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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七回 江南红豆相思苦,青梅煮酒来一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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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过平安夜和圣诞节这两天,预想中的轻松并没有出现,反而因为一直被客人们提起的什么年度神鬼集会搞得焦头烂额,连员工餐都不能按时吃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隙,今昭端着一碗卤猪蹄和两个馒头跑到樱花盛开的西跨院里。

    房东大人已经不见了,那寒绯樱也变成了普通的吉野樱,烟雪白华,倒让今昭觉得看不到美人也没啥,看美景一样下饭啊。

    一面看着樱华缤纷,一面啃着软烂入味的猪蹄,今昭数着自己手指头上不小心切到的伤口,同时祈祷不要被气急败坏的老周抓到,好歹啃完猪蹄。

    真是岁月静好,人世安稳啊。

    按照目前这个生活节奏,估计会长肉的吧。

    刚在神鬼界就业的职场新鲜人今昭嚼着甜津津的白米饭,可惜对着一树樱花她脑子里一点儿浪漫的东西都没有,完全是种田文式的生存计划,嘛,年轻人总要先立业再成家,就算是这么美丽的樱花树,不也是先要扎根土地,然后慢慢长大嘛。

    “越是灿烂的樱花,树下的土地就越是吸饱了血。你没听说过吗?”一管华丽而略显轻浮的声音响起。

    听到这个声音,今昭一瞬间的想法是,赶快跑。

    “别急着跑,去帮我点一份牡丹饼送到房间里,要豆沙很多的。”那人浴衣朱红,露出一片锁骨肌肤,色香撩人。

    她立马就跑了。

    比起小说里经常出现的那种好奇心旺盛的主角,死了没多久的妞儿更为现实地认为安全第一,这番茄红毛的眼神好像挖骨髓的小勺,对上一眼就能瘆十年。

    只是,她起步的时候,看见那番茄男手里提着一壶酒,拿着一个浅樱色绘着樱花的白瓷碗,那副神情十分落寞——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些可怜。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今昭毫不犹豫地钻进厨房:“吓死我了,我刚才在樱花那边看见了那个番茄男。”

    “番茄?”陈清平对食材总是很敏感。

    “那个,前几天被你掀翻一身生鱼片的。”打荷丫头解释道。

    陈清平一皱眉头:“酒吞?你小心点。”

    感觉到自家男神语气里流露出的爱抚,今昭捧脸做乖巧可爱状:“他点了牡丹饼,牡丹饼是什么?”

    陈清平的眉头皱得更深,就连素来不吝啬当人肉百科的朱师傅,也沉吟片刻才回答:“是一种唐代的点心。用白米和红豆沙做成的。白米是稻米和糯米,煮豆沙和白米的水最好是泉水。先熬好豆沙,然后煮米饭,把米饭搓成饭团,再将豆沙裹在米饭外面。挺简单的点心。朱雀大街的牡丹狮子做得最好。你帮我准备红豆吧。”

    今昭觉得这点心听上去真的挺简单,不像是那种点财宝箱自斟自饮的人能点出来的,于是耸耸肩膀,就着朱师傅的话头去准备红豆。

    这一天照样熬到很晚,不足取信的店内石英钟显示是后半夜一点多,朱师傅还在准备明天预订单的食材,看着小徒弟困得柴鱼花一样轻飘飘的样子,无奈一笑:“你快点去睡吧,我把这些腌完也去睡。”

    今昭揉着眼睛从后厨出来,正要拐到东跨院,却听见奇怪的哭声。那哭声很悲切,可偶尔竟然夹杂着一两声笑。

    夜色樱华,树下红衣长发的美男子茕茕孑立,佝偻着身子对着那棵树又哭又笑,月光照亮他那失去了胳膊的右手,手里精巧的刀刃轻轻地,优雅地划破大腿的肌肤,沁出鲜血,露出白骨,左手毫不犹豫地伸入伤口,触碰到骨头,捧出一把什么东西来,放到了樱绘白瓷碗里。

    伴随着那捧东西被放到碗里的动作,是他的笑声,夹在低沉压抑的呜咽中的笑声,那笑声不知道在嘲笑谁,那个本该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声音说:“你看,你看,竟然有这么多!多可笑啊!这么多!”说着,那人转向今昭,左手端起了那白瓷碗。

    太岁被这场景惊吓得不轻,傻愣愣地看着碗里还沾着血的红豆,完全不明白这些红豆是从哪里来的,又很清楚这些红豆是从他的腿骨里取出来的——不!腿骨里怎么可能有红豆?!

    太岁只觉得双脚像是被黏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红衣如血的那人一步一步走近,笑着问自己:“你这个孩子,红豆也很多吧,给我做饼好不好?”

    “啊啊啊啊啊——好你妹啊!”今昭回魂尖叫,一把打翻了那人手里的瓷碗,没命地往回跑,一头撞进只穿着四角裤的陈清平怀里。

    “酒吞童子,够了。”陈清平的音色对着那人冰冷依然,但却没有了愤怒,反而带着些许无奈和同情。

    红衣的酒吞童子咧嘴笑:“那就劳烦你把剩下这些豆子,做成牡丹饼给我吧。吃了你做的饼,我就走。”

    他的语气十分凄凉酸楚,看多了同人的今昭不合时宜地胡思乱想,这俩人不是有一腿吧。

    陈清平没有接过那白瓷碗,而是抓着她的肩回答:“能让你解脱的人,并不是我。”说完,就像是提溜着山鸡一样,把小伙计提溜回了房间。

    一路上她还能听见酒吞童子借酒高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今昭之前也不是从来没有来过陈清平的房间,但还是来的兴奋得连刚才的恐怖短片都忘了,四处环顾,看了半天,叹了一口气,今儿既没有瀑布,也不存在火山,更没有热闹的清明上河古代街市。

    陈清平的房间,在平时,是非常普通的套间,外间做成大约是书房和会客厅的样子,连着一个小厨房,里面是卧室,总体来说风格简单朴素,很有无印良品样板间的感觉,不能说不符合他这个人,可又让人稍微觉得期待落空——身为一个偏执的美食家和神鬼饭店的老板,房间应该更有特色才对——譬如摆着沙丁鱼群的画或者银狼鱼骨头的装饰之类。

    “你这几天都睡这里吧。”陈清平淡定地丢下一枚炸弹,炸得今昭狠狠捏了自己一把,生怕这是个离奇的梦。

    “别担心,我睡外面。”陈清平似乎突然想起她好歹是个女生,又补了一刀,看了看门口,似乎在警戒酒吞童子有没有跟过来似地。

    今昭频频点头,从善如流,要是被刚才那种疯子盯上,还不如跟勺子哥挤一挤,就她这种葱花姜末边角调料,勺子哥不会动手的。

    只是——“酒吞童子?”啥玩意?

    “日本的大妖怪。”陈清平言简意赅地解释。

    今昭深知如果不能联系到烹饪美食,他是不会多说一个字的,只能继续问:“他那碗红豆是怎么回事,牡丹饼又是怎么回事?”

    果不其然。

    陈清平的表情略微有了些变化,而后淡然地解释开来:“红豆之中,最美味的,要数相思豆。相思豆,顾名思义,是生灵的相思所化,生于骨髓之中,状如红豆,赤血色……”

    若想取出相思豆,只能是活取,星夜沉沉,子夜里人元阳之气将弱未弱之时相思最深,剖开皮肉,敲开白骨,骨髓之中会因为相思,生出红色的相思豆。相思有多浓,相思豆就有多少。便是寡情之人,一生也有十余粒相思豆,而情深不寿,相思豆长满骨腔,会涨破白骨,瞧着好像嵌在骨头上一样,就是那句“刻骨相思”的本义。

    所以如果相思刻骨,人会慢慢死去,因为白骨布满相思豆,撑不住筋骨皮肉,骨骼会被相思豆胀满而粉碎。

    玲珑色子嵌红豆,刻骨相思知不知。

    相思豆不能吃,吃了会上瘾,断了会死。

    “……酒吞童子……”今昭想到那酒吞童子割肉破骨的惊悚片段。

    酒吞童子之所以成为大妖怪,是因为他诱拐少女,剔骨吞吃少女白骨之中的相思豆,当年使得一座城池再无活着的少女,罪大恶极。人们只记得他吃着相思豆做成的血色牡丹饼,就着一壶青梅酒的样子,所以忘记了他的本名,叫他酒吞童子。

    是以,相思豆不能吃,吃了相思豆,不成疯,便成魔。

    今昭差点发一条微博,广而告之,这次陈老板足足讲了三百字!

    虽然酒吞童子不管是刚才,还是从前的恶行,都令人发指,但是相思豆这玩意的属性与技能,实在令人不能不叹息。

    “酒吞童子看到我,是因为我是少女?”太岁姑娘抓住这个故事的重点。

    陈清平幽幽地看了她一眼,那眼神终于有了点儿烟火气息,好像是看着生长了松露的松软土地,那种期待成果的感觉:“他应该是看到你的身体里。”

    呃,有很多的相思豆?

    不对吧,不懂事儿的时候不算,懂事以后沐今昭家贫如洗双亲烂人,一直在为生计奔波,没时间考虑情感问题,哪里来的相思豆?

    “……那他不是也……”酒吞童子那一白瓷碗触目惊心的血红豆突然浮现在她的脑海里,“他那么大一碗……”

    陈清平转头看着窗外不符合时令的满月:“啊……是吧。”

    今昭细思恐极地瞪大眼睛,看着陈清平那略带忧伤的脸庞,生怕他说出“那个人就是我”之类的。

    清平,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你这表情吓死个人啊!

    片刻之后,陈清平若无其事地转回头,从床下的抽屉里拿了一条四角裤和换洗衣物,平静地嘱咐:“当心点儿吧。”

    太岁的视线落在那条灰格子的缺乏弹力的棉布质地的毫无魅力的四角裤上,无语凝噎。

    那条四角裤上的标签写着:优衣库。

    大神!你好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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