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男狐仙是调戏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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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光映上眼帘,雀鸟在窗外啾啾鸣叫,日头已经高挂在云端。我起身懒洋洋的换好衣服,梳好头发,拿着盥洗用具准备去浴室。这时我才发现,长乐已经换上一身轻便的衬衫与牛仔裤,正在等我。
“我去大厅等妳。”他仅丢下一句话,便走出了房门。
我快速盥洗一番,走到大厅,细细打量着他。他浑身上下跟一般年轻男子没什么两样,甚至头发也变成了棕褐色,长度仅到后肩,没有像昨天那么长。
“不简单,人要衣装喔!”我笑意盎然的盯着他,他脸一红,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我的话又踩到他地雷,他吼着说“快吃饭,睡那么晚,菜都凉了!”
我讪讪坐下来,拿起碗筷,默默扒着白饭,偷偷打量他脸色。他双眼有黑眼圈,脸色也有点憔悴,似乎睡得不是很好。为什么?是我昨晚打呼太大声了吗?
我吃了几口白饭,又举起筷子挟着汤盘中的豆腐蔬菜,这时,我才发现…“长乐,这不是昨晚的菜吗?”这是昨晚遇到他之前,我在厨房看到过的晚餐。
长乐闷闷阴着脸“这本来是我昨夜的晚餐,但是昨晚降伏那个女鬼后,又被妳拉着进房睡觉,根本没机会吃饭。”
“对不起。”我心里有点愧疚,但是又不知该怎么表示歉意的好。“对了,我有带一篮鸡蛋,就煎蛋让你配早餐吧!”
长乐显得很意外“鸡蛋?那就白煮蛋吧!”
“煎蛋比较好吃。”
长乐摇摇头“白煮蛋。况且,妳会升火吗?”他头望向灶台,随着他的目光,我也愣住了。随便炒个菜,还要升大半天的火,多麻烦呀!不过这个厨房竟然有电饭锅,跟电线插座,所以使用电饭锅水蒸白煮蛋,倒是很容易。
我拿起抹布,将电饭锅上的灰尘擦了擦,倒入水,又放入一个大碗,碗上放了两枚鸡蛋,又在碗中注入水,按下电饭锅开关。这样一来,没几分钟的功夫,香喷喷的白煮蛋就大功告成了。
“喏,特制爱心白煮蛋,请吃。”我把蒸煮好的两枚白煮蛋小心翼翼剥开,放到盘子上,递到他面前。
他深深的望着我,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他将一枚鸡蛋夹到自己碗中,竟然笑了起来。“很好吃。”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的笑容,这么好看的笑容,就算叫我从今以后不能吃煎蛋,只能吃白煮蛋,我也愿意。我呆呆的望着他,他将另外一枚鸡蛋夹起来,递到我面前“妳也吃。”
我摇摇头“我已经吃饱了,两枚都给你。”
他眉头一皱,脸色一沉,冷眸暗藏的眼刀又丢过来“叫妳吃就吃!”唉…这个人真是喜怒无常。笑的时候很温柔,我遇上危难时,他也很体贴;可是不知为什么,常常就这么生气了?
我心里也有点气,虽然他是好意,可是要人接受,也不用这么凶巴巴的吧?我也不拿碗接鸡蛋,故意张开口,就着他的筷子,咬了鸡蛋一大口,好像他在喂我吃一样。“嗯,果然很好吃,天底下,也只有我能把白煮蛋弄成五星级的。要是你喜欢,我以后天天煮给你吃!”我故意用调情的语气,吃他的豆腐,果然他脸红了起来。
会避开视线,不注视女生隔着纸门换衣服,这种人,不纯情才怪!“如果东西吃腻了,吃我也行喔!”我又得意洋洋补了一句有点过火的话,他的目光一下子从温和,转为冰冷。
他把另外一小半鸡蛋放入自己口中,咀嚼吞下,皮笑肉不笑的说“我看妳今天挺有精神的嘛!既然如此,就麻烦妳今天把所有厅堂里里外外全擦一遍,庭院也要打扫,所有房间两天拖一次。树林里有木柴,捡一些回来,晚一点我带妳去摘野菜,村子里的广场,有菜贩会开货车来卖菜,由妳负责采买,以后的膳食,就全由妳负责了!”
我一愣,虽然我本来就是被妈妈拜托来打理房子,顺便想远离城市喧嚣的,但是一个外人在我老家,指使我做东做西,想想还真不服气。况且,经历昨晚的震撼教育,我愿不愿意继续待在这个闹鬼的房子,还是个问题呢!“我又没说我愿意留下!两天后,等公交车来,我可能收拾行李就走。”
我负气说道,其实,我并不怎么愿意离开。城市带给我的伤害太深,这里虽然晚上很可怕,但是有他在身旁,我感到很安心。如果放我一个人待在这里,恐怕我老早就连夜逃命去了。
长乐的脸色显的很阴沉“妳想走?随妳吧!反正德叔本来就不指望有人记得这个房子,才拜托我来管顾。”他站起身,便往外走。“你要去哪?”我急急追问。这房子晚上那么恐怖,要是他一走了之,不再回来,我一个人保证吓破胆呀!
“妳想留下来,还是离开,我管不着!同样的,我想去哪,也不关妳的事。”他冷冷的笑着,讽刺的目光让人看了好不舒服。我心里很难过,为什么我说想走,他的反应会那么激烈?
清洗完餐具后,我百般无聊的在宅子内闲逛。阳光下的大宅很美,木造古建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庭院花红草绿,池水被嬉戏的雀鸟飞溅而起,景色耀眼迷人,可是里头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这间房子再怎么美,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想到此处,我不禁想起,这十几年来,德叔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在照顾这栋房子呢?长乐说,他偶尔会来找德叔泡茶聊天,可是这阵子,德叔住院,长乐又是用什么样的心情,一个人孤零零的面对这栋房子呢?
想到此处,我忽然觉得,自己嚷着要走的举动,显得很幼稚。我离开了这个地方,还有都市可以回去,德叔跟长乐,又能回去哪?或许,他们就是无处可去,才会长留在这栋大宅。长乐没有多说自己的出身来历,但是身为狐仙,他竟然住在人类的地盘,我想,或许,他是被同伴驱逐,才不得已住在人类领地的。
他想要我留下,或许是觉得有一丝寂寞。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走,除非我被伤得伤痕累累,否则逃避不是我作风。眼前我既然来到了这个地方,这里,就是我的落脚处。
我打算再见到长乐,要跟他慎重道歉,毕竟他救了我,又很好心的让我晚上跟他同住一房。既然他处处保护我,我不表示点心意,怎么行呢?
重新振作后,我精神抖擞的将厅堂里外打扫了一遍;我并不是很常打扫,可是一打扫起来,就停不下来。其实大宅内本来就很干净,打扫花不了多少功夫;我又将庭院的落叶收拾完毕,花草都浇了水,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成果。
打扫完毕后,我拎着轻便的背包,准备出去买东西。长乐说,村子的广场有菜贩,既然如此,我就多买一点菜,晚上大显身手,让他尝尝我的功夫菜吧!
此时,广场内极为热闹,许多老年人边买菜,边坐在一旁的大榕树旁聊天;也有些人摆了桌椅,在树下泡茶下棋。广场角落有一处小庙,一些人拎着水果,正在进行祭拜。
菜贩的货车上,蔬果肉鱼都有,种类齐全新鲜,比我想象的还要丰富。我买了一条鲑鱼,几块鸡胸肉,又买了高丽菜,青江菜,白菜,胡萝卜,马铃薯,跟碗豆,还有几颗水梨。满满好几袋食材,我预计花费不少,正当我想付钱时,菜贩却摇摇手,客气的说,不用钱。
我愣住了。这堆东西很新鲜,质量又佳,少说要好几百元,怎么能不收钱呢?
“山下城镇的商家,很多都跟蓝家租房子,我的店铺跟房子也是。蓝家没跟我收租金,水电也不用付钱,唯一的条件是,我要每天载菜上山给村子。这个条件很优惠,所以蓝家吃的菜,我没在收钱的!”
我心里很困惑,但是他坚持不收钱,我也只好算了。原来,妈妈的娘家,真的那么有钱,竟然有菜贩每天提供新鲜食材。她是大小姐出身,怎么我一点都感受不出来呢?
谢过菜贩后,我拎着三大袋沉重的食材,准备回家大显身手。食材很重,我提得很累;正当我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在巷子口稍微喘气时,一抬头,我就看见长乐站在我面前,眼神复杂的望着我。
“我来吧!”他走过来,拎起袋子,淡淡的说。他的语气跟目光是如此的不经意,却在我心中划过一道深深的涟漪。他紧偎在我身旁,近到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他身子有一点体味,并不臭,闻起来像是淡淡的花粉味;我转过头,只看得到他的脖子。我个子不矮,可是他起码高了我一个头以上,我可以看见他脖子薄透的白肤上,颈动脉正在剧烈跳动。
这种感觉好奇,明明我们才认识一个晚上,这样跟他并肩而行的感觉却很熟悉,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许久许久。我们之间,似乎捻熟到他身上血管的脉动频率,我都一清二楚。
“以后想买菜可以叫我,我可以帮妳提东西。妳手臂太细,这堆东西,你提不动。”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平淡,可是我的嘴角却泛起笑容,心中充满了暖暖的情绪。
当阳光映上眼帘,雀鸟在窗外啾啾鸣叫,日头已经高挂在云端。我起身懒洋洋的换好衣服,梳好头发,拿着盥洗用具准备去浴室。这时我才发现,长乐已经换上一身轻便的衬衫与牛仔裤,正在等我。
“我去大厅等妳。”他仅丢下一句话,便走出了房门。
我快速盥洗一番,走到大厅,细细打量着他。他浑身上下跟一般年轻男子没什么两样,甚至头发也变成了棕褐色,长度仅到后肩,没有像昨天那么长。
“不简单,人要衣装喔!”我笑意盎然的盯着他,他脸一红,不知道是不好意思,还是我的话又踩到他地雷,他吼着说“快吃饭,睡那么晚,菜都凉了!”
我讪讪坐下来,拿起碗筷,默默扒着白饭,偷偷打量他脸色。他双眼有黑眼圈,脸色也有点憔悴,似乎睡得不是很好。为什么?是我昨晚打呼太大声了吗?
我吃了几口白饭,又举起筷子挟着汤盘中的豆腐蔬菜,这时,我才发现…“长乐,这不是昨晚的菜吗?”这是昨晚遇到他之前,我在厨房看到过的晚餐。
长乐闷闷阴着脸“这本来是我昨夜的晚餐,但是昨晚降伏那个女鬼后,又被妳拉着进房睡觉,根本没机会吃饭。”
“对不起。”我心里有点愧疚,但是又不知该怎么表示歉意的好。“对了,我有带一篮鸡蛋,就煎蛋让你配早餐吧!”
长乐显得很意外“鸡蛋?那就白煮蛋吧!”
“煎蛋比较好吃。”
长乐摇摇头“白煮蛋。况且,妳会升火吗?”他头望向灶台,随着他的目光,我也愣住了。随便炒个菜,还要升大半天的火,多麻烦呀!不过这个厨房竟然有电饭锅,跟电线插座,所以使用电饭锅水蒸白煮蛋,倒是很容易。
我拿起抹布,将电饭锅上的灰尘擦了擦,倒入水,又放入一个大碗,碗上放了两枚鸡蛋,又在碗中注入水,按下电饭锅开关。这样一来,没几分钟的功夫,香喷喷的白煮蛋就大功告成了。
“喏,特制爱心白煮蛋,请吃。”我把蒸煮好的两枚白煮蛋小心翼翼剥开,放到盘子上,递到他面前。
他深深的望着我,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他将一枚鸡蛋夹到自己碗中,竟然笑了起来。“很好吃。”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的笑容,这么好看的笑容,就算叫我从今以后不能吃煎蛋,只能吃白煮蛋,我也愿意。我呆呆的望着他,他将另外一枚鸡蛋夹起来,递到我面前“妳也吃。”
我摇摇头“我已经吃饱了,两枚都给你。”
他眉头一皱,脸色一沉,冷眸暗藏的眼刀又丢过来“叫妳吃就吃!”唉…这个人真是喜怒无常。笑的时候很温柔,我遇上危难时,他也很体贴;可是不知为什么,常常就这么生气了?
我心里也有点气,虽然他是好意,可是要人接受,也不用这么凶巴巴的吧?我也不拿碗接鸡蛋,故意张开口,就着他的筷子,咬了鸡蛋一大口,好像他在喂我吃一样。“嗯,果然很好吃,天底下,也只有我能把白煮蛋弄成五星级的。要是你喜欢,我以后天天煮给你吃!”我故意用调情的语气,吃他的豆腐,果然他脸红了起来。
会避开视线,不注视女生隔着纸门换衣服,这种人,不纯情才怪!“如果东西吃腻了,吃我也行喔!”我又得意洋洋补了一句有点过火的话,他的目光一下子从温和,转为冰冷。
他把另外一小半鸡蛋放入自己口中,咀嚼吞下,皮笑肉不笑的说“我看妳今天挺有精神的嘛!既然如此,就麻烦妳今天把所有厅堂里里外外全擦一遍,庭院也要打扫,所有房间两天拖一次。树林里有木柴,捡一些回来,晚一点我带妳去摘野菜,村子里的广场,有菜贩会开货车来卖菜,由妳负责采买,以后的膳食,就全由妳负责了!”
我一愣,虽然我本来就是被妈妈拜托来打理房子,顺便想远离城市喧嚣的,但是一个外人在我老家,指使我做东做西,想想还真不服气。况且,经历昨晚的震撼教育,我愿不愿意继续待在这个闹鬼的房子,还是个问题呢!“我又没说我愿意留下!两天后,等公交车来,我可能收拾行李就走。”
我负气说道,其实,我并不怎么愿意离开。城市带给我的伤害太深,这里虽然晚上很可怕,但是有他在身旁,我感到很安心。如果放我一个人待在这里,恐怕我老早就连夜逃命去了。
长乐的脸色显的很阴沉“妳想走?随妳吧!反正德叔本来就不指望有人记得这个房子,才拜托我来管顾。”他站起身,便往外走。“你要去哪?”我急急追问。这房子晚上那么恐怖,要是他一走了之,不再回来,我一个人保证吓破胆呀!
“妳想留下来,还是离开,我管不着!同样的,我想去哪,也不关妳的事。”他冷冷的笑着,讽刺的目光让人看了好不舒服。我心里很难过,为什么我说想走,他的反应会那么激烈?
清洗完餐具后,我百般无聊的在宅子内闲逛。阳光下的大宅很美,木造古建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庭院花红草绿,池水被嬉戏的雀鸟飞溅而起,景色耀眼迷人,可是里头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这间房子再怎么美,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想到此处,我不禁想起,这十几年来,德叔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在照顾这栋房子呢?长乐说,他偶尔会来找德叔泡茶聊天,可是这阵子,德叔住院,长乐又是用什么样的心情,一个人孤零零的面对这栋房子呢?
想到此处,我忽然觉得,自己嚷着要走的举动,显得很幼稚。我离开了这个地方,还有都市可以回去,德叔跟长乐,又能回去哪?或许,他们就是无处可去,才会长留在这栋大宅。长乐没有多说自己的出身来历,但是身为狐仙,他竟然住在人类的地盘,我想,或许,他是被同伴驱逐,才不得已住在人类领地的。
他想要我留下,或许是觉得有一丝寂寞。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走,除非我被伤得伤痕累累,否则逃避不是我作风。眼前我既然来到了这个地方,这里,就是我的落脚处。
我打算再见到长乐,要跟他慎重道歉,毕竟他救了我,又很好心的让我晚上跟他同住一房。既然他处处保护我,我不表示点心意,怎么行呢?
重新振作后,我精神抖擞的将厅堂里外打扫了一遍;我并不是很常打扫,可是一打扫起来,就停不下来。其实大宅内本来就很干净,打扫花不了多少功夫;我又将庭院的落叶收拾完毕,花草都浇了水,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成果。
打扫完毕后,我拎着轻便的背包,准备出去买东西。长乐说,村子的广场有菜贩,既然如此,我就多买一点菜,晚上大显身手,让他尝尝我的功夫菜吧!
此时,广场内极为热闹,许多老年人边买菜,边坐在一旁的大榕树旁聊天;也有些人摆了桌椅,在树下泡茶下棋。广场角落有一处小庙,一些人拎着水果,正在进行祭拜。
菜贩的货车上,蔬果肉鱼都有,种类齐全新鲜,比我想象的还要丰富。我买了一条鲑鱼,几块鸡胸肉,又买了高丽菜,青江菜,白菜,胡萝卜,马铃薯,跟碗豆,还有几颗水梨。满满好几袋食材,我预计花费不少,正当我想付钱时,菜贩却摇摇手,客气的说,不用钱。
我愣住了。这堆东西很新鲜,质量又佳,少说要好几百元,怎么能不收钱呢?
“山下城镇的商家,很多都跟蓝家租房子,我的店铺跟房子也是。蓝家没跟我收租金,水电也不用付钱,唯一的条件是,我要每天载菜上山给村子。这个条件很优惠,所以蓝家吃的菜,我没在收钱的!”
我心里很困惑,但是他坚持不收钱,我也只好算了。原来,妈妈的娘家,真的那么有钱,竟然有菜贩每天提供新鲜食材。她是大小姐出身,怎么我一点都感受不出来呢?
谢过菜贩后,我拎着三大袋沉重的食材,准备回家大显身手。食材很重,我提得很累;正当我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在巷子口稍微喘气时,一抬头,我就看见长乐站在我面前,眼神复杂的望着我。
“我来吧!”他走过来,拎起袋子,淡淡的说。他的语气跟目光是如此的不经意,却在我心中划过一道深深的涟漪。他紧偎在我身旁,近到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他身子有一点体味,并不臭,闻起来像是淡淡的花粉味;我转过头,只看得到他的脖子。我个子不矮,可是他起码高了我一个头以上,我可以看见他脖子薄透的白肤上,颈动脉正在剧烈跳动。
这种感觉好奇,明明我们才认识一个晚上,这样跟他并肩而行的感觉却很熟悉,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许久许久。我们之间,似乎捻熟到他身上血管的脉动频率,我都一清二楚。
“以后想买菜可以叫我,我可以帮妳提东西。妳手臂太细,这堆东西,你提不动。”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平淡,可是我的嘴角却泛起笑容,心中充满了暖暖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