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小说网 > 101次试爱:影帝的天价蜜宠 > 第109章 回头便是一地熟悉回忆
第109章 回头便是一地熟悉回忆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深空彼岸、万相之王、最强战神、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龙门小说网 www.txtlm.com,最快更新101次试爱:影帝的天价蜜宠最新章节!
她一僵,下一秒司楉就把她搂进了怀里,吻也瞬间热了起来,他的舌总是要往她口里伸,还顺便偷走了她一口气息,她的身子瞬间软的一塌糊涂,手还试着推了推,可她根本没司楉的力气大。
被他强吻呼吸不顺,她也试着回吻了,这样过气,比较舒服。
而舒服的不止是气管,她的身心竟然都觉得舒服了,反正都也推辞不了,她干脆就闭上眼,像上一次一样,直接享受了。
可就在她刚琢磨到接吻是怎么一回事,甚至和影帝接吻,她脑补自己是女主角时,司楉竟然开始一点一点,衔着她的唇,把她放开了。
而她却还闭着眼。
直到司楉的手捧住了她的脸,她这才一秒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了司楉那双迷离的眸子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她愣了愣,生怕那双眼睛看穿她的心思,她抬起手猛推他一下,颇有贼喊捉贼的架势:“你干嘛又亲我!”
“嗯……”
他拉长了尾音,然后才说:“突然脑补了一下你是我老婆的画面,就顺着想象做下去了,感觉不错,娶了你我应该不会太后悔。”
说罢,他转过身,走了几步拉起收拾好的箱子这就准备要离开了!
可是他这话说的!
“明明你才是我的备胎,是我挑你,不是你挑我,OK?”
听到她的嚷嚷,司楉又回过头抬着下巴,在晨光下,他高大精瘦的样子,显得特别梦幻:“警察同志,女生如果不讨厌和一个男人亲密接触,那就是有点喜欢,刚才我吻你,你回吻了,你……快喜欢上我了吧。”
“喜欢我就直说,你要用喜欢我的理由让我为你做事,比协议更能令我心甘情愿。”
What?喜欢他,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心中虽这么想,可她脸红个什么劲?
“我要是喜欢你我就跟你姓!”
在她这不过脑子的话喊出去后,她就自己乖乖闭上了嘴。
此刻她心里有了很大的挫败感,她遇到司楉后,怎么说话老能把自己绕进去呢,难道就是如司楉所说,她属于情商低的那类人吗?
……
刚和肖柏煜认识后,陆亦桃发现他很能听歌,后来好奇问了一句,才知道他不是爱听歌,而是不大愿意听别人说白痴话。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听到的他的手机铃声。
后来她才知道那首歌叫《Nothing'.go
a.change.my.love.for.you》,翻译成中文名字有好几个版本:此情永不移、痴心不改、矢志不渝的爱。
当初她以为他那种学渣,用这首歌做手机铃声只是因为调子好听,后来她听过后,很想给他说一说这歌的意思,却卖了个关子问他:“学长,你知道你手机铃声的歌,是什么意思吗?”
那时候他们交往才半个月,她还不敢直呼他名字,一直叫他学长。
而九月的那天,他和她一起坐在操场的树荫下,秋风吹动着他身上那件宽松的衬衫,他看着她,很认真的说:“Nothing's.go
a.change.my.love.for.you,桃桃。”
桃桃,没人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他那天幽幽说出的英文,比他们的英语老师说的还标准,她学英语会看英剧和美剧,他说的是,正儿八经的英式英语,透露着浓浓的贵族风。
就是简单的一句英文,就把她的心又给撩的七荤八素的。
“你,你知道啊。”
他抬起手宠溺的捏了捏她的细脖子,手还不老实的在她锁骨上捞了一把,弹一下她的肩带,这才答:“我也是人好吗,我也会想谈恋爱,想结婚的……”
“哦。”
原来他也这样想,可看他那样子,不像!
“你看你多幸运,我才刚决定以后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你就出现了。”
她被他这话羞红了脸,而他却能看四周无人,然后靠近她,一只手搭着她的肩,然后唇慢慢凑近,亲她。
那时候交往时间短,她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些污想法,只是清楚,他亲她能亲好久,而她……也愿意被他亲。
那是一种坏坏的带着刺激又倍感满足,还能和他加深感情的事情,世上但凡有情的动物,都喜欢靠近,人更是如此。
但一开始啊,即便他的话说的很好听,可她还是不敢去信那些话,内心的自卑作祟,她觉得他喜欢她,或许是现在喜欢而已,指不定哪天就会腻。
可是他却做到了,对她痴心不改。
坐在床上,陆亦桃戴上耳机,听了好几遍这首歌来麻痹自己,回味数年前的幸福来缓和情绪。
等她整理好情绪出去卧室后,先往客厅猫一眼,就看到肖柏煜竟然把她冰箱里放着的啤酒白酒红酒都翻出来了,边看电视,边当水喝。
看他这样,她的心自然是紧张。
她刚才看过时间,上午十点,他昨天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肯定睡不好,早上她还不知道他啥时候醒的,那早饭肯定没吃,然后这酒空腹喝酒?
心一沉,她直接去了厨房,然后翻出了两样食材,鸡蛋和玉米。
有一种早饭,也如感情一样成了割舍不掉的习惯。
他陪着她一起从高二读起的那一年,他有次突然请了将近十天的假,她给他打电话关机,发短信没人回,那一周她每晚都在偷偷哭,就像被他突然抛弃了一样。
可等他来了学校后,先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就是他觉得学校离他家也很远,就决定住校了,而后又说了一个坏消息。
原来他那么久没联系她是因为他生了一场胃病,手机打不通是被他老妈没收,他也不敢告诉她,怕影响她学习。
那次回来后,她也不管班级同学的目光,就搂住了他,真的怕他不要她。
但随后她也就发现他真的是胃不好了,吃的很少,尤其是一日三餐很重要的早饭,就只喝一碗粥,甚至他本来就消瘦的脸,看起来更瘦了。
那一次,她就开始想办法。
好在她学习好,班级老师早就知道她和肖柏煜早恋,但是没影响成绩,老师也就不管了,然后她那次就厚着脸皮问,选她当了语文课代表的年轻语文老师,能不能借用一下老师在学校的宿舍。
老师问她做啥,她说想给肖柏煜做早饭!
她一僵,下一秒司楉就把她搂进了怀里,吻也瞬间热了起来,他的舌总是要往她口里伸,还顺便偷走了她一口气息,她的身子瞬间软的一塌糊涂,手还试着推了推,可她根本没司楉的力气大。
被他强吻呼吸不顺,她也试着回吻了,这样过气,比较舒服。
而舒服的不止是气管,她的身心竟然都觉得舒服了,反正都也推辞不了,她干脆就闭上眼,像上一次一样,直接享受了。
可就在她刚琢磨到接吻是怎么一回事,甚至和影帝接吻,她脑补自己是女主角时,司楉竟然开始一点一点,衔着她的唇,把她放开了。
而她却还闭着眼。
直到司楉的手捧住了她的脸,她这才一秒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了司楉那双迷离的眸子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她愣了愣,生怕那双眼睛看穿她的心思,她抬起手猛推他一下,颇有贼喊捉贼的架势:“你干嘛又亲我!”
“嗯……”
他拉长了尾音,然后才说:“突然脑补了一下你是我老婆的画面,就顺着想象做下去了,感觉不错,娶了你我应该不会太后悔。”
说罢,他转过身,走了几步拉起收拾好的箱子这就准备要离开了!
可是他这话说的!
“明明你才是我的备胎,是我挑你,不是你挑我,OK?”
听到她的嚷嚷,司楉又回过头抬着下巴,在晨光下,他高大精瘦的样子,显得特别梦幻:“警察同志,女生如果不讨厌和一个男人亲密接触,那就是有点喜欢,刚才我吻你,你回吻了,你……快喜欢上我了吧。”
“喜欢我就直说,你要用喜欢我的理由让我为你做事,比协议更能令我心甘情愿。”
What?喜欢他,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心中虽这么想,可她脸红个什么劲?
“我要是喜欢你我就跟你姓!”
在她这不过脑子的话喊出去后,她就自己乖乖闭上了嘴。
此刻她心里有了很大的挫败感,她遇到司楉后,怎么说话老能把自己绕进去呢,难道就是如司楉所说,她属于情商低的那类人吗?
……
刚和肖柏煜认识后,陆亦桃发现他很能听歌,后来好奇问了一句,才知道他不是爱听歌,而是不大愿意听别人说白痴话。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听到的他的手机铃声。
后来她才知道那首歌叫《Nothing'.go
a.change.my.love.for.you》,翻译成中文名字有好几个版本:此情永不移、痴心不改、矢志不渝的爱。
当初她以为他那种学渣,用这首歌做手机铃声只是因为调子好听,后来她听过后,很想给他说一说这歌的意思,却卖了个关子问他:“学长,你知道你手机铃声的歌,是什么意思吗?”
那时候他们交往才半个月,她还不敢直呼他名字,一直叫他学长。
而九月的那天,他和她一起坐在操场的树荫下,秋风吹动着他身上那件宽松的衬衫,他看着她,很认真的说:“Nothing's.go
a.change.my.love.for.you,桃桃。”
桃桃,没人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他那天幽幽说出的英文,比他们的英语老师说的还标准,她学英语会看英剧和美剧,他说的是,正儿八经的英式英语,透露着浓浓的贵族风。
就是简单的一句英文,就把她的心又给撩的七荤八素的。
“你,你知道啊。”
他抬起手宠溺的捏了捏她的细脖子,手还不老实的在她锁骨上捞了一把,弹一下她的肩带,这才答:“我也是人好吗,我也会想谈恋爱,想结婚的……”
“哦。”
原来他也这样想,可看他那样子,不像!
“你看你多幸运,我才刚决定以后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你就出现了。”
她被他这话羞红了脸,而他却能看四周无人,然后靠近她,一只手搭着她的肩,然后唇慢慢凑近,亲她。
那时候交往时间短,她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些污想法,只是清楚,他亲她能亲好久,而她……也愿意被他亲。
那是一种坏坏的带着刺激又倍感满足,还能和他加深感情的事情,世上但凡有情的动物,都喜欢靠近,人更是如此。
但一开始啊,即便他的话说的很好听,可她还是不敢去信那些话,内心的自卑作祟,她觉得他喜欢她,或许是现在喜欢而已,指不定哪天就会腻。
可是他却做到了,对她痴心不改。
坐在床上,陆亦桃戴上耳机,听了好几遍这首歌来麻痹自己,回味数年前的幸福来缓和情绪。
等她整理好情绪出去卧室后,先往客厅猫一眼,就看到肖柏煜竟然把她冰箱里放着的啤酒白酒红酒都翻出来了,边看电视,边当水喝。
看他这样,她的心自然是紧张。
她刚才看过时间,上午十点,他昨天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肯定睡不好,早上她还不知道他啥时候醒的,那早饭肯定没吃,然后这酒空腹喝酒?
心一沉,她直接去了厨房,然后翻出了两样食材,鸡蛋和玉米。
有一种早饭,也如感情一样成了割舍不掉的习惯。
他陪着她一起从高二读起的那一年,他有次突然请了将近十天的假,她给他打电话关机,发短信没人回,那一周她每晚都在偷偷哭,就像被他突然抛弃了一样。
可等他来了学校后,先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就是他觉得学校离他家也很远,就决定住校了,而后又说了一个坏消息。
原来他那么久没联系她是因为他生了一场胃病,手机打不通是被他老妈没收,他也不敢告诉她,怕影响她学习。
那次回来后,她也不管班级同学的目光,就搂住了他,真的怕他不要她。
但随后她也就发现他真的是胃不好了,吃的很少,尤其是一日三餐很重要的早饭,就只喝一碗粥,甚至他本来就消瘦的脸,看起来更瘦了。
那一次,她就开始想办法。
好在她学习好,班级老师早就知道她和肖柏煜早恋,但是没影响成绩,老师也就不管了,然后她那次就厚着脸皮问,选她当了语文课代表的年轻语文老师,能不能借用一下老师在学校的宿舍。
老师问她做啥,她说想给肖柏煜做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