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同学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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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雅芙在包房里看到的第三个人是她在上学时极其惧怕的一个人物。
要说惧怕,其实也是因为当时年龄小,在只有十几岁,性格腼腆,又老实本分的秦雅芙眼里,这个人无异于洪水猛兽般可怖。
时过境迁后再回想,秦雅芙便感到好笑了,因为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劣迹,只不过是每个班级都存在的那种特别爱调皮捣蛋的人罢了。
是的,他就是现在年轻人常说的“学渣”,他们并不是笨得不行,只是在不喜欢学习的同时,还特别爱捣乱,似乎他们来学校的任务不是为了学习,只有研究出怎么跟老师对着干才是他们最大的乐趣。
另外,他们还特别爱逗漂亮女同学玩儿,当然,那时还都是孩子,并没有多少弯弯绕绕的心眼,他们并不是要做出什么龌龊之事,只是所谓的惹事生非是少不了他们的,可即便如此,秦雅芙跟他也没有交集,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当年的秦雅芙和这个人的性格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人家就算是要戏耍哪个女同学,也不会对“闷葫芦”的秦雅芙下手。
秦雅芙对能够见到这个人深感意外,却还是大大方方地跟三个人打了招呼。
跟上学时候比,现在的秦雅芙已经成熟、开朗了许多,敢想、敢说,也敢做,还算有些味道,而当年的时候,她自认为是一棵默默无闻的小草,老实到连被人招惹都没有资格,可今天一见面,这位上到初三才转学来的,比其他同学大了两岁的男生却直吵吵着说,她是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这个人名字叫做厉剑锋,人如其名,高高瘦瘦的个子,高眉深目、鹰钩鼻子,薄嘴唇,眼睛不大,但闪着精光,笑起来的时候很真诚,沉下脸的时候,不怒自威。
“女神来了!”厉剑锋在看见她推门而入的瞬间,马上站起身,笑嘻嘻地张开双手,摆出迎接她的姿势。
“厉剑锋, 好久不见哦!”秦雅芙笑着往旁边挪开一大步,边应着话,边径直坐到程煜的身边。
厉剑锋对秦雅芙的表现并不感到气馁,应该说他早就了解她的性子,她自小在言行上就很谨慎,如果今天她接受了自己的这个怀抱,反而会让他吃惊,所以只是挑挑眉毛,跟着坐到了她的对面。
“十年不见,女神更加迷人了!”厉剑锋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秦雅芙身上,边细细地打量,边啧啧称赞。
“净胡扯,上学的时候,虽然跟你接触不多,可也没感觉你这么多话啊!”秦雅芙苦笑,原来时间竟是这么能打磨人,仅仅十年的光阴,每个人似乎都比印象中的变化要大得多。
“我上学的时候,因为比你们大两岁,正是青春期,对女孩子有着朦胧的爱慕之心,当时最倾心的就是你们两位美女了, 想不到有一天,居然有机会坐到一张桌上吃饭,真是三生有幸啊!”
“你少废话,刚刚的账先放放,现在雅芙来了,你这么有诚意,得先干三杯才可以跟她说话。”五年多不见,程煜终于又恢复了从前在男生面前意气风发的模样,看到秦雅芙先是一笑,之后便忙着跟厉剑锋打酒官司,这才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本色吧?秦雅芙暗自好笑,想不到程煜的行为一下子就推翻了她刚刚的认知。
“没问题,我这个人实在,说到做到,既然平生最爱的两大女神都在场,就是让我喝三十杯也没问题。”厉剑锋油嘴滑舌,秦雅芙却因为他上学时冷冷、酷酷的形象深入心底,而并不感觉到反感,他的油腔滑调不同于周云凡那种看不到真心,且又阴柔缠绵的虚伪,他眼里的真诚更让人相信些。
在厉剑锋连眼睛都不眨地表演“自残”喝酒时,程煜拉起秦雅芙的手:“雅芙,最近还好吧?”
“好,很好!”秦雅芙笑着点点头,心中叹息,如果没有前天晚上发生的恼人事件,她几乎以为她的婚姻已经相当圆满了,看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句老话是对的,任何事情总有其缺憾的一面吧。
“那就好,我听云凡说……说你有段时间跟你老公分开了……”程煜说得有些不安,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她曾经那么抗拒秦雅芙关心自己的事情。
“是,我们分开过五年。”秦雅芙坦然地朝周云凡点点头,声音略为放大些,“好在都过去了,也让我们更珍惜现在的相守。”
“嗯,不错,雅芙的老公没得说,雅芙,我敬你一个,祝你和你老公白头偕老!”周云凡想了想,故作大方地表达祝福之意。
“等等,那怎么可以 ?咱们三个人里,只有我自从毕业后,连一面都没见到过雅芙,你凭什么敬她?再说了,既然来了,总得大家先碰个杯吧?”厉剑锋霸道惯了,拦下周云凡之后,却也知礼数,先提议大家共同喝一个。
秦雅芙跟着端起程煜刚刚替她倒上的酒杯,商量道:“女士都没有酒量,我和程煜随意,你们两位男士也少喝点儿好不好?”
“不好,想都别想!”厉剑锋眯了眯不大的双眼,神情并不凶,嘴角还带着笑,语气却不含糊,“雅芙,你问问程煜,咱们班同学聚会那么多次,我什么时候喝过酒?今天知道你和程煜齐出动,我可是特意找了‘代驾’,就为了陪好你们,都是在外面讨生活的人,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能喝酒啊?”
“嘿嘿,雅芙何止能喝啊,她的酒量可不是一般女人可比的,她是有内秀的人,以前我们……”
“不就是一杯酒嘛,你们至于这么叫劲吗?”程煜听不下去了,她发了狠话,“我和雅芙在一起时,一向都是我保护她,今天也一样,她的酒,我替她承担一半。”
程煜说完,先是把自己手里的酒一口气灌下去,之后就过来抢秦雅芙的酒杯,很明显,她要把秦雅芙的酒再倒出半杯来。
“不用,不用你!”秦雅芙如何能同意?一只手推开程煜,一只手快速把酒倒入嘴里,只能说是倒,因为程煜很诚心地想要抢下酒杯,她不快点儿行动,就有可能被程煜把酒抢走。
秦雅芙必须承认,上学的时候,她和程煜参加学校的一些外事活动时,也曾被主办单位劝过酒,那时候,从来都是程煜替她挡,可她们早已离开学校多年,思想和做事方式都成熟了许多,今天的秦雅芙哪里用得到程煜来挡酒?即使再没有酒量,少喝些还是不成问题的,所以她不再犹豫,坚持喝干整杯酒。
“好!女神果然非同寻常!”厉剑锋一挑大拇指,对秦雅芙的表现很是满意,他这个人做事向来干脆利落,不喜欢拖泥带水的行为。
之后,酒桌上的气氛一直不错,四个人忆起当年一读书的日子,都感慨万千,尤其厉剑锋明明说来的话像个花花公子般,却又都带着无数的情份出来。
当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玩笑归玩笑,当不得真的,四个人当中,秦雅芙和厉剑锋都是早早成家立业的人,而厉剑锋的孩子都上小学了,秦雅芙虽说没有孩子是个遗憾,但难得林子航那么用心疼爱,确也算是幸福的。
而程煜在与秦雅芙的窃窃私语中,也说自己已经嫁人了,对方是个做小买卖的,家境虽说不是大富大贵,但胜在人好上,为人老实厚道,一心待她不说,连她的儿子也视若己出,也算是相亲相爱,而且她又凭着自身的努力,在市里一家大商场做了一名客服人员,工作时间稳定,工资待遇也不错,一切都顺遂起来。
至于周云凡,他喜欢游戏人间,却是谁都管不着的,秦雅芙只知道离他远些,别被粘住就好。
这种不带心理负担的聚会倒也最是让人放松心情,不知不觉中,四个人的酒就都喝得不少了,桌子上、地上,已经摆了一大堆的空瓶子。
秦雅芙只在喝第一杯酒时逞了回强,之后,还是能推就推了,大家既是同学,聚会是目的,劝酒也是适可而止的,她一定坚持不喝,自然也不好强劝,所以她倒没有感觉醉得厉害,可程煜喝的的确不少,一面托着腮坐在那里继续跟两个男人拼酒,一面说着出去见了风,酒劲还得上涨的话。
秦雅芙便张罗着散场,说了好几次,厉剑锋总是摇手拦住,直到快到晚上九点钟的时候,程煜也开始催促,说这家饭店的规模不是很大,但菜色独特,且老板也颇具个性,对关店时间很有讲究,在晚上八点之后来的客人,他们会拒绝入内,而正在吃喝的客人也只允许吃到九点,过了时间就要往外赶人了。
“怎么就至于这么墨守陈规的?”厉剑锋絮叨着,虽不情愿,却也不好再继续赖在这里,几个人便站起身,走出包房。
秦雅芙在包房里看到的第三个人是她在上学时极其惧怕的一个人物。
要说惧怕,其实也是因为当时年龄小,在只有十几岁,性格腼腆,又老实本分的秦雅芙眼里,这个人无异于洪水猛兽般可怖。
时过境迁后再回想,秦雅芙便感到好笑了,因为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劣迹,只不过是每个班级都存在的那种特别爱调皮捣蛋的人罢了。
是的,他就是现在年轻人常说的“学渣”,他们并不是笨得不行,只是在不喜欢学习的同时,还特别爱捣乱,似乎他们来学校的任务不是为了学习,只有研究出怎么跟老师对着干才是他们最大的乐趣。
另外,他们还特别爱逗漂亮女同学玩儿,当然,那时还都是孩子,并没有多少弯弯绕绕的心眼,他们并不是要做出什么龌龊之事,只是所谓的惹事生非是少不了他们的,可即便如此,秦雅芙跟他也没有交集,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当年的秦雅芙和这个人的性格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人家就算是要戏耍哪个女同学,也不会对“闷葫芦”的秦雅芙下手。
秦雅芙对能够见到这个人深感意外,却还是大大方方地跟三个人打了招呼。
跟上学时候比,现在的秦雅芙已经成熟、开朗了许多,敢想、敢说,也敢做,还算有些味道,而当年的时候,她自认为是一棵默默无闻的小草,老实到连被人招惹都没有资格,可今天一见面,这位上到初三才转学来的,比其他同学大了两岁的男生却直吵吵着说,她是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这个人名字叫做厉剑锋,人如其名,高高瘦瘦的个子,高眉深目、鹰钩鼻子,薄嘴唇,眼睛不大,但闪着精光,笑起来的时候很真诚,沉下脸的时候,不怒自威。
“女神来了!”厉剑锋在看见她推门而入的瞬间,马上站起身,笑嘻嘻地张开双手,摆出迎接她的姿势。
“厉剑锋, 好久不见哦!”秦雅芙笑着往旁边挪开一大步,边应着话,边径直坐到程煜的身边。
厉剑锋对秦雅芙的表现并不感到气馁,应该说他早就了解她的性子,她自小在言行上就很谨慎,如果今天她接受了自己的这个怀抱,反而会让他吃惊,所以只是挑挑眉毛,跟着坐到了她的对面。
“十年不见,女神更加迷人了!”厉剑锋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秦雅芙身上,边细细地打量,边啧啧称赞。
“净胡扯,上学的时候,虽然跟你接触不多,可也没感觉你这么多话啊!”秦雅芙苦笑,原来时间竟是这么能打磨人,仅仅十年的光阴,每个人似乎都比印象中的变化要大得多。
“我上学的时候,因为比你们大两岁,正是青春期,对女孩子有着朦胧的爱慕之心,当时最倾心的就是你们两位美女了, 想不到有一天,居然有机会坐到一张桌上吃饭,真是三生有幸啊!”
“你少废话,刚刚的账先放放,现在雅芙来了,你这么有诚意,得先干三杯才可以跟她说话。”五年多不见,程煜终于又恢复了从前在男生面前意气风发的模样,看到秦雅芙先是一笑,之后便忙着跟厉剑锋打酒官司,这才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本色吧?秦雅芙暗自好笑,想不到程煜的行为一下子就推翻了她刚刚的认知。
“没问题,我这个人实在,说到做到,既然平生最爱的两大女神都在场,就是让我喝三十杯也没问题。”厉剑锋油嘴滑舌,秦雅芙却因为他上学时冷冷、酷酷的形象深入心底,而并不感觉到反感,他的油腔滑调不同于周云凡那种看不到真心,且又阴柔缠绵的虚伪,他眼里的真诚更让人相信些。
在厉剑锋连眼睛都不眨地表演“自残”喝酒时,程煜拉起秦雅芙的手:“雅芙,最近还好吧?”
“好,很好!”秦雅芙笑着点点头,心中叹息,如果没有前天晚上发生的恼人事件,她几乎以为她的婚姻已经相当圆满了,看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句老话是对的,任何事情总有其缺憾的一面吧。
“那就好,我听云凡说……说你有段时间跟你老公分开了……”程煜说得有些不安,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她曾经那么抗拒秦雅芙关心自己的事情。
“是,我们分开过五年。”秦雅芙坦然地朝周云凡点点头,声音略为放大些,“好在都过去了,也让我们更珍惜现在的相守。”
“嗯,不错,雅芙的老公没得说,雅芙,我敬你一个,祝你和你老公白头偕老!”周云凡想了想,故作大方地表达祝福之意。
“等等,那怎么可以 ?咱们三个人里,只有我自从毕业后,连一面都没见到过雅芙,你凭什么敬她?再说了,既然来了,总得大家先碰个杯吧?”厉剑锋霸道惯了,拦下周云凡之后,却也知礼数,先提议大家共同喝一个。
秦雅芙跟着端起程煜刚刚替她倒上的酒杯,商量道:“女士都没有酒量,我和程煜随意,你们两位男士也少喝点儿好不好?”
“不好,想都别想!”厉剑锋眯了眯不大的双眼,神情并不凶,嘴角还带着笑,语气却不含糊,“雅芙,你问问程煜,咱们班同学聚会那么多次,我什么时候喝过酒?今天知道你和程煜齐出动,我可是特意找了‘代驾’,就为了陪好你们,都是在外面讨生活的人,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能喝酒啊?”
“嘿嘿,雅芙何止能喝啊,她的酒量可不是一般女人可比的,她是有内秀的人,以前我们……”
“不就是一杯酒嘛,你们至于这么叫劲吗?”程煜听不下去了,她发了狠话,“我和雅芙在一起时,一向都是我保护她,今天也一样,她的酒,我替她承担一半。”
程煜说完,先是把自己手里的酒一口气灌下去,之后就过来抢秦雅芙的酒杯,很明显,她要把秦雅芙的酒再倒出半杯来。
“不用,不用你!”秦雅芙如何能同意?一只手推开程煜,一只手快速把酒倒入嘴里,只能说是倒,因为程煜很诚心地想要抢下酒杯,她不快点儿行动,就有可能被程煜把酒抢走。
秦雅芙必须承认,上学的时候,她和程煜参加学校的一些外事活动时,也曾被主办单位劝过酒,那时候,从来都是程煜替她挡,可她们早已离开学校多年,思想和做事方式都成熟了许多,今天的秦雅芙哪里用得到程煜来挡酒?即使再没有酒量,少喝些还是不成问题的,所以她不再犹豫,坚持喝干整杯酒。
“好!女神果然非同寻常!”厉剑锋一挑大拇指,对秦雅芙的表现很是满意,他这个人做事向来干脆利落,不喜欢拖泥带水的行为。
之后,酒桌上的气氛一直不错,四个人忆起当年一读书的日子,都感慨万千,尤其厉剑锋明明说来的话像个花花公子般,却又都带着无数的情份出来。
当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玩笑归玩笑,当不得真的,四个人当中,秦雅芙和厉剑锋都是早早成家立业的人,而厉剑锋的孩子都上小学了,秦雅芙虽说没有孩子是个遗憾,但难得林子航那么用心疼爱,确也算是幸福的。
而程煜在与秦雅芙的窃窃私语中,也说自己已经嫁人了,对方是个做小买卖的,家境虽说不是大富大贵,但胜在人好上,为人老实厚道,一心待她不说,连她的儿子也视若己出,也算是相亲相爱,而且她又凭着自身的努力,在市里一家大商场做了一名客服人员,工作时间稳定,工资待遇也不错,一切都顺遂起来。
至于周云凡,他喜欢游戏人间,却是谁都管不着的,秦雅芙只知道离他远些,别被粘住就好。
这种不带心理负担的聚会倒也最是让人放松心情,不知不觉中,四个人的酒就都喝得不少了,桌子上、地上,已经摆了一大堆的空瓶子。
秦雅芙只在喝第一杯酒时逞了回强,之后,还是能推就推了,大家既是同学,聚会是目的,劝酒也是适可而止的,她一定坚持不喝,自然也不好强劝,所以她倒没有感觉醉得厉害,可程煜喝的的确不少,一面托着腮坐在那里继续跟两个男人拼酒,一面说着出去见了风,酒劲还得上涨的话。
秦雅芙便张罗着散场,说了好几次,厉剑锋总是摇手拦住,直到快到晚上九点钟的时候,程煜也开始催促,说这家饭店的规模不是很大,但菜色独特,且老板也颇具个性,对关店时间很有讲究,在晚上八点之后来的客人,他们会拒绝入内,而正在吃喝的客人也只允许吃到九点,过了时间就要往外赶人了。
“怎么就至于这么墨守陈规的?”厉剑锋絮叨着,虽不情愿,却也不好再继续赖在这里,几个人便站起身,走出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