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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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摘豆角,你摘芹菜。”二婶把芹菜递给菲琳,自己在一边摘起了豆角。
豆角好摘,掐去豆角两端,往边上一拉,把它的筋拉出来,豆角就摘好了,要不带着筋咬不动。
菲琳拿着芹菜,看着这碧绿的像草又像花似的的植物,怎么摘呀?千年以后的世界没见过这种菜呀,说不定是她自己没注意罢了,那里的食物都经过提纯的好吧,搭配营养就好了,哪像现在呀,直接吃多野蛮,不过味道真的很好啊。
摇身变成了菲琳的洛尼雅在心里嘀咕着,却也只能默默的独自哀怨,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一般来说呢,无论什么东西都是吃嫩的部分,拿起一颗芹菜左看看右看看,用手摸了摸,感觉叶子软软的,比茎颜色要浅,看着要嫩,这个茎摸着硬绑绑的,应该留叶吧。虽然不敢确定,但也不能问呀,看来这菜是大家平时常吃的,菲琳长这么大了不可能不知道怎么吃,要是搞错了,大家一定会怀疑的。
怎么办?怎么办?菲琳头好大啊!
看到旁边有一个空袋子,菲琳灵机一动,那就把叶和茎分别放两个袋子好了,到时候让二姨取不就行了吗?
菲琳摘的很认真,一根茎一根茎的掰下来,再把茎叶分离,分别放在两个袋子里。
摘好后又分别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她得记住了这个味道,别回来换个机子出现又不认得了,这叫芹菜,记住了。
想当初别人她叫洛尼雅的时候,她的记忆力可是无人匹敌的,用现在的话说叫过目不忘,来到千年前的这个世界虽然没能带来她的身体,好在带来了前世的记忆和能力,这一点还是很值得欣慰的。虽说前途未卜,凭她的机智,想来没有问题。
摘好后,把两个袋子都放在了二姨跟前,二姨顺手把叶子扔进了垃圾桶,笑着道:“这丫头怎么这样懒惰,垃圾都不会抬抬手扔掉吗?”
菲琳吐吐舌头:“人家忘记了嘛,以后一定注意。”心里却暗暗道,幸亏自己聪明,人家是真不知道扔哪个嘛。
“去歇会吧,刚回来累了吧,我一个人就好了,菜都收拾完了切了就可以炒了,不用这些人,去陪二婶说话。”二姨手里没闲着,嘴也没闲着,她是真怕丫头太懂事了,这刚好别再累坏了。
二婶附和着:“他大姐姐去歇着吧,我给二姨打下手,二姨可以先炖鱼什么的,我切菜。去吧去吧,想干活以后的日子有你忙的。”
“姐,你就别跟着添乱了,就你那把我会吃就不错了哈。”小志慵懒的声音带着轻视。
“叫你小瞧我!菲琳过去拉着小志的耳朵,可以说是咬牙切齿,看你还敢不敢小瞧我!”
“不是我说你,这怎么变成了疯丫头了?快松手快松手!耳朵掉了!”
“看你们俩个还跟小时候一样调皮,都长不大吗?一个都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一个到了要嫁人的年纪,让外人看到像什么样子?我像菲琳这么大的时候都当妈了。。。。。。。。”菲琳妈休息了会从卧室出来,正看到姐弟二人嬉闹的场景,禁不住数落他们。
“大娘,就她这样有人敢要吗?别想了,要我说咱家还是自己养着吧,嫁出去也得被他婆婆一纸休书给送回来。”
菲琳顺手拿起沙发上的抱枕砸向小志,边嗔怒道:“叫你娶个比我还难缠的老婆,一天打你八遍,看你还嚣张。”
“你们女人就是这样,说不过就动手,要不说世上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先贤们是多么的圣明啊!还有我告诉你李菲琳,君子动口不动手,记住啊!”
“你不是把女人与小人划了等号吗?再说了我又不是什么君子,我百无禁忌。”菲琳一脸的得意。
“收拾桌子吧,饭都好了,还在那逗。”二姨笑着招呼菲琳和小志,让他们准备吃饭了。
菲琳到厨房取来碗筷,二叔一家三口,菲琳一家三口,加上二姨一共七个人吃饭,做了八菜一汤,和中午一样。
数量一样,菜的花样却变了,洛尼雅真是爱死二十一世纪了,人们过的这样幸福吗?每天都有这么多好吃的!
她认得芹菜,切的薄片和肉丝一起炒的,端口着盛菜的盘子,刚离开厨房,菲琳一个没忍住,伸出纤纤玉指就捏了块肉片放在嘴里,肉片浸染了芹菜的清香,好吃!
这一幕正好菲琳妈妈瞧了个满眼,刚好菲琳抬脚走在妈妈跟前时伸出手又想拿等二片肉吃,妈妈抻手打了下她的手背道:“洗手了吗?怎么越大越没规矩了?这什么样子。”
小志那小眼神透着解气的味道,意味深长的看着菲琳。
吃饭了吃饭了,菲琳爸招呼着众人坐下。
“小志,陪你爸喝酒。”
“你们老哥俩喝吧,我可不喝了,中午喝的还没消化,到现在还头疼呢。”
“他二姨二婶也一起喝点。”
“二婶喝吧,我就不喝了。”二姨拉着二婶坐下,伸手就要给她拿杯子倒酒。
“我不喝酒二姨,咱们一起说说话就好了,要不是大姐姐出了这个意外,我们还真很难聚在一起,平时大家都忙,你说是吧,孩子大了处处都是用钱的地。就哥和嫂子有福气养了个姑娘,人家不是说养儿子高兴一天,养姑娘高兴一辈子嘛。”
“可不是”二姨附和着,顺手给二婶夹了一筷子菜。
“姑娘将来嫁人就行了,多有多带点,少有少带点,没有可以不带。咱们年轻那会儿,娘家不但不给陪嫁,很多困难的人家还要扣留婆婆家给的财礼。养儿子就不一样了,现在的社会可不跟咱们年轻的时候,随便做几身衣服拿点东西当财礼就可以了,现在的小姑娘势利着呢。首先房子你得给准备吧,没房子人谁家姑娘嫁对吧,财礼钱你得准备个十万二十万吧。”
“可不,咱都是养儿子的。”二姨笑着和二婶闲聊着。
二婶说的兴起,一时刹不住车。
“人家能挣的还好,像小志他爸,大本事没事,也只能挣个小钱儿,平时去了吃喝拉撒睡,也剩不下几个钱,勉强买现在住的这房子,再给儿子买房子就难了,眼看着这都到了娶媳妇的时候了,娶媳妇的房子还没影呢。孩子小的时候难,就盼着孩子大,可下盼大了,也能挣钱了,想着节省点存点钱好给儿子买个房子,这不他姐这一出事,小志把工作也丢了。。。。。。。”
一桌子人就都不出声了,这话二姨就没法接了,明摆着是来讨情的,之前二婶惦记爷爷房子的事二姨也听大姐念叨过,这是成心念话给大家听啊。
这饭桌上的气氛就有些尴尬了。
“我摘豆角,你摘芹菜。”二婶把芹菜递给菲琳,自己在一边摘起了豆角。
豆角好摘,掐去豆角两端,往边上一拉,把它的筋拉出来,豆角就摘好了,要不带着筋咬不动。
菲琳拿着芹菜,看着这碧绿的像草又像花似的的植物,怎么摘呀?千年以后的世界没见过这种菜呀,说不定是她自己没注意罢了,那里的食物都经过提纯的好吧,搭配营养就好了,哪像现在呀,直接吃多野蛮,不过味道真的很好啊。
摇身变成了菲琳的洛尼雅在心里嘀咕着,却也只能默默的独自哀怨,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一般来说呢,无论什么东西都是吃嫩的部分,拿起一颗芹菜左看看右看看,用手摸了摸,感觉叶子软软的,比茎颜色要浅,看着要嫩,这个茎摸着硬绑绑的,应该留叶吧。虽然不敢确定,但也不能问呀,看来这菜是大家平时常吃的,菲琳长这么大了不可能不知道怎么吃,要是搞错了,大家一定会怀疑的。
怎么办?怎么办?菲琳头好大啊!
看到旁边有一个空袋子,菲琳灵机一动,那就把叶和茎分别放两个袋子好了,到时候让二姨取不就行了吗?
菲琳摘的很认真,一根茎一根茎的掰下来,再把茎叶分离,分别放在两个袋子里。
摘好后又分别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她得记住了这个味道,别回来换个机子出现又不认得了,这叫芹菜,记住了。
想当初别人她叫洛尼雅的时候,她的记忆力可是无人匹敌的,用现在的话说叫过目不忘,来到千年前的这个世界虽然没能带来她的身体,好在带来了前世的记忆和能力,这一点还是很值得欣慰的。虽说前途未卜,凭她的机智,想来没有问题。
摘好后,把两个袋子都放在了二姨跟前,二姨顺手把叶子扔进了垃圾桶,笑着道:“这丫头怎么这样懒惰,垃圾都不会抬抬手扔掉吗?”
菲琳吐吐舌头:“人家忘记了嘛,以后一定注意。”心里却暗暗道,幸亏自己聪明,人家是真不知道扔哪个嘛。
“去歇会吧,刚回来累了吧,我一个人就好了,菜都收拾完了切了就可以炒了,不用这些人,去陪二婶说话。”二姨手里没闲着,嘴也没闲着,她是真怕丫头太懂事了,这刚好别再累坏了。
二婶附和着:“他大姐姐去歇着吧,我给二姨打下手,二姨可以先炖鱼什么的,我切菜。去吧去吧,想干活以后的日子有你忙的。”
“姐,你就别跟着添乱了,就你那把我会吃就不错了哈。”小志慵懒的声音带着轻视。
“叫你小瞧我!菲琳过去拉着小志的耳朵,可以说是咬牙切齿,看你还敢不敢小瞧我!”
“不是我说你,这怎么变成了疯丫头了?快松手快松手!耳朵掉了!”
“看你们俩个还跟小时候一样调皮,都长不大吗?一个都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一个到了要嫁人的年纪,让外人看到像什么样子?我像菲琳这么大的时候都当妈了。。。。。。。。”菲琳妈休息了会从卧室出来,正看到姐弟二人嬉闹的场景,禁不住数落他们。
“大娘,就她这样有人敢要吗?别想了,要我说咱家还是自己养着吧,嫁出去也得被他婆婆一纸休书给送回来。”
菲琳顺手拿起沙发上的抱枕砸向小志,边嗔怒道:“叫你娶个比我还难缠的老婆,一天打你八遍,看你还嚣张。”
“你们女人就是这样,说不过就动手,要不说世上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先贤们是多么的圣明啊!还有我告诉你李菲琳,君子动口不动手,记住啊!”
“你不是把女人与小人划了等号吗?再说了我又不是什么君子,我百无禁忌。”菲琳一脸的得意。
“收拾桌子吧,饭都好了,还在那逗。”二姨笑着招呼菲琳和小志,让他们准备吃饭了。
菲琳到厨房取来碗筷,二叔一家三口,菲琳一家三口,加上二姨一共七个人吃饭,做了八菜一汤,和中午一样。
数量一样,菜的花样却变了,洛尼雅真是爱死二十一世纪了,人们过的这样幸福吗?每天都有这么多好吃的!
她认得芹菜,切的薄片和肉丝一起炒的,端口着盛菜的盘子,刚离开厨房,菲琳一个没忍住,伸出纤纤玉指就捏了块肉片放在嘴里,肉片浸染了芹菜的清香,好吃!
这一幕正好菲琳妈妈瞧了个满眼,刚好菲琳抬脚走在妈妈跟前时伸出手又想拿等二片肉吃,妈妈抻手打了下她的手背道:“洗手了吗?怎么越大越没规矩了?这什么样子。”
小志那小眼神透着解气的味道,意味深长的看着菲琳。
吃饭了吃饭了,菲琳爸招呼着众人坐下。
“小志,陪你爸喝酒。”
“你们老哥俩喝吧,我可不喝了,中午喝的还没消化,到现在还头疼呢。”
“他二姨二婶也一起喝点。”
“二婶喝吧,我就不喝了。”二姨拉着二婶坐下,伸手就要给她拿杯子倒酒。
“我不喝酒二姨,咱们一起说说话就好了,要不是大姐姐出了这个意外,我们还真很难聚在一起,平时大家都忙,你说是吧,孩子大了处处都是用钱的地。就哥和嫂子有福气养了个姑娘,人家不是说养儿子高兴一天,养姑娘高兴一辈子嘛。”
“可不是”二姨附和着,顺手给二婶夹了一筷子菜。
“姑娘将来嫁人就行了,多有多带点,少有少带点,没有可以不带。咱们年轻那会儿,娘家不但不给陪嫁,很多困难的人家还要扣留婆婆家给的财礼。养儿子就不一样了,现在的社会可不跟咱们年轻的时候,随便做几身衣服拿点东西当财礼就可以了,现在的小姑娘势利着呢。首先房子你得给准备吧,没房子人谁家姑娘嫁对吧,财礼钱你得准备个十万二十万吧。”
“可不,咱都是养儿子的。”二姨笑着和二婶闲聊着。
二婶说的兴起,一时刹不住车。
“人家能挣的还好,像小志他爸,大本事没事,也只能挣个小钱儿,平时去了吃喝拉撒睡,也剩不下几个钱,勉强买现在住的这房子,再给儿子买房子就难了,眼看着这都到了娶媳妇的时候了,娶媳妇的房子还没影呢。孩子小的时候难,就盼着孩子大,可下盼大了,也能挣钱了,想着节省点存点钱好给儿子买个房子,这不他姐这一出事,小志把工作也丢了。。。。。。。”
一桌子人就都不出声了,这话二姨就没法接了,明摆着是来讨情的,之前二婶惦记爷爷房子的事二姨也听大姐念叨过,这是成心念话给大家听啊。
这饭桌上的气氛就有些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