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九阴尸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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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随着门谄王发出一声震天狂吼,整个寝墓顿时回荡起一阵刺耳的咆哮声。
辛叔见门谄王再次冲过来,就对刘天宇喊道:“怎么样?这良久现在能用吗?”
刘天宇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对辛叔说道:“不行啊!还要再等等。”
不等辛叔再次说话,门谄王已经冲到了我们的近前,辛叔脸色大变,提起枪就要朝我开枪,吕糯糯一把抱住辛叔的胳膊说道:“你干什么?”
“现在我们需要尸体!良久现在变不成粽子,那我就帮他一把!”辛叔说着,伸手一甩,顿时把吕糯糯给甩了出去骂道:“再来妨碍老子,我把你们都变成粽子。”
“小心!”刘天宇大声喊道。
一两句话的功夫,门谄王那高大的身躯竟然已经从百米之外冲到了辛叔的面前,这种速度简直比世界冠军百米冲刺的速度还要快上许多。
辛叔这时候也来不及对付我了,他连转头都来不及,直接身子一矮,整个人蹲了下去,随即在地上来了一记扫堂腿,企图把身后的门谄王给踢倒。
这一套动作可谓是行云流水,虽然比不上揽月太保韩老那一手飞檐走壁的轻功,但是反应之快,力量之大,都远非常人能够比拟。
如果辛叔对付的不是门谄王,而是一个急速向他跑来的人,恐怕这一记秋风扫落叶,就能够将其绊的人仰马翻,但是可惜,门谄王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早在三千年前就已经不是人了,如果壁绘上记载的不错地话,现在的门谄王,可以说是不死不灭,是真正的神仙之体。
这一脚扫在门谄王的腿上,辛叔只感觉小腿一麻,整条腿都失去了知觉,而门谄王的身形只是晃了一晃。
大力开山决可不是浪得虚名的江湖把戏,辛叔暗忖自己这一脚就算是踢在一根一拳粗细的树干之上,那树干也只有断裂的份,就算门谄王的骨骼坚韧无比,被他这一脚扫中,就算不倒也应该打个趔趄。
但是现在,门谄王虽然不算纹丝未动,但也丝毫没有影响其接下来的动作,只见门谄王大手一抓,直奔鬼玺抓去,辛叔脸色大变,就在这时候,吕糯糯已经举起枪来射击。
子弹打在门谄王的头颅上,顿时将他打的连连后退。
然而这时候大家却更加绝望,这门谄王虽然只是一具尸体,但是这一具简直比十几只血尸还要难缠许多,他的骨骼实在是太硬了,吕糯糯手里的转轮枪近距离的杀伤力居然不足以打穿门谄王的头骨。
服用了不知道多少只地生胎精髓的门谄王,其骨骼密度已经与真正的地生胎无异,头部中枪的门谄王一连倒退了三步,吕糯糯最后的子弹也已经打完了。
辛叔吓得脸色大变,他一把抓过离他最近的吕糯糯,打算先随便弄死一个人操控尸体上去跟门谄王拼一阵,拖一会儿是一会儿的时候,我伸出手一把抓住辛叔的脚踝。
这时候的我几乎已经感觉不到神经的存在了,就好像坐在电脑前打游戏,虽然能够控制身体的动作,但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没有了触觉,一切的行为就只能凭着视觉和经验来判断。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刘天宇兴奋地问我。
我睁开眼,打量着自己的身体,尸变让我的身体变得十分古怪,我的手指变得极其修长,因为不停地尸变,我的身上开始出现了一些粽子才有的特征。
不知道为什么,在丧失了触觉之后,我感觉自己的其他四感变得极其敏锐,周围所有人的心跳声传进我的耳朵里,都如打鼓一样响,他们身上发出来的汗臭味是那么令人作呕。
还有,我的视觉似乎也变得不一样,现在不管我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周围的图像都跟热感应镜头下拍摄的一样,每个人在我看来都如一盏灯笼一样明亮。
抬头看向刘天宇,面对将我变成这副鬼样子的他,我毫不犹豫一只手猛地插向他的心脏。
刘天宇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这么做,他见我出手,猛地举起一件什么东西。
我的手抓在上面,顿时如同人手摸在烙铁上一样,烫的嗞嗞作响。
那绝对不是触觉,而是直接伤害灵魂的痛。
我定睛一看,刘天宇拿着的,居然是我的发丘印。
“不错,九阴身中九重瞳,一重瞳圈一重天。你应该谢谢我,如果不是我,你这辈子都别想开启真正的九重瞳,现在恭喜你,你的眼睛里面已经出现了第一层魂圈。”刘天宇似乎丝毫不怕我,他一把抓住我下巴,盯着我的眼睛仔细瞧了瞧,欣喜地说道。
记得在进入广袤无垠的藏地无人区之前,我在藏庙里请教过喇嘛,关于九重瞳的事情。
记得当时喇嘛说过,我的眼睛非常特别,是阴极而生的阳眼,眼睛中天生聚着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以及地魂和天魂九道魂圈。
前面七圈分别象征着人体七魄,后面两圈则代表着三魂中的两魂。
我所开启的第一层魂圈,正是人体中主警觉的尸狗。所以,我现在的眼睛才可以将周围的景物看的如此清晰。
辛叔见我醒了,兴奋地急忙挥动手中的鬼玺冲我喊道:“去!快去给我干掉门谄王那头老粽子。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传说中的不死不灭的门谄王厉害,还是典籍里记载的九阴尸帝更强。”
九阴尸帝整个人类历史上只出过一位,那就是赢勾,也就是历史上第一位僵尸。
相传,赢勾本是守护黄泉冥海的天神,由于帝女女魃尸体坠入冥海之中,而与女魃尸体上残存的僵尸血因融合成为僵尸先祖,是吸食型僵尸的真祖。
据《阅微草堂笔记》中整理,赢勾的体质就是世间唯一的九阴之身,自赢勾之后,世上尸变的粽子无数,但是再强的粽子也只能被称为尸王,无法称帝,其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先天九阴之身。
我千算万算,唯独没有算到,原来辛叔和刘天宇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利用我的九阴身将我尸变,然后用鬼玺控制住去解决那不死不灭的门谄王……
“吼!”随着门谄王发出一声震天狂吼,整个寝墓顿时回荡起一阵刺耳的咆哮声。
辛叔见门谄王再次冲过来,就对刘天宇喊道:“怎么样?这良久现在能用吗?”
刘天宇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对辛叔说道:“不行啊!还要再等等。”
不等辛叔再次说话,门谄王已经冲到了我们的近前,辛叔脸色大变,提起枪就要朝我开枪,吕糯糯一把抱住辛叔的胳膊说道:“你干什么?”
“现在我们需要尸体!良久现在变不成粽子,那我就帮他一把!”辛叔说着,伸手一甩,顿时把吕糯糯给甩了出去骂道:“再来妨碍老子,我把你们都变成粽子。”
“小心!”刘天宇大声喊道。
一两句话的功夫,门谄王那高大的身躯竟然已经从百米之外冲到了辛叔的面前,这种速度简直比世界冠军百米冲刺的速度还要快上许多。
辛叔这时候也来不及对付我了,他连转头都来不及,直接身子一矮,整个人蹲了下去,随即在地上来了一记扫堂腿,企图把身后的门谄王给踢倒。
这一套动作可谓是行云流水,虽然比不上揽月太保韩老那一手飞檐走壁的轻功,但是反应之快,力量之大,都远非常人能够比拟。
如果辛叔对付的不是门谄王,而是一个急速向他跑来的人,恐怕这一记秋风扫落叶,就能够将其绊的人仰马翻,但是可惜,门谄王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早在三千年前就已经不是人了,如果壁绘上记载的不错地话,现在的门谄王,可以说是不死不灭,是真正的神仙之体。
这一脚扫在门谄王的腿上,辛叔只感觉小腿一麻,整条腿都失去了知觉,而门谄王的身形只是晃了一晃。
大力开山决可不是浪得虚名的江湖把戏,辛叔暗忖自己这一脚就算是踢在一根一拳粗细的树干之上,那树干也只有断裂的份,就算门谄王的骨骼坚韧无比,被他这一脚扫中,就算不倒也应该打个趔趄。
但是现在,门谄王虽然不算纹丝未动,但也丝毫没有影响其接下来的动作,只见门谄王大手一抓,直奔鬼玺抓去,辛叔脸色大变,就在这时候,吕糯糯已经举起枪来射击。
子弹打在门谄王的头颅上,顿时将他打的连连后退。
然而这时候大家却更加绝望,这门谄王虽然只是一具尸体,但是这一具简直比十几只血尸还要难缠许多,他的骨骼实在是太硬了,吕糯糯手里的转轮枪近距离的杀伤力居然不足以打穿门谄王的头骨。
服用了不知道多少只地生胎精髓的门谄王,其骨骼密度已经与真正的地生胎无异,头部中枪的门谄王一连倒退了三步,吕糯糯最后的子弹也已经打完了。
辛叔吓得脸色大变,他一把抓过离他最近的吕糯糯,打算先随便弄死一个人操控尸体上去跟门谄王拼一阵,拖一会儿是一会儿的时候,我伸出手一把抓住辛叔的脚踝。
这时候的我几乎已经感觉不到神经的存在了,就好像坐在电脑前打游戏,虽然能够控制身体的动作,但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没有了触觉,一切的行为就只能凭着视觉和经验来判断。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刘天宇兴奋地问我。
我睁开眼,打量着自己的身体,尸变让我的身体变得十分古怪,我的手指变得极其修长,因为不停地尸变,我的身上开始出现了一些粽子才有的特征。
不知道为什么,在丧失了触觉之后,我感觉自己的其他四感变得极其敏锐,周围所有人的心跳声传进我的耳朵里,都如打鼓一样响,他们身上发出来的汗臭味是那么令人作呕。
还有,我的视觉似乎也变得不一样,现在不管我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周围的图像都跟热感应镜头下拍摄的一样,每个人在我看来都如一盏灯笼一样明亮。
抬头看向刘天宇,面对将我变成这副鬼样子的他,我毫不犹豫一只手猛地插向他的心脏。
刘天宇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这么做,他见我出手,猛地举起一件什么东西。
我的手抓在上面,顿时如同人手摸在烙铁上一样,烫的嗞嗞作响。
那绝对不是触觉,而是直接伤害灵魂的痛。
我定睛一看,刘天宇拿着的,居然是我的发丘印。
“不错,九阴身中九重瞳,一重瞳圈一重天。你应该谢谢我,如果不是我,你这辈子都别想开启真正的九重瞳,现在恭喜你,你的眼睛里面已经出现了第一层魂圈。”刘天宇似乎丝毫不怕我,他一把抓住我下巴,盯着我的眼睛仔细瞧了瞧,欣喜地说道。
记得在进入广袤无垠的藏地无人区之前,我在藏庙里请教过喇嘛,关于九重瞳的事情。
记得当时喇嘛说过,我的眼睛非常特别,是阴极而生的阳眼,眼睛中天生聚着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以及地魂和天魂九道魂圈。
前面七圈分别象征着人体七魄,后面两圈则代表着三魂中的两魂。
我所开启的第一层魂圈,正是人体中主警觉的尸狗。所以,我现在的眼睛才可以将周围的景物看的如此清晰。
辛叔见我醒了,兴奋地急忙挥动手中的鬼玺冲我喊道:“去!快去给我干掉门谄王那头老粽子。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传说中的不死不灭的门谄王厉害,还是典籍里记载的九阴尸帝更强。”
九阴尸帝整个人类历史上只出过一位,那就是赢勾,也就是历史上第一位僵尸。
相传,赢勾本是守护黄泉冥海的天神,由于帝女女魃尸体坠入冥海之中,而与女魃尸体上残存的僵尸血因融合成为僵尸先祖,是吸食型僵尸的真祖。
据《阅微草堂笔记》中整理,赢勾的体质就是世间唯一的九阴之身,自赢勾之后,世上尸变的粽子无数,但是再强的粽子也只能被称为尸王,无法称帝,其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先天九阴之身。
我千算万算,唯独没有算到,原来辛叔和刘天宇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利用我的九阴身将我尸变,然后用鬼玺控制住去解决那不死不灭的门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