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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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钟与下属们来到一家依然开着门的酒楼里坐下,随意点了些小菜,望着窗外的雪景,说着闲话。
店里的掌柜小二和几桌闲散的客人们,纷纷把好奇的目光投向那名坐在靠窗位置的千户大人,心里感慨,想来这位,便是那个传说中的秦钟。
涪陵阁里暴起杀人,皇家园林舍身救二位殿下,宫内军演博得头筹,这么风云人物,就这么出现在了自己这些人面前,怎么能不多看两眼。
果然名不虚传,长得比扶摇花船里最红的女人还要好看一些。
只是把秦千户比作女人,这种话,掌柜和客人们,是万万不敢拿出来当面说的。
李进为秦钟倒了杯酒,这段时间,他一直领着下属四处奔波,无时不刻不在留意皇家园林的案子,见四周安静,这才小声说道:“昨夜,那个南梁刺客死了。”
这间客栈自己酿的桂花酒一直都是热卖的好玩意儿,平日里鲜少能尝到,即便秦钟不贪杯,此刻也多喝了几口,听到李进的话后,秦钟也不意外,笑道:“最后的作用都没了,死也正常。”
众位百户皆默然,原本皇家园林的案子,从南梁世子回国后便开始变了味道,长宁侯肆意杀人,正好让陛下收回了他的兵权,广宁城外那几千颗人头,也足以告慰那些死了儿女的大臣们。
“有人想要把西齐扯进来,具体是谁,根本查不到。”
李进小声说道:“大人,这个案子如今连宫里都已经停了调查,现在的侦缉权在南镇抚司,我北镇抚司,根本没权限介入,要不是如此,也不会有扶摇花船上的调查。”
秦钟笑了笑,说道:“谁都知道扶摇花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知道的人装作不知道,南镇抚司想要讨好陛下,就去搜查一番,原本应该还会有更大的动静,可惜却被我横插一脚,你们说....为什么会有人想要促成这件事?”
按理来讲,西齐如今被大明占据了两座藩镇,无论如何,此刻都应该安安分分的等待使团谈判的结果,皇帝陛下的意图也是如此,但很显然有人并不想看见两国之间达成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和解的协议。
所以才会有扶摇花船的搜查,和那名南梁刺客的供词。
甚至,他们也了解了宰父旻的行踪,想要在这里彻底抓住西齐公主的把柄。
可惜,千算万算,谁也没想到秦钟会出现在那里,胡搅蛮缠,让扶摇花船提前做好了准备,牺牲胭脂,让宰父旻逃脱。
这些复杂,甚至会牵扯许多大人物的事情,秦钟根本懒得掺和进去,他放下酒杯,制止了李进要再次倒酒的举动,看着眼前几位下属笑着问道:“马上就要过年了,过完年,咱们这些人就都要去燕京城,都跟家里说过了么。”
自己麾下的这十二名百户,其中有一半已经成家,膝下有子的也有几个,这趟去北方,名义上锦衣卫的组建是督战营,可徐太历硬扛着压力把秦钟升为千户,又默许了锦衣卫分割,此次督战营的构建,全部由金陵城和全国各地卫所挑选忠勇之士组成,这样的大手笔,锦衣卫的意图,怎么可能只是督战。
他们是去打仗的,打仗啊,可是会死人的。
百户当中年纪最小的何无忧笑嘻嘻说道:“我家那老头,自我生下来,就天天跟我说当年在战场上如何如何,每次看到他那副得意劲我就来气,他说他这辈子杀了二十三个蛮子和四十几个倭寇,也就比指挥使大人差了些,怎么着,我也不能比他差。”
何无忧的父亲,乃江南千户所的千户大人,曾与徐太历指挥使并肩作战,那时在江南,还是一介总旗官的何千户,就敢在镇南军还未抵达时,领着麾下十余名校尉在山林间与倭寇打游击,十几年间,他已是江南那等富庶之地的锦衣卫头子,谁都知道,这是何千户靠着浑身铁胆与伤疤换来的功绩。
这个年轻的百户军官啃完一根鸡腿,舔了舔油腻的手指,笑道:“我家兄弟姐妹多,死我一个,爹娘也有人养老送终,怕个球。”
何无忧有个哥哥,还有两个姐妹,皆已成家,也就只有他选择进入了锦衣卫,即便背靠大树好乘凉,对于秦钟这个年纪人当自己的上司,也没有丝毫的抱怨。
最为憨厚的吴春习惯性的挠了挠头,嘿嘿笑道:“我已经有两个儿子了,长得都壮实,不像是短命的模样,我要是真死了,你们活下来的今后当了大官,可要记住帮我照料家里的孤儿寡母。”
“你丫的,这都还没去你就开始算计自己什么时候死,晦气。”
鲍凌大着嗓门,不屑说道:“咱们这些哥几个,也就是我能跟大人过上几招,到时候上了战场,你们这群废物跟我跟紧点儿,方便活命。”
说到这,鲍凌忽然停了下来,凑到吴春身边有些谄媚道:“兄弟,我还没儿子呢,要真死了,你行行好,过继一个到我家里来,今后我老爹老娘也有人送终。”
都是真正的男人。
都是想要靠战功来搏个前程的男人,只是他们对战场的渴望越大,秦钟肩上的担子便会重上几分,徐太历把近一千人的身家性命就这么交托给自己,到底能不能成,实在是没有把握的事情。
见秦钟沉默不语,何无忧殷勤的给他倒了杯酒,说道:“大人,咱们这趟去啊,说白了就是给以后的王八蛋们铺路,就算咱们这一千号兄弟拼光了死光了也没事,只要有了功绩,咱们天子亲军的帽子,才能戴的名正言顺。”
“但活着也很重要。”
秦钟端起酒杯,看着身边下属们说道:“杀人归杀人,建功归建功,我们尽量都完完整整的回来。”
下属们纷纷端起酒杯,看着秦钟齐声道:“祝大人前程似锦,早日封侯。”
......
自那日从涪陵阁回来后,御珑淇便病了,冬雨太伤身体,这两日御珑淇一直高烧不退,被陇国公强行灌了碗苦到流泪的药水,又沉沉睡了几个时辰后,再次醒来已是深夜。
高烧是退了,人也轻松了不少,除了还有些头晕之外也没了什么不适,裹着棉衣倒了杯水喝下,御珑淇又重新躺上了床,望着床顶,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听说他被抓去了南镇抚司,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叶培那小子真是不知道好歹,每天死缠烂打,怎么就看不出来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他这个粗鲁的汉子?
还是秦钟好,长得漂亮,也会说话,一点儿都没外面那些臭男人看女人时候那种居高临下的狗样子。
就在这时,御珑淇只觉得浑身一冷,闺房的窗户悄无声息的打开,冷风灌了进来,随即便发出一阵轻微的声音,窗户又再次迅速的合上。
没人敢夜闯陇国公府,也没什么人能够在府里那些侍卫们的看守下,不动声色的走进自己的房间。
除了他以外。
一身风雪的秦钟垫手垫脚的走到御珑淇床边,使劲儿搓了搓手,正准备摸摸她的额头,却发现床上的姑娘忽然睁开了眼睛,正望着自己。
屋里的炉子烧着热水,火盆里的碳红彤彤的,把整间屋子烘得暖洋洋,却没有一丝异味。
见御珑淇没睡,秦钟蹲下身子,有些难为情说道:“怎么没睡?”
“睡了一整天了,现在都不困。”御珑淇眨了眨眼睛,见秦钟殷勤的为自己掖被角,笑着问道,“事情都解决了吗?”
“差不多吧。”
秦钟坐下床边,攥着御珑淇的手小声说道:“反正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看着秦钟身上那件暗黄色的千户官服,御珑淇抿嘴乐道:“我也听母亲说了,你现在当了千户,手底下管着一千来号人呢,可把爹爹气坏了,说锦衣卫的那位指挥使大人摘桃子,没义气。”
“我厉害吧?”
秦钟煞有其事的向御珑淇显摆了下千户官袍:“这可是量身定制,料子都跟别人的不一样,身份的象征呢。”
还在生病的御珑淇没有平日里的嚣张跋扈,身子还很虚弱,嘴唇煞白,根本没有和秦钟斗嘴的力气,看着情郎孩子气的模样,除了苦笑,也实在说不上话来。
见状,秦钟有些心疼说道:“肯定是那天晚上着的凉。”
“知道就好。”
御珑淇瞥了眼秦钟,不喜道:“你在外面耀武扬威的,肯定有很多人恭维你吧,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受苦,你也算是个男人?”
对于御珑淇的嘲讽,秦钟只能坦然接受,因为就算是他,都实在挑不出御珑淇话里的毛病,看着御珑淇憔悴的模样,秦钟忽然说道:“要不我抱抱你吧?”
还不等御珑淇反应过来,已经被暖炉烘热身子的秦钟便脱下军靴,钻进了御珑淇的被窝里。
国公府大小姐的床什么时候被男人给上过,御珑淇顿时红了脸,却任由秦钟把自己揽在怀里,秦钟的身子要被暖和的被窝还要热,御珑淇躲在里面,觉得十分舒服。
嗅着御珑淇身上淡淡的香气,秦钟小声说道:“日子定下来了,初十走。”
“我知道,爹爹说过了。”
御珑淇没有感觉意外,靠在秦钟肩膀上轻声道:“母亲已经开始为爹爹纳起了鞋垫,估计等你们走的时候,母亲纳的鞋垫,足够爹爹用上一整年。”
说到这,御珑淇忽然转过身从枕头下抽出一双不怎么好看的鞋垫,红着脸说道:“我也给你纳了一双。”
秦钟接过鞋垫,看上那面那两只不伦不类的水鸭子,心里泛起了涟漪,柔声道:“这两只鸭子真可爱,淇淇,你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鸳鸯。”
“哦.....”
御珑淇锤了秦钟一下,有些难为情:“虽然不好看,但很实用,你摸摸看,可厚实了.....北边的天要到四月才会渐渐热起来,你可千万别被冻着了。”
秦钟把鞋垫塞进怀里藏好,抱着御珑淇说道:“我记得那会在涪陵阁,第一次看见你穿襦裙,淡粉色的那件,特别好看,那天你还画了妆,就跟天上来的仙子似的。”
“你说我名字是情有独钟的意思,其实不是.....”
“我之所叫这个名字,是我爹去村口的破庙里祈福时,看见里面的破钟才起的名字。”
秦钟笑着解释了一遍,看着御珑淇说道:“不过我喜欢你的解释,听起来就很美。”
御珑淇轻轻咳嗽了声,抿着嘴唇说道:“我以后不调皮了。”
“为什么?”
“积德,怕你死在外面。”
秦钟眨了眨眼睛,刚想说你这丫头也太实在了点儿,却被御珑淇提着右手,伸进了素衣里面。
右手穿过衣襟,透过里面的肚兜,握住了团白嫩柔软。
“我知道你喜欢,喜欢就多摸几次。”
御珑淇不敢去看秦钟的眼睛,忍着秦钟不安分的手指在自己身上乱动,咬牙说道:“反正等去了北方,你想摸都没人给你摸。”
秦钟与下属们来到一家依然开着门的酒楼里坐下,随意点了些小菜,望着窗外的雪景,说着闲话。
店里的掌柜小二和几桌闲散的客人们,纷纷把好奇的目光投向那名坐在靠窗位置的千户大人,心里感慨,想来这位,便是那个传说中的秦钟。
涪陵阁里暴起杀人,皇家园林舍身救二位殿下,宫内军演博得头筹,这么风云人物,就这么出现在了自己这些人面前,怎么能不多看两眼。
果然名不虚传,长得比扶摇花船里最红的女人还要好看一些。
只是把秦千户比作女人,这种话,掌柜和客人们,是万万不敢拿出来当面说的。
李进为秦钟倒了杯酒,这段时间,他一直领着下属四处奔波,无时不刻不在留意皇家园林的案子,见四周安静,这才小声说道:“昨夜,那个南梁刺客死了。”
这间客栈自己酿的桂花酒一直都是热卖的好玩意儿,平日里鲜少能尝到,即便秦钟不贪杯,此刻也多喝了几口,听到李进的话后,秦钟也不意外,笑道:“最后的作用都没了,死也正常。”
众位百户皆默然,原本皇家园林的案子,从南梁世子回国后便开始变了味道,长宁侯肆意杀人,正好让陛下收回了他的兵权,广宁城外那几千颗人头,也足以告慰那些死了儿女的大臣们。
“有人想要把西齐扯进来,具体是谁,根本查不到。”
李进小声说道:“大人,这个案子如今连宫里都已经停了调查,现在的侦缉权在南镇抚司,我北镇抚司,根本没权限介入,要不是如此,也不会有扶摇花船上的调查。”
秦钟笑了笑,说道:“谁都知道扶摇花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知道的人装作不知道,南镇抚司想要讨好陛下,就去搜查一番,原本应该还会有更大的动静,可惜却被我横插一脚,你们说....为什么会有人想要促成这件事?”
按理来讲,西齐如今被大明占据了两座藩镇,无论如何,此刻都应该安安分分的等待使团谈判的结果,皇帝陛下的意图也是如此,但很显然有人并不想看见两国之间达成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和解的协议。
所以才会有扶摇花船的搜查,和那名南梁刺客的供词。
甚至,他们也了解了宰父旻的行踪,想要在这里彻底抓住西齐公主的把柄。
可惜,千算万算,谁也没想到秦钟会出现在那里,胡搅蛮缠,让扶摇花船提前做好了准备,牺牲胭脂,让宰父旻逃脱。
这些复杂,甚至会牵扯许多大人物的事情,秦钟根本懒得掺和进去,他放下酒杯,制止了李进要再次倒酒的举动,看着眼前几位下属笑着问道:“马上就要过年了,过完年,咱们这些人就都要去燕京城,都跟家里说过了么。”
自己麾下的这十二名百户,其中有一半已经成家,膝下有子的也有几个,这趟去北方,名义上锦衣卫的组建是督战营,可徐太历硬扛着压力把秦钟升为千户,又默许了锦衣卫分割,此次督战营的构建,全部由金陵城和全国各地卫所挑选忠勇之士组成,这样的大手笔,锦衣卫的意图,怎么可能只是督战。
他们是去打仗的,打仗啊,可是会死人的。
百户当中年纪最小的何无忧笑嘻嘻说道:“我家那老头,自我生下来,就天天跟我说当年在战场上如何如何,每次看到他那副得意劲我就来气,他说他这辈子杀了二十三个蛮子和四十几个倭寇,也就比指挥使大人差了些,怎么着,我也不能比他差。”
何无忧的父亲,乃江南千户所的千户大人,曾与徐太历指挥使并肩作战,那时在江南,还是一介总旗官的何千户,就敢在镇南军还未抵达时,领着麾下十余名校尉在山林间与倭寇打游击,十几年间,他已是江南那等富庶之地的锦衣卫头子,谁都知道,这是何千户靠着浑身铁胆与伤疤换来的功绩。
这个年轻的百户军官啃完一根鸡腿,舔了舔油腻的手指,笑道:“我家兄弟姐妹多,死我一个,爹娘也有人养老送终,怕个球。”
何无忧有个哥哥,还有两个姐妹,皆已成家,也就只有他选择进入了锦衣卫,即便背靠大树好乘凉,对于秦钟这个年纪人当自己的上司,也没有丝毫的抱怨。
最为憨厚的吴春习惯性的挠了挠头,嘿嘿笑道:“我已经有两个儿子了,长得都壮实,不像是短命的模样,我要是真死了,你们活下来的今后当了大官,可要记住帮我照料家里的孤儿寡母。”
“你丫的,这都还没去你就开始算计自己什么时候死,晦气。”
鲍凌大着嗓门,不屑说道:“咱们这些哥几个,也就是我能跟大人过上几招,到时候上了战场,你们这群废物跟我跟紧点儿,方便活命。”
说到这,鲍凌忽然停了下来,凑到吴春身边有些谄媚道:“兄弟,我还没儿子呢,要真死了,你行行好,过继一个到我家里来,今后我老爹老娘也有人送终。”
都是真正的男人。
都是想要靠战功来搏个前程的男人,只是他们对战场的渴望越大,秦钟肩上的担子便会重上几分,徐太历把近一千人的身家性命就这么交托给自己,到底能不能成,实在是没有把握的事情。
见秦钟沉默不语,何无忧殷勤的给他倒了杯酒,说道:“大人,咱们这趟去啊,说白了就是给以后的王八蛋们铺路,就算咱们这一千号兄弟拼光了死光了也没事,只要有了功绩,咱们天子亲军的帽子,才能戴的名正言顺。”
“但活着也很重要。”
秦钟端起酒杯,看着身边下属们说道:“杀人归杀人,建功归建功,我们尽量都完完整整的回来。”
下属们纷纷端起酒杯,看着秦钟齐声道:“祝大人前程似锦,早日封侯。”
......
自那日从涪陵阁回来后,御珑淇便病了,冬雨太伤身体,这两日御珑淇一直高烧不退,被陇国公强行灌了碗苦到流泪的药水,又沉沉睡了几个时辰后,再次醒来已是深夜。
高烧是退了,人也轻松了不少,除了还有些头晕之外也没了什么不适,裹着棉衣倒了杯水喝下,御珑淇又重新躺上了床,望着床顶,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听说他被抓去了南镇抚司,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叶培那小子真是不知道好歹,每天死缠烂打,怎么就看不出来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他这个粗鲁的汉子?
还是秦钟好,长得漂亮,也会说话,一点儿都没外面那些臭男人看女人时候那种居高临下的狗样子。
就在这时,御珑淇只觉得浑身一冷,闺房的窗户悄无声息的打开,冷风灌了进来,随即便发出一阵轻微的声音,窗户又再次迅速的合上。
没人敢夜闯陇国公府,也没什么人能够在府里那些侍卫们的看守下,不动声色的走进自己的房间。
除了他以外。
一身风雪的秦钟垫手垫脚的走到御珑淇床边,使劲儿搓了搓手,正准备摸摸她的额头,却发现床上的姑娘忽然睁开了眼睛,正望着自己。
屋里的炉子烧着热水,火盆里的碳红彤彤的,把整间屋子烘得暖洋洋,却没有一丝异味。
见御珑淇没睡,秦钟蹲下身子,有些难为情说道:“怎么没睡?”
“睡了一整天了,现在都不困。”御珑淇眨了眨眼睛,见秦钟殷勤的为自己掖被角,笑着问道,“事情都解决了吗?”
“差不多吧。”
秦钟坐下床边,攥着御珑淇的手小声说道:“反正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看着秦钟身上那件暗黄色的千户官服,御珑淇抿嘴乐道:“我也听母亲说了,你现在当了千户,手底下管着一千来号人呢,可把爹爹气坏了,说锦衣卫的那位指挥使大人摘桃子,没义气。”
“我厉害吧?”
秦钟煞有其事的向御珑淇显摆了下千户官袍:“这可是量身定制,料子都跟别人的不一样,身份的象征呢。”
还在生病的御珑淇没有平日里的嚣张跋扈,身子还很虚弱,嘴唇煞白,根本没有和秦钟斗嘴的力气,看着情郎孩子气的模样,除了苦笑,也实在说不上话来。
见状,秦钟有些心疼说道:“肯定是那天晚上着的凉。”
“知道就好。”
御珑淇瞥了眼秦钟,不喜道:“你在外面耀武扬威的,肯定有很多人恭维你吧,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受苦,你也算是个男人?”
对于御珑淇的嘲讽,秦钟只能坦然接受,因为就算是他,都实在挑不出御珑淇话里的毛病,看着御珑淇憔悴的模样,秦钟忽然说道:“要不我抱抱你吧?”
还不等御珑淇反应过来,已经被暖炉烘热身子的秦钟便脱下军靴,钻进了御珑淇的被窝里。
国公府大小姐的床什么时候被男人给上过,御珑淇顿时红了脸,却任由秦钟把自己揽在怀里,秦钟的身子要被暖和的被窝还要热,御珑淇躲在里面,觉得十分舒服。
嗅着御珑淇身上淡淡的香气,秦钟小声说道:“日子定下来了,初十走。”
“我知道,爹爹说过了。”
御珑淇没有感觉意外,靠在秦钟肩膀上轻声道:“母亲已经开始为爹爹纳起了鞋垫,估计等你们走的时候,母亲纳的鞋垫,足够爹爹用上一整年。”
说到这,御珑淇忽然转过身从枕头下抽出一双不怎么好看的鞋垫,红着脸说道:“我也给你纳了一双。”
秦钟接过鞋垫,看上那面那两只不伦不类的水鸭子,心里泛起了涟漪,柔声道:“这两只鸭子真可爱,淇淇,你真是心灵手巧。”
“这是鸳鸯。”
“哦.....”
御珑淇锤了秦钟一下,有些难为情:“虽然不好看,但很实用,你摸摸看,可厚实了.....北边的天要到四月才会渐渐热起来,你可千万别被冻着了。”
秦钟把鞋垫塞进怀里藏好,抱着御珑淇说道:“我记得那会在涪陵阁,第一次看见你穿襦裙,淡粉色的那件,特别好看,那天你还画了妆,就跟天上来的仙子似的。”
“你说我名字是情有独钟的意思,其实不是.....”
“我之所叫这个名字,是我爹去村口的破庙里祈福时,看见里面的破钟才起的名字。”
秦钟笑着解释了一遍,看着御珑淇说道:“不过我喜欢你的解释,听起来就很美。”
御珑淇轻轻咳嗽了声,抿着嘴唇说道:“我以后不调皮了。”
“为什么?”
“积德,怕你死在外面。”
秦钟眨了眨眼睛,刚想说你这丫头也太实在了点儿,却被御珑淇提着右手,伸进了素衣里面。
右手穿过衣襟,透过里面的肚兜,握住了团白嫩柔软。
“我知道你喜欢,喜欢就多摸几次。”
御珑淇不敢去看秦钟的眼睛,忍着秦钟不安分的手指在自己身上乱动,咬牙说道:“反正等去了北方,你想摸都没人给你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