脸汗水和泪:“高将军,封……封将军被杀了!”
高仙芝心神剧震,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颅,他一把挥开那士兵,狂奔到校场!
将士们围着一处地方,鸦雀无声。朝廷的监军太监边令诚好整以暇地站在不远处,冷眼看着。
“滚开!”高仙芝声音嘶哑,粗鲁地拨开人群,士兵们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一张张脸上布满惊惧。
来不及了。
那人静静地躺着芦席上,颈脖处流出的鲜血将雪地洇红。
高仙芝难以置信地跪倒在地上,凝神看着那已经失却了血色与生气的脸,那说好要和他并肩作战的人,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滚烫的泪水从眼中涌出,地上的芦席、尸体与鲜血都被泪水模糊,他发出野兽般的痛苦惨叫:“是我害了你啊啊——”
军中无数士兵潸然泪下。
太监似乎有点害怕,朝身边的侍卫使了个眼色,来自内廷的侍卫心领神会,趁着三军悲恸无人注意他们,悄悄提着长刀走到高仙芝身后,一刀捅去!
高仙芝猛地转身,那内廷侍卫来不及反应便被高仙芝一掌推开,摔倒在几尺开外,吐出一口血。
大唐名将稳稳站了起来,光明磊落如山岳,那血红的双眸让太监边令诚和他带来的人震慑胆寒。
“杀……杀封常清是陛下的旨意,”太监强作镇定,但发抖的声音泄漏了他此刻的慌乱,“陛下还……还有恩旨给你,接……接旨!”
内廷侍卫们警惕而恐惧地慢慢围了上来。
“高仙芝退兵不战,玩忽职守,克扣军饷……”太监尖细的公鸭嗓子发颤地念着罪状。
“不过是赐我一死而已。”高仙芝厉声打断他,“此次平叛,我和封常清都已决定以身殉国,只是没想到是这样的死法,更想不到的是……”
他弯腰将封常清的尸体抱起来,脚步终于踉跄了一下:“当初是我收你到帐下,这些年一起护卫北方边境,说好的同生共死,如今你竟先走一步。”高仙芝眼中泛起水光,“兄弟并肩,黄泉路上不孤单,我很快就来。”
他突然转身朝三军将士,双目暴睁:“将士们,如果我克扣了军饷,你们就喊‘实’,如果没有,你们就喊‘枉’。”
“枉!”
山呼海啸般的声音从三军之中传来。
“枉!”
无情的大雪狂舞席卷,模糊了天地。
“枉!”
响彻天地的哭喊声被大雪吞没。
监斩人手起刀落,高仙芝高大的身影轰然倒下,倒在封常清的尸身上,两人的热血流在一起。
寂静的雪地上,一道蓝色的光芒无声散入苍穹。
十一
天地如同一张巨大的白幡。
在一声清越的鸣叫声中,大鸟扔掉正在啃的红薯,展翅高飞,迎向天空中蓝色的光芒!一枚羽毛自云端飘落,深蓝如同无底的渊泽,乱世的悲歌,诗意的击剑,带着战神般威严的力量。
裴昀和叶校尉愕然仰头,望着这奇迹般的一幕。
凤凰琳琅,找回了蓝色的羽毛。
失而复得的鸣叫,回荡在山谷;得而复失的遗憾,飘洒在山谷。
天宝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名将高仙芝与封常清在军中被处斩。
消息传出,天下震动。
“将军。”叶校尉对着那负手站立如雕塑的背影,担心地唤了一声。
自从高仙芝和封常清被杀的消息传来,裴昀整整三天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也没有表情。
“既是故人,那天为何不相认?”叶校尉终于问出口。
裴昀注视着雪景,任由大雪落在他的眉间和胸膛:“我以为前尘往事都已抛下。我以为他们能并肩守住潼关。我以为,山高水长,终有他日会再相逢。”
谁知道当日一别,竟成永诀。
叶校尉的眼睛有些发涩,和所有人一样,他也没有想到,天子如此残酷而出人意料地斩杀了两员大将。
国之将亡,自毁梁柱;将星陨落,山河飘零……潼关若是失守,长安也会溃败。这江山,这天下,原本已冷寂沉默成遥远的过往,可为何心仍会滴血,魂魄仍会悲鸣?
两人站立在雪中良久。
苍穹之上,年幼的凤凰不知世间忧愁,欢乐地在雪中飞翔。她翱翔在乱世的天空,终有一天,要将她遗落的色彩与美好一一寻回。
蓝桥之下,还有水声摆荡。
战场之上,再无铁马并肩。
风中隐约还有谁叫了一声:“赔钱货。”终被吹散成云烟,消失不见。
十二
潼关被皑皑白雪覆盖,凤凰俯冲下来,悄然停在叶校尉的肩膀上,歪着头说:“潼关也下雪了,可惜了陆痴的那样东西……”
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
——唐·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诗》
一
高仙芝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从军十几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人。只听贴身侍卫又来报:“将军,那个人又来了,就站在你营帐外。”高仙芝一个头两个大,连连摆手吩咐:“说我不在!”侍卫接着禀报:“我说了,他不信,他说知道你在。”高仙芝勃然大怒:“他怎么知道老子在?”
侍卫禀报:“他说,他和将军心有灵犀。”
高将军忍不住掀桌,他出身名将世家,容颜白皙俊美,身材高大修长,作战身先士卒勇猛无匹。坏就坏在他军纪严明,从不乱杀人,自然也不能把那惹麻烦的家伙拖下去了事。
一个长得瘦弱还腿脚不怎么灵便的人,想来从军,还想做他高仙芝的贴身侍卫,这不是开玩笑吗?
他一开始还尽量客气地摆手拒绝:“我的贴身侍卫已经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聪明人听到这里就该识趣,赶紧另谋高就,但那人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脸皮厚,立刻微笑说:“暂时不需要,那就是以后还会需要,我就在这儿等着,等将军需要。”
等我需要个屁!高仙芝心里骂骂咧咧,没好气地随口敷衍对方:“你会做什么?”
“所有侍卫能做的事,我都能做;侍卫不能做的事,比如写文书、战报,洗衣服做饭,我也能做,将军只要招募了我进帐中,从此万事无忧。”对方不亢不卑地说。
没见过自吹自擂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高仙芝正要发作,只见对方若有所思地开口补充:“也不对,倒也有一件我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高仙芝顺口问。
对方认真地说:“生孩子。”
高仙芝差点将一口水喷了出来,他打从心里恼火,上下打量对方,只见那小身板儿跟纸鸢似的单薄,腰身瘦得掐一下就能折断,有一只腿脚是跛的,脸孔黄得像刚生过病,别的不说,这么丑的侍卫要是带出去,别人真的以为他帐下无人,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于是高仙芝迳自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既不缺侍卫,也不需要人洗衣做饭,这里的军队多得很,你去找别人。”
“将军是嫌我长得丑?”
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他被说中了心事,尴尬地回过头来,只见对方一脸愠色:“这就是将军的不对了。将军招募的是军人,又不是夫人,要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高仙芝俊美的面孔上,表情顿时惨不忍睹。
就这么被围追堵截了整整十天,高仙芝连出营帐上个厕所,都要偷偷摸摸,以防在茅厕里小解时,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高将军,在下蒲州封常清,来应征做你的贴身侍卫。”
连强敌当前,大战在即都吃得饱睡得香的高仙芝,平生头一次觉得生无可恋,整个人都瘦了,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他欲哭无泪地把那个叫什么常……哦,他记住那个名字了,叫封常清的人叫进来,最后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安西的大唐军队也不止我一支,你怎么就是缠着我不放?”
本来是准备听到“高将军勇猛威武,我早就听闻大名,所以前来投奔,誓死追随……”这类慷慨激昂表决心的话,结果却听封常清悠悠然叹了口气:“将军不是嫌弃我长得丑吗?”
高仙芝张了张嘴,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听对方悠悠然接着说:“别的地方我已经全都试过了,那些将领也都嫌弃我丑,没人肯要我。你这里是最后一处地方,没得选了,只能死缠烂打,试试运气。”
高仙芝顿时觉得自尊心碎了一地。
二
被缠得没办法的高仙芝把封常清收了进来,原本打算先招进来,然后出几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结果没过多久,高仙芝自己舍不得了。
封常清这个侍卫,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且不说身边的琐事被安排得有条不紊,文书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三更半夜高仙芝肚子饿了,不用自己去找吃的,只要叫一声,一炷香的工夫,封常清就能端出一碗羊肉面,两碟小菜,拎来半坛烧酒。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当初要不是封常清死缠烂打,高仙芝还真的就错过了这位靠谱的多功能贴身侍卫。
封常清做事一丝不苟,虽然是跛脚,在军营里比很多士兵都更有军人的样子。
冬天下着大雪,天冷得滴水成冰,高仙芝盖了好几床棉被,也不觉得暖和,想到营帐外封常清还在站岗,他就叫了一声:“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封常清在外面问。
“叫你进来就进来,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高仙芝不耐烦地骂。
“是。”
封常清进来了,头发上都是雪,全身也裹着雪花,本来瘦弱的年轻人倒像是穿了一件滑稽的棉袄,成了个白胖子。
高仙芝笑骂:“把雪抖抖再进来!”
封常清退回帐外,把身上的雪抖掉,再进来的时候就是平常的样子了,只是棉衣全部湿透。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却仍然不失军人的仪容。
“衣服脱掉。”高仙芝随口说。
“……”封常清迟疑了一下,“将军……”
“脱了衣服上床来。”
自从相识以来,每次都是封常清让高仙芝难堪,这一次,总算被高仙芝扳回了一城,听到这句话,封常清的脸色真是好看得紧,比搭台子唱戏的还要精彩。然后,只见高仙芝随手扔了一床棉被给他:“给老子捂脚。”
封常清终于明白过来,嘴角抽搐了一下:“多谢将军。”
高仙芝治军极严,却对将士很好,这晚的风雪夜,封常清就和高仙芝抵足而眠。
雪下得大,天也冷,人心却是暖的。
这晚封常清梦到了小时候。
风雪漫天,他独自在城墙上玩耍,天地那么旷达,风雪那么大,他伸出舌头顽皮地去舔城墙上的雪,身后突然传来阵阵怪异的起哄和嘲笑声,一只手从身后猛地推了他一把!
他从城头倏然坠落下去,恐惧像刀锋一样凌迟着他的身体,他惊呼,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一道蓝色的光芒在眼前闪过,随即是深蓝的一片,封常清只觉得有什么融化进了身体里,他的身体轻得飘了起来,就像是死过一回,又像是在剧痛中重获新生。
那光芒……究竟是什么?温柔如羽却又危险如刃……
封常清想要伸手去握住,却醒了过来。手摸到腰畔,空空如也。他猛地一惊,立刻挺身坐起来。只见高仙芝早已经起来,正将寒光沉沉的盔甲穿上,回头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一把剑扔给他:“你有睡觉时佩剑的习惯?”
那是一把陈旧的剑,古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剑柄上蓝色的花纹,栩栩如生,展翅欲飞。
高仙芝似笑非笑地将衣领理好:“有这种习惯的人戒心都很重。我清晨起来,看你皱着眉头,拳心也捏得死紧,这样睡觉不累吗?”
“我做了噩梦,”封常清抚摩着佩剑,狂跳的心终于稍定,声音无端有些虚弱,“我梦到了小时候,刚来安西时。”
“哦。”高仙芝随口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安西的?”
“儿时随全家一起流放,”封常清苦笑,“父母去得早,我跟着看守城门的外祖父生活,那时我不会说安西话,本地的小孩欺生,有一次,几个人恶作剧把我推下城墙。”
那么高的地方,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竟然能捡回性命。
只是摔瘸的腿再也接不回来了,他也就成了如今的样子。
三
军营里的士兵们一开始见封常清形貌瘦弱、腿脚不灵便,都没把他当回事。后来见他举止从容,不亢不卑,倒也对他生了几分敬意。再后来,敬意渐渐变为敬畏。
一年一度的军中演武大会上,封常清与全军同军衔的士兵比试,获得了单打对垒第四名,马背骑射第一名。
三军震慑。
封常清的筋骨和体能没有任何习武的先天优势,可是每日训练场上,别人在流汗,封常清在拼命——在训练场上趴下可以再站起来,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他似乎比别人更懂得这道理。
身为将帅,高仙芝经常一大早起来就能看到封常清在练功,有时夜深了,别人都休息了,封常清还在练剑,勤奋得让高仙芝都有点看不下去。他忍不住问:“练功有瘾?”
封常清微笑:“全力以赴,习惯而已。”
想了想又说:“除了生孩子实在做不到,别的事情大抵都事在人为,应该难不倒我。”
“……”
虽然觉得这小子狂得可以,但高仙芝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就他那小身板儿,瘦得跟薄纸一样,就算再练,能练得和老子一样高大威猛吗?
春去秋来,封常清的身材虽然瘦弱如初,却终于骑射自如,加上将手中一把长剑刺入气势如虹的力量,再无人敢小视。
这天,封常清像以前一样认真地在营帐外站岗。
三更时分,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按说高仙芝应该已经睡下了,封常清觉得不对,于是唤了一声:“将军?”
营帐里的声音和平时大不一样,只听高仙芝粗着嗓门说:“……滚。”
换了别的侍卫,可能就滚了,但封常清听出了高仙芝那个字里的一丝颤音。
进入军营以来,他从没见高仙芝怕过什么。
封常清神色一凛,悄无声息地掀开帐门。
只见营帐里一片惨白的月光,高仙芝一手提着长枪,对准自己的床榻,脊背绷紧,身体比铁还要僵硬。
封常清目光凌厉地扫过床榻,然后他看见……床榻上空空如也。
他顺着高仙芝长枪所指的方向看去,终于看清了一道黑影,顺着床沿慢吞吞地爬过。
——那是一只蜗牛。
“……”封常清嘴角动了动,上前用剑尖把那只蜗牛挑起来,扔出营帐外。
身后传来一声吼声:“滚回来!”高仙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封常清神色不变地转过身:“我什么也没看见。”
“放屁!”高仙芝骂,“你看到老子在睡觉。”
“……是。”
高仙芝一脸要杀人灭口的表情,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天下名将,怎么会怕小小的蜗牛?但是这种软软的、蠕动的东西,真的令他头皮发麻……那么软,还带着黏糊糊的汁液,光想想就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要是被碰一下,简直能立刻晕过去。
更要命的是,这个奇葩的弱点他掩饰了这么多年,如今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当面撞破!
“……擅闯本将营帐,今晚扎三个时辰的马步。”高仙芝气急败坏地丢下这句话,把封常清赶了出去。
深更半夜,封常清在寒风中扎马步,顺便思考人生。
清晨曦光微露,高仙芝睡眼惺忪地起来,看到封常清还在扎马步,瘦瘦的脊背,一身衣衫全被汗水湿透。高将军虽然骂起人来彪悍得问候人全家,却嘴硬心软,黑着脸说:“起来吧。”
“是。”封常清听命站起来,因为马步扎得太久腿麻,双腿一软,狼狈跌倒在地上。
高仙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很满意,觉得应该提醒他记住这次教训:“知道自己错了?”
“知道。”封常清满身泥泞地爬起来,认真地回答,“将军要面子,所以侍卫们都打扮得光鲜靓丽,英俊不凡。谁要是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伤了将军的面子,那比杀了将军还严重,将军会认真记仇的。”
高仙芝心里想,我去!
“……再扎两个时辰!还有,下次不要跟我提蜗牛!”
“是。”封常清的语气却和昨晚没什么分别,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将军,蜗牛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随它去吧。”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高仙芝勃然大怒。
“是。”
封常站起身来,站稳军姿为高仙芝开路:“昨天晚上下雨,今天路上怕有蜗牛,请将军当心。”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
……
高仙芝气势汹汹简直逃一般地快步离开,脸上杀气腾腾,身后传来封常清带笑的声音:“将军,怕蜗牛没什么。有些东西也和蜗牛挺像,柔软的不一定没有力量。”说到这里他微笑一顿,“比如,情义。”
不知为何,高仙芝心中莫名地一动。
情义?那么柔软的东西,也可以令最强大的人心生敬畏。
四
封常清拖着扎马步扎得酸痛的腿坚持巡逻完毕,回到中军大帐时,远远地听到帐内阵阵不寻常的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封常清不禁加快脚步,营帐帘门一掀,他却愣了一下。
高仙芝和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几人的兴致正高,其中一个白衣少年是从来没见过的,一张牌甩下来:“胡了!”
高仙芝忿然抗议:“不是吧?老子又输了!”说话间一抬头看到封常清,顿时高兴地说:“来得正好,本将军有件事问你!”
封常清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稳稳站定拱手:“将军请吩咐。”
几个牌友的目光顿时都落在他身上。
那个赢牌的白衣少年双腿修长舒展,姿态慵懒像是长安或洛阳来的花花公子,一脸不务正业,饶有兴味地打量封常清:“大蘑菇,这就是你说的除了生孩子之外,什么都会的侍卫?”
高仙芝不理他,问封常清:“你会不会打牌?”
“……”封常清沉默了一会儿,镇定地说,“会。”
“好!”高仙芝一把拉他坐下,“你替我打几把!”
很多年后封常清回想起这次打牌,仍然忍不住扶额——怎么有人能腹黑得这么不要脸?少年出牌根本就是耍流氓,神鬼难测。封常清一开始还能勉强应付,后来便被他声东击西绕得云里雾里,先是输掉了身上仅有的铜钱,然后是盔甲和腰带,中衣和靴子,最后是里衣汗衫……寒冬腊月,封常清穿着一条裈裤,打着赤膊瑟瑟发抖地出牌,第一次觉得世上有他坚韧的神经也无法忍耐的考验。
“再输下去就连裤子也要输掉了!”高仙芝终于憋不住,“别打了吧?”
“……”封常清冻得咬紧牙关,小身板坐得笔直,“但听将军吩咐。”
“这就不打了?”白衣少年显然牌兴正浓,“输掉裤子算什么?还可以卖身抵债。我看你这个侍卫牌技不错,干脆就送给我,我不会嫌弃的。”
“不送!”高仙芝大手一挥,斩钉截铁。
“无趣,你这护短的习惯还是老样子啊大蘑菇。”白衣少年“刷”地一下将手里的牌展开,动作潇洒自在,他看上去比高仙芝年龄要小得多,说话却是毫不见外的派头。
封常清愣了愣——大蘑菇?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一开始他只以为自己听错,现在再次清清楚楚听到,不由得困惑,那是什么?
对方仿佛能一眼能看透封常清心中所想,随口说:“你家将军不是叫仙芝吗?不管仙芝、灵芝,还是松芝,那都是大蘑菇。”
他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不管叫“大蘑菇”还是“小甜甜”都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
冷汗终于从封常清的额头上流下来,威名赫赫的西北名将被取这样的外号,太伤自尊了!
对方笑眯眯地拿着牌,轻松抽出一张,甩下来:“你是不是在想,你的牌技不可能比你家将军还差,怎么就比他输得还惨?”他乌黑明亮的眼睛眨了眨,眼波如潭,难测深浅:“因为你聪明。”
封常清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不敢轻率答话,只好闭紧嘴巴。
“你家将军是个笨人,聪明人最怕遇到笨蛋。而你聪明,那就好办得多——至少你能看懂我在设陷阱。”
高大将军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侮辱了,勃然大怒,“放屁!”他死要面子地补了一句:“那……那是老子故意放你一马!你个赔钱货!”
封常清一向觉得自己不算笨,面对今日的不速之客和乱糟糟的牌局,脑子却不够用了。
赔钱货?那又是什么?
“那么,再来一局?”潇洒爱笑的赔钱货好整以暇。
“……”
“上次你输掉的裈裤我还让侍卫留着,等你有了一千金来赎。”赔钱货循循善诱。
在下属们异样的目光中,被揭了老底的高仙芝涨红了脸,脸色在“你闭嘴”和“士可杀不可辱”之间艰难转换,活脱脱像一只被欺负得惨的大老虎。封常清实在于心不忍,再看那悠闲自得的白衣少年“赔钱货”,赔……裴?他突然心念转动,心头一震,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
天子钦点的探花郎,十五岁前往陇右军营,用兵如神,百战不败,令吐蕃闻风丧胆的“白衣修罗”——
少年将军裴昀,竟然亲自到安西军营中来了!
若非边境出了大事,他原本绝不该出现在这里。
封常清几乎是下意识地攥紧拳,浑身因为紧张而僵硬起来,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营帐里几人都是高仙芝的心腹大将。
裴将军还是一脸轻松,没事儿人一样,抬手让继续打牌,几个将领也都舍命陪君子。
不到黄昏,裴将军就起身辞别,来去都没有惊动更多人,简直让人怀疑他就是专门来打牌的。
封常清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月华如水,新雪如被。
三更时分,军营里突然隐隐传来调兵的声音,正在站岗的封常清听到身后熟悉的脚步声,一回头,只见高仙芝一身戎装峻拔,高高大大站在他面前。
“将军这是要出征?”封常清一怔,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达奚部落反了。”高仙芝持枪而立道,“随我出发,我大唐两千精锐,先去会会他们!”
原来,谈笑之间,纸牌之上,战局布谋已定。
五
跟随高仙芝前往绫岭平叛,这是封常清第一次上战场。
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战场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校场演练,战争是血流漂橹,尸横遍野。
冲杀在乱军之中,封常清奋力挥剑,耳边传来自己巨大的喘息声。鲜血溅在脸上,自己的,敌人的……
就在这时,封常清看到一道恐怖的刀光。
寒光不是朝他袭来的,而是朝着高仙芝的后背!作为主帅的贴身侍卫,他毫不犹豫地举剑去挡,然而那袭击的速度太快了,根本挡不住,电光火石的瞬间,他手臂怵然发麻——
敌人的刀悍然将他手中长剑震开,凌厉刀光铺天盖地斩下,封常清手臂剧痛,长剑仿佛有生命般发出沉重的龙吟之声,来不及了……他合身扑了过去!
无数画面瞬间在脑海中交错,熟悉的蓝光在眼前心头狠狠划过,心魂仿佛再一次从城头坠下,被某种力量吸引,又被某种渴望托举,强悍滚烫,可忘生死……
然后,后背骤然一凉,像是雪花飘落进衣襟,然后天地倾斜,五脏六腑仿佛在沸水中煮过,他眼前骤然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封常清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一堆乱石上。
后背火燎一样的痛,右臂更是根本无法抬起来,痛到麻木的手臂仿佛不是自己的。
士兵们在他跟前来去,很多人身上脸上沾着血污,还有人在擦拭着兵器,天已经黑了,军队临时扎营隐藏在密林中,为了不暴露行踪,连篝火也没有。
封常清喉咙干渴得快要冒火,他艰难地动了动,这时,一个水囊扔到他面前。
他立刻不顾一切用颤抖的手抓起来就往嘴里灌!冰凉的水入喉,一股血腥味顿时从胸腔漫上唇齿,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唇角顿时呛出血沫。等缓过一口气来,他抹掉唇边血迹,吃力地抬起头……只见高仙芝站在他面前,高大的身影几乎遮住了月下山川。
高仙芝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道:“后背两尺长的刀口,再深一点,就能把你劈成两半。老子出征前教过你,战场是这么玩的吗?”
“将军没有教过我。”封常清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但将军把后背留给了我。”
高仙芝一时间没有说话,四周弥漫着清冷的血腥气。封常清脸色苍白如纸,他知道,自己不仅差点被劈成两半,而且右手手臂骨折,痛到难以忍耐,他咬紧牙关不发出呻吟。突然,只见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扔到地上。
——那是他自己的剑。
“剑拿上。”高仙芝粗暴地命令。
封常清用仅能活动的左手吃力地握住血迹斑斑的剑。
“知道你是怎么捡回一条命的吗?”高仙芝眼底带着不耐烦的傲气,“我干掉了那个偷袭者,他当场气绝,没有时间劈完那一刀,所以你只死了一半,没有死透。刀劈在剑上,你的剑还算硬,没断,否则你的脑袋也没了。”
封常清心头微微一凛。剑身有砍凿的痕迹,能看出当时的惊心动魄、生死一线。
“我的背后有眼睛,不用别人替我挡刀。我的身手也很好,好得你这样初出茅庐的新兵根本没法想象。”高仙芝居高临下地说,“用不着你扑过来表现,不然,我就不用在解决那个小喽啰的同时还要把瞬间丧失战斗力的你接住,抱上马背拖回来,麻烦透了。”
“将军你一感动就会变成话唠吗?”封常清冷静地指出。
“放屁!”高仙芝勃然大怒,“我是在教你打仗。”
话音刚落,封常清腰上一轻,整个人被凌空拎了起来!
事实证明,顶撞主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高仙芝拎着封常清,就像拎着一只布袋,大步走过乱石杂草和人群,粗鲁地将人一把扔上马背。
封常清愕然提醒:“将军,几个时辰前我差点被劈成了两半……”
“哦。”高仙芝理所当然地说,“不是还没劈成两半吗?”
“……”封常清眼前一黑!他挣扎着想问有没有搞错?我这样的伤员应该运送回后方!
却听高仙芝回头朝士兵们大声说:“出发!”
声沉如海,群山微震。
这晚,高仙芝带着精锐士兵连夜直捣敌营,奇袭主帅大帐。
封常清趴在马背上无法动弹,剧烈的颠簸让五脏六腑都几乎要移位,他觉得自己快要在主帅的公报私仇中死透了……
寒风凛冽如刀,血不断溅在脸上,战神长枪过处,所向披靡。
就在封常清疼得神智模糊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自头顶响起:“吃我一枪!”
晨光之中,长枪直取达奚部首领的头颅!
高仙芝策马悍然挥枪,对手的脸孔在瞬间惨白扭曲,随即大叫一声坠下马背,落在尘土之中!险中求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一刻,封常清怔住,他突然明白了……高仙芝为何要带着重伤的他。
他在教他战场上的生存之道。
没有最好的防守,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没有最安全的时刻,最安全的时刻就是斩杀敌人之时!
这是高仙芝的枪法,这更是高仙芝的勇气胆色。
想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没有侥幸,没有第二次机会,高仙芝不是傲慢,他是真的强大到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强大到能对麾下千军和万里疆土妥帖守护。
曦光中那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滴血的长枪仿佛地狱里走了一遭,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欢呼声!策马紧紧跟随的士兵们身上带着荣耀,也带着累累伤痕,眼里火星迸溅,那是必胜的信心。
几乎在一夜之间,绫岭之下血流成河,敌军被剿灭殆尽。
清点战场时,高仙芝低头问了一句:“还活着?”
封常清还醒着,或许是因为疼痛让他无法昏迷,或许是因为胸腔中有什么在震撼、剧痛和共鸣,他知道,这将是他在战场上绝无仅有的生死之课。
在四野枯草的沙沙声中,他听到自己微微茫然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是人,还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本以为高仙芝会勃然大怒,但对方只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人,但我更是个军人。”
封常清努力地抬起头问:“你怕过吗?”
“怕过,”高仙芝的声音还带着刚下沙场的疲惫,显得暗哑低沉,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惊心,“但我不会停止前进,因我正是为那累累白骨之上,胜利的王座而生!”
金色的甲胄映着血光与太阳,烈火焚烧着古战场,天幕被映红,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
“我会带着你们,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
封常清仰视他良久,没有说话。
终于,他释然一笑。
——很好,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会追上你的脚步,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
六
大军凯旋,后方将士摆了庆功宴,备下酒在等他们。
酒的确是好酒,流经喉咙,像是高山雪水流下,突遇一场春意燎原,燃烧得痛快淋漓。
高仙芝喝得酒酣耳热之际,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大事!大战得胜,给朝廷的战报还没写……虽然说军功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但是捷报也得上达天听,他平时最讨厌舞文弄墨这些事,于是半醉地大着舌头:“把……封常清叫来……给……老子写份战报……”
封常清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前。高仙芝正要开口吩咐,却见他已经呈递上一轴纸卷。
“这是什么?”高仙芝狐疑地接过来,一路上都看到这小子病恹恹的,一点小伤也养了大半个月,弄得像随时要死了一样,比拖油瓶还拖油瓶,这是什么?
……战报?
他醉醺醺地展开来看了几行,酒意顿时醒了大半。
——战报写得太好了,好到不可思议。
军营里大老粗多,要找舞刀弄剑的随手就能抓一把,要找个能文能武的实在难。酸腐书生倒是多,但他们不懂战事,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最后还是得他自己操刀。谁知道让他头疼的大难题,在封常清手上竟迎刃而解。
更关键的是,封常清虽然随军出征,但作为士兵,为何看懂了他每一场指挥背后的用意?
高仙芝的后背无声无息渗出了一层冷汗。将领的决断与谋略是战场之魂,士兵们知道听号令冲锋,知道走了哪些路,或许还知道杀了多少敌人,却不可能掌控全局,对行军布阵背后的深意了如指掌,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他曾教过封常清见识战场的生死,教他做一名合格的战士,但从来没有教他怎么当一个将军!
“这份战报,什么时候写的?”高仙芝愕然问。
“在绫岭时就写好了。”封常清如实回答。
——这一仗会怎么打,有哪些虚实,在哪里驻军,布什么阵法,怎样歼灭敌军,封常清指了指自己的头:都在他脑海里。
从战场上下来之后,高仙芝第一次仔细打量封常清。
他突然想起,当初裴昀笑眯眯说的那句“你比你家将军聪明”,或许指的不仅仅是打牌。
七
天赋的才华,就像雪水擦拭过的刀刃,锋芒初试,清光夺目。
封常清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被历练提拔。
天宝六年,高仙芝征讨小勃律国,任命封常清为安西留后使,总管安西四镇的一切事务。
无论对高仙芝本人,还是对安西唐军来说,这都是一场性命攸关的大战,大军出发已许久,仍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
留守的将领们都有些着急,虽然高仙芝是用兵的天才,但征讨小勃律国,选在最严寒的时候前往冰封的高原,一路行军艰险。崇山峻岭之间,数千大军奔袭,只怕九死一生。
封常清留守总管后方,把军务处理得有条不紊,从没有露出过半点忧虑神色,仿佛丝毫不关心高仙芝的生死。只是有一次,他站在行军地图前面,突然很久没有动。
“此时,他应该已经翻过昆仑山了吧,”封常清的目光落在一处地方,有几分出神地负手,“却不知昆仑山的雪水滋味如何?”
昆仑山的雪水,终究还是流出了清冽的胜利滋味。
高仙芝在连云堡大败吐蕃军,顺利度过坦驹岭,在阿弩越城俘虏了小勃律国王。
消息传来时,正在持卷读书的封常清只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结果,这天士兵们看到向来稳重的封常清连鞋子也没穿就快步走出营帐,步伐自信笃定,又如释重负——寒冬之后必有春意,但看到捷报如春草破土而出,终于忍不住惊喜而至于失态。
待到大军归来,久别重逢的两人在城墙上喝酒。
空中半轮月亮,高仙芝俊美的脸孔染了沙场风雪凛冽,拎着酒坛,说话直率仍如曾经:“我还真没想过会有今天,能将整个安西后方交给你。”
“当初你把后背交给我,如今你把后方交给我,我觉得并无区别,”封常清微笑,“除了生孩子之外,别的事都事在人为,大抵难不倒我。”
“一开始觉得你这小子狂,现在发现何止是狂?”高仙芝仰头喝了一口酒,由衷地感慨,“你在军中令行禁止,无人不服,孔子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还好我没有错失你。”说到这里,他拎着酒坛开玩笑:“哈哈,当初你死缠烂打要当我的侍卫,怎么就非要到军营里来?莫非是看我的侍卫穿得帅气?”
“是啊,”封常清微笑,“我看到你的侍卫衣着光鲜,俗话说‘人靠衣装’,我想着自己虽然长得丑,但是要能穿上那么鲜亮的衣服,应该也会好看一点,才死皮赖脸要当上你的侍卫。”
高仙芝朗声大笑。
“如今我可比当初好看一点?”封常清反问。
“并没有。”高仙芝打量他。
“那你看我做什么?”封常清眼带醉意。
高仙芝哈哈一笑,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人不可貌相,陋石之中有宝藏,山野之间有凤凰。我敬你!”
酒坛撞在一起,在万籁俱寂的城头月夜,酒水四溅,笑声恣意。
那一夜的月华,泼洒进大漠黄沙。
两人并肩作战,高仙芝善战,封常清善谋;高仙芝勇猛,封常清坚毅。
经历的战事越多,封常清越从容稳重。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在封常清面前都会露出破绽;无论多么艰险的困局,在封常清手中都能绝处逢生。
封常清带兵很少发怒,神色宁静如渊岳,不带感情色彩地说出“斩立决”、“膑足挖眼示众”的命令。
——虽然膑足挖眼的是被发现的混入军中的奸细,但还是让士兵们人人胆寒。
高仙芝发起火来对士兵劈头痛骂,问候你全家十八代祖宗,军中人人都怕高将军的怒火。可是高将军治军虽严,终究带了感情,而封将军治军,就像摒弃了人所有的七情六欲,一切按照军规与法度行事,没有法外施恩,没有网开一面。心如铁石,不过如此。
军营中,封常清令行禁止;战场上,封常清的命令一下,数万士兵就像一个人往前冲。
西北夷狄闻风丧胆,大漠的风沙里渐渐传诵开“西北双璧”的美名。
八
任谁也想不到,一场震惊天下的变故,会让封常清失去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叛乱,常胜将军封常清战败丢掉东都洛阳,被朝廷革去一切官职。
秋风仍是秋风,故人还是故人,两鬓微霜却不复当初模样。
“我现在又一无所有,”封常清一身布衣,还是悠闲的样子,像多年前那样站在高仙芝面前,“来你这里应征做个侍卫,收不收留我?”
高仙芝眼中情绪闪动,皱紧眉头,一时间说不出话,仍由落叶飘到他的肩上。
叛军行军快如闪电,前线十几座城池不战而降,士兵从城头自坠如雨,将领惶恐出城投降,一败涂地人心失散……封常清甚至来不及训练刚招募的六万新兵,就不得不与叛军正面交锋,战败几乎是必然。可百姓们都在传说,洛阳军队虽然吃了败仗,数万人仍像一个人往后撤。这就是封常清的声威与军纪。
烧毁太原粮仓,撤出洛阳,退守潼关,是唯一正确的战略。
高仙芝很清楚这一点。
抢在叛军之前占领潼关,也是唐军唯一的生机。高仙芝几乎能想象到,封常清不带感情地下令的样子,能想象到他在数倍强大于自己的敌人面前,怎样拼死战斗,怎样在艰险的山路上带领着士兵们走出绝境,赶赴潼关。
气氛沉默良久,高仙芝终于摆摆手:“你还是走吧。”
封常清一怔。
“军中缺我这一口饭?”封常清的脚步没有动。
“不缺你一口饭,也不缺你一颗头颅。”高仙芝不耐烦地抬手,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你走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离开。像多年前那样,只留给封常清一个背影。
秋风萧瑟,别雁成行。
被赶出来的封常清来到蓝桥驿站,站在水边,远望水波浩瀚无尽。
腰畔的剑似乎比平时更沉,封常清低头看去,只见剑身的光芒不知何时黯淡了,剑柄上蓝色的花纹却更深。
再牢固的城池,也不过是人的肩膀;再坚固的防御,也不过是人心的凝聚。人心一散再难聚……他苦笑了一下——这所向披靡的长剑,终究还是有一天要归于沉寂,一败涂地?
不远处有人在桥边垂钓,穿着乡野村夫的蓑衣,慵懒的背影却莫名有些熟悉。旁边还有个冷峻的青衣人,拄着一根竹杖,肩头站着一只丑鸟。
这是个很奇怪的组合,白衣人悠闲地钓鱼,青衣人看上去是个盲人,拄着竹杖似乎在桥上寻找什么东西,那只鸟吃着红薯。
这一瞬间,封常清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因为那只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
“这里太安静了,怪可怕的,你给我讲个故事壮胆!”大鸟说。
青衣人冷冰冰的,沉默良久才开口:“《庄子》里有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一个叫尾生的年轻人与他心爱的女子相约在蓝桥之下见面,女子失约了没有来,而水涨了起来,尾生一直等一直等,直到水淹没了他的头顶也不肯离去,抱着桥柱而死。”
“故事里的蓝桥就是这里?”大鸟歪着头问。
“嗯。”
“这个尾生真是大笨蛋!”大鸟突然竖起头顶的羽毛。
“嗯?”
“快去女孩的家里找她啊。”大鸟理所当然地说,“无论她在哪里,都要去找到她。虽然人类没有翅膀,但是有脚可以去跑,还有手可以拥抱啊——他宁可抱着冰冷的柱子去死,也不去抱住心爱的女孩,不是笨是什么?”
“嗯。”青衣人摸了摸大鸟的羽毛,声音磁性微凉,“不过,蓝桥是离别之地,少年不肯离去也许是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走了,就再也无法相见。”
大鸟歪着头看着他:“怎么会无法相见呢?只要再约就好了。”
“生离死别,碧落黄泉茫茫不见。”青衣人的声音并没有什么语气,封常清却微微一震。
蓝桥……黄泉……
最坚贞的信诺,比石桥更牢固,连生死也不能摧毁。
“还没找到啊,叶校尉?眼睛不好就别逞能了。”钓鱼的白衣人随口说,“来来,休息一下,来陪我钓鱼。”
听到那个声音,封常清心头疑惑更深……
他走上前去。
似乎是听到脚步声,白衣人笑吟吟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封常清顿时呆怔在原地!
“……裴将军?”
当初那个潇洒甩下一张牌,高兴地说“胡了”的慵懒少年,那个叱咤陇右、威震夷狄的白衣修罗……此刻就穿着山野村夫的衣衫,拿着一根长长的钓鱼竿,笑眯眯看着他。
时光仿佛回溯到多年前,悲欢仿佛凝聚在这一刻。
“你认错人啦!”白衣人潇洒地一甩鱼钩,一条大鱼在空中划了条美妙的弧线,落到桶里,水花顿时溅了封常清一身。
对方热情地抓了一条活鱼扔给他:“这条鱼就送给你了!”那鱼滑不溜秋,在封常清怀里乱蹦,让天下名将一时间也有点狼狈。
他只觉得微微恍惚,明明是那个人,却又不是他……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也该有三十多岁了,不可能仍是眼前少年般的模样。
“这鱼煮汤最好,生煎次之,红烧最次,切记切记。”白衣人拍着封常清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叮嘱。
不等封常清开口,对方已经拎起鱼桶,欢快地奔去桥上找他的同伴了。
在那背影即将走远时,封常清突然开口叫了一声:“赔钱货。”
对方的脚步终于顿了一下,回过头来,一脸好心地说:“这么肥的鱼,几根葱姜蒜就能煮汤,不会赔钱的,放心放心。”
九
月华朦胧如谜,军营的夜晚安静如铁。
“封常清,把地图拿给我……”高仙芝话一出口,才意识到封常清已经不在了。黑暗中只有他自己的身影,烛光中黯淡的孤勇。
他坐了一会儿,正准备自己起身去拿地图,却见一只手从旁伸了过来,苍白精瘦的手臂上沾着水珠:“地图。”
高仙芝愕然抬头,只见封常清浑身湿答答地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拎着一条鱼,一只手拿着地图。
“你怎么回来了?”
“捉了一条鱼,回来做鱼汤。”
“……”
自从做了将军,封常清就很少下厨了,眼前的情形,让高仙芝有种时光回溯的错觉。只听封常清问:“你还记得裴将军吗?”
高仙芝一愣。
陇右年轻的战神裴昀,多年前身中流矢而死,有人说他是被吐蕃人杀死的,还有人说他是死于帝王的猜忌。战功煊赫,力挽狂澜,可在他阵亡后,没有任何追封与表彰,连史官也暧昧不语,既不宣扬他的功绩,也不追问他身上的疑点与谜题,时间仿佛将这个名字从人们的记忆中轻轻抹去了,就像朝阳无声抹去晨雾中的水滴。
可封常清仍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消息传来,高仙芝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全无形象地放声号啕大哭,俊美的脸上,眼泪鼻涕流了满脸。
但没有人笑他。
沙场险恶无情,生死旦夕之间。今日殓葬的是兄弟,明日殓葬的也许就是自己。
那时封常清的眼角也阵阵艰涩,却是干涸的,没有眼泪流出来。
“跟我去一个地方。”封常清突然抬头说。
两人来到水边,蓝溪之上,石桥之畔,河山共明月清辉。月色与秋风仍在树梢逗留,四下却空无一人。
“带我来这里做什么?”高仙芝不解。
湖畔寂静空旷,封常清的神色不知是失望还是惘然,他走了。也许,世上真有容貌相似的人?又或许,是故人魂兮归来?
他转过头来,突然问:“你说,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他会怎么选?”
高仙芝的神色缓缓凝重起来,他明白封常清在问什么。他对如今的局势之危险心知肚明——当下最难办的,并不只是军事而已。
良久,他才说:“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封常清微微一笑:“但我知道,他不会任由命运选择,他会抛开别人给定的所有选项,主宰自己的命运。”
群山回荡着风,一片坦荡,高天之上,浮云温柔驾驭月光。
两人站在水边,任由衣襟猎猎被风掀起,高仙芝的眼底也露出些向往的神色。
——那样无拘无束的人,就算做了鬼魂,也会大笑游荡在山野之间吧。
想到这里,高仙芝的心情舒坦敞亮了不少。
“老子这一生,吃过败仗,输过刀,认过栽,流过泪,丢过人,但只有一件事,”高仙芝猛地回过头,目光明亮地与封常清对视,刹那间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再难再险,从不后退。”
——即使问题像刀锋一样棘手,他也会当机立断地迎向它。
封常清微笑道:“就让我做个普通侍卫,在你麾下效命吧。我知道如今外有叛军强敌,内有佞臣谗言,而且自从安禄山反叛,陛下已经对胡人猜忌,战局艰难,宦官监军,你又并非汉人,只怕这一战会举步维艰,凶多吉少。”
高仙芝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突然骂了一声:“娘的。”封常清说出了他所有的顾虑。……也看出了他看似无情的驱赶之中,无声的维护。
“无论生死成败,这一战我期待已久。”封常清从容负手道:“我南征北战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再次和你并肩作战的这一天。”
高仙芝的眼眶微微发热。
十
潼关的士兵们据险而守,叛军几次进攻都被灰头土脸打退。战场再凶险,跨下马背时有兄弟的一个拍肩和击掌,总是充满希望的。
这天清晨开始下雪,有士兵来报:“边监军来了!”
高仙芝不在,封常清立刻从营帐中出来,来报信的士兵着急地说:“带了好多侍卫,一进营中就绑了我们几个人!”
自从安禄山叛乱,天子对武将不信任,在军中安排了太监做“监军”,边令诚就是其中一位。
边令诚爱指手画脚,不时与主帅高仙芝起争执。高仙芝直率豪爽惯了,当场怒不可遏,转头并不会记恨,边令诚却不动声色地将恨意藏在眼底冷光里。封常清曾不无忧虑地提醒过高仙芝:“边令诚虽然不懂兵略,但他是天子近侍,宫闱暗箭,一句话,有时就可以杀人。”高仙芝皱眉不语,他并非不懂得这个道理,但江山危在旦夕,战事不容有失,他不能让步。
“封常清接旨。”边令诚大步走过来,一脸阴阳怪气的冷笑,身后跟着数十个全副武装的侍卫。
封常清看着他们的阵势,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
雪越下越大,远处传来乌鸦不详的叫声,只听边令诚趾高气扬地宣布天子敕书:“封常清不战而退,先失洛阳,再失陕州,罪大恶极,就地处斩!”
四周一片哗然!
士兵们都满脸难以置信的惊愕、恐惧和愤怒,许多人暗暗握紧了拳头,封常清只微微怔了一下,神色平静地说:“来得比我想象的快。”
他早已将遗书写好,活到今天,只是为了一个人、一句诺言而已。
如今看来,只能不告而别了。
“封将军!”旁边的士兵们要冲上来,被封常清一抬手淡淡止住。
他缓缓抽出腰畔长剑,太监和带来的侍卫顿时脸色大变,慌张地后退……
封常清唇角带了一丝不屑的笑意,甚至连看也没有看他们一眼,只是出神地凝视着剑身清光道:“这把剑曾经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第一次是在我六岁那年,我坠下城墙时,原本是该死的,蓝色的光芒接住了我,让我活了下来,等我清醒过来时,手边就发现了这把剑。”
四周一时安静,士兵们也是第一次听封常清说起这离奇的往事。
“第二次是我初上战场,它让我死里逃生。我一直以为,这把剑给了我战无不胜的力量。凭借着这力量,我克服了自己跛脚的缺陷,上马骑射;凭借着这力量,我百战沙场,看淡了生死,看惯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直到,那晚我走在蓝桥下——”
蓝桥春雪,秦岭秋风。
任由四季轮换,雪中一身豪情不减,风中一句承诺不变。
封常清抬起眸子,坚毅神色中有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力量:“我一直以来握住的,这手中长剑并不是战无不胜的力量,而是生死不悔的信诺。
“我曾经许下诺言,一生追随高将军。何其有幸,我能与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
“我死之后,若使殁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寇贼之戈鋋。”
所有的士兵心头都是热血一涌,眼眶也涌起热气。
“封将军!”
在回营帐的路上,高仙芝突然有些心神不宁,眼皮跳得厉害。
远远地看到一个士兵冲过来,满脸汗水和泪:“高将军,封……封将军被杀了!”
高仙芝心神剧震,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颅,他一把挥开那士兵,狂奔到校场!
将士们围着一处地方,鸦雀无声。朝廷的监军太监边令诚好整以暇地站在不远处,冷眼看着。
“滚开!”高仙芝声音嘶哑,粗鲁地拨开人群,士兵们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一张张脸上布满惊惧。
来不及了。
那人静静地躺着芦席上,颈脖处流出的鲜血将雪地洇红。
高仙芝难以置信地跪倒在地上,凝神看着那已经失却了血色与生气的脸,那说好要和他并肩作战的人,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滚烫的泪水从眼中涌出,地上的芦席、尸体与鲜血都被泪水模糊,他发出野兽般的痛苦惨叫:“是我害了你啊啊——”
军中无数士兵潸然泪下。
太监似乎有点害怕,朝身边的侍卫使了个眼色,来自内廷的侍卫心领神会,趁着三军悲恸无人注意他们,悄悄提着长刀走到高仙芝身后,一刀捅去!
高仙芝猛地转身,那内廷侍卫来不及反应便被高仙芝一掌推开,摔倒在几尺开外,吐出一口血。
大唐名将稳稳站了起来,光明磊落如山岳,那血红的双眸让太监边令诚和他带来的人震慑胆寒。
“杀……杀封常清是陛下的旨意,”太监强作镇定,但发抖的声音泄漏了他此刻的慌乱,“陛下还……还有恩旨给你,接……接旨!”
内廷侍卫们警惕而恐惧地慢慢围了上来。
“高仙芝退兵不战,玩忽职守,克扣军饷……”太监尖细的公鸭嗓子发颤地念着罪状。
“不过是赐我一死而已。”高仙芝厉声打断他,“此次平叛,我和封常清都已决定以身殉国,只是没想到是这样的死法,更想不到的是……”
他弯腰将封常清的尸体抱起来,脚步终于踉跄了一下:“当初是我收你到帐下,这些年一起护卫北方边境,说好的同生共死,如今你竟先走一步。”高仙芝眼中泛起水光,“兄弟并肩,黄泉路上不孤单,我很快就来。”
他突然转身朝三军将士,双目暴睁:“将士们,如果我克扣了军饷,你们就喊‘实’,如果没有,你们就喊‘枉’。”
“枉!”
山呼海啸般的声音从三军之中传来。
“枉!”
无情的大雪狂舞席卷,模糊了天地。
“枉!”
响彻天地的哭喊声被大雪吞没。
监斩人手起刀落,高仙芝高大的身影轰然倒下,倒在封常清的尸身上,两人的热血流在一起。
寂静的雪地上,一道蓝色的光芒无声散入苍穹。
十一
天地如同一张巨大的白幡。
在一声清越的鸣叫声中,大鸟扔掉正在啃的红薯,展翅高飞,迎向天空中蓝色的光芒!一枚羽毛自云端飘落,深蓝如同无底的渊泽,乱世的悲歌,诗意的击剑,带着战神般威严的力量。
裴昀和叶校尉愕然仰头,望着这奇迹般的一幕。
凤凰琳琅,找回了蓝色的羽毛。
失而复得的鸣叫,回荡在山谷;得而复失的遗憾,飘洒在山谷。
天宝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名将高仙芝与封常清在军中被处斩。
消息传出,天下震动。
“将军。”叶校尉对着那负手站立如雕塑的背影,担心地唤了一声。
自从高仙芝和封常清被杀的消息传来,裴昀整整三天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也没有表情。
“既是故人,那天为何不相认?”叶校尉终于问出口。
裴昀注视着雪景,任由大雪落在他的眉间和胸膛:“我以为前尘往事都已抛下。我以为他们能并肩守住潼关。我以为,山高水长,终有他日会再相逢。”
谁知道当日一别,竟成永诀。
叶校尉的眼睛有些发涩,和所有人一样,他也没有想到,天子如此残酷而出人意料地斩杀了两员大将。
国之将亡,自毁梁柱;将星陨落,山河飘零……潼关若是失守,长安也会溃败。这江山,这天下,原本已冷寂沉默成遥远的过往,可为何心仍会滴血,魂魄仍会悲鸣?
两人站立在雪中良久。
苍穹之上,年幼的凤凰不知世间忧愁,欢乐地在雪中飞翔。她翱翔在乱世的天空,终有一天,要将她遗落的色彩与美好一一寻回。
蓝桥之下,还有水声摆荡。
战场之上,再无铁马并肩。
风中隐约还有谁叫了一声:“赔钱货。”终被吹散成云烟,消失不见。
十二
潼关被皑皑白雪覆盖,凤凰俯冲下来,悄然停在叶校尉的肩膀上,歪着头说:“潼关也下雪了,可惜了陆痴的那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