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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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翔老家在农村,这村倚着一条铁路。前几年火车提速,但那里的孩子却不能提速。一次在铁路上玩时一下被轧死两个,亏得那时五岁的林雨翔在家里被逼着读《尚书》,幸免于难,成为教条主义发展至今唯一成就的一件好事。林父先是恐惧不安,成天让林雨翔背《论语》、《左传》。但那两个为自由主义献身的孩子在人心里阴魂不散,林父常会梦见铁轨边肠子骨头一地都是,断定此地不可久留。正好区委里的一个内部刊物要人,林父荣升编辑,便举家搬迁。不幸财力有限,搬不远,只把家挪了一两公里,到了镇上。离铁轨远了,心里踏实不少,每天早出晚归工作也挺顺心。
林父这人爱书如命,可惜只是爱书,而不是爱读书。家里藏了好几千册书,只作炫耀用,平日很少翻阅。一个人在粪坑边上站久了也会染上粪臭,把这个原理延伸下去,一个人在书堆里呆久了当然也会染上书香。林父不学而有术,靠诗歌出家,成了区里有名气的作家。家里的藏书只能起对外炫耀的作用,对内就没这威力了。林雨翔小时候常一摇一晃地说:“屁书,废书,没用的书。”话由林母之口传入林父之耳,好比我国的古诗经翻译传到外国,韵味大变。林父把小雨翔痛揍一顿,理由是侮辱文化。林雨翔那时可怜得还不懂什么叫“侮辱”,当然更别谈“文化”了,只当自己口吐脏话,吓得以后说话不敢涉及人体和牲畜。林父经小雨翔的一骂,思想产生一个飞跃,决心变废为宝,每天逼小雨翔认字读书,自己十分得意--书这东西就像钞票,老子不用攒着留给小子用,是老子爱的体现。
没想到林雨翔天生--应该是后天因素居多--对书没有好感,也想博大地留给后代享用--他下意识里替后代十分着想。书就好比女人,一个人拿到一本新书,翻阅时自会有见到一个处女一样怜香惜玉的好感,因为至少这本书里的内容他是第一个读到的;反之,旧书在手,就像娶个再婚女人,春色半老红颜半损,翻了也没兴趣,因为他所读的内容别人早已读过好多遍,断无新鲜可言。林雨翔竭力保留书的新鲜,弄不好后代困难时这些书还可以当新书卖呢。林父的眼光只停留在儿子身上,没能深邃到孙子的地步,天天死令林雨翔读书,而且是读“好书”。《红楼梦》里女人太多,怕儿子过早对女人起研究兴趣,所以列为禁书。所幸《水浒传》里有一百零五个男人,占据绝对优势,就算有女人出现也成不了气候,故没被禁掉,但里面的对话会删去一些内容,如“鸟”就不能出现,有“鸟”之处一概涂黑,引得《水浒传》里“千山鸟飞绝”。无奈《水浒传》里鸟太多,林父工作量太大,况且生物学告诉我们,一种动物的灭绝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所以林父百密一疏,不经意留下几只漏网之“鸟”,事后发现,头皮都麻了,还好弭患及时,没造成影响。
林父才疏,只识其一不识其二,把老舍《四世同堂》里的“”错放了过去。一天偶查字典,找到“”字,大吃一惊,想老舍的文章用词深奥,不适合给小雨翔看,思来想去,还是古文最好。
然而古文也难免有这类文字。堂堂《史记》,应该够正经了,可司马迁著它时受过宫刑,对自己所缺少的充满向往,公然在《史记》里记载“大阴人(大生殖器的人)”,这书该禁。《战国策》也厄运难逃,有“以其髀加妾之身”的描写,也遭了禁。林父挑书像拣青菜,中国丰富灿烂的文献史料,在他手里死伤大片。最后他挑到几本没瑕疵的让林雨翔背。林雨翔对古文深恶痛绝,迫于父亲的威严,不得不背什么“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简单一点的像“无古无今,无始无终”。背了一年多,记熟了几百条哲理,已具备了思想家的理论,只差年龄还缺。七岁那年,林父的一个朋友,市里的一家报社编辑拜访林家,诉苦说那时的报纸改版遇到的问题,担心众多。小雨翔只知道乱背“畏首畏尾,身其余几”,编辑听见连小孩子都用《左传》里的话来激励他,变得大刀阔斧起来,决定不畏浮云,然后对林雨翔赞赏有加,当下约稿,要林雨翔写儿歌。林雨翔的岁数比王勃成天才时少了一倍,自然写不出儿歌。八岁那年上学,他所学的字已经识到了六年级水平,被教师夸为神童。神童之父听得也飘飘然了,不再逼林雨翔背古文。小雨翔的思想得到超脱,写诗一首:
小鸭子 嘎嘎叫
不吃饭 不睡觉
到底这是为什么
原来作业没有交
林父看了大喜过望,说是象征主义,把诗寄给了那编辑,不日发表。林父在古文里拣青菜有余暇,开讲西方文学,其实是和儿子一起在学。由于林雨翔的处女作走的是象征主义的路,林父照书大段解释象征主义,但没有实人,只好委身布莱克,由唯美主义摇身变成象征主义,讲解时恰被林母听见,帮他纠正--林母以前在大专里修文科,理应前途光明,不慎犯了个才女们最易犯的错误,嫁给一个比她更有才的男人。家庭就像一座山,双方都要拼命往上爬,而山顶只容一个人站住脚。说家像山,更重要的是一山难容二虎,一旦二虎相向,必须要恶斗以分轩轾。通常男人用学术之外的比如拳脚来解决争端,所以说,一个失败的女人背后大多会有一个成功的男人。林父林母以前常闹矛盾,几欲离婚,幸亏武松诞生。林雨翔天资可爱聪颖,俩人把对对方的恨转变成对孩子的爱,加上林母兴趣转移--完成了一个女人最崇高的使命后,老天赏给她搓麻将的才华,每天早出晚归搓麻将。这样也好,夫妻口角竟少了许多。个中原因并不复杂,林父想骂人时林母往往不在身边,只好忍住。久而久之,林父骂人的本能退化--这话错了,对男人而言,骂人并不是一种本能,骂女人才是本能。
由于林雨翔整天在家门口背古文,小镇上的人都称之为“才子”。被允许读其他书后,才子转型读现代小说,读惯了古文,小雨翔读起白话小说时畅通顺快得像半夜开车。心思散极,古文全部荒废,连韩非子是何许人都不记得了。中国的长篇小说十部里有九部是差的,近几年发展得更是像广告里的“没有最差,只有更差”,只可惜好莱坞的“金酸梅”奖尚不涉足到小说领域,否则中国人倒是有在国际上露脸的机会。所以,读中国长篇小说很容易激起人的自信,林雨翔读了几十部后,信心大增,以为自己已经饱读了,且饱得厉害--不是人所能及的饱,而是蛙蛇过冬前的饱,今朝一饱可以长期不进食。
于是林雨翔什么书都不读了,语文书也扔了。小学时他凭基础可以轻松通过考试,升了中学后渐渐力不从心,加上前任语文教师对他的孤傲不欣赏,亟来用荀子劝他,说什么“君子务修其内而让之于外”,见未果,便用庄子吓他“不能容人者,无亲;无亲者,尽人”,依旧没有效果,只好用老子骂他,说雨翔这人“正复为奇,善复为妖”,预言“此人胸襟不广,傲而无才,学而不精,懦弱却善表现,必不守气节,不成大器”。万没想到这位语文教师早雨翔一步失了节,临开学了不翼而飞,留个空位只好由马德保填上。
雨翔得到马德保的认可,对马德保十分忠心,马德保也送他的散文集《流浪的人生》给林雨翔,林雨翔为之倾倒,于是常和马德保同进同出,探讨问题。两人一左一右,很是亲密。同学们本来对林雨翔的印象不好,看见他身旁常有马德保,对马德保也印象不佳--譬如一个人左脚的袜子是臭的,那么右脚的袜子便没有理由不臭。
其实林雨翔前两年就在打文学社的主意,并不是想要献身文学,而是因为上任的社长老师坚信写好文章的基础是见闻广博,像那个老师就旅游成癖,足迹遍及全国,步行都有几万里,我红军恨不能及。回来后她把见闻介绍给学生,学生听她绘声绘色地描述,感觉仿佛是接听恋人的电话,只能满足耳瘾而满足不了眼瘾,文章依然不见起色。社长便开始带他们去郊游。开始时就近取材,专门往农村跑。头几次镇上学生看见猪都惊喜得流连忘返半天,去多以后,对猪失去兴趣,遂也对农村失去兴趣。然后就跑得远了些,一路到了同里,回来以后一个女生感情迸发,著成一篇《江南的水》,抒情极深,荣获市里征文一等奖。这破文学社向来只配跟在其他学校后面捡些骨头,获这么大的奖历史罕见,便把女学生得奖的功劳全归在旅游上,于是文学社俨然变成旅行社,惹得其他小组的人眼红不已。
林雨翔也是眼红者之一。初一他去考文学社,临时忘了《父与子》是谁写的,惨遭淘汰。第二次交了两篇文章,走错一条路,揭露了大学生出国不归的现象,忘了唱颂歌,又被刷下。第三次学乖了,大唱颂歌,满以为入选在望,不料他平时颂歌唱得太少,关键时刻唱不过人家,没唱出新意,没唱出感情,再次落选。从此后他对文学彻底失望。这次得以进了文学社,高兴得愁都省略掉了。
那天周五,下午有一段时间文学社活动。路上林雨翔对马德保说:“马老师,以前我们选写文章的人像选歌手,谁会唱谁上。”
马德保当了一个礼拜老师,渐渐有了点模样,心里夸学生妙喻盖世,口上替老师叫冤:“其实我们做老师的也很为难,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要积极向上,更主要是要健康成长。”言下之意,学生就是向日葵,眼前只可以是阳光,反之则是发育不佳。
“那最近有什么活动呢?”
“哦,就是讲讲文学原理、创作技巧。文学嘛,多写写自然会好。”
雨翔怕自己没有闭门造车的本领,再试探:“那--不组织外出活动?”
“这就是学校考虑的事了,我只负责教你们怎么写文章--怎么写得好。”马德保知道负责不一定能尽责,说着声音也虚。
林雨翔老家在农村,这村倚着一条铁路。前几年火车提速,但那里的孩子却不能提速。一次在铁路上玩时一下被轧死两个,亏得那时五岁的林雨翔在家里被逼着读《尚书》,幸免于难,成为教条主义发展至今唯一成就的一件好事。林父先是恐惧不安,成天让林雨翔背《论语》、《左传》。但那两个为自由主义献身的孩子在人心里阴魂不散,林父常会梦见铁轨边肠子骨头一地都是,断定此地不可久留。正好区委里的一个内部刊物要人,林父荣升编辑,便举家搬迁。不幸财力有限,搬不远,只把家挪了一两公里,到了镇上。离铁轨远了,心里踏实不少,每天早出晚归工作也挺顺心。
林父这人爱书如命,可惜只是爱书,而不是爱读书。家里藏了好几千册书,只作炫耀用,平日很少翻阅。一个人在粪坑边上站久了也会染上粪臭,把这个原理延伸下去,一个人在书堆里呆久了当然也会染上书香。林父不学而有术,靠诗歌出家,成了区里有名气的作家。家里的藏书只能起对外炫耀的作用,对内就没这威力了。林雨翔小时候常一摇一晃地说:“屁书,废书,没用的书。”话由林母之口传入林父之耳,好比我国的古诗经翻译传到外国,韵味大变。林父把小雨翔痛揍一顿,理由是侮辱文化。林雨翔那时可怜得还不懂什么叫“侮辱”,当然更别谈“文化”了,只当自己口吐脏话,吓得以后说话不敢涉及人体和牲畜。林父经小雨翔的一骂,思想产生一个飞跃,决心变废为宝,每天逼小雨翔认字读书,自己十分得意--书这东西就像钞票,老子不用攒着留给小子用,是老子爱的体现。
没想到林雨翔天生--应该是后天因素居多--对书没有好感,也想博大地留给后代享用--他下意识里替后代十分着想。书就好比女人,一个人拿到一本新书,翻阅时自会有见到一个处女一样怜香惜玉的好感,因为至少这本书里的内容他是第一个读到的;反之,旧书在手,就像娶个再婚女人,春色半老红颜半损,翻了也没兴趣,因为他所读的内容别人早已读过好多遍,断无新鲜可言。林雨翔竭力保留书的新鲜,弄不好后代困难时这些书还可以当新书卖呢。林父的眼光只停留在儿子身上,没能深邃到孙子的地步,天天死令林雨翔读书,而且是读“好书”。《红楼梦》里女人太多,怕儿子过早对女人起研究兴趣,所以列为禁书。所幸《水浒传》里有一百零五个男人,占据绝对优势,就算有女人出现也成不了气候,故没被禁掉,但里面的对话会删去一些内容,如“鸟”就不能出现,有“鸟”之处一概涂黑,引得《水浒传》里“千山鸟飞绝”。无奈《水浒传》里鸟太多,林父工作量太大,况且生物学告诉我们,一种动物的灭绝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所以林父百密一疏,不经意留下几只漏网之“鸟”,事后发现,头皮都麻了,还好弭患及时,没造成影响。
林父才疏,只识其一不识其二,把老舍《四世同堂》里的“”错放了过去。一天偶查字典,找到“”字,大吃一惊,想老舍的文章用词深奥,不适合给小雨翔看,思来想去,还是古文最好。
然而古文也难免有这类文字。堂堂《史记》,应该够正经了,可司马迁著它时受过宫刑,对自己所缺少的充满向往,公然在《史记》里记载“大阴人(大生殖器的人)”,这书该禁。《战国策》也厄运难逃,有“以其髀加妾之身”的描写,也遭了禁。林父挑书像拣青菜,中国丰富灿烂的文献史料,在他手里死伤大片。最后他挑到几本没瑕疵的让林雨翔背。林雨翔对古文深恶痛绝,迫于父亲的威严,不得不背什么“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简单一点的像“无古无今,无始无终”。背了一年多,记熟了几百条哲理,已具备了思想家的理论,只差年龄还缺。七岁那年,林父的一个朋友,市里的一家报社编辑拜访林家,诉苦说那时的报纸改版遇到的问题,担心众多。小雨翔只知道乱背“畏首畏尾,身其余几”,编辑听见连小孩子都用《左传》里的话来激励他,变得大刀阔斧起来,决定不畏浮云,然后对林雨翔赞赏有加,当下约稿,要林雨翔写儿歌。林雨翔的岁数比王勃成天才时少了一倍,自然写不出儿歌。八岁那年上学,他所学的字已经识到了六年级水平,被教师夸为神童。神童之父听得也飘飘然了,不再逼林雨翔背古文。小雨翔的思想得到超脱,写诗一首:
小鸭子 嘎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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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作业没有交
林父看了大喜过望,说是象征主义,把诗寄给了那编辑,不日发表。林父在古文里拣青菜有余暇,开讲西方文学,其实是和儿子一起在学。由于林雨翔的处女作走的是象征主义的路,林父照书大段解释象征主义,但没有实人,只好委身布莱克,由唯美主义摇身变成象征主义,讲解时恰被林母听见,帮他纠正--林母以前在大专里修文科,理应前途光明,不慎犯了个才女们最易犯的错误,嫁给一个比她更有才的男人。家庭就像一座山,双方都要拼命往上爬,而山顶只容一个人站住脚。说家像山,更重要的是一山难容二虎,一旦二虎相向,必须要恶斗以分轩轾。通常男人用学术之外的比如拳脚来解决争端,所以说,一个失败的女人背后大多会有一个成功的男人。林父林母以前常闹矛盾,几欲离婚,幸亏武松诞生。林雨翔天资可爱聪颖,俩人把对对方的恨转变成对孩子的爱,加上林母兴趣转移--完成了一个女人最崇高的使命后,老天赏给她搓麻将的才华,每天早出晚归搓麻将。这样也好,夫妻口角竟少了许多。个中原因并不复杂,林父想骂人时林母往往不在身边,只好忍住。久而久之,林父骂人的本能退化--这话错了,对男人而言,骂人并不是一种本能,骂女人才是本能。
由于林雨翔整天在家门口背古文,小镇上的人都称之为“才子”。被允许读其他书后,才子转型读现代小说,读惯了古文,小雨翔读起白话小说时畅通顺快得像半夜开车。心思散极,古文全部荒废,连韩非子是何许人都不记得了。中国的长篇小说十部里有九部是差的,近几年发展得更是像广告里的“没有最差,只有更差”,只可惜好莱坞的“金酸梅”奖尚不涉足到小说领域,否则中国人倒是有在国际上露脸的机会。所以,读中国长篇小说很容易激起人的自信,林雨翔读了几十部后,信心大增,以为自己已经饱读了,且饱得厉害--不是人所能及的饱,而是蛙蛇过冬前的饱,今朝一饱可以长期不进食。
于是林雨翔什么书都不读了,语文书也扔了。小学时他凭基础可以轻松通过考试,升了中学后渐渐力不从心,加上前任语文教师对他的孤傲不欣赏,亟来用荀子劝他,说什么“君子务修其内而让之于外”,见未果,便用庄子吓他“不能容人者,无亲;无亲者,尽人”,依旧没有效果,只好用老子骂他,说雨翔这人“正复为奇,善复为妖”,预言“此人胸襟不广,傲而无才,学而不精,懦弱却善表现,必不守气节,不成大器”。万没想到这位语文教师早雨翔一步失了节,临开学了不翼而飞,留个空位只好由马德保填上。
雨翔得到马德保的认可,对马德保十分忠心,马德保也送他的散文集《流浪的人生》给林雨翔,林雨翔为之倾倒,于是常和马德保同进同出,探讨问题。两人一左一右,很是亲密。同学们本来对林雨翔的印象不好,看见他身旁常有马德保,对马德保也印象不佳--譬如一个人左脚的袜子是臭的,那么右脚的袜子便没有理由不臭。
其实林雨翔前两年就在打文学社的主意,并不是想要献身文学,而是因为上任的社长老师坚信写好文章的基础是见闻广博,像那个老师就旅游成癖,足迹遍及全国,步行都有几万里,我红军恨不能及。回来后她把见闻介绍给学生,学生听她绘声绘色地描述,感觉仿佛是接听恋人的电话,只能满足耳瘾而满足不了眼瘾,文章依然不见起色。社长便开始带他们去郊游。开始时就近取材,专门往农村跑。头几次镇上学生看见猪都惊喜得流连忘返半天,去多以后,对猪失去兴趣,遂也对农村失去兴趣。然后就跑得远了些,一路到了同里,回来以后一个女生感情迸发,著成一篇《江南的水》,抒情极深,荣获市里征文一等奖。这破文学社向来只配跟在其他学校后面捡些骨头,获这么大的奖历史罕见,便把女学生得奖的功劳全归在旅游上,于是文学社俨然变成旅行社,惹得其他小组的人眼红不已。
林雨翔也是眼红者之一。初一他去考文学社,临时忘了《父与子》是谁写的,惨遭淘汰。第二次交了两篇文章,走错一条路,揭露了大学生出国不归的现象,忘了唱颂歌,又被刷下。第三次学乖了,大唱颂歌,满以为入选在望,不料他平时颂歌唱得太少,关键时刻唱不过人家,没唱出新意,没唱出感情,再次落选。从此后他对文学彻底失望。这次得以进了文学社,高兴得愁都省略掉了。
那天周五,下午有一段时间文学社活动。路上林雨翔对马德保说:“马老师,以前我们选写文章的人像选歌手,谁会唱谁上。”
马德保当了一个礼拜老师,渐渐有了点模样,心里夸学生妙喻盖世,口上替老师叫冤:“其实我们做老师的也很为难,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要积极向上,更主要是要健康成长。”言下之意,学生就是向日葵,眼前只可以是阳光,反之则是发育不佳。
“那最近有什么活动呢?”
“哦,就是讲讲文学原理、创作技巧。文学嘛,多写写自然会好。”
雨翔怕自己没有闭门造车的本领,再试探:“那--不组织外出活动?”
“这就是学校考虑的事了,我只负责教你们怎么写文章--怎么写得好。”马德保知道负责不一定能尽责,说着声音也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