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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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生意
有些人一生只忠于一件事情,在他们眼中只要将这一件事情做好了,那一切都已经好了!还有一些人一生也仅仅只忠于做一件事情,他们与前一种人不同,在他们眼中认为人生苦短,一生可以做好一件事情就已经足够用了,至于再想着做其他的事情,那就奢求了。
在有些人眼中,平凡属于前一种人,平凡出道江湖以来,仅仅只做了一件事情求剑!还有一些人眼中,平凡属于后一种人,因为平凡除了求剑以外,在其他方面并未表现出有什么特殊的才能。
平凡通常不理会这些人的想法,偶尔从江湖侠客或唱戏说江湖的说书人口中听见自己的字迹,也仅仅只是一笑置之。在平凡看来倘若自己的行为思绪还因其他人而有转变,那实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这样的人活着也实在太过于糊涂了。
无情似乎才是平凡行为做事的准则,最终追求的最高境界,可是平凡却又偏偏做不了无情之人。譬如平凡可以因楚留香之事而辗转奔波千里,他可以为沈落雁之时而颠沛流离,不辞幸苦去移花宫。而他做着一切都并非为了什么,只是自己想做那就去做了。
做完之后就离开,这就是平凡的一贯风格。
乘兴而来乘兴而去,平凡倒是轻松落得个逍遥自在,但他的事迹却令不少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沈落雁已经难以入睡了,此时此刻她人虽在瓦岗寨,但心却已经飘摇于千里之外,她永远也忘记不了一个月以前在移花宫发生的事情,她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位一剑震九州,冷笑睥睨天下的男人平凡了。
————
五月二十三,一个非常普通的日子,不过这样简单普通的日子但并非对于每个人都一样简单普通,至少对于上官小仙来说并不简单,今天是上官小仙与平凡约定的日子。
沈落雁瞥了一眼满脸灿烂笑容的上官小仙,她自然清楚上官小仙并不是因为桌上比平时略显非常的菜肴而高兴,而是有一个令上官小仙魂牵梦绕的男性约定与他们今天在此见面,这不,上官小仙脸上流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平凡,这个名字有些陌生,但人却不陌生。曾几何时她昔日也何尝不是因这个男人而如上官小仙一样笑靥如花呢?可惜,一切终究还是错过了。
这并不怪那个男人,也并不怪自己,而是怪他们之间的理想实在有太多分歧了吧。后悔、伤心,有过,但却不惦记,沈落雁的人如沈落雁的名字一样,充斥着豁达的情怀!
既然错过了,那就错过吧!
一身雁鸣声将沈落雁从过往的思绪中惊醒,性子本不算好的上官小仙几次坐不住望向门外,那个期盼的身影却依旧没有出现,上官小仙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是不是我们弄错了与平凡约定的地点了?”
沈落雁面色有些古怪瞧了上官小仙一眼,瞥了瞥头顶上那铁画银钩的五个大字:富贵荣华阁!没有说话。
上官小仙讪讪一笑,富贵荣华阁可是名满天下,在全天下都算得上非常有名气的存在。据说富贵荣华阁的老板就是当今最有钱的商人之一万三千开设的,从京城到全国各地,一共有三十六家,每一座城市仅仅只有一家而已,因此这自然不可能弄错
。
可平凡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呢?上官小仙疑惑不已。
天色渐暗,可平凡却依旧没有出现,不过有一个年级轻轻的青年信使却送来了有关于平凡的讯息:“邀月、怜星两位宫主出现在了浔阳城,平凡故而跟去一探究竟!”
沈落雁皱了皱眉,问道:“你可知邀月、怜星二人在浔阳城何处?”
信使摇了摇头。
“你可知平凡是往哪个方向而去?”
“城南!“
上官小仙拍了拍桌面,惊声道:“城南,那可不是去往武当山的方向!”
美酒已备,佳肴已上,但上官小仙、沈落雁都已经无心理会品尝,随即望着城南方向,这一次在城南门口又遇上了一位信使,信使直截了当将平凡的话语转告给他们:“移花宫危机重重,陷阱密布,你们在浔阳城等我消息就是,我绝对会平安回来!”
上官小仙、沈落雁愣在原地,许久没有言语。
————
一个人行走在大街上,他的出现令原本阳光灿烂的街道阴云密布,并非是这个人有呼风唤雨的本事,而是但凡站在这个人身侧的人都会生出到一股难以言语的阴暗压抑气息,这种气息令原本开心的人都忍不住伤心起来,令原本愤怒的人忍不住狂躁。
这是一个年纪在二十三四岁左右的年轻,一身破旧的棉袄,实在有些奇怪。棉袄,现今可是夏季,穿一身棉袄行走在大街上,这可真是非常奇怪!
不少人都非常疑惑,你难道不热吗?甚至不少人想说一句,你难道是笨蛋吗?
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上去说这样的话语!原因在哪里呢?原因在这位古怪的青年男子的腰间!
腰间是一柄刀,一柄看上去已经很陈旧的刀!
刀是凶器,杀人的利器,因此即使一把刀看上去再陈旧,倘若杀起人来,却也绝对没有任何大碍!这也正是许多人想嘲笑谩骂这位青年,但却一个屁都不敢放的原因。
一身似来自地狱才拥有的阴冷气息,一把陈旧的刀,一个奇怪穿着打扮的年轻人,他出现在浔阳城内,他想干什么呢??
一条小巷子内,巷子很小,很深,远远从巷子外望巷子,感觉就像一头张开血盆大口的超级巨兽,似乎随时都流露出贪婪的欲望将人吞咽入口一样!
青年走进了这一条巷子,青年身上的气息与巷子的幽深相得益彰,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合适的地方,似乎这个青年天生就或许就是这巷子内的幽灵。
巷子很深,但青年却并未走完全部的道路。
并非青年不想走,而是因为青年已经走不动了。青年走路走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四道身影从两旁的围墙上跳了下来,分别落在青年的四个脚落,将青年团团围困住。
为首的一人,是一位长相充满了万夫不当之勇气概的壮汉!壮汉敞胸露腹,身上肌肉如同虬龙一样盘旋于两条似铁水浇铸的手臂上,充斥着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力敢与霸道张狂气焰。
那干燥巨大的手掌中握着一把至少有三十来斤中的大砍刀,刀上青光闪闪,这柄刀虽然还没有任何动作,但却令看见这柄刀的人生出阵阵寒意,可以想象得出这柄在杀人的时候速度是多么快速与狂霸!
从其他三位同样算得上彪悍的汉子的神色可以看出,这位壮汉明显是是三人中的老大!
“我们四兄弟有一档子生意请你做!”神勇的壮汉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说道。
青年望着那汉子没有说话,这是青年的常见习惯,当青年望向那人的时候就已经证明青年正在仔细聆听那人的讲话。
那位大汉显然也是懂道的人,继续说道:“我们希望你帮我们杀一个人。”
青年望着那位大汉,开口道:“价钱?”
“三万两!如何?”
青年望着大汉道:“名字?”
大汉道:“平凡!”
青年道:“你们想杀他?”
大汉道:“不错!”
青年冷冷望着大汉,冷声道:“我原本以为你很懂规矩,但却没有想到你还是一点规矩也不懂,你难道不知道我做生意的规矩吗?”
忽然间,青年身上爆射出恐怖压抑的气息,刹那间这四位大汉生出一种死亡降临的错觉!
第九十一章、生意
有些人一生只忠于一件事情,在他们眼中只要将这一件事情做好了,那一切都已经好了!还有一些人一生也仅仅只忠于做一件事情,他们与前一种人不同,在他们眼中认为人生苦短,一生可以做好一件事情就已经足够用了,至于再想着做其他的事情,那就奢求了。
在有些人眼中,平凡属于前一种人,平凡出道江湖以来,仅仅只做了一件事情求剑!还有一些人眼中,平凡属于后一种人,因为平凡除了求剑以外,在其他方面并未表现出有什么特殊的才能。
平凡通常不理会这些人的想法,偶尔从江湖侠客或唱戏说江湖的说书人口中听见自己的字迹,也仅仅只是一笑置之。在平凡看来倘若自己的行为思绪还因其他人而有转变,那实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这样的人活着也实在太过于糊涂了。
无情似乎才是平凡行为做事的准则,最终追求的最高境界,可是平凡却又偏偏做不了无情之人。譬如平凡可以因楚留香之事而辗转奔波千里,他可以为沈落雁之时而颠沛流离,不辞幸苦去移花宫。而他做着一切都并非为了什么,只是自己想做那就去做了。
做完之后就离开,这就是平凡的一贯风格。
乘兴而来乘兴而去,平凡倒是轻松落得个逍遥自在,但他的事迹却令不少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沈落雁已经难以入睡了,此时此刻她人虽在瓦岗寨,但心却已经飘摇于千里之外,她永远也忘记不了一个月以前在移花宫发生的事情,她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位一剑震九州,冷笑睥睨天下的男人平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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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三,一个非常普通的日子,不过这样简单普通的日子但并非对于每个人都一样简单普通,至少对于上官小仙来说并不简单,今天是上官小仙与平凡约定的日子。
沈落雁瞥了一眼满脸灿烂笑容的上官小仙,她自然清楚上官小仙并不是因为桌上比平时略显非常的菜肴而高兴,而是有一个令上官小仙魂牵梦绕的男性约定与他们今天在此见面,这不,上官小仙脸上流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平凡,这个名字有些陌生,但人却不陌生。曾几何时她昔日也何尝不是因这个男人而如上官小仙一样笑靥如花呢?可惜,一切终究还是错过了。
这并不怪那个男人,也并不怪自己,而是怪他们之间的理想实在有太多分歧了吧。后悔、伤心,有过,但却不惦记,沈落雁的人如沈落雁的名字一样,充斥着豁达的情怀!
既然错过了,那就错过吧!
一身雁鸣声将沈落雁从过往的思绪中惊醒,性子本不算好的上官小仙几次坐不住望向门外,那个期盼的身影却依旧没有出现,上官小仙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是不是我们弄错了与平凡约定的地点了?”
沈落雁面色有些古怪瞧了上官小仙一眼,瞥了瞥头顶上那铁画银钩的五个大字:富贵荣华阁!没有说话。
上官小仙讪讪一笑,富贵荣华阁可是名满天下,在全天下都算得上非常有名气的存在。据说富贵荣华阁的老板就是当今最有钱的商人之一万三千开设的,从京城到全国各地,一共有三十六家,每一座城市仅仅只有一家而已,因此这自然不可能弄错
。
可平凡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呢?上官小仙疑惑不已。
天色渐暗,可平凡却依旧没有出现,不过有一个年级轻轻的青年信使却送来了有关于平凡的讯息:“邀月、怜星两位宫主出现在了浔阳城,平凡故而跟去一探究竟!”
沈落雁皱了皱眉,问道:“你可知邀月、怜星二人在浔阳城何处?”
信使摇了摇头。
“你可知平凡是往哪个方向而去?”
“城南!“
上官小仙拍了拍桌面,惊声道:“城南,那可不是去往武当山的方向!”
美酒已备,佳肴已上,但上官小仙、沈落雁都已经无心理会品尝,随即望着城南方向,这一次在城南门口又遇上了一位信使,信使直截了当将平凡的话语转告给他们:“移花宫危机重重,陷阱密布,你们在浔阳城等我消息就是,我绝对会平安回来!”
上官小仙、沈落雁愣在原地,许久没有言语。
————
一个人行走在大街上,他的出现令原本阳光灿烂的街道阴云密布,并非是这个人有呼风唤雨的本事,而是但凡站在这个人身侧的人都会生出到一股难以言语的阴暗压抑气息,这种气息令原本开心的人都忍不住伤心起来,令原本愤怒的人忍不住狂躁。
这是一个年纪在二十三四岁左右的年轻,一身破旧的棉袄,实在有些奇怪。棉袄,现今可是夏季,穿一身棉袄行走在大街上,这可真是非常奇怪!
不少人都非常疑惑,你难道不热吗?甚至不少人想说一句,你难道是笨蛋吗?
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上去说这样的话语!原因在哪里呢?原因在这位古怪的青年男子的腰间!
腰间是一柄刀,一柄看上去已经很陈旧的刀!
刀是凶器,杀人的利器,因此即使一把刀看上去再陈旧,倘若杀起人来,却也绝对没有任何大碍!这也正是许多人想嘲笑谩骂这位青年,但却一个屁都不敢放的原因。
一身似来自地狱才拥有的阴冷气息,一把陈旧的刀,一个奇怪穿着打扮的年轻人,他出现在浔阳城内,他想干什么呢??
一条小巷子内,巷子很小,很深,远远从巷子外望巷子,感觉就像一头张开血盆大口的超级巨兽,似乎随时都流露出贪婪的欲望将人吞咽入口一样!
青年走进了这一条巷子,青年身上的气息与巷子的幽深相得益彰,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合适的地方,似乎这个青年天生就或许就是这巷子内的幽灵。
巷子很深,但青年却并未走完全部的道路。
并非青年不想走,而是因为青年已经走不动了。青年走路走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四道身影从两旁的围墙上跳了下来,分别落在青年的四个脚落,将青年团团围困住。
为首的一人,是一位长相充满了万夫不当之勇气概的壮汉!壮汉敞胸露腹,身上肌肉如同虬龙一样盘旋于两条似铁水浇铸的手臂上,充斥着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力敢与霸道张狂气焰。
那干燥巨大的手掌中握着一把至少有三十来斤中的大砍刀,刀上青光闪闪,这柄刀虽然还没有任何动作,但却令看见这柄刀的人生出阵阵寒意,可以想象得出这柄在杀人的时候速度是多么快速与狂霸!
从其他三位同样算得上彪悍的汉子的神色可以看出,这位壮汉明显是是三人中的老大!
“我们四兄弟有一档子生意请你做!”神勇的壮汉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说道。
青年望着那汉子没有说话,这是青年的常见习惯,当青年望向那人的时候就已经证明青年正在仔细聆听那人的讲话。
那位大汉显然也是懂道的人,继续说道:“我们希望你帮我们杀一个人。”
青年望着那位大汉,开口道:“价钱?”
“三万两!如何?”
青年望着大汉道:“名字?”
大汉道:“平凡!”
青年道:“你们想杀他?”
大汉道:“不错!”
青年冷冷望着大汉,冷声道:“我原本以为你很懂规矩,但却没有想到你还是一点规矩也不懂,你难道不知道我做生意的规矩吗?”
忽然间,青年身上爆射出恐怖压抑的气息,刹那间这四位大汉生出一种死亡降临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