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火影城主宋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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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的余晖照在最后仍有温度残余的大地之上,一个坚定的背影却在余晖之中越走越远。脚下的道路不知通向何方,但是只要是通往未来的方向,那么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坚持着走下去。
离开家之后,刘剠终于是抛开了一切的包袱,思想上的包袱。而相反的是,他身体上的包袱更加沉重了。这份沉重感不是来自别的,正是魂月。
魂月六尺长,背在身后比刘剠还要高出一截。一路走来,刘剠也因此受到了不少的关注,看起来魂月比他还要引人注目。而刘剠可没心思去想这些,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没什么感觉,到了后来越走他越觉得支持不住了。好像下一秒就要倒在地上一样,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每挪动一步都要耗费巨大的精力。
这具身体实在是弱的可以,力量不够,爆发力也差的太厉害。尤其是在跟刘天厉的比试中,这种感觉更是十分强烈。如果不进行训练的话,身体反应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思维,到时候就只能输了。
刘剠一步一步的走着,脚下的雪还没有融化,汗滴顺着脸颊不断地往下流,滴落在雪地里。别人都是穿的很厚,而他却只穿了一件十分单薄的外衣。天气寒冷,他身上的温度却高的可怕,热气顺着毛孔散发出来,就连周围都被烘烤成了热的。
从风云帝国向南,先是到达火炎帝国。之后,穿过整个火炎帝国就到了魔兽域。从风云帝国的边境到火炎帝国的国都炎城大约需要十天的时间,而从盖洛城赶到风云帝国的边境也需要十天左右。这还是全力赶路、昼夜不停的情况下才能做到。如果是平常的赶路,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若是要到达魔兽域前线那里,还得再加一个月才行。
刘剠在全力赶路之下,花了十天的时间终于到达了风云帝国边境的一座城市——火影城。
火影城也是整个风云帝国比较大的几座城市之一,因为其火影城也是整个风云帝国比较大的几座城市之一,因为其处于边境,所以成为了风云帝国和火炎帝国重要的贸易周转站。甚至许多的军事物资也是从这里运往前线的。
刘剠到达这里时正好是清晨,赶了十天的路让他身心疲惫。
十天十夜没有休息,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水浸湿、又被身体的高温烘干,这样不知道多少次了。而背上的魂月,也被刘剠的汗水一遍又一遍的洗刷着。
此刻的他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把这被魂月压迫了十天的身体好好的放松一下。
一进入火影城,刘剠立即就被密密麻麻的人头吓了一跳。虽然这里是边境城市,但是这里的繁荣程度甚至比盖洛城还要高。道路宽阔无比,比盖洛城的街道宽了至少两倍,一眼望去,宽阔的街道上都是人。他们都是各种各样的装扮,有的穿着某些部落特有的服装,有的是门派的特制服装。还有几个人竟然穿着风涧学院的服装,看起来应该是外出来历练了。
刘剠小心翼翼的向里面走去,不敢有丝毫的放松警惕。这里人多,各种势力也是十分的复杂。一旦被搅了进去,那么再想脱身就很难了。而且,这里的人十有八九都不是善类,都是那种在刀尖上行走多年的人。或许他们在这里不算什么,但是随便拿出去一个也算是鼎鼎大名的人物了。
刘剠边走边观察着身边的人,其中他发现了许多奇怪的人,这些人不仅行踪十分诡异,而且表情看起来也是鬼鬼祟祟。
“这些人应该就是马贼了吧!”
所谓的马贼,就是那些专门强抢别人或者商队的人。这些人一般实力都很高,而且都是不要命的主。像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又走了一段路程,终于到了火影城的中心部分。这里的人流量比之前一进城那里要少得多了,至于原因嘛就是贫富差距太大。在外面住店的话,一天大概是50银币,但是在这里,住店一天就要5个金币。价钱是外面的十倍!
刘剠站在这家客栈内,心里不禁感叹,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在这里住一天的钱在外面可以住十天。
“老板,怎么这里的价格和刚进城那里的差这么多?”刘剠十分奇怪。
这老板也是个爽快人,看了看刘剠的样子,爽快的回答道:“客官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告诉你吧,外面的那些客栈都是私人开的小客栈,时不时地就会有人去捣乱,住都住不安生。我们这里虽然贵,但是您的安全和随身物品是绝对可以保证的。”
“哦?老板,听你这意思,你这店不是私人开的?”
“那是,我们这店啊是这火影城六大势力之一的生死门开的,放眼整个火影城还没人敢来捣乱呢。”那老板有些自豪的跟刘剠介绍着,说了许多,也无非就是夸奖这生死门有多厉害,这店里的服务有多么的好。刘剠只听了几句,就再也没有了兴趣。
“对了老板,我在路上听说这火影城的城主非常厉害,是个人物。能不能跟我简单说一下?”
那老板一听这个问题,兴趣更加的浓烈了。
“这个你可是问对人了。我告诉你,这城主啊叫宋牧之。原本是一介文人,并非修炼之人。可是有一次呢他老婆跟人起了冲突,对方是一个门派的,结果就被杀了。当时他就立下血誓,定要除那宗派,为妻报仇。后来他弃文从武,苦苦修炼近百年,最终成为洪阶强者。他用了一天的时间,从正午一直杀到第二天正午,将那门派屠杀的干干净净、鸡犬不留。从那以后,便来到这里建立了这火影城。所以,这里虽然混乱无比,但是却没有人敢真正在这里捣乱。这火影城也就越来越繁荣了!”那老板说的眉飞色舞,甚至连那城主的老婆叫什么都告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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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的余晖照在最后仍有温度残余的大地之上,一个坚定的背影却在余晖之中越走越远。脚下的道路不知通向何方,但是只要是通往未来的方向,那么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坚持着走下去。
离开家之后,刘剠终于是抛开了一切的包袱,思想上的包袱。而相反的是,他身体上的包袱更加沉重了。这份沉重感不是来自别的,正是魂月。
魂月六尺长,背在身后比刘剠还要高出一截。一路走来,刘剠也因此受到了不少的关注,看起来魂月比他还要引人注目。而刘剠可没心思去想这些,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没什么感觉,到了后来越走他越觉得支持不住了。好像下一秒就要倒在地上一样,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每挪动一步都要耗费巨大的精力。
这具身体实在是弱的可以,力量不够,爆发力也差的太厉害。尤其是在跟刘天厉的比试中,这种感觉更是十分强烈。如果不进行训练的话,身体反应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思维,到时候就只能输了。
刘剠一步一步的走着,脚下的雪还没有融化,汗滴顺着脸颊不断地往下流,滴落在雪地里。别人都是穿的很厚,而他却只穿了一件十分单薄的外衣。天气寒冷,他身上的温度却高的可怕,热气顺着毛孔散发出来,就连周围都被烘烤成了热的。
从风云帝国向南,先是到达火炎帝国。之后,穿过整个火炎帝国就到了魔兽域。从风云帝国的边境到火炎帝国的国都炎城大约需要十天的时间,而从盖洛城赶到风云帝国的边境也需要十天左右。这还是全力赶路、昼夜不停的情况下才能做到。如果是平常的赶路,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若是要到达魔兽域前线那里,还得再加一个月才行。
刘剠在全力赶路之下,花了十天的时间终于到达了风云帝国边境的一座城市——火影城。
火影城也是整个风云帝国比较大的几座城市之一,因为其火影城也是整个风云帝国比较大的几座城市之一,因为其处于边境,所以成为了风云帝国和火炎帝国重要的贸易周转站。甚至许多的军事物资也是从这里运往前线的。
刘剠到达这里时正好是清晨,赶了十天的路让他身心疲惫。
十天十夜没有休息,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水浸湿、又被身体的高温烘干,这样不知道多少次了。而背上的魂月,也被刘剠的汗水一遍又一遍的洗刷着。
此刻的他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把这被魂月压迫了十天的身体好好的放松一下。
一进入火影城,刘剠立即就被密密麻麻的人头吓了一跳。虽然这里是边境城市,但是这里的繁荣程度甚至比盖洛城还要高。道路宽阔无比,比盖洛城的街道宽了至少两倍,一眼望去,宽阔的街道上都是人。他们都是各种各样的装扮,有的穿着某些部落特有的服装,有的是门派的特制服装。还有几个人竟然穿着风涧学院的服装,看起来应该是外出来历练了。
刘剠小心翼翼的向里面走去,不敢有丝毫的放松警惕。这里人多,各种势力也是十分的复杂。一旦被搅了进去,那么再想脱身就很难了。而且,这里的人十有八九都不是善类,都是那种在刀尖上行走多年的人。或许他们在这里不算什么,但是随便拿出去一个也算是鼎鼎大名的人物了。
刘剠边走边观察着身边的人,其中他发现了许多奇怪的人,这些人不仅行踪十分诡异,而且表情看起来也是鬼鬼祟祟。
“这些人应该就是马贼了吧!”
所谓的马贼,就是那些专门强抢别人或者商队的人。这些人一般实力都很高,而且都是不要命的主。像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又走了一段路程,终于到了火影城的中心部分。这里的人流量比之前一进城那里要少得多了,至于原因嘛就是贫富差距太大。在外面住店的话,一天大概是50银币,但是在这里,住店一天就要5个金币。价钱是外面的十倍!
刘剠站在这家客栈内,心里不禁感叹,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在这里住一天的钱在外面可以住十天。
“老板,怎么这里的价格和刚进城那里的差这么多?”刘剠十分奇怪。
这老板也是个爽快人,看了看刘剠的样子,爽快的回答道:“客官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告诉你吧,外面的那些客栈都是私人开的小客栈,时不时地就会有人去捣乱,住都住不安生。我们这里虽然贵,但是您的安全和随身物品是绝对可以保证的。”
“哦?老板,听你这意思,你这店不是私人开的?”
“那是,我们这店啊是这火影城六大势力之一的生死门开的,放眼整个火影城还没人敢来捣乱呢。”那老板有些自豪的跟刘剠介绍着,说了许多,也无非就是夸奖这生死门有多厉害,这店里的服务有多么的好。刘剠只听了几句,就再也没有了兴趣。
“对了老板,我在路上听说这火影城的城主非常厉害,是个人物。能不能跟我简单说一下?”
那老板一听这个问题,兴趣更加的浓烈了。
“这个你可是问对人了。我告诉你,这城主啊叫宋牧之。原本是一介文人,并非修炼之人。可是有一次呢他老婆跟人起了冲突,对方是一个门派的,结果就被杀了。当时他就立下血誓,定要除那宗派,为妻报仇。后来他弃文从武,苦苦修炼近百年,最终成为洪阶强者。他用了一天的时间,从正午一直杀到第二天正午,将那门派屠杀的干干净净、鸡犬不留。从那以后,便来到这里建立了这火影城。所以,这里虽然混乱无比,但是却没有人敢真正在这里捣乱。这火影城也就越来越繁荣了!”那老板说的眉飞色舞,甚至连那城主的老婆叫什么都告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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