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血字的研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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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继续说:“感到好多了。嗯,我等了大约一刻钟,突然听到房子里传出了吵闹声,似乎有人在打斗。紧接着,大门猛地开了,两个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人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个小伙子,我从来没见过。小伙子抓着德雷伯的衣领,把他拖到台阶旁,使劲一推,又踢上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中央。小伙子挥动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喊道:‘你这狗东西!我要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不敢侮辱良家妇女!’小伙子怒气冲天,要不是德雷伯拼命地向街道中间跑去,小伙子准会狠狠地痛打他一顿。他一直跑到街角,看见我的马车,便招呼一声跳了上来。他说:‘送我去哈利代旅馆。’
“看到他上了我的马车,我欣喜若狂,心激动得怦怦直跳。我真怕我的血瘤会在这关键的时刻破裂。我慢慢赶着车,心里想着。我原想把他拉到乡间,在偏僻幽静的小路上和他算帐。正想这么做的时候,他却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发作了,他让我把马车停在了一家大酒店的门口,一边往里走,一边让我在外面等着他。他一直喝到酒店关门才出来,已喝得酩酊大醉。我一看就知道,这一次我胜利在握了。
别以为我会趁他醉烂如泥给他一刀,我不会那么做,因为那不过是简单地执行了审判而已。我早已经决定给他一个机会选择的,如果他幸运地把握住了这个机会,他还有生的希望。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什么样的事都干过。我曾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当过看门人,还扫过地。有一次,教授给学生们讲解有关毒药的问题,他让学生们看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那是他从南美州土人用于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特别大,只要沾上一点,就马上没命。我悄悄记住那个放毒药的瓶子,趁没人的时候,偷偷倒出来了一点。我是一个配药的行家,把这点毒药做成能溶于水的小药丸。我把两个药丸装在两个盒子里,各放进一粒,每个盒子里各放了一粒外观一模一样但是无毒的药丸。我的想法是:如果有一天我得手了,就分给他们一人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挑一粒吃了,剩下的一粒我吃了。这样做,就像在枪口上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同样可以要人的命,但是声音会小得多。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直到我使用它们为止,而现在,是该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了,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风呼呼地刮,雨哗哗地下。虽然天气恶劣,我的心情却十分舒畅,高兴得直想大叫。各位先生,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一件日思夜想的事,一直等了二十多年,突然一下子可以得到它的时候,那么你们一定会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吸着,来稳定一下情绪。由于过度兴奋,我的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砰砰地跳。我赶着马车在路上行进时,黑暗中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仿佛在冲着我微笑。我当时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现在看见你们一样。他们在我的前面走了一路,各走在马车的一边,一直到了布里克斯顿路的那幢房子。
“周围没有一个人影,除了哗哗的雨声和呜呜的风声,没有别的动静。我从车窗朝车内望了一眼,看到德雷伯蜷缩成一团,醉醺醺地睡着了。我摇着他的手臂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肯定以为我们已经到了他说过的那家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下了车,我得扶着他,因为他头重脚轻,把脚不稳。我们经过花园走到门口,我开了门,领着他进了前面的房间。我敢向你们保证,这整个过程中,我看得清清楚楚,费里瑞厄父女一直在我们前面引路。
“他跺着脚说:‘这地方太黑了。’
“‘我们马上就有灯了。’我说着便划亮火柴,点燃了我随身带来的一支蜡烛。然后,我朝他转过身来,举起蜡烛照着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伊诺克·德雷伯先生,你看看我是谁?’
“他瞪着一双惺松的醉眼朝我看了一会儿,然后,他的眼睛里突然出现了恐惧的神色,他吓得面如土色,整个脸都抽搐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了我。他吓得摇摇晃晃地后退了几步。他额头上冒出了汗珠,流淌到他的眉毛上;我还听到他的牙齿在格格作响。看到他,吓成这个样子,我真惬意,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复杂仇是件痛快的事,可从来没有想到竟是这样妙不可言。
“我说:‘你这个混蛋!我从盐湖城追你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也没追到你。现在你的日子就要到头了,咱们两个之中有一个人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听我这样说,吓得又向后退了几步。从他面部极度恐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认为我发疯了。确实,我那时就像疯子一样,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跳得就要破裂似的。我敢肯定,要不是血从我的鼻子流了出来,让我感到轻松的话,我的病就可能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我一边喊着,一边锁上了门,把门钥匙在他面前晃了一晃,‘对你的惩罚来得太晚了,可是今天总算到来了。’他在我说话的时候,两片嘴唇不断颤抖,似乎想求饶。但是,他非常清楚,这一切都是枉费心机。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杀你算得上谋杀吗?谁会认为杀死一条疯狗是谋杀!当你把我心爱的露茜从她惨死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强迫她进入你的肮脏无耻的洞房的时候,对她可否有过一丝的同情与怜悯呢?’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杀死他的父亲,露茜也是自己病死的。’
“‘但是,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喊到,说完,我把盛毒药的盒子拿到他面前,‘让上帝为我们作出公地裁决吧。现在,你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要你的命,一粒可以让你生。你先选吧,剩下的一粒我吃。我倒要看看,这世上还存不存在公平,可以说,咱们两个人都在碰运气。’
“他吓得向后倒退,大喊饶命。我拔出刀来,放在他的脖子上,一直等到他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吃下一粒药丸。我把剩下的一粒药也吃了。我们两个面对面地站着,谁也不说一句话,站了一两分钟看看到底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出现痛苦表情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吞下了毒药。我至今不能忘记他那丑恶的嘴脸。我看到他那副痛楚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在了他的面前。这一切只是瞬间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碱毒效极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他五官都变形了,两只手向前伸着,左右摇晃,随即一声惨叫,他一下倒在了地上。我用脚把他踢翻过来,用手试了试他的鼻孔,他已停止呼吸。
“这时,我的鼻子不断往外流血,我不在乎,也不知道当时怎么突然想到要用血在墙上写字的,也许是想搞个恶作剧把警察引入误区,我当时确实感到非常轻松愉快。我记得纽约曾发现过一位被杀的德国人,他的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两个字。当时报纸上还争论过,说那是秘密团体干的。我想,让纽约人摸不着头脑的字也一定能把伦敦人难倒。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鼻子流出的血,顺手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我快意地走到马车旁,发现周围仍然没有一个人,只有狂风夹着倾盆暴雨。我赶着马车向前走了一段路后,把手伸进我通常放着露茜婚戒的口袋,却发现那个戒指不见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因为那是她留下的惟一纪念物,我想,可能是我弯腰察看尸体时把它弄掉了,于是我赶紧赶车回去,把它停在附近的一条街道上,壮着胆子又一次走进那幢房子,我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意失去那枚戒指。我走到门口时,与一个刚从屋里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这才消除了他的怀疑。
“伊诺克·德雷伯就是这样死的。接下来我要以同样的方法对付思特杰逊,为约翰·费瑞厄报仇。我知道他住在哈利代旅馆,便整天守在那里,可他一直不出来。可能因为德雷伯一直没有露面,所以他感到一定出了什么事。思特杰逊非常狡猾,总是有所防范。他显然认为呆在屋里不出门就能避开我,他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快查清了他房间的窗户,并于第二天凌晨利用旅馆后面巷子里放着的一张梯子,趁着晨曦未明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并告诉他,是他该为老费瑞厄抵命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死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让他同样选择一粒药丸。他不但不接受给他活命的机会,反而从床上跳起来,扑过来掐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更为了报仇,我用刀捅进了他的心脏。结果反正会是一样,因为上帝不会让他那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药丸。
“过程结束前,我还有几句话要说,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挣到足够的钱回美国。我正站在车行的院子里,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问是不是有个叫杰弗逊·侯坡的车夫,贝克街221号有一位先生要雇他的车。我没有任何怀疑就跟着他来了。后来你们都亲眼目睹了,就是这位年轻人干净利落的把手铐铐在我的手上,这是我这辈子都少见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罪犯,可是,我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讲得这么动人,态度也非常诚恳,给人留下了永生难忘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入了神。甚至那两位侦探也都听得入了迷。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谁也不说一句话,只有雷弥瑞德记供词时的沙沙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最后,福尔摩斯问道:“我还想再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之后,来领戒指的你那位同伙是谁?”
侯坡笑着对福尔摩斯眨了眨眼睛:“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事,我不愿意再牵连人。我看到广告之后,也曾经想过这大概是个骗局,但是那也许正是我选择的戒指。从前面叙述的过程里,你们知道那枚戒指对我是何等重要,所以不惜冒任何危险要把它找回来。我的朋友便自告奋勇要去走一遭。你也一定觉得,他干得很出色吧。”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诚实地说。
那位警官严肃地说:“各位先生,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本周四,将把罪犯提交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能够出席。在开庭之前,我来负责他。”说完,他按了一下铃,两个看守把杰弗逊·侯坡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离开了警察局,坐着马车向贝克街驶去。
他继续说:“感到好多了。嗯,我等了大约一刻钟,突然听到房子里传出了吵闹声,似乎有人在打斗。紧接着,大门猛地开了,两个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人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个小伙子,我从来没见过。小伙子抓着德雷伯的衣领,把他拖到台阶旁,使劲一推,又踢上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中央。小伙子挥动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喊道:‘你这狗东西!我要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不敢侮辱良家妇女!’小伙子怒气冲天,要不是德雷伯拼命地向街道中间跑去,小伙子准会狠狠地痛打他一顿。他一直跑到街角,看见我的马车,便招呼一声跳了上来。他说:‘送我去哈利代旅馆。’
“看到他上了我的马车,我欣喜若狂,心激动得怦怦直跳。我真怕我的血瘤会在这关键的时刻破裂。我慢慢赶着车,心里想着。我原想把他拉到乡间,在偏僻幽静的小路上和他算帐。正想这么做的时候,他却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发作了,他让我把马车停在了一家大酒店的门口,一边往里走,一边让我在外面等着他。他一直喝到酒店关门才出来,已喝得酩酊大醉。我一看就知道,这一次我胜利在握了。
别以为我会趁他醉烂如泥给他一刀,我不会那么做,因为那不过是简单地执行了审判而已。我早已经决定给他一个机会选择的,如果他幸运地把握住了这个机会,他还有生的希望。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什么样的事都干过。我曾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当过看门人,还扫过地。有一次,教授给学生们讲解有关毒药的问题,他让学生们看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那是他从南美州土人用于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特别大,只要沾上一点,就马上没命。我悄悄记住那个放毒药的瓶子,趁没人的时候,偷偷倒出来了一点。我是一个配药的行家,把这点毒药做成能溶于水的小药丸。我把两个药丸装在两个盒子里,各放进一粒,每个盒子里各放了一粒外观一模一样但是无毒的药丸。我的想法是:如果有一天我得手了,就分给他们一人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挑一粒吃了,剩下的一粒我吃了。这样做,就像在枪口上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同样可以要人的命,但是声音会小得多。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直到我使用它们为止,而现在,是该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了,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风呼呼地刮,雨哗哗地下。虽然天气恶劣,我的心情却十分舒畅,高兴得直想大叫。各位先生,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一件日思夜想的事,一直等了二十多年,突然一下子可以得到它的时候,那么你们一定会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吸着,来稳定一下情绪。由于过度兴奋,我的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砰砰地跳。我赶着马车在路上行进时,黑暗中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仿佛在冲着我微笑。我当时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现在看见你们一样。他们在我的前面走了一路,各走在马车的一边,一直到了布里克斯顿路的那幢房子。
“周围没有一个人影,除了哗哗的雨声和呜呜的风声,没有别的动静。我从车窗朝车内望了一眼,看到德雷伯蜷缩成一团,醉醺醺地睡着了。我摇着他的手臂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肯定以为我们已经到了他说过的那家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下了车,我得扶着他,因为他头重脚轻,把脚不稳。我们经过花园走到门口,我开了门,领着他进了前面的房间。我敢向你们保证,这整个过程中,我看得清清楚楚,费里瑞厄父女一直在我们前面引路。
“他跺着脚说:‘这地方太黑了。’
“‘我们马上就有灯了。’我说着便划亮火柴,点燃了我随身带来的一支蜡烛。然后,我朝他转过身来,举起蜡烛照着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伊诺克·德雷伯先生,你看看我是谁?’
“他瞪着一双惺松的醉眼朝我看了一会儿,然后,他的眼睛里突然出现了恐惧的神色,他吓得面如土色,整个脸都抽搐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了我。他吓得摇摇晃晃地后退了几步。他额头上冒出了汗珠,流淌到他的眉毛上;我还听到他的牙齿在格格作响。看到他,吓成这个样子,我真惬意,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复杂仇是件痛快的事,可从来没有想到竟是这样妙不可言。
“我说:‘你这个混蛋!我从盐湖城追你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也没追到你。现在你的日子就要到头了,咱们两个之中有一个人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听我这样说,吓得又向后退了几步。从他面部极度恐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认为我发疯了。确实,我那时就像疯子一样,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跳得就要破裂似的。我敢肯定,要不是血从我的鼻子流了出来,让我感到轻松的话,我的病就可能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我一边喊着,一边锁上了门,把门钥匙在他面前晃了一晃,‘对你的惩罚来得太晚了,可是今天总算到来了。’他在我说话的时候,两片嘴唇不断颤抖,似乎想求饶。但是,他非常清楚,这一切都是枉费心机。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杀你算得上谋杀吗?谁会认为杀死一条疯狗是谋杀!当你把我心爱的露茜从她惨死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强迫她进入你的肮脏无耻的洞房的时候,对她可否有过一丝的同情与怜悯呢?’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杀死他的父亲,露茜也是自己病死的。’
“‘但是,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喊到,说完,我把盛毒药的盒子拿到他面前,‘让上帝为我们作出公地裁决吧。现在,你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要你的命,一粒可以让你生。你先选吧,剩下的一粒我吃。我倒要看看,这世上还存不存在公平,可以说,咱们两个人都在碰运气。’
“他吓得向后倒退,大喊饶命。我拔出刀来,放在他的脖子上,一直等到他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吃下一粒药丸。我把剩下的一粒药也吃了。我们两个面对面地站着,谁也不说一句话,站了一两分钟看看到底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出现痛苦表情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吞下了毒药。我至今不能忘记他那丑恶的嘴脸。我看到他那副痛楚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在了他的面前。这一切只是瞬间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碱毒效极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他五官都变形了,两只手向前伸着,左右摇晃,随即一声惨叫,他一下倒在了地上。我用脚把他踢翻过来,用手试了试他的鼻孔,他已停止呼吸。
“这时,我的鼻子不断往外流血,我不在乎,也不知道当时怎么突然想到要用血在墙上写字的,也许是想搞个恶作剧把警察引入误区,我当时确实感到非常轻松愉快。我记得纽约曾发现过一位被杀的德国人,他的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两个字。当时报纸上还争论过,说那是秘密团体干的。我想,让纽约人摸不着头脑的字也一定能把伦敦人难倒。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鼻子流出的血,顺手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我快意地走到马车旁,发现周围仍然没有一个人,只有狂风夹着倾盆暴雨。我赶着马车向前走了一段路后,把手伸进我通常放着露茜婚戒的口袋,却发现那个戒指不见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因为那是她留下的惟一纪念物,我想,可能是我弯腰察看尸体时把它弄掉了,于是我赶紧赶车回去,把它停在附近的一条街道上,壮着胆子又一次走进那幢房子,我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意失去那枚戒指。我走到门口时,与一个刚从屋里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这才消除了他的怀疑。
“伊诺克·德雷伯就是这样死的。接下来我要以同样的方法对付思特杰逊,为约翰·费瑞厄报仇。我知道他住在哈利代旅馆,便整天守在那里,可他一直不出来。可能因为德雷伯一直没有露面,所以他感到一定出了什么事。思特杰逊非常狡猾,总是有所防范。他显然认为呆在屋里不出门就能避开我,他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快查清了他房间的窗户,并于第二天凌晨利用旅馆后面巷子里放着的一张梯子,趁着晨曦未明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并告诉他,是他该为老费瑞厄抵命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死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让他同样选择一粒药丸。他不但不接受给他活命的机会,反而从床上跳起来,扑过来掐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更为了报仇,我用刀捅进了他的心脏。结果反正会是一样,因为上帝不会让他那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药丸。
“过程结束前,我还有几句话要说,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挣到足够的钱回美国。我正站在车行的院子里,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问是不是有个叫杰弗逊·侯坡的车夫,贝克街221号有一位先生要雇他的车。我没有任何怀疑就跟着他来了。后来你们都亲眼目睹了,就是这位年轻人干净利落的把手铐铐在我的手上,这是我这辈子都少见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罪犯,可是,我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讲得这么动人,态度也非常诚恳,给人留下了永生难忘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入了神。甚至那两位侦探也都听得入了迷。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谁也不说一句话,只有雷弥瑞德记供词时的沙沙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最后,福尔摩斯问道:“我还想再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之后,来领戒指的你那位同伙是谁?”
侯坡笑着对福尔摩斯眨了眨眼睛:“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事,我不愿意再牵连人。我看到广告之后,也曾经想过这大概是个骗局,但是那也许正是我选择的戒指。从前面叙述的过程里,你们知道那枚戒指对我是何等重要,所以不惜冒任何危险要把它找回来。我的朋友便自告奋勇要去走一遭。你也一定觉得,他干得很出色吧。”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诚实地说。
那位警官严肃地说:“各位先生,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本周四,将把罪犯提交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能够出席。在开庭之前,我来负责他。”说完,他按了一下铃,两个看守把杰弗逊·侯坡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离开了警察局,坐着马车向贝克街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