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三章 斯世虽已远,风骨健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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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祖翻看史书时,孟约用了自己刚刚穿越过来时的种种感受,这是一个很好的时代,宽容博大。这样的大明,既有成熟的风度,也有如朝阳的蓬勃生机,迷人得无一处不让人神魂颠倒。
是的,作为一个穿越者,即使曾为之努力过,其实也会有种种担忧。虽然,孟约也只是从自己的视角来揣测那位穿越者前辈,但她想,不论怎么样也会欣慰的吧。那个五百年后的世界,真的很好,好到,孟约明知这其实不过是一本书,也有着极高的参与度——她是真的,把这个世界当成了真实存在的,她是真的期盼这个真实的世界有一个那样的未来。
所以楼山雪演的太祖是欣慰的,看罢久久不语,末了仰面而笑,笑意中带着肯定与赞赏:“斯世虽已远,风骨健犹存……大明很好,小明亦好。”
大明在这里代指整个民族整个家国,而小明则是指这片土地上曾生活过的以及正生活着的人,太祖曾在他的手札中这么用过几次,孟约便也借来用。
楼山雪唱的这句,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亲们,干得不错,虽然已经到了末世,但这些孩子身上,朕还是看到了我大明铮铮风骨的。
孟约听完这句,竟和楼上楼下的票友一起湿了眼眶,若非戏还在继续,只怕当场就有许多人要哭出声来:“这么写的时候一点不觉得,怎么到了戏台子上就这样叫人热泪盈眶,楼山雪的戏竟好到了这样的地步。”
王醴道:“楼山雪今天的戏格外出彩,却不仅是楼山雪之故,是楼上楼下观戏之人,把年年也带入了戏里。另外,年年这场戏,确实安排得十分精彩,年年总是能把人心里最软的那一块抓住来,此乃天赋异秉。”
太祖看完史书,就进入调|教小混混的情节,其中许多碰撞,许多笑料,让人时而捧腹,时而会心一笑,却总是笑中带着泪,泪中带着笑。哪怕后边的,孟约觉得半丝泪点都没有,满堂票友还是边抹泪边看完的。
“活像我把太祖写死了似的,一个个眼泪汪汪的。”孟约说完,又笑,“真要是写死太祖,会有人拿臭鸡蛋砸咱家门吧?”
这还真说不准。
第三场戏,结束在一场将要到来的天灾中,第四场戏,是小混混主动思索使命与责任的重头戏,安排在半个月之后。这是为赶上南京的进度,不然是一个月才演一幕,因为看戏的人太多,演一个月同一场戏,都还是有许多人反应没能买到票的。
整个大明,都只南京和谯郡有,可想而知有多么一票难求。
自从有了《龙戒》,谯郡人第一自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集体幸福感,有个叫打鼓人的同乡,真是占了老牌子便宜呀。因此,孟约如今上街,虽然不会再被人瞧稀奇,再被围观,却也得到不小的优待。
好比想吃点什么,刷脸就行,绝对不会有人收她钱的,最多问她一句“下场戏演什么”“下个戏本讲什么”。乡亲也不会过于热情到,她买什么都不跟她收钱,仅仅是吃这一项,基本不再需要花什么钱而已,当然这个优待仅限她个人,连王醴都享受不到的。
不过,王醴也不能享受这个,大明可是穿越者太祖来过的时代,也讲究不拿百姓一针一线的。
“我觉得,要是跟他们说,接下来一段时间,我都会待在工学院不上街来,他们会哭出来的。”大家已经很习惯在街上看到她,也正是因为这样,大家习以为常地不再对她进行任何惨无人道的群体行为,比如——围观。
“年年可以回家时顺道来接我,更正好可以顺道逛逛左近几条街。”王醴丝毫不觉得,让小甜甜来接他下班有什么不对。
孟约:“师兄,既然把《慕春令》放在心头,就要品咂其精髓与精神内涵。”
王醴从孟约嘴边把一串还冒着油花的炸串抽走,顺手塞进自己嘴里:“我深感觉,已尽得《慕春令》精髓与精神内涵,好比此刻这炸串,我就不能让你吃进肚里去。”
这几天孟约有点上火,夜里有点犯咳嗽,可炸串这东西,是孟约的本命,尤其是炸豆腐:“你好讨厌哦,我就知道,你不解风情,就是背熟了《慕春令》也还是一样。”
“年年有何种风情需我来解?”
大街上人来人往就一副要开车的脸,孟约重重抖下肩,杀进人群里去抢了根海棠果做的冰糖葫芦。这家用冰糖熬的,加了一点蜂蜜和桂花,糖衣又薄又酥,透透亮亮真跟冰似的,并没有额外加红色儿。
啃冰糖葫芦的时候,孟约瞄到了街角的周文和与林莠,顿时来了精神。晋王也在附近,这熊孩子生着一张不很挑嘴的贪吃嘴,胃口还特别市井,加上肠胃极强健,通常是从街头撸到街尾,不吃到扶墙绝不罢休。
晋王才刚来没多久,还没到扶墙的时候,周文和与林莠坐在一家主要卖蟹粉酥和杏仁露摊子上。王醴见孟约盯着一个地方猛看,连糖葫芦都顾不上肯,遂看过去:“怎么是周文和,那女子是林氏女罢,周文和不去南京谋职,到谯郡来做什么?”
“早几日仿佛听谁说过一句,周文和是被家里逼到谯郡来向林家下礼的,林莠家已经搬到郡上,前段时间还到家里拜访过爹。”所谓下礼,可不是娶妻的做法,而是纳妾,不然就得叫三书六礼。
“看样子很不情愿,林氏女心思怕要落空呐。”
孟约:不是要,是已经落空,林莠就是在这里遇到晋王的。
在林莠被冷冷的春雨淋湿整个人生时,晋王像从云端投照下来的阳光,瞬间便将她拉出泥泞寒冷的深渊,并从此照亮她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林莠便死心塌地地跟在晋王身后,追随他,爱慕他,甚至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以上这段,出自《三醮》原文,可能文字上有所出入,但意思绝对是一样一样的。孟约之所以能记得,是因为她一直觉得这段描写是非常典型的文青式矫情。
“下雨了?”原著力量可真强大,原本大好的艳阳天呐。
“看来雨不小,年年,我们先去楼里避一避雨。”顺便让小甜甜看个全场。
写戏的人,正该多看看世情百态,免得落笔无物。
这是属于他的解风情。
#孟约:但是,臣妾get不到啊#
当太祖翻看史书时,孟约用了自己刚刚穿越过来时的种种感受,这是一个很好的时代,宽容博大。这样的大明,既有成熟的风度,也有如朝阳的蓬勃生机,迷人得无一处不让人神魂颠倒。
是的,作为一个穿越者,即使曾为之努力过,其实也会有种种担忧。虽然,孟约也只是从自己的视角来揣测那位穿越者前辈,但她想,不论怎么样也会欣慰的吧。那个五百年后的世界,真的很好,好到,孟约明知这其实不过是一本书,也有着极高的参与度——她是真的,把这个世界当成了真实存在的,她是真的期盼这个真实的世界有一个那样的未来。
所以楼山雪演的太祖是欣慰的,看罢久久不语,末了仰面而笑,笑意中带着肯定与赞赏:“斯世虽已远,风骨健犹存……大明很好,小明亦好。”
大明在这里代指整个民族整个家国,而小明则是指这片土地上曾生活过的以及正生活着的人,太祖曾在他的手札中这么用过几次,孟约便也借来用。
楼山雪唱的这句,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亲们,干得不错,虽然已经到了末世,但这些孩子身上,朕还是看到了我大明铮铮风骨的。
孟约听完这句,竟和楼上楼下的票友一起湿了眼眶,若非戏还在继续,只怕当场就有许多人要哭出声来:“这么写的时候一点不觉得,怎么到了戏台子上就这样叫人热泪盈眶,楼山雪的戏竟好到了这样的地步。”
王醴道:“楼山雪今天的戏格外出彩,却不仅是楼山雪之故,是楼上楼下观戏之人,把年年也带入了戏里。另外,年年这场戏,确实安排得十分精彩,年年总是能把人心里最软的那一块抓住来,此乃天赋异秉。”
太祖看完史书,就进入调|教小混混的情节,其中许多碰撞,许多笑料,让人时而捧腹,时而会心一笑,却总是笑中带着泪,泪中带着笑。哪怕后边的,孟约觉得半丝泪点都没有,满堂票友还是边抹泪边看完的。
“活像我把太祖写死了似的,一个个眼泪汪汪的。”孟约说完,又笑,“真要是写死太祖,会有人拿臭鸡蛋砸咱家门吧?”
这还真说不准。
第三场戏,结束在一场将要到来的天灾中,第四场戏,是小混混主动思索使命与责任的重头戏,安排在半个月之后。这是为赶上南京的进度,不然是一个月才演一幕,因为看戏的人太多,演一个月同一场戏,都还是有许多人反应没能买到票的。
整个大明,都只南京和谯郡有,可想而知有多么一票难求。
自从有了《龙戒》,谯郡人第一自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集体幸福感,有个叫打鼓人的同乡,真是占了老牌子便宜呀。因此,孟约如今上街,虽然不会再被人瞧稀奇,再被围观,却也得到不小的优待。
好比想吃点什么,刷脸就行,绝对不会有人收她钱的,最多问她一句“下场戏演什么”“下个戏本讲什么”。乡亲也不会过于热情到,她买什么都不跟她收钱,仅仅是吃这一项,基本不再需要花什么钱而已,当然这个优待仅限她个人,连王醴都享受不到的。
不过,王醴也不能享受这个,大明可是穿越者太祖来过的时代,也讲究不拿百姓一针一线的。
“我觉得,要是跟他们说,接下来一段时间,我都会待在工学院不上街来,他们会哭出来的。”大家已经很习惯在街上看到她,也正是因为这样,大家习以为常地不再对她进行任何惨无人道的群体行为,比如——围观。
“年年可以回家时顺道来接我,更正好可以顺道逛逛左近几条街。”王醴丝毫不觉得,让小甜甜来接他下班有什么不对。
孟约:“师兄,既然把《慕春令》放在心头,就要品咂其精髓与精神内涵。”
王醴从孟约嘴边把一串还冒着油花的炸串抽走,顺手塞进自己嘴里:“我深感觉,已尽得《慕春令》精髓与精神内涵,好比此刻这炸串,我就不能让你吃进肚里去。”
这几天孟约有点上火,夜里有点犯咳嗽,可炸串这东西,是孟约的本命,尤其是炸豆腐:“你好讨厌哦,我就知道,你不解风情,就是背熟了《慕春令》也还是一样。”
“年年有何种风情需我来解?”
大街上人来人往就一副要开车的脸,孟约重重抖下肩,杀进人群里去抢了根海棠果做的冰糖葫芦。这家用冰糖熬的,加了一点蜂蜜和桂花,糖衣又薄又酥,透透亮亮真跟冰似的,并没有额外加红色儿。
啃冰糖葫芦的时候,孟约瞄到了街角的周文和与林莠,顿时来了精神。晋王也在附近,这熊孩子生着一张不很挑嘴的贪吃嘴,胃口还特别市井,加上肠胃极强健,通常是从街头撸到街尾,不吃到扶墙绝不罢休。
晋王才刚来没多久,还没到扶墙的时候,周文和与林莠坐在一家主要卖蟹粉酥和杏仁露摊子上。王醴见孟约盯着一个地方猛看,连糖葫芦都顾不上肯,遂看过去:“怎么是周文和,那女子是林氏女罢,周文和不去南京谋职,到谯郡来做什么?”
“早几日仿佛听谁说过一句,周文和是被家里逼到谯郡来向林家下礼的,林莠家已经搬到郡上,前段时间还到家里拜访过爹。”所谓下礼,可不是娶妻的做法,而是纳妾,不然就得叫三书六礼。
“看样子很不情愿,林氏女心思怕要落空呐。”
孟约:不是要,是已经落空,林莠就是在这里遇到晋王的。
在林莠被冷冷的春雨淋湿整个人生时,晋王像从云端投照下来的阳光,瞬间便将她拉出泥泞寒冷的深渊,并从此照亮她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林莠便死心塌地地跟在晋王身后,追随他,爱慕他,甚至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以上这段,出自《三醮》原文,可能文字上有所出入,但意思绝对是一样一样的。孟约之所以能记得,是因为她一直觉得这段描写是非常典型的文青式矫情。
“下雨了?”原著力量可真强大,原本大好的艳阳天呐。
“看来雨不小,年年,我们先去楼里避一避雨。”顺便让小甜甜看个全场。
写戏的人,正该多看看世情百态,免得落笔无物。
这是属于他的解风情。
#孟约:但是,臣妾get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