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倾城第一妃_分节阅读_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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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八月二十日,凤亦玺受重伤,逃匿北塘关,旃凤国内两股势力开始对峙。
****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在北沧康城的秦宫——
旃凤血腥的一面到底还是发生了,这不是我想看到的,偏偏它还是降临了——不得不说,我的手段终究比不上祖师婆婆来的狠辣。
是的,如今在凤宫主持政局的是祖师婆婆玉罗刹——她化作摄政王凤璎,将前往清平山探视的凤亦玺拿下,对凤系一派拥护者,或铁腕镇压,或威逼利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改朝换代。
但到底还是让凤亦玺逃脱了去,祖师婆婆通过高压政策掌控住了大半个旃凤国——摄政王狠辣的威名就此传开。
——萧王妃日记——
****
秦宫。
清晨,空气凉爽,情阁前满园秋菊正艳,秋露重,红红旭日下,微风一拂,花冠盈盈而动,香四起。
练完功,金晟去浴阁洗掉一身汗气,换了一身干净的墨袍,想去叫那个爱睡懒觉的小女人起床。
芙蓉帐下,她的睡容就像婴孩般干净,玉瓷似的脸膀,微微泛几丝晕,秀致英气的柳眉,如云般舒展,小巧的鼻尖,微翘,薄薄纤纤的唇微张,晶亮亮,诱惑着别人去品尝——唇线是上扬的,弯出漂亮的笑弧……
他倚在床头,微微一笑,低头在她的额头印下怜宠的一吻,指尖触着她如墨般铺在红艳艳的床褥上的丝发,吻着那淡淡的莲香,心头便是一番醉人的沉静。
本想弄醒她去吃早膳,抬头时,看到那本压在几本兵书底的手札。
这些日子以来,但凡他不在,她便足不出阁,每每流恋在书案前,也不知在写着什么?
每次见他回来,她便将其藏起来。
他问她做什么这么神神秘秘?
她扑闪着美丽的秋水大目,抿嘴笑着央他:“喂,我们来个君子协定……我写的这些东西,以后会给你看!但现在绝对不许偷看,听到没!”
那是什么东西?
到底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金晟将所谓的“君子协定”抛到脑袋,走过去,很无耻的将它抽了出来。
札面上写了两字:日记。下有一行端正的小楷字:记琐事,述平生,录我余生。
金晟的心疼了一下,看到“余生”两字,眉间的笑意顿时消逝。
他缓缓坐到雕莲花的扶手椅上,手掌抚着她的字迹,心头卷出一重重纠痛肺腑的疼。
翻开封面,飘逸潇洒的字迹扑面而来——
****
承德二十九年八月一十三日,晴
清晨醒来,不离早朝未归,我带着玲珑在流连了一番,又和君熙说了一番话。
孩子长大了很多,不离将他教养的很好。
我劝玲珑恢复自己的容貌,这样就可以好好的照看君熙。
玲珑不肯,说,这样会给我添麻烦的。
如此固执,既让我无奈,又叫我心疼。
我强留她在君熙那里照看,自己则随意的在这座极具现代化的建筑中徜徉。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手指一点一滴的流走,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在无情的远去,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
汉时刘向曾云:司君之过而书之,日有记也。是为日记。
我写日记,只为记我余生。
旃凤的两年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日记。
自从凌儿降世以后,自从再次从死神的魔掌中再次得回自己的性命,无论每天的公事再怎么缠身,我都在会抽空在自己写上一点,记着生活琐事,记着凌儿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一切。
凌儿第一次吮着我的乳投吃奶,第一次睁眼看我,第一次生病,第一次微笑,第一次咿咿呀呀跟我说话,第一次叫我“娘”,第一次含糊不亲的叫“爹”,第一次攀着我的手臂慢慢的走路,第一次认字……
这些琐细的小事,我皆一一将其列数在绢纸上。
是的,我将我们母女在旃凤的点点滴滴尽数罗列着,将我的思念含在笔尖,写下一段足以明我活过的足迹,为的是让孩子记住我。
还有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在了,不离又认下了凌儿,如果因为想我而心痛时,至少还有我亲手写下的一本记忆,或可拿来凭悼伤痛。
那本厚厚的日记,是我唯一可以留给他的——
不过,自从来了南诏后,我再不曾写:怕文字间的思念会给我带来祸端。
此番回了北沧,我觉得我该再写些什么了。
我该把这段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悉数理一理,再写一写——一些弥足珍的瞬间,我想用文字将它永远的定格,让它成为刻骨铭心的回忆,丰满将来老去的记忆。
闻着茶香,听着雀啼,思绪悠悠,前曾再现。
三个多月前,我带病去了南诏。
此次南诏行,我没有带东子,东子已娶妻,必须顾家,而且旃凤那边也需要他押阵,我只带了柏森和玲珑出来。
然后,在进瑞都之前,我又告诉他们必须分开行动。
在北沧的时候,我常常受掣于人,是因为我有软肋在别人手中,如今来了南诏,我再不能重蹈覆辙,所以,我不许他们明着跟在身边。
至于为什么非去南诏不可,原因是这样的。
前些日子,我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看到母亲写过的一些手札笔记,知道那块彩玉被母亲丢在宁和殿书室某处夹逢里——
母亲当年曾在宁和殿住过三天,也正是这三天,害了她一生一世,令她和金旭伯伯就此离散天涯。
我为玉石才去了南诏。
然而宁和殿非一般寻常之人难进,若是扮成寻常宫女内侍入内,不可能进得里面去。
那是皇帝清居的地方,除非搏了皇帝的高兴才有可能进去。
况且,想要在世上最大的藏书阁内找到那么一块玉石,若没有一些时日细细的找,绝对不可能找到。
想要顺利进得宁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呃,话题扯远,继续言归正转。
诏帝荀磊这个人,要是抛开个人私见,以客观的来评价,绝对可算是一个好皇帝,
如今我也知道,诏关战场上的那一记冷箭,既不是燕北让人放的,也不是诏帝下的令,真正的凶手是来旃凤。
凤亦玺不会想害我,他或有一些野心,但他的野心并不那么强大,真正有野心的是萧融。
他一心想挑起两国的战国,也是他想害死金晟,结果,却害我历经九死一生,最后,他成功的挑起了战事——
我对诏帝的印像不好也不坏,记忆更多的是留在了十九年前,那个被我欺负的甚为凄惨的小跟班这个形像上。
而诏关上的他,只能说明他长大了,胸怀着可以与金晟一比高下的谋略和才华。
不过,他最终还是略输一筹。
这两年多时间,我站在高位上,清楚的知道治理一个国家,是何等的不容易,而他自十八岁起自他父亲手上接过一个表面风光、底下四分五裂的国家,到如今将诏国治的井井有条,大权在握,花费的心血必然巨大。
我对他怀有一份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朋友,不会用皇帝身份来欺压我,关心我的身子,想方设法的想治我的身子——
直到他知道我有离意,让人制住我的武功开始,我才知道,男人与女人之间没有纯萃的友谊,至少这个年轻的帝王心怀着一份非份之想。
我不怕,由着自己受掣于他,只要不曾打草惊蛇,想要离去,易如反掌。
前提是,我得在皇宫里有足够的自由。
一旦被人限制在一角,被人严加看管起来,想离去就得动动脑筋了。
夜宴罢,皇帝来过后,是太后,她是来劝我为诏国的百姓发发慈悲的,太后走后呢,柏森悄悄潜进了房里,问我怎么办,埋怨我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走,还要多管闲事。
我沉默。
那个时候想要离开,有些不太可能——里三层外三层的禁卫军,把守在宁和殿外,想要不惊动一兵一卒的走出去,那是神仙吧!
加上懂易容术的玲珑,早一步离开了皇宫,我知道我暂时是被困住了。
第二天,我见了金晟这个罪魁祸首,他含蓄的跟我说:让我以蒂和公主的身份嫁去北沧——他居然想将三座城池白白送还给他们?
为毛呢?
我不懂!
他到底想借机做什么?
我想不通!
但是,不管他借机想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在点头答应下他的那一刻,我发誓,我将我的余生献给他,无论悲喜,无论祸福,以后,我们一路同行。
八月初二,蒂和公主下嫁。
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执意逃避了这么久后,还是嫁给了他。
这一次,不再逃避,我以林若情这层身份嫁给了这个我深深爱着的男人,打算用我仅剩的人生,好好去爱我的不离,我的三哥。
是的,临出阁的时候,我换回了自己的名字,对太后说,“清”与北沧清王的名字犯冲,故而改为“情”字。
送嫁的队伍很隆重,金晟直接拉着我拜了天地,他说他已等不及回北沧,而且回北沧,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另一场风暴——沧帝盛怒的消息早已传来。
龙凤喜烛明媚喜庆的燃烧着,洞房内,玲珑就守在我边,这情景就好像三年前——只是三年前我是代嫁的身份,三年后,我是不折不扣的林若情——
三年前,我是惊惊兢兢,心烦不知道要怎么应会那只大色坯,三年后,我满怀殷勤期盼之意,等着我的良人。
不想他府中还有姬妾成群,也不去考虑前程如何艰难——
生死荣辱,或会在一瞬间颠覆,但是,在这世间,得一个真心相待的男子实在不易,何况在这乱世,若能携他之手,走到人生的尽头,不论可以走多远,本身便是一种福气。
我想我终于可以确认,现代文明里的牵绊,皆来自于这一世的纠缠。
虽然我不太明白,转世后,他怎会投胎去了中国,做了那个宠我怜我又伤我的三哥。
但在这一天,我怀着对三哥的深深想念,以及和不离这十年的情份,嫁给了他。
感觉真好,不管是三哥还是不离,都是我名正眼顺的丈夫,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夙世缘份。
我安静的等他。
门吱扭一声力响起的时候,金晟走了进来,奴婢们一番恭喜声中,他低声吩咐她们下去。
玲珑最后一个才走,她轻声叮咛金晟:“安歇前,烦请殿下盯着小姐再吃一点东西,再把温在那里的药喝下。”
这孩子以前讨厌金晟,如今已然认可。
门再度关上后,房里变的很安静,隔着红艳艳的绣金鸾垂细玉流苏的喜帕,我听到他急不可耐的跨上来,极是小心翼翼的挑起了我的喜帕。
喜帕下下的这张脸,犹带着人皮面具,可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曾因为这样而少了几丝狂热。
他就这样站在我跟前,硬俊的脸孔上浮现着愉悦的微笑,目光炯炯发亮。
半天才伸出粗指,在我脸上轻轻的碰着,就好像我是太阳底下一碰即破的七色水泡,他怕把我碰破了,便只能
br/> 八月二十日,凤亦玺受重伤,逃匿北塘关,旃凤国内两股势力开始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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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在北沧康城的秦宫——
旃凤血腥的一面到底还是发生了,这不是我想看到的,偏偏它还是降临了——不得不说,我的手段终究比不上祖师婆婆来的狠辣。
是的,如今在凤宫主持政局的是祖师婆婆玉罗刹——她化作摄政王凤璎,将前往清平山探视的凤亦玺拿下,对凤系一派拥护者,或铁腕镇压,或威逼利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改朝换代。
但到底还是让凤亦玺逃脱了去,祖师婆婆通过高压政策掌控住了大半个旃凤国——摄政王狠辣的威名就此传开。
——萧王妃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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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宫。
清晨,空气凉爽,情阁前满园秋菊正艳,秋露重,红红旭日下,微风一拂,花冠盈盈而动,香四起。
练完功,金晟去浴阁洗掉一身汗气,换了一身干净的墨袍,想去叫那个爱睡懒觉的小女人起床。
芙蓉帐下,她的睡容就像婴孩般干净,玉瓷似的脸膀,微微泛几丝晕,秀致英气的柳眉,如云般舒展,小巧的鼻尖,微翘,薄薄纤纤的唇微张,晶亮亮,诱惑着别人去品尝——唇线是上扬的,弯出漂亮的笑弧……
他倚在床头,微微一笑,低头在她的额头印下怜宠的一吻,指尖触着她如墨般铺在红艳艳的床褥上的丝发,吻着那淡淡的莲香,心头便是一番醉人的沉静。
本想弄醒她去吃早膳,抬头时,看到那本压在几本兵书底的手札。
这些日子以来,但凡他不在,她便足不出阁,每每流恋在书案前,也不知在写着什么?
每次见他回来,她便将其藏起来。
他问她做什么这么神神秘秘?
她扑闪着美丽的秋水大目,抿嘴笑着央他:“喂,我们来个君子协定……我写的这些东西,以后会给你看!但现在绝对不许偷看,听到没!”
那是什么东西?
到底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金晟将所谓的“君子协定”抛到脑袋,走过去,很无耻的将它抽了出来。
札面上写了两字:日记。下有一行端正的小楷字:记琐事,述平生,录我余生。
金晟的心疼了一下,看到“余生”两字,眉间的笑意顿时消逝。
他缓缓坐到雕莲花的扶手椅上,手掌抚着她的字迹,心头卷出一重重纠痛肺腑的疼。
翻开封面,飘逸潇洒的字迹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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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二十九年八月一十三日,晴
清晨醒来,不离早朝未归,我带着玲珑在流连了一番,又和君熙说了一番话。
孩子长大了很多,不离将他教养的很好。
我劝玲珑恢复自己的容貌,这样就可以好好的照看君熙。
玲珑不肯,说,这样会给我添麻烦的。
如此固执,既让我无奈,又叫我心疼。
我强留她在君熙那里照看,自己则随意的在这座极具现代化的建筑中徜徉。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手指一点一滴的流走,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在无情的远去,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
汉时刘向曾云:司君之过而书之,日有记也。是为日记。
我写日记,只为记我余生。
旃凤的两年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日记。
自从凌儿降世以后,自从再次从死神的魔掌中再次得回自己的性命,无论每天的公事再怎么缠身,我都在会抽空在自己写上一点,记着生活琐事,记着凌儿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一切。
凌儿第一次吮着我的乳投吃奶,第一次睁眼看我,第一次生病,第一次微笑,第一次咿咿呀呀跟我说话,第一次叫我“娘”,第一次含糊不亲的叫“爹”,第一次攀着我的手臂慢慢的走路,第一次认字……
这些琐细的小事,我皆一一将其列数在绢纸上。
是的,我将我们母女在旃凤的点点滴滴尽数罗列着,将我的思念含在笔尖,写下一段足以明我活过的足迹,为的是让孩子记住我。
还有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在了,不离又认下了凌儿,如果因为想我而心痛时,至少还有我亲手写下的一本记忆,或可拿来凭悼伤痛。
那本厚厚的日记,是我唯一可以留给他的——
不过,自从来了南诏后,我再不曾写:怕文字间的思念会给我带来祸端。
此番回了北沧,我觉得我该再写些什么了。
我该把这段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悉数理一理,再写一写——一些弥足珍的瞬间,我想用文字将它永远的定格,让它成为刻骨铭心的回忆,丰满将来老去的记忆。
闻着茶香,听着雀啼,思绪悠悠,前曾再现。
三个多月前,我带病去了南诏。
此次南诏行,我没有带东子,东子已娶妻,必须顾家,而且旃凤那边也需要他押阵,我只带了柏森和玲珑出来。
然后,在进瑞都之前,我又告诉他们必须分开行动。
在北沧的时候,我常常受掣于人,是因为我有软肋在别人手中,如今来了南诏,我再不能重蹈覆辙,所以,我不许他们明着跟在身边。
至于为什么非去南诏不可,原因是这样的。
前些日子,我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看到母亲写过的一些手札笔记,知道那块彩玉被母亲丢在宁和殿书室某处夹逢里——
母亲当年曾在宁和殿住过三天,也正是这三天,害了她一生一世,令她和金旭伯伯就此离散天涯。
我为玉石才去了南诏。
然而宁和殿非一般寻常之人难进,若是扮成寻常宫女内侍入内,不可能进得里面去。
那是皇帝清居的地方,除非搏了皇帝的高兴才有可能进去。
况且,想要在世上最大的藏书阁内找到那么一块玉石,若没有一些时日细细的找,绝对不可能找到。
想要顺利进得宁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呃,话题扯远,继续言归正转。
诏帝荀磊这个人,要是抛开个人私见,以客观的来评价,绝对可算是一个好皇帝,
如今我也知道,诏关战场上的那一记冷箭,既不是燕北让人放的,也不是诏帝下的令,真正的凶手是来旃凤。
凤亦玺不会想害我,他或有一些野心,但他的野心并不那么强大,真正有野心的是萧融。
他一心想挑起两国的战国,也是他想害死金晟,结果,却害我历经九死一生,最后,他成功的挑起了战事——
我对诏帝的印像不好也不坏,记忆更多的是留在了十九年前,那个被我欺负的甚为凄惨的小跟班这个形像上。
而诏关上的他,只能说明他长大了,胸怀着可以与金晟一比高下的谋略和才华。
不过,他最终还是略输一筹。
这两年多时间,我站在高位上,清楚的知道治理一个国家,是何等的不容易,而他自十八岁起自他父亲手上接过一个表面风光、底下四分五裂的国家,到如今将诏国治的井井有条,大权在握,花费的心血必然巨大。
我对他怀有一份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朋友,不会用皇帝身份来欺压我,关心我的身子,想方设法的想治我的身子——
直到他知道我有离意,让人制住我的武功开始,我才知道,男人与女人之间没有纯萃的友谊,至少这个年轻的帝王心怀着一份非份之想。
我不怕,由着自己受掣于他,只要不曾打草惊蛇,想要离去,易如反掌。
前提是,我得在皇宫里有足够的自由。
一旦被人限制在一角,被人严加看管起来,想离去就得动动脑筋了。
夜宴罢,皇帝来过后,是太后,她是来劝我为诏国的百姓发发慈悲的,太后走后呢,柏森悄悄潜进了房里,问我怎么办,埋怨我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走,还要多管闲事。
我沉默。
那个时候想要离开,有些不太可能——里三层外三层的禁卫军,把守在宁和殿外,想要不惊动一兵一卒的走出去,那是神仙吧!
加上懂易容术的玲珑,早一步离开了皇宫,我知道我暂时是被困住了。
第二天,我见了金晟这个罪魁祸首,他含蓄的跟我说:让我以蒂和公主的身份嫁去北沧——他居然想将三座城池白白送还给他们?
为毛呢?
我不懂!
他到底想借机做什么?
我想不通!
但是,不管他借机想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在点头答应下他的那一刻,我发誓,我将我的余生献给他,无论悲喜,无论祸福,以后,我们一路同行。
八月初二,蒂和公主下嫁。
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执意逃避了这么久后,还是嫁给了他。
这一次,不再逃避,我以林若情这层身份嫁给了这个我深深爱着的男人,打算用我仅剩的人生,好好去爱我的不离,我的三哥。
是的,临出阁的时候,我换回了自己的名字,对太后说,“清”与北沧清王的名字犯冲,故而改为“情”字。
送嫁的队伍很隆重,金晟直接拉着我拜了天地,他说他已等不及回北沧,而且回北沧,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另一场风暴——沧帝盛怒的消息早已传来。
龙凤喜烛明媚喜庆的燃烧着,洞房内,玲珑就守在我边,这情景就好像三年前——只是三年前我是代嫁的身份,三年后,我是不折不扣的林若情——
三年前,我是惊惊兢兢,心烦不知道要怎么应会那只大色坯,三年后,我满怀殷勤期盼之意,等着我的良人。
不想他府中还有姬妾成群,也不去考虑前程如何艰难——
生死荣辱,或会在一瞬间颠覆,但是,在这世间,得一个真心相待的男子实在不易,何况在这乱世,若能携他之手,走到人生的尽头,不论可以走多远,本身便是一种福气。
我想我终于可以确认,现代文明里的牵绊,皆来自于这一世的纠缠。
虽然我不太明白,转世后,他怎会投胎去了中国,做了那个宠我怜我又伤我的三哥。
但在这一天,我怀着对三哥的深深想念,以及和不离这十年的情份,嫁给了他。
感觉真好,不管是三哥还是不离,都是我名正眼顺的丈夫,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夙世缘份。
我安静的等他。
门吱扭一声力响起的时候,金晟走了进来,奴婢们一番恭喜声中,他低声吩咐她们下去。
玲珑最后一个才走,她轻声叮咛金晟:“安歇前,烦请殿下盯着小姐再吃一点东西,再把温在那里的药喝下。”
这孩子以前讨厌金晟,如今已然认可。
门再度关上后,房里变的很安静,隔着红艳艳的绣金鸾垂细玉流苏的喜帕,我听到他急不可耐的跨上来,极是小心翼翼的挑起了我的喜帕。
喜帕下下的这张脸,犹带着人皮面具,可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曾因为这样而少了几丝狂热。
他就这样站在我跟前,硬俊的脸孔上浮现着愉悦的微笑,目光炯炯发亮。
半天才伸出粗指,在我脸上轻轻的碰着,就好像我是太阳底下一碰即破的七色水泡,他怕把我碰破了,便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