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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你这个骗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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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晚上七点一眨眼就到了。
厉皓轩坐在车里,车旁放着那束包扎的十分精致粉色蔷薇花。
红色的没有了,找遍了全城的花店都没有,只有粉色的。
如果说造型装扮都是完美的,那唯一的不完美就是这“街头暗号”。
厉皓轩头疼了一路,找那个曾经卖蔷薇花的小女孩子却是来不及的。
隔着老远就看到一辆复古绿色的玩具车以不太快的速度往这边开,他甚至可以看到车子内的童诗正在东张西望着。
不是视力惊人,而是这个小笨蛋车里的顶灯是开着的!
最后一次对着后视镜拨了拨新发型,厉皓轩左右看了看,满意地拿着花,下了车。
那一端。
童诗停好车,下了车。
厉皓轩看了看两个人隔着的距离,不过也就五十米。
童诗穿着白体恤和牛仔短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背着个双肩包。
长发扎成了马尾,十足的学生妹,青春稚嫩。
厉皓轩一边走,一边心道,小丫头真的好嫩!
“怎么没花呢?”童诗是个一根筋的南方姑娘,一根筋到什么程度呢?
不分男女,就往人家的手上看。
一直到厉皓轩抱着粉色蔷薇站到她面前时,她才惊觉眼前挡住了个人。
童诗一抬眼,先看到的花。
“咦,不应该是红色吗?”再抬眼,才看到是个长得特别帅的男生。
童诗愣了一会儿,心道,虽然不太记得人家当时的长相,可也不至于差这么多吧!
厉皓轩淡笑着看着眼前迷迷糊糊的小丫头,不禁黯然神伤。
他心里是肯定的,童诗没认出他来,不然不会只是这么平静的样子。
果然。
“厉皓轩?怎么是你!”童诗惊的跳了一下,竟直直往后跳了一大步。
眼前的男!生!居然是老魂淡!吃什么灵丹妙药了?
“红色蔷薇花没有买到,因为太赶,没有找到上次卖给我花的那个小女孩。”厉皓轩拨了拨刚换的发型,唇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来。
看来,造型很成功。
卖花小女孩?童诗自认不是个一惊一乍的人,可是厉皓轩这个男人好像总是有那种吓死她的本事。
她的脑子有些乱,甚至有些卡壳。
“不是说要请我吃饭?反悔了?”厉皓轩见她也不准备收下花,干脆就当帮她捧着。
“你……怎么会有我的微信?冷笑话是你?”童诗的心再度重重一震。
“不可以是我吗?”厉皓轩笑问。
童诗目光躲闪,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她现在要羞死了,亏得她以为对方是个暗恋她的男生,还想着通过一顿饭接触接触人怎么样,要是不错可以交往的话,也不妨试试看,这样还可以彻底摆脱厉皓轩的纠缠。
有男朋友了,他总不能再死缠烂打了吧。
然而,此刻的童诗发觉,自己真的是太傻太天真了。
有路过的女生偷偷看过来,雀跃赞叹。
“好帅!”
“大一的新生吗?好嫩啊!”
童诗看着从自己身边走过去的一个有一个的花痴,没好气地说。“厉皓轩,你这个卑鄙的小人,居然误导我!”
“我怎么误导你了?”厉皓轩不置可否地问。
“你冒充我的救命恩人?”童诗气急。
“救命恩人?”厉皓轩似笑非笑。“丫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谁在你第一次开车上路出了车祸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又英雄救美的救了你?”
虽然童诗明知道厉皓轩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可她仍在心中为他打上了“不要脸”的标签。
哪有自夸夸得那么狠的!
一个成语还不够,非得三个!
“所以呢?”童诗翻了个白眼,就差扭头嘟嘴巴甩马尾了。
“所以我觉得,你不应该厚此薄彼。”厉皓轩想笑,这丫头的傲娇模样真是百看不厌。
童诗小脸气鼓鼓的,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面闪动着粼粼波光,煞是好看。
她觉得这话也挑不出毛病,什么都没说,一转身直接走了。
“生气了?”厉皓轩跟了上去,眼神中往日的沉稳多了一丝慌乱。
童诗不说话。
“花不要了?”
“你烦不烦?吃个饭话也这么多!”
厉皓轩:“……”
眼前的女孩走路的时候,马尾会左右的摆动,显得她格外青春靓丽,再加上双肩包的点缀,更显活力。
刚刚被人夸是大一新生,这让厉皓轩三十五岁的高龄实在没羞没臊的自豪了一把,看来骆峻笙的建议果然中用。
所以,他下午说的,女孩子都喜欢……包!
包治百病!包你满意!包你开心!包你全过不挂科?
厉皓轩心里有了一番“追求”的新打算,跟着她进了一家小饭馆。
小饭馆里。
童诗干巴巴地坐着,这会儿她就算再傻,也知道自己跟条鱼似的,被人给钓了!
厉皓轩看着简陋的菜单,不动声色间却已经皱了眉头。
童诗撇嘴,这家店的酸菜鱼非常不错,以前她和盛慈总是会过来吃,但是环境肯定没办法跟带星级的比,但也没到脏乱差的地步,表面看起来还是过得去的。
对于学生来说,无论是价位还是口感,都是性价比非常高的。
“爱吃不吃。”
“你想吃什么?”厉皓轩的话和她的,撞到了一起。
“酸菜鱼。”对好吃的,童诗向来都是和颜悦色的。
“还想吃什么?”
“樱桃肉。”
“还有呢?”厉皓轩又问。
“你吃什么?”童诗反应到,好像是她请他吃饭!
“只要和你一样就行。”厉皓轩看着菜单,仿佛在欣赏,又仿佛在考究。
一时间,童诗拿着笔,心底莫名的被触动。
从小,她就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孩子,就是传说中的“玻璃心”,一句话一个小小的举动一个眼神,都会触动到她。
那天晚上在夜市去买饮料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回答。
想到几天前在咖啡馆里,他说出的那句“因为心动,喜欢”……童诗觉得心热热的,痒痒的。
脑子里突然插播了无数声音:在一起,童诗跟他在一起!
她开始重新打量眼前的男人,客观的说,真的看不出厉皓轩已经三十五岁了。
他发型清爽帅气,五官精致俊美,气质凛澈……从头到脚,举手投足都是万里挑一的男神。
人人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童诗却觉得,放在厉皓轩身上,却成了美容刀。
“这几天好吗?”厉皓轩突然问。
童诗点点头。
“除了躲着我,不接我电话,都做了什么?”厉皓轩看似无意的问着,仿佛他不准备追究她的罪责。
霸道总裁还挺仁慈的!
“没什么,写些东西,追追剧。”童诗想着,脸上一热。
厉皓轩听着她闲散的生活,倒是有些羡慕。“少了我的打扰,每天都过的开心吗?”
“还……行吧。”童诗干笑。
心道,这问题都好尴尬啊!
他自己就不嫌尴尬的慌吗?说好了霸道总裁都好面子的呢?
“你不问问我过的怎么样?”厉皓轩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童诗有意回避他的目光,将脸微微转向旁处。“那你过的怎么样呢?”
“不好。”
童诗:“……”
“不问我为什么不好?”厉皓轩有意提点她。
童诗咳了咳,却很听话地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好?”
“因为总想你。”
童诗:“……”
她垂下头,脸上的热度再也没办法忽略掉。
要是之前就用这么柔和的方式撩她的话,估计孟姜女就不会哭长城了,还矜持个屁,别扭个屁,分分钟变成迷妹了好吗!
虽说撩妹讲究方式和技巧,但没有颜值一切都是空谈!童诗有这样的深刻觉悟。
“你呢,有没有想过我?”厉皓轩看着她粉嫩的小脸,喉结下意识地动了一下。
“没有。”童诗想都没想,直接摇头。
“想过我多少次?”
童诗倒吸一口气,一句“你怎么知道?”差点脱口而出。
她都快忘记了,厉皓轩那双锐利的双眼,什么东西都别想迷惑住它们。
她抿着唇,沉默不语。
厉皓轩今天似乎十分柔和,这一刻看来,厉皓轩除了年龄,表现出来的这些表象和面面俱到,倒与她的喜好不谋而合。
何况,他居然看懂了那句【我爱蔷薇,而你却是玫瑰】。
如果说“冷笑话”就是厉皓轩,那他说的话,自然是厉皓轩说的!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了!
在童诗眼中,她自己创作的《原来你也在这里》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这句,没有之一。
可惜的是,读者在全文金句大赏中,没有一个人提过这一句,害得童诗为这句话鸣了好久的不平。
她恨不得自己披个马甲,鼎力支持这句话。
厉皓轩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样子,漆黑的眼眸深了一分,眼角的余光扫过别桌的酒瓶子,痞痞地勾起唇角。“要不要喝点酒?”
童诗“啊”了一声,然后直摇头。
喝酒,不要命了啊!
上回喝了就差点就被告了强女干,这回儿在喝酒说不成能告成先女干后杀了!
厉皓轩忍不住笑。
童诗发现,虽然帅气又显得年轻,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还是有细纹。
细小的皮肤纹路仿佛藏着厉皓轩这些年走过的路,见过的人,读过的书,喝过的酒……那么的有质感。
童诗忍不住想笑,格外多看他眼角处好几眼。
“在笑什么?”厉皓轩凝着她,闪亮的目光看过来,却正好避开他的视线,也不知道看到何处。
“没什么,我在自嗨。”
“自嗨是会没朋友的。”厉皓轩轻勾着唇角,似乎心情不错。
“你懂自嗨的意思?”童诗掩着唇,语气有点嫌弃。
“你觉得八二年的拉菲是古董吗?”
宝宝萌,给我留个言吱一声啊~
很快,晚上七点一眨眼就到了。
厉皓轩坐在车里,车旁放着那束包扎的十分精致粉色蔷薇花。
红色的没有了,找遍了全城的花店都没有,只有粉色的。
如果说造型装扮都是完美的,那唯一的不完美就是这“街头暗号”。
厉皓轩头疼了一路,找那个曾经卖蔷薇花的小女孩子却是来不及的。
隔着老远就看到一辆复古绿色的玩具车以不太快的速度往这边开,他甚至可以看到车子内的童诗正在东张西望着。
不是视力惊人,而是这个小笨蛋车里的顶灯是开着的!
最后一次对着后视镜拨了拨新发型,厉皓轩左右看了看,满意地拿着花,下了车。
那一端。
童诗停好车,下了车。
厉皓轩看了看两个人隔着的距离,不过也就五十米。
童诗穿着白体恤和牛仔短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背着个双肩包。
长发扎成了马尾,十足的学生妹,青春稚嫩。
厉皓轩一边走,一边心道,小丫头真的好嫩!
“怎么没花呢?”童诗是个一根筋的南方姑娘,一根筋到什么程度呢?
不分男女,就往人家的手上看。
一直到厉皓轩抱着粉色蔷薇站到她面前时,她才惊觉眼前挡住了个人。
童诗一抬眼,先看到的花。
“咦,不应该是红色吗?”再抬眼,才看到是个长得特别帅的男生。
童诗愣了一会儿,心道,虽然不太记得人家当时的长相,可也不至于差这么多吧!
厉皓轩淡笑着看着眼前迷迷糊糊的小丫头,不禁黯然神伤。
他心里是肯定的,童诗没认出他来,不然不会只是这么平静的样子。
果然。
“厉皓轩?怎么是你!”童诗惊的跳了一下,竟直直往后跳了一大步。
眼前的男!生!居然是老魂淡!吃什么灵丹妙药了?
“红色蔷薇花没有买到,因为太赶,没有找到上次卖给我花的那个小女孩。”厉皓轩拨了拨刚换的发型,唇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来。
看来,造型很成功。
卖花小女孩?童诗自认不是个一惊一乍的人,可是厉皓轩这个男人好像总是有那种吓死她的本事。
她的脑子有些乱,甚至有些卡壳。
“不是说要请我吃饭?反悔了?”厉皓轩见她也不准备收下花,干脆就当帮她捧着。
“你……怎么会有我的微信?冷笑话是你?”童诗的心再度重重一震。
“不可以是我吗?”厉皓轩笑问。
童诗目光躲闪,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她现在要羞死了,亏得她以为对方是个暗恋她的男生,还想着通过一顿饭接触接触人怎么样,要是不错可以交往的话,也不妨试试看,这样还可以彻底摆脱厉皓轩的纠缠。
有男朋友了,他总不能再死缠烂打了吧。
然而,此刻的童诗发觉,自己真的是太傻太天真了。
有路过的女生偷偷看过来,雀跃赞叹。
“好帅!”
“大一的新生吗?好嫩啊!”
童诗看着从自己身边走过去的一个有一个的花痴,没好气地说。“厉皓轩,你这个卑鄙的小人,居然误导我!”
“我怎么误导你了?”厉皓轩不置可否地问。
“你冒充我的救命恩人?”童诗气急。
“救命恩人?”厉皓轩似笑非笑。“丫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谁在你第一次开车上路出了车祸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又英雄救美的救了你?”
虽然童诗明知道厉皓轩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可她仍在心中为他打上了“不要脸”的标签。
哪有自夸夸得那么狠的!
一个成语还不够,非得三个!
“所以呢?”童诗翻了个白眼,就差扭头嘟嘴巴甩马尾了。
“所以我觉得,你不应该厚此薄彼。”厉皓轩想笑,这丫头的傲娇模样真是百看不厌。
童诗小脸气鼓鼓的,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面闪动着粼粼波光,煞是好看。
她觉得这话也挑不出毛病,什么都没说,一转身直接走了。
“生气了?”厉皓轩跟了上去,眼神中往日的沉稳多了一丝慌乱。
童诗不说话。
“花不要了?”
“你烦不烦?吃个饭话也这么多!”
厉皓轩:“……”
眼前的女孩走路的时候,马尾会左右的摆动,显得她格外青春靓丽,再加上双肩包的点缀,更显活力。
刚刚被人夸是大一新生,这让厉皓轩三十五岁的高龄实在没羞没臊的自豪了一把,看来骆峻笙的建议果然中用。
所以,他下午说的,女孩子都喜欢……包!
包治百病!包你满意!包你开心!包你全过不挂科?
厉皓轩心里有了一番“追求”的新打算,跟着她进了一家小饭馆。
小饭馆里。
童诗干巴巴地坐着,这会儿她就算再傻,也知道自己跟条鱼似的,被人给钓了!
厉皓轩看着简陋的菜单,不动声色间却已经皱了眉头。
童诗撇嘴,这家店的酸菜鱼非常不错,以前她和盛慈总是会过来吃,但是环境肯定没办法跟带星级的比,但也没到脏乱差的地步,表面看起来还是过得去的。
对于学生来说,无论是价位还是口感,都是性价比非常高的。
“爱吃不吃。”
“你想吃什么?”厉皓轩的话和她的,撞到了一起。
“酸菜鱼。”对好吃的,童诗向来都是和颜悦色的。
“还想吃什么?”
“樱桃肉。”
“还有呢?”厉皓轩又问。
“你吃什么?”童诗反应到,好像是她请他吃饭!
“只要和你一样就行。”厉皓轩看着菜单,仿佛在欣赏,又仿佛在考究。
一时间,童诗拿着笔,心底莫名的被触动。
从小,她就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孩子,就是传说中的“玻璃心”,一句话一个小小的举动一个眼神,都会触动到她。
那天晚上在夜市去买饮料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回答。
想到几天前在咖啡馆里,他说出的那句“因为心动,喜欢”……童诗觉得心热热的,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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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开始重新打量眼前的男人,客观的说,真的看不出厉皓轩已经三十五岁了。
他发型清爽帅气,五官精致俊美,气质凛澈……从头到脚,举手投足都是万里挑一的男神。
人人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童诗却觉得,放在厉皓轩身上,却成了美容刀。
“这几天好吗?”厉皓轩突然问。
童诗点点头。
“除了躲着我,不接我电话,都做了什么?”厉皓轩看似无意的问着,仿佛他不准备追究她的罪责。
霸道总裁还挺仁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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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皓轩听着她闲散的生活,倒是有些羡慕。“少了我的打扰,每天都过的开心吗?”
“还……行吧。”童诗干笑。
心道,这问题都好尴尬啊!
他自己就不嫌尴尬的慌吗?说好了霸道总裁都好面子的呢?
“你不问问我过的怎么样?”厉皓轩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童诗有意回避他的目光,将脸微微转向旁处。“那你过的怎么样呢?”
“不好。”
童诗:“……”
“不问我为什么不好?”厉皓轩有意提点她。
童诗咳了咳,却很听话地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好?”
“因为总想你。”
童诗:“……”
她垂下头,脸上的热度再也没办法忽略掉。
要是之前就用这么柔和的方式撩她的话,估计孟姜女就不会哭长城了,还矜持个屁,别扭个屁,分分钟变成迷妹了好吗!
虽说撩妹讲究方式和技巧,但没有颜值一切都是空谈!童诗有这样的深刻觉悟。
“你呢,有没有想过我?”厉皓轩看着她粉嫩的小脸,喉结下意识地动了一下。
“没有。”童诗想都没想,直接摇头。
“想过我多少次?”
童诗倒吸一口气,一句“你怎么知道?”差点脱口而出。
她都快忘记了,厉皓轩那双锐利的双眼,什么东西都别想迷惑住它们。
她抿着唇,沉默不语。
厉皓轩今天似乎十分柔和,这一刻看来,厉皓轩除了年龄,表现出来的这些表象和面面俱到,倒与她的喜好不谋而合。
何况,他居然看懂了那句【我爱蔷薇,而你却是玫瑰】。
如果说“冷笑话”就是厉皓轩,那他说的话,自然是厉皓轩说的!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了!
在童诗眼中,她自己创作的《原来你也在这里》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这句,没有之一。
可惜的是,读者在全文金句大赏中,没有一个人提过这一句,害得童诗为这句话鸣了好久的不平。
她恨不得自己披个马甲,鼎力支持这句话。
厉皓轩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样子,漆黑的眼眸深了一分,眼角的余光扫过别桌的酒瓶子,痞痞地勾起唇角。“要不要喝点酒?”
童诗“啊”了一声,然后直摇头。
喝酒,不要命了啊!
上回喝了就差点就被告了强女干,这回儿在喝酒说不成能告成先女干后杀了!
厉皓轩忍不住笑。
童诗发现,虽然帅气又显得年轻,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还是有细纹。
细小的皮肤纹路仿佛藏着厉皓轩这些年走过的路,见过的人,读过的书,喝过的酒……那么的有质感。
童诗忍不住想笑,格外多看他眼角处好几眼。
“在笑什么?”厉皓轩凝着她,闪亮的目光看过来,却正好避开他的视线,也不知道看到何处。
“没什么,我在自嗨。”
“自嗨是会没朋友的。”厉皓轩轻勾着唇角,似乎心情不错。
“你懂自嗨的意思?”童诗掩着唇,语气有点嫌弃。
“你觉得八二年的拉菲是古董吗?”
宝宝萌,给我留个言吱一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