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花缘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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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顾知悯在后头叫住李御龙。
李御龙对于刚才这个在关键时刻才出手相救的人只有对一半的好感,要是他真的为自己着想,早就应该站在自己这一边。“顾公子,有何事?”
顾知悯往日是不喜欢和“金镶玉”及曾柳言这些像是从明月庄出来的人混在一起,但“金镶玉”今天的表现着实让他大出意料,也让他很是欣赏。当“金镶玉”俊美无暇的外表配上霸道嚣张的性子,是一种不可言传的矛盾之美。
“我这儿有一瓶专门治外伤的膏药,是京城有名的大药堂制作的,效果很好,你拿去用。”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青花瓷小瓶递给李御龙。
李御龙暂时放下心中的戒备,接了过来打开药塞嗅了一下,恩,有一股淡淡的中药和薄荷混在一起的清香,挺好闻的。“谢谢。”
“咱俩的家其实隔得不远,不如一同回去?”顾知悯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句话来,刚开始是纯粹觉得他脸上的淤伤很碍眼而已,怎么发展到一起归家这种地步?
“好。”李御龙没有多想,他觉得顾知悯这个人是好是坏还有待观察,慢慢接触以后就能清楚。
“听说你前天在家里不小心出了些意外才没来上学?”
“恩,自己经过池塘时不小心滑了脚掉进水里了。”
“哦,原来如此。没伤着哪里吧?”
“没有。”
“那就好,以后有水的地方还是尽量不要靠近,不过是在外边还是家里,危险无处不在。”
李御龙听了顾知悯的话后顿了顿脚步,难道对方是在提醒自己这一次溺水可能不是个意外?这人的心思实在够多,简单地听了几句也能推测出事实来,自己在他面前脑子也许真的不够用。
“按你这么说,我该呆在哪个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用这个的人无论去到哪里都可以化险为夷。”顾知悯指着自己的脑袋。
“很多时候,有的人会聪明反被聪明误。”面对顾知悯的暗讽,李御龙不客气地回敬。
“能被自己的聪明误到的人只能说明他还不够聪明。”顾知悯扬着嘴角一笑,发现和李御龙说话也是件蛮有趣的事情。
你不是聪明,是自恋。李御龙暗自给顾知悯盖上了这个章,原来自恋的人种是不分时空和国界的,哪里洒了点阳光,他们就能在哪里灿烂地开放。
李御龙和张子东打架带来的效应,除了没人敢再调戏他和曾柳言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就是顾知悯也和他俩,准确来说是和他亲近起来了。
课间的时候顾知悯会时不时过来找李御龙东扯西聊,放学时也会约好他一起回去,有时候甚至还会专门等着他。接触得多了,李御龙发现其实顾知悯除了人狡猾意外,别的都还可以。作为这个县的最高领导人的儿子,对身边的人都没什么架子,尤其是当对着自己的时候,整天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性格真够乐观。
一天,顾知悯单独约李御龙去县里最大的一间酒楼——春风楼,包了个最豪华的厢房听曲
喝酒聊天。
一名浓妆艳抹的歌妓坐在他们的正前方,手里拿着个琵琶,饱含深情地弹奏着,那时而轻快灵动,时而哀婉缠绵的琵琶声让一向自比心大的李御龙产生了一丝思乡的情绪,一边抿着杯中酒,一边念着异世的亲人,不知道他们如今生活得可好?金镶玉会不会给他们带来许多麻烦?
心思缜密的顾知悯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挥手示意歌妓退下,望着他的眼睛问道:“怎么,这首曲子让你伤感了?”
“有点。”李御龙一饮而尽,手指不停地摩挲着酒杯上光滑的瓷面。
“原来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那能不能说来听听?”
“我的这点小伤感不足以道。来,喝吧。”
李御龙为两人的杯子都斟满了晶莹剔透的醇香美酒,感叹着在古代喝酒就是好,再怎么劝酒也只是一小杯一小杯的来,哪像现代的那些应酬,一瓶瓶地来,非得让你喝醉趴倒在酒桌上不可。
他不肯说,顾知悯也没有追问,只是继续用探讨的眼神观察着他,露出颇感兴趣的神情。
在大燕朝,四月初一是百姓到郊外踏青的好节日。这一天,年轻的男女可以凭赠花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对方的思慕之情,要是对方接受了就代表他也对你有意,要是拒绝就说明你俩没戏,所以百姓将其顾名思义地叫做花缘节。
金包银一身盛装,头上插满了镶着彩色宝石的金钗,脖子上和手上也挂了许多首饰地坐在马车里,和坐在她侧边的李御龙形成鲜明的对比。李御龙只是穿着青色布衣,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就是发髻间的那条和衣服同色的发带,如果要形象的比喻来说,李御龙像一株远避尘世的空谷幽兰,金包银则是一棵放在富贵人家客厅的发财八宝树。
两姐弟都在暗暗鄙夷对方的审美眼光。弟弟将姐姐封为这个时代的“LADYGAGA”,这样出个门没人来抢劫说明社会的治安挺不错。姐姐则认为弟弟穿得比金家的下人还要穷酸,到了外面真不想承认自己有这么一个寒碜的弟弟。
李御龙纯粹是好奇,看看古代的相亲大会有什么特别之处,所以到了河边的草地上就和金包银分开,免得耽误她的人生大事。
这里果然够热闹,周围都是红男绿女,个个面含春意,既兴奋又紧张地等待着自己看上的或者看上自己的那个人。已经有意中人的就会在人群中寻找那个他(她),抢先一步将花草送到对方的手上,以此表明自己的真心。
在河边游了一圈回来,别说是李御龙,就算绿袖也收到了好几根心灵手巧的姑娘们自己编织的草环。
李御龙觉得看够了,就把手里的那一堆草环扔给绿袖,“你继续在在这儿看吧,我一个人去别的地方走走。”
“少爷,奴才跟着您去吧,这里人多,怕出危险。”
“去去,人少人多你都说有危险要跟着,我还有隐私和自由吗?放心吧,我身无一文,财和色两样都没得劫。”李御龙是忍够了绿袖像影子一样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今天必须得自由一把。
绿袖看着少爷独自走远的身影,在心里无奈地说道:您只讲对了一半,是没财但有色啊。
李御龙停在了一块远离人群的滩涂之地,发现河里的水清澈得能清楚地看得见下面的游鱼,于是走近水边蹲下身子,先是在水里拨弄了几下,把那群不足一指宽的小鱼都吓跑,然后双手捧起水来给自己洗脸,凉凉的河水沁进皮肤里,怎一个舒服了得?
李御龙顺便舔舔留在唇边的水珠,比矿泉水清甜好喝,不错不错。
“原来你在这里。”
背后响起顾知悯的声音,李御龙起身猛然回头,发现他在离自己几步之远的地方将两手背在后面。
刚才靠得这么近自己居然都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奇怪,自己的听力一向很好的啊。“你怎么来了?”
顾知悯望着李御龙刚刚清洗过显得特别干净白皙的脸孔,背后拿着一朵鲜红色山茶花的右手不自已地在微微颤抖。一滴晶莹的水珠调皮地从李御龙乌黑的发端沿着有棱角又不失柔美的脸颊滑落,直到从如白玉般的下巴滴落下来,顾知悯觉得那滴水珠不是滴在地上,而是落到了他一直平静无痕的心田里,轻轻地激起了阵阵涟漪。
“你傻了吗?”李御龙发现今天不光是他自己的听力有问题,连顾知悯的也一样。他在顾知悯的面前挥挥手,试图召回对方失掉的元神。
顾知悯这才恍惚地眨了眨眼睛,“你,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你还不是一样?我要回去了,一起走吗?”李御龙对顾知悯露出个友善的笑容。
这一笑让顾知悯看得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就算他是男的又怎样?能讨自己欢喜就行,他顾知悯向来就不是默守礼法的好君子。
把藏在背后的鲜花递到李御龙的眼前,“镶玉,这花漂亮吗?”
“还可以,不过你是今天没遇到可以送花的人吗?”
“我这不是在送花给那个人吗?”
李御龙轻轻推开顾知悯的手,“谢了,不过你送错对象。今天虽然是四月一号,但不是愚人节,而是花缘节。”
“你说的什么鱼人节是什么来的?”
“你不懂没关系,只要你别送错人就行了。”
李御龙想跨步往前,却被顾知悯从后面双手抱住了他的细腰不让他走。“你干什么?放手!”他没想到顾知悯会来这么一着,以前拍戏时为艺术献身也就罢了,但现实生活中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算什么?
“等等!”顾知悯在后头叫住李御龙。
李御龙对于刚才这个在关键时刻才出手相救的人只有对一半的好感,要是他真的为自己着想,早就应该站在自己这一边。“顾公子,有何事?”
顾知悯往日是不喜欢和“金镶玉”及曾柳言这些像是从明月庄出来的人混在一起,但“金镶玉”今天的表现着实让他大出意料,也让他很是欣赏。当“金镶玉”俊美无暇的外表配上霸道嚣张的性子,是一种不可言传的矛盾之美。
“我这儿有一瓶专门治外伤的膏药,是京城有名的大药堂制作的,效果很好,你拿去用。”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青花瓷小瓶递给李御龙。
李御龙暂时放下心中的戒备,接了过来打开药塞嗅了一下,恩,有一股淡淡的中药和薄荷混在一起的清香,挺好闻的。“谢谢。”
“咱俩的家其实隔得不远,不如一同回去?”顾知悯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句话来,刚开始是纯粹觉得他脸上的淤伤很碍眼而已,怎么发展到一起归家这种地步?
“好。”李御龙没有多想,他觉得顾知悯这个人是好是坏还有待观察,慢慢接触以后就能清楚。
“听说你前天在家里不小心出了些意外才没来上学?”
“恩,自己经过池塘时不小心滑了脚掉进水里了。”
“哦,原来如此。没伤着哪里吧?”
“没有。”
“那就好,以后有水的地方还是尽量不要靠近,不过是在外边还是家里,危险无处不在。”
李御龙听了顾知悯的话后顿了顿脚步,难道对方是在提醒自己这一次溺水可能不是个意外?这人的心思实在够多,简单地听了几句也能推测出事实来,自己在他面前脑子也许真的不够用。
“按你这么说,我该呆在哪个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用这个的人无论去到哪里都可以化险为夷。”顾知悯指着自己的脑袋。
“很多时候,有的人会聪明反被聪明误。”面对顾知悯的暗讽,李御龙不客气地回敬。
“能被自己的聪明误到的人只能说明他还不够聪明。”顾知悯扬着嘴角一笑,发现和李御龙说话也是件蛮有趣的事情。
你不是聪明,是自恋。李御龙暗自给顾知悯盖上了这个章,原来自恋的人种是不分时空和国界的,哪里洒了点阳光,他们就能在哪里灿烂地开放。
李御龙和张子东打架带来的效应,除了没人敢再调戏他和曾柳言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就是顾知悯也和他俩,准确来说是和他亲近起来了。
课间的时候顾知悯会时不时过来找李御龙东扯西聊,放学时也会约好他一起回去,有时候甚至还会专门等着他。接触得多了,李御龙发现其实顾知悯除了人狡猾意外,别的都还可以。作为这个县的最高领导人的儿子,对身边的人都没什么架子,尤其是当对着自己的时候,整天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性格真够乐观。
一天,顾知悯单独约李御龙去县里最大的一间酒楼——春风楼,包了个最豪华的厢房听曲
喝酒聊天。
一名浓妆艳抹的歌妓坐在他们的正前方,手里拿着个琵琶,饱含深情地弹奏着,那时而轻快灵动,时而哀婉缠绵的琵琶声让一向自比心大的李御龙产生了一丝思乡的情绪,一边抿着杯中酒,一边念着异世的亲人,不知道他们如今生活得可好?金镶玉会不会给他们带来许多麻烦?
心思缜密的顾知悯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挥手示意歌妓退下,望着他的眼睛问道:“怎么,这首曲子让你伤感了?”
“有点。”李御龙一饮而尽,手指不停地摩挲着酒杯上光滑的瓷面。
“原来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那能不能说来听听?”
“我的这点小伤感不足以道。来,喝吧。”
李御龙为两人的杯子都斟满了晶莹剔透的醇香美酒,感叹着在古代喝酒就是好,再怎么劝酒也只是一小杯一小杯的来,哪像现代的那些应酬,一瓶瓶地来,非得让你喝醉趴倒在酒桌上不可。
他不肯说,顾知悯也没有追问,只是继续用探讨的眼神观察着他,露出颇感兴趣的神情。
在大燕朝,四月初一是百姓到郊外踏青的好节日。这一天,年轻的男女可以凭赠花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对方的思慕之情,要是对方接受了就代表他也对你有意,要是拒绝就说明你俩没戏,所以百姓将其顾名思义地叫做花缘节。
金包银一身盛装,头上插满了镶着彩色宝石的金钗,脖子上和手上也挂了许多首饰地坐在马车里,和坐在她侧边的李御龙形成鲜明的对比。李御龙只是穿着青色布衣,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就是发髻间的那条和衣服同色的发带,如果要形象的比喻来说,李御龙像一株远避尘世的空谷幽兰,金包银则是一棵放在富贵人家客厅的发财八宝树。
两姐弟都在暗暗鄙夷对方的审美眼光。弟弟将姐姐封为这个时代的“LADYGAGA”,这样出个门没人来抢劫说明社会的治安挺不错。姐姐则认为弟弟穿得比金家的下人还要穷酸,到了外面真不想承认自己有这么一个寒碜的弟弟。
李御龙纯粹是好奇,看看古代的相亲大会有什么特别之处,所以到了河边的草地上就和金包银分开,免得耽误她的人生大事。
这里果然够热闹,周围都是红男绿女,个个面含春意,既兴奋又紧张地等待着自己看上的或者看上自己的那个人。已经有意中人的就会在人群中寻找那个他(她),抢先一步将花草送到对方的手上,以此表明自己的真心。
在河边游了一圈回来,别说是李御龙,就算绿袖也收到了好几根心灵手巧的姑娘们自己编织的草环。
李御龙觉得看够了,就把手里的那一堆草环扔给绿袖,“你继续在在这儿看吧,我一个人去别的地方走走。”
“少爷,奴才跟着您去吧,这里人多,怕出危险。”
“去去,人少人多你都说有危险要跟着,我还有隐私和自由吗?放心吧,我身无一文,财和色两样都没得劫。”李御龙是忍够了绿袖像影子一样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今天必须得自由一把。
绿袖看着少爷独自走远的身影,在心里无奈地说道:您只讲对了一半,是没财但有色啊。
李御龙停在了一块远离人群的滩涂之地,发现河里的水清澈得能清楚地看得见下面的游鱼,于是走近水边蹲下身子,先是在水里拨弄了几下,把那群不足一指宽的小鱼都吓跑,然后双手捧起水来给自己洗脸,凉凉的河水沁进皮肤里,怎一个舒服了得?
李御龙顺便舔舔留在唇边的水珠,比矿泉水清甜好喝,不错不错。
“原来你在这里。”
背后响起顾知悯的声音,李御龙起身猛然回头,发现他在离自己几步之远的地方将两手背在后面。
刚才靠得这么近自己居然都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奇怪,自己的听力一向很好的啊。“你怎么来了?”
顾知悯望着李御龙刚刚清洗过显得特别干净白皙的脸孔,背后拿着一朵鲜红色山茶花的右手不自已地在微微颤抖。一滴晶莹的水珠调皮地从李御龙乌黑的发端沿着有棱角又不失柔美的脸颊滑落,直到从如白玉般的下巴滴落下来,顾知悯觉得那滴水珠不是滴在地上,而是落到了他一直平静无痕的心田里,轻轻地激起了阵阵涟漪。
“你傻了吗?”李御龙发现今天不光是他自己的听力有问题,连顾知悯的也一样。他在顾知悯的面前挥挥手,试图召回对方失掉的元神。
顾知悯这才恍惚地眨了眨眼睛,“你,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你还不是一样?我要回去了,一起走吗?”李御龙对顾知悯露出个友善的笑容。
这一笑让顾知悯看得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就算他是男的又怎样?能讨自己欢喜就行,他顾知悯向来就不是默守礼法的好君子。
把藏在背后的鲜花递到李御龙的眼前,“镶玉,这花漂亮吗?”
“还可以,不过你是今天没遇到可以送花的人吗?”
“我这不是在送花给那个人吗?”
李御龙轻轻推开顾知悯的手,“谢了,不过你送错对象。今天虽然是四月一号,但不是愚人节,而是花缘节。”
“你说的什么鱼人节是什么来的?”
“你不懂没关系,只要你别送错人就行了。”
李御龙想跨步往前,却被顾知悯从后面双手抱住了他的细腰不让他走。“你干什么?放手!”他没想到顾知悯会来这么一着,以前拍戏时为艺术献身也就罢了,但现实生活中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