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温馨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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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饭点时刻,云来村家家户户的厨房,都升起袅袅炊烟,在最后一点金色的夕阳余晖映衬下,整个村子,都充满温馨。
浓郁的饭菜香味弥漫遍整个村落,吸引得还在外边玩耍的孩童,纷纷从各个角落钻出,屁颠屁颠地往家里跑去。
对小屁孩来说,玩和吃,永远是最大的诱惑。
路青家里,自然也在忙着准备饭菜。
下厨的是路妈,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了,能烧一手好菜的她,可是憋着劲要弄出一桌好菜来,好让儿子吃顿好的。
每看到儿子那瘦了不少的脸庞,路妈就觉得心疼。
除了路爸和云爷爷在客厅聊天,其余的人也没有闲着,都到厨房帮忙打下手。
路妈在清洗海蟹,小妍帮忙烧火,路青则负责把带回来的山货食材处理好。
先把香菇木耳用热水泡开,再将腊好的野猪肉和鹿肉各取一截,洗净,再切成片。
路青刀工不错,切好的肉,片片均匀,厚度适中,肉色晶莹,泛着油光,在白瓷碟子上铺展开来,就如一朵牡丹盛开,煞是好看。
切完肉后,再把姜葱蒜等调味品切好,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就连小贝壳,也搬了个小板凳,蹲坐在一个大木盆前,伸出两只白嫩嫩的小手,认真地帮忙洗菜,手法还颇为熟练。
这么小的孩子就懂洗菜,放在城市里可能有些不可思议,但在农村,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农村孩子早当家,很多八九岁的孩子,就已经烧菜煮饭喂鸡喂鸭样样精通了,因此,五六岁的孩子洗个菜,正常得很。
四人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做起事来效率飙升,很快,大家齐心协力之下,一桌好菜就弄好了。
凉拌木耳,蘑菇鸡蛋汤,酸辣蟹,油焖大虾,芹菜野猪肉,红烧鹿肉,清炒时蔬……七八个菜,稳稳当当的铺满大半个桌子。
透绿鲜嫩的时蔬,鲜红的螃蟹和大虾,墨玉般的木耳,晶莹透亮的肉片……
路妈的手艺真不是盖的,每一道菜都有自己独特的色彩,加之香气撩人,单是闻到,就已经足以让人食指大动,色香二字,诠释得相当到位。
所谓山珍海味,这里倒是恰好凑全了。
三个小的,在厨房的时候,就被香味撩得猛咽口水了,感觉每一分钟都是煎熬,好不容等到可以开吃了,终于欢呼一声,连忙开吃。
“哇!老妈煮得好好吃!”
“嗯,好吃!”
“我要吃这个!”
“小贝壳,来,这块给你!”
“好,谢谢路青哥。”
“慢点吃,又没人抢,也不怕噎着,这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小孩般,小贝你不要学那两只,女孩子从小就要学会矜持点。”
看着路青三个狼吞虎咽,大呼小叫的,路妈教训道。
“妈,我也是女的!”小妍心里一汗,抗议道。
“还敢说,看你这吃相,那里像个女孩子!”
路妈白了她一眼,对于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儿,她是没辙了。
“嗯,在外面那么久,还是妈的做的饭最好吃!”
路青吃了几口菜,一下子刨掉半碗饭,这才伸出大拇指来称赞说。
“就会嘴贫,嗯,好像是不错。”路妈心下开心,也给自己夹了点菜,吃了下,也不觉地点点头。
“就是好吃啊,你说是吧小贝壳。”
“嗯,很好吃,青菜好吃,螃蟹好吃,虾好吃,野猪肉好吃,鹿肉好吃,小贝都喜欢吃!”
小贝壳吃得满嘴是油,一边点头,一边娇声说道。
“好吃就好,来,小贝多吃点,好快高长大。”
被一个这样的小可爱称赞,路妈高兴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地给小贝壳夹菜。
“谢谢婶婶。”小贝壳看到碗里都是肉,眼睛都眯了起来,开心道谢。
饭桌上充满欢声笑语,显得特别温馨,路青看着这其乐融融的场景,觉得很是满足。
他就算辍学也要去凑钱,不就是为了守护眼前这份温馨么?
“还别说,这野猪肉还真是不错。”
相比起这边的闹腾,云爷爷和路爸则要淡定很多,云爷爷夹了片野猪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只觉很有嚼头,嚼起来满嘴生香,味道浓厚,细细品味后,不禁赞叹。
到了他这个年纪,味觉早已有些退化,还能尝出如此滋味,自然惊喜。
“我倒觉得这木耳不错,比起市里卖的,要强得多。”
路爸由于身体原因,饮食上要比较慎重,要求低脂肪低蛋白,因此这些菜,大多他都只是浅尝则止,相反,倒是对那盘凉拌木耳赞不绝口。
“那是当然,这些可都是山里的乡民送给我的,是纯正的野味,不是外面那些滥竽充数的假货可以媲美的。”路青解释道。
“山民还真是热情,说说,你这一个月是怎么过的,还有,先前你说赚了不少钱,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去帮栋明忙的么,怎么做起生意来了,还能赚钱?”
这个问题,先前路爸就想问了,现在趁着吃饭的时间,正好说个明白。
当初路青去长白山时,并没有说是为了找野生人参,毕竟这太不靠谱,因此,路爸等人,就算听到路青说赚到不少钱,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相反,大家若不是清楚他性子,恐怕还以为他做什么违法的事呢。
“我正好和你们说呢。”路青咽了口饭,把碗筷放下,“是这么回事的,这一个月来……”
于是路青就开始跟家人说起他这一个月的经历。
从最先是怎么帮堂叔收购山货的,到跟他们上山找人参,再到后来自己怎么一个人上山,结果发现一株百年野生人参,返回时又是怎么遇到野猪,脚伤了被困山里,大家怎样半夜到山里找他等等。
路青并没有选择把自己受伤的事隐瞒,除了系统的存在,他几乎把全部的事都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都是一家人,他觉得没必要隐瞒什么,哪怕是不好的事。
这番经历颇有点惊心动魄的感觉,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连筷子都停了下来。
当然,小贝壳纯粹是被大野猪吓到了。
路爸路妈更是没想到,儿子还遇到过这等危险,不禁更是心疼。
还好儿子平安回来了,不然的话,他们还真不敢想象那会变成怎样一幅景象,想想都揪心。
“你啊,怎么这么冒险,那人生地不熟的,也敢一个人进山,还遇上了野猪,幸好最终没事,不然你让我们三个怎么办?”
路妈还是没忍住,眼圈一红,责怪道。
“妈,我知错了,以后不会这么鲁莽了。”路青赶紧认错,“不过也幸好我进山了,否则就错过一桩大机缘了。”
“好了,先让儿子说完。”尽管路爸心里也有点被吓到,但还是发话了。
于是路青继续讲后面发生的事。
接着,当大家再听到路青说有个大老板来找他,最终出价两百万,将人参买走时,所有人都呆住了。
黄昏时分,饭点时刻,云来村家家户户的厨房,都升起袅袅炊烟,在最后一点金色的夕阳余晖映衬下,整个村子,都充满温馨。
浓郁的饭菜香味弥漫遍整个村落,吸引得还在外边玩耍的孩童,纷纷从各个角落钻出,屁颠屁颠地往家里跑去。
对小屁孩来说,玩和吃,永远是最大的诱惑。
路青家里,自然也在忙着准备饭菜。
下厨的是路妈,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了,能烧一手好菜的她,可是憋着劲要弄出一桌好菜来,好让儿子吃顿好的。
每看到儿子那瘦了不少的脸庞,路妈就觉得心疼。
除了路爸和云爷爷在客厅聊天,其余的人也没有闲着,都到厨房帮忙打下手。
路妈在清洗海蟹,小妍帮忙烧火,路青则负责把带回来的山货食材处理好。
先把香菇木耳用热水泡开,再将腊好的野猪肉和鹿肉各取一截,洗净,再切成片。
路青刀工不错,切好的肉,片片均匀,厚度适中,肉色晶莹,泛着油光,在白瓷碟子上铺展开来,就如一朵牡丹盛开,煞是好看。
切完肉后,再把姜葱蒜等调味品切好,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就连小贝壳,也搬了个小板凳,蹲坐在一个大木盆前,伸出两只白嫩嫩的小手,认真地帮忙洗菜,手法还颇为熟练。
这么小的孩子就懂洗菜,放在城市里可能有些不可思议,但在农村,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农村孩子早当家,很多八九岁的孩子,就已经烧菜煮饭喂鸡喂鸭样样精通了,因此,五六岁的孩子洗个菜,正常得很。
四人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做起事来效率飙升,很快,大家齐心协力之下,一桌好菜就弄好了。
凉拌木耳,蘑菇鸡蛋汤,酸辣蟹,油焖大虾,芹菜野猪肉,红烧鹿肉,清炒时蔬……七八个菜,稳稳当当的铺满大半个桌子。
透绿鲜嫩的时蔬,鲜红的螃蟹和大虾,墨玉般的木耳,晶莹透亮的肉片……
路妈的手艺真不是盖的,每一道菜都有自己独特的色彩,加之香气撩人,单是闻到,就已经足以让人食指大动,色香二字,诠释得相当到位。
所谓山珍海味,这里倒是恰好凑全了。
三个小的,在厨房的时候,就被香味撩得猛咽口水了,感觉每一分钟都是煎熬,好不容等到可以开吃了,终于欢呼一声,连忙开吃。
“哇!老妈煮得好好吃!”
“嗯,好吃!”
“我要吃这个!”
“小贝壳,来,这块给你!”
“好,谢谢路青哥。”
“慢点吃,又没人抢,也不怕噎着,这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小孩般,小贝你不要学那两只,女孩子从小就要学会矜持点。”
看着路青三个狼吞虎咽,大呼小叫的,路妈教训道。
“妈,我也是女的!”小妍心里一汗,抗议道。
“还敢说,看你这吃相,那里像个女孩子!”
路妈白了她一眼,对于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儿,她是没辙了。
“嗯,在外面那么久,还是妈的做的饭最好吃!”
路青吃了几口菜,一下子刨掉半碗饭,这才伸出大拇指来称赞说。
“就会嘴贫,嗯,好像是不错。”路妈心下开心,也给自己夹了点菜,吃了下,也不觉地点点头。
“就是好吃啊,你说是吧小贝壳。”
“嗯,很好吃,青菜好吃,螃蟹好吃,虾好吃,野猪肉好吃,鹿肉好吃,小贝都喜欢吃!”
小贝壳吃得满嘴是油,一边点头,一边娇声说道。
“好吃就好,来,小贝多吃点,好快高长大。”
被一个这样的小可爱称赞,路妈高兴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地给小贝壳夹菜。
“谢谢婶婶。”小贝壳看到碗里都是肉,眼睛都眯了起来,开心道谢。
饭桌上充满欢声笑语,显得特别温馨,路青看着这其乐融融的场景,觉得很是满足。
他就算辍学也要去凑钱,不就是为了守护眼前这份温馨么?
“还别说,这野猪肉还真是不错。”
相比起这边的闹腾,云爷爷和路爸则要淡定很多,云爷爷夹了片野猪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只觉很有嚼头,嚼起来满嘴生香,味道浓厚,细细品味后,不禁赞叹。
到了他这个年纪,味觉早已有些退化,还能尝出如此滋味,自然惊喜。
“我倒觉得这木耳不错,比起市里卖的,要强得多。”
路爸由于身体原因,饮食上要比较慎重,要求低脂肪低蛋白,因此这些菜,大多他都只是浅尝则止,相反,倒是对那盘凉拌木耳赞不绝口。
“那是当然,这些可都是山里的乡民送给我的,是纯正的野味,不是外面那些滥竽充数的假货可以媲美的。”路青解释道。
“山民还真是热情,说说,你这一个月是怎么过的,还有,先前你说赚了不少钱,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去帮栋明忙的么,怎么做起生意来了,还能赚钱?”
这个问题,先前路爸就想问了,现在趁着吃饭的时间,正好说个明白。
当初路青去长白山时,并没有说是为了找野生人参,毕竟这太不靠谱,因此,路爸等人,就算听到路青说赚到不少钱,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相反,大家若不是清楚他性子,恐怕还以为他做什么违法的事呢。
“我正好和你们说呢。”路青咽了口饭,把碗筷放下,“是这么回事的,这一个月来……”
于是路青就开始跟家人说起他这一个月的经历。
从最先是怎么帮堂叔收购山货的,到跟他们上山找人参,再到后来自己怎么一个人上山,结果发现一株百年野生人参,返回时又是怎么遇到野猪,脚伤了被困山里,大家怎样半夜到山里找他等等。
路青并没有选择把自己受伤的事隐瞒,除了系统的存在,他几乎把全部的事都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都是一家人,他觉得没必要隐瞒什么,哪怕是不好的事。
这番经历颇有点惊心动魄的感觉,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连筷子都停了下来。
当然,小贝壳纯粹是被大野猪吓到了。
路爸路妈更是没想到,儿子还遇到过这等危险,不禁更是心疼。
还好儿子平安回来了,不然的话,他们还真不敢想象那会变成怎样一幅景象,想想都揪心。
“你啊,怎么这么冒险,那人生地不熟的,也敢一个人进山,还遇上了野猪,幸好最终没事,不然你让我们三个怎么办?”
路妈还是没忍住,眼圈一红,责怪道。
“妈,我知错了,以后不会这么鲁莽了。”路青赶紧认错,“不过也幸好我进山了,否则就错过一桩大机缘了。”
“好了,先让儿子说完。”尽管路爸心里也有点被吓到,但还是发话了。
于是路青继续讲后面发生的事。
接着,当大家再听到路青说有个大老板来找他,最终出价两百万,将人参买走时,所有人都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