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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哥伦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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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轻细如愁。

    大家都认为我是个粗人,脑袋里有方圆百里最为粗糙的思想。但是他们不能体会我精细的内心深处,不承认我是个骚人,他们只能感到我粗糙思想的伟大力量并且对我的能力充满信心。我把我的文字给他们看,他们说禀赋奇特,幼功深厚,比他们念过的绝大多数文字优秀。但是他们总认为我将来会用更简单直接的方式行走江湖,聚积不义之财,在声色犬马中忘记文字之美,像其他人一样猪狗般死去,不复被人记起。现在已经不是千年前那个时代,文章写得好,就可以骚扰皇上,赢得生前身后名,一阕《青玉案》就能当银票使,能付异性按摩的账单。现在要靠文章吃饭,日子过得会比风尘女子更凄惨。性欲旺盛,不会让你名垂野史,只会使你打鸡的预算吓人。你写一篇《我的隐秘生活》冲账,姐妹们会像那个笑齐白石用画的白菜换真白菜的农民兄弟一样,说:“你想拿假的换我真格的,你以为我傻呀,你脑子里有屎呀?”

    我在难得无人的宿舍里听老柴的《悲怆》。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所有不带歌词的民间乐曲都会被我听成《五更转》《十八摸》,就像我能从所有的现代画里看出春宫图,看见所有宝塔、导弹之类挺起来的东西就想起生殖器官。老柴的《悲怆》是我初恋情人送的,由定情物变为信物再变为遗物,历尽沧桑。我只会把它当文章听,听其中的起承转合,觉得是篇不错的东西。

    我在宿舍里,并没有想起这些,而是想起和我初恋的种种古怪。北大静园,我和她讲完故事之后,我马上意识到我犯了一个错误。一个人一生,能在脑子里长期存在的美感不会多于两个,我挑破了其中一个。我剁了玫瑰包了馅饼,我扯了彩虹系了裤头。辛夷和厚朴都见过我的初恋,他们从各自的角度阐明了同一个原则。辛夷说我的初恋是带着仙气儿的人物,人间少有,应该尽量回避,防止怀璧其罪。如果好奇心实在太重,就要使劲儿相处,柴米油盐,出恭上床,带着仙气儿的人物被睡多了,仙气就会渐渐消散,人就会归于平凡。厚朴说,仿佛脸上长了个包,晶亮熟糯,肿胀难忍,最明智的办法是不理它,水流云在,灰飞烟灭,包会干瘪枯黄脱落,不再肿胀,不复被记得,不会破相。如果手实在痒痒,一定要挤,就挤干净了它,把脓都挤出来,挤到出血。

    之后的一个暑假,她的父母早上八点上班,我骑车穿过半个北京城,把车胡乱停在她家楼下,八点十五分出现在她面前。然后我们在老柴的《悲怆》声中执手相看一整天。她的父母下午五点下班,我在四点五十离开,她陪我下楼,替我掸掸自行车座子上的尘土,雨天的时候替我罩上一个聚丙烯的塑料袋保证我的屁股不被积在车座里的雨水浸湿,然后目送我消失在灰蒙蒙的城市里,如此一个假期。那个假期很热,好多老头老太太都热死了。她习惯性穿得不多,透过白色的短衬衫,可以清楚地看见她内衣上的纹理。距离我们执手相看的沙发两尺远就是一张巨大的苏式木床,床框上漆着十四个红漆黑体大字“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成半弧形排列,因为年代久远,字迹已有些斑驳。大床上面铺了湖蓝色的床单,上面印了鸳鸯,我站在床头,感觉水波荡漾,望不到湖的对岸。我的初恋告诉我,那张大床是她父母单位同这套房子一块儿发给她家的,傻大黑粗,有年头了。可是一个夏天,我没有动一点儿邪念。她的身体在我的手掌下起伏动荡,曲折延展,仿佛一张欲望的网。我的心,月明星稀,水波不兴。我们拥抱着,时间像果冻一样在我们周围凝固,黏稠、透明而富有弹性,我们是如此遥远,彼此抱着的仿佛是一个幻象。在幻象之前,男人永远不能脱下裤子,永远不能。

    我至今不能相信,我曾经那么纯洁。

    我想,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们一定都怀疑过彼此是否存在生理缺陷或是心理障碍。但是,事过多年我隐约感到,那时我们执手相看的其实是我们自己,我们这种对自己的眷恋、溺爱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给自己以及专好我们这口的善良的人们造成无尽的麻烦。世界的构成也应该像物质的构成一样,可以进行逐级的解析。我感觉,我和我的初恋像是隔着厚重玻璃屏障的两个世界,可以互相眺望,但是无法进入。再如果换一种姿势或许更适合我们的交流,不是执手相看,而是脚板对脚板,或者口唇对口唇。各种禀赋异常的人物和各种宗教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曾经秘而不宣地进行过各种严格的试验,研究天、地、人、神、空间、时间之间交流的终极形式,结论是没有通用的规则。

    我待在无人的宿舍,在老柴的《悲怆》声中点燃第三支希尔顿香烟,她送我的这盘磁带是进口货,尽管是金属带,我已经快把它听烂了,我决定我将来的婚礼和葬礼都用《悲怆》作为背景音乐。父母如果不干,我就说不用《悲怆》我就不行房,即使行房也会不举;不用《悲怆》就不瞑目,哪个子孙违背我的遗愿,我就在地下咒他们爱上一个像我或是我的初恋一样的人,一辈子怕上西楼、怕听鹃啼。

    “又对月伤心呢?”辛夷进来,一手一把烤羊肉串,一手一瓶燕京啤酒,一身羊屁股味。

    “想你哪。”

    “教你一个不烦的办法吧?”

    我没理他,我知道他会自问自答,直到他吃完手里那把羊肉串。

    “多喝水,多多喝水。”辛夷开了一瓶啤酒,一嘴把一整串的羊肉扫进嘴里。

    “多喝水,饮食有节,起居有度,百分之九十的生理疾病都会好的;一周保证xìng交三次,百分之九十的心理疾病都会好的。不新鲜,我懂。”

    “下边你就没听过了。多喝水,三天不许撒尿,什么烦恼都忘了;三天后,上一趟厕所,抖一抖,好愉快呀。幸福是多么容易获得呀。”

    “以后我每回小便都先看你一眼,让你知道什么是满怀尿意。”

    春雨不断,缠绵如愁。

    我坐在人体解剖室外的汉白玉台阶上,院子里连翘嫩黄,玉兰润白。

    这所医学院年代久远,声名显赫。一部校史便是大半部中国的现代医学史。我坐的台阶下,一块石牌,铭文清晰:民国七年建。

    它的原址是个王府。院子四合中矩,三面房,一面门,中间是内圆外方的青砖院子。三面的房子青琉璃铺顶,飞檐翘角,飞檐上小兽狰狞,仙人清秀。

    我从怀里掏出一小瓶GIN酒,呷一口,松枝的清香。我想,李商隐的“留得残荷听雨声”和戴望舒的《雨巷》就产生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这种时候,容易产生性幻觉,想象一个长发长裙的姑娘就坐在距离自己半尺远的台阶上,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雾蒙蒙地看着远处,远处什么也没有。她就这样陪着你,帮你化解那些表达不出来的思想,偶尔叹一口气,这样就好。

    喝的酒是洋货,标签上全是外文。酒是哥哥给的。哥哥是干旅游的,专门从事坑害外国友人和港澳台胞的勾当。他常住酒店,我用的香波、浴液、牙膏、牙刷、浴巾、鞋刷分别来自不同的星级酒店。幸好我不是女生,否则一定会被同屋认为勤工俭学,常常被恩客包房,而且那个大款多半是个黑道人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雁不留痕。

    哥哥在酒店结账,服务员只查看房间里的彩电和大件家具是否还在,对他非常客气。饭店经理嘱咐过他们,酒店不景气,就哥哥这样的人手里有客源,尤其不要和哥哥计较,他是农民。

    哥哥本来学的是英文,第一次接团是两个美国人,一对老夫妇,都是教师。哥哥带团前可兴奋了,说这回终于有机会可以练英文了,将来一定要把英文练得好好的,说出英文来像放屁一样声音响亮、心情舒畅,说他练出来之后再教我,我将来就能泡洋姑娘了。

    事情的结果是,那一对老夫妇投诉了哥哥,说他的英文实在听不懂。哥哥没练成英文,那两个美国人却被迫学会了好些中文,其中一个词是“我操”,哥哥告诉他们,那个词的意思和发音同“what"s up” 基本一样。

    自那之后,哥哥再也没带过英文团,遇上英文团,能推就推,实在推不过,就对领导说,带砸了别怪他,然后就逼我逃课替他带团,说我也不小了,说穷人的孩子应该早当家,给我一个挣酒钱的绝好机会。哥哥还会把他那个随身听大小的呼机给我,说联系方便。九十年代初,呼机绝对是个新鲜东西,我挎在腰里,盒子枪似的,又怕别人看见更怕别人看不见,别别扭扭的,却很神气。

    哥哥们有过辉煌的时期。那是在八十年代中后期,那时候仿佛只有搞旅游的才见得着洋钱,能去酒店站前台的小姐仿佛亚洲小姐大选入围的佳丽,只要再推开一扇门,一条钻石铺的路就在眼前。哥哥们倒卖外汇、电器指标,“踩刹车”,吃回扣,拉皮条,除了杀人越货之外,无恶不作。我那时候跟着他们过过一段挥金如土的日子,在饭店听歌星唱歌,吃两千元一桌的馆子。后来群众觉醒过来,都开始想办法挣钱,哥哥们的优越感就像被扎了个小眼的气球,很快瘪了下来。

    雨还在下,我又喝了一口酒,把瓶子干了。我一伸手,把空瓶子放到雨里,看有几丝雨飘进去。我身旁那个并不存在的长发姑娘不解地看了我一眼。

    “看你有几滴泪是为我落的。”我解释。

    春雨不断,轻细缠绵。

    我刚刚在解剖室里最后复习了一下尸体,过了一遍最主要的结构。满屋子的防腐剂气味让我恶心。我知道在这种苦雨不断的天气里,鬼与鬼习惯在这样的环境里交流情感。白先生说解剖室走廊两边的标本柜里盛放的各种器官属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名人、名伶、巨贾、大盗、佞臣。抗日战争中的某一天,著名的北京人头盖骨听说也是从这里神秘地消失。那些器官浸泡在福尔马林液里,面无表情,透过玻璃瓶,显得苍白而且苍老,似乎全然不记得它们的来生今世。人嘛,一样的开始与结束。

    我需要暂时离开这里。我的姐姐想让我去见一个人。

    我在家里的地位举足轻重。我从小过着幸福的日子,有哥哥替我打架,给我零花钱;姐姐替我洗衣服,告诉我哪个女孩值得一追。虽然我好吃懒做,不能谈笑生死,但是我生下来就皱着眉头,半岁会说话,一岁跟老大爷学骂街,两岁跟电台学说书“陆文龙骑一匹蓝色战马”,哥哥姐姐认为我集中了全家的智慧。姐姐大学毕业后找了个工作,上班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因为不能忍受公共汽车的拥挤和售票员的凌辱,骑自行车又险些出了车祸,一气之下在四年前去美国寻找真理。曾经获得过北京市少年铅球冠军的姐姐在外国人眼里是东方美女,异域的爱情像路边的野草一样生生不息。但是,姐姐相信我的智慧,每在发展一段关系之前,总要让我把关,运用我的智慧,掂掂洋兄弟们的斤两。

    这些人大多傻得可爱。五百年前哥伦布傻呵呵地把美洲认成印度,还竟然把当地的土人骗得兴高采烈。那时候的土人是多么土呀!郑和公公要是到了那里,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不是仿佛开一辆三十吨的坦克穿过时空通道,面对王翦的六十万秦兵?

    “他不一样。”姐姐每回都会这么说,尽管每回不一样的地方都不一样,“人很聪明,会打桥牌,会作现代诗,是个才子。”

    “去见他有什么借口?”我问。

    “我托他给你带了点儿东西,一件斯坦福大学的短袖衫,一本Philip Roth的小说。你去饭店找他,也给他带点儿东西。”姐姐在电话那头说。

    “什么小说?”

    我对小说比对那个不知名的美国土鳖感兴趣得多。

    “我也记不住,你看见就知道了,反正是你书单上列的。”姐姐很疼我,我考上那所著名的医学院,姐姐提议资助我在上学期间周游中国。我说还是替我付书账吧,就列了一份四页的书单,让她买我想看的英文小说。

    “好吧,我给他去王府井东华门的浦五房买点儿早点吧,草莓饼好不好?死沉死沉的,肯定经饱。”

    “行。但是你去前要先打电话,定时间,问清路怎么走,提前点儿出来,算上堵车时间。”

    “行了,省点儿长途电话钱吧。我又不是第一次了。之后我写鉴定报告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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