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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出门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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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越都城,最近几天的天气一直都很好,晴空万里,燥热的气息席卷了整座都城,八月份的天气就是这样,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季节,不把人蒸熟了就对不起现在这个季节,街上的行人都是来匆匆,去匆匆,谁都不愿意头顶着大热的天儿,从家里跑出来在街上瞎晃荡,除非脑子有病了,才在这种大热的天儿里出来晒太阳。不过,还真别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真有几个脑子里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的人,偏偏选择在这种天气里出来瞎晃悠。

    林夕在鬼王府里实在是呆腻了,本来在王府里挺好的,只不过,她嫌总是在家里呆着太无聊了,所以就决定出去走走,可是南宫澈最近一直在忙着朝廷里的事情,根本就抽不出一点儿空闲的时间来陪她,所以林夕只能自己找点儿事情解解闷儿了。

    本来林夕是打算第二天出去郊外钓鱼的,南宫澈早早的就把钓鱼的东西准备好了,只不过一直都没有抽出时间去陪她,所以一直觉得很对不起林夕,可是林夕宽宏大量,也体谅自己的男人是因为公务繁忙,所以才不能陪自己的,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痛痛快快一挥手,让南宫澈该干啥就干啥,不用管她,南宫澈也是被林夕这种豪情万丈的架势给弄得哭笑不得,终于,自己原来的小娇妻又彻底回来了。

    南笙和紫烟倒是一大早就起来,可是等到东西都收拾妥当了,太阳也开始升得越来越高了,要是再不出发,估计,等林夕收拾好的时候,天气就开始变热了,这样热的天,若是出去,肯定会中暑的,没办法,南笙和紫烟一致决定,决不能等林夕一觉睡到自然醒了,干脆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把林夕硬生生地从被窝里拉了出来。结果林夕还一脸的不情愿,不过拗不过两个人的力气比自己打,再说,南笙还是习武之人,那力气可不是一般的大。

    林夕她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叫蓝湖山,听说这座山是在天越国都城外二十里的地方,一年四季,漫山遍野的鲜花,常年开放,就算到了冬季,山上的树木花草也不会凋落,很是神奇,而且,这座山的山谷里有一处很大的湖泊,湖泊里生长着一种金色鲤鱼,品种很珍贵,普通的人家根本就不允许去这座湖里随意垂钓。而且这座山的入口处安排有重兵把守,一般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的,只能是皇家的人持有皇家专用的令牌才能进入,而且每次前来垂钓的人一次最多只能钓一尾金色鲤鱼,而且还只能钓一次,至于其他的鱼类倒不限制垂钓的数量,若是有人违背这条规定,必当严惩不带!

    林夕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之前南宫澈根本就没有跟自己提起过天越国还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只是最近自己随口一提说想去钓钓鱼,南宫澈这才跟自己说了这个地方。

    “怎么会这么神奇啊,莫非这金色鲤鱼还有能使人长生不老的功效不成?否则谁会为了钓一条鱼而搭上自己的性命啊!”林夕和南笙紫烟一起坐在马车里,听到这个规定,心里也是好奇,这金色鲤鱼确实挺罕见的,就连鬼王府的湖里面都没有金色的鲤鱼,只是颜色类似于金色,而且只能看,肉却不能食用,没想到这个时代竟然还会有这么神奇的物种,真是长见识了。

    “能不能让人长生不老我不敢保证,只不过,我听说这种鱼好像肉质十分的鲜美,而且营养特别丰富,只能是皇兄才可以食用的,上次我进宫去看皇嫂的时候,皇兄就特意吩咐御膳房给皇嫂做了一道菜,用的就是这蓝山湖的金色鲤鱼,皇嫂非常喜欢吃这个,但是皇兄好像也不怎么吃,只是偶尔吃一次,听说蓝山湖里的金色鲤鱼数量特别的少,所以,就连皇兄都不能天天吃呢!”

    这么珍贵,今天出门的时候,南宫澈送给自己一块金灿灿、沉甸甸的金牌,上面刻着一个字:珏。不用脑子想,林夕也知道,这块金牌是南宫澈厚着脸皮从南宫珏那里要来的,这个男人,真是对自己够纵容的了。为什么说是厚着脸皮要来的呢?林夕不用猜也知道南宫澈是以怎样的姿态来向南宫珏要这块金牌的,南宫珏一向比较疼爱自己这个亲弟弟,而且南宫澈这些年为了帮他巩固天越国的江山的确作出了不少的贡献,而且,这么多年来,自己这个弟弟也从来都没有向自己要求过什么,所以这个条件,就算是再怎么不愿意,也会答应他的,而且更让林夕感动的是,南宫澈在出门之前告诉她,这次她可以随便钓,能钓几条就带回来几条,有什么问题有他扛着。

    林夕在听了南宫澈的话之后,心里感动的一塌糊涂,该怎么座,心里自然已经打算好了。

    赶车的马夫是鬼王府里的老人了,他在鬼王府已经呆了十年了,驾起马车的技艺自然是炉火纯青,一路上,林夕她们都没怎么感觉到颠簸。

    出了天越都城,马车就上了管道,一马平川,林夕这是第二次出城了吧,第一次跟着南宫澈出城,去野外吃了一次烧烤,那一次,真的是刻骨铭心,那个时候,自己对南宫澈的感情还没有现在这么深,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命运有的时候真的是个非常奇妙的东西偿。

    出了城门,紫烟一路上都东看看,西望望,对什么东西都好奇的不得了,模样特别可爱。林夕故意打趣,“紫烟啊,你怎么看什么都是一副什么都没见过的样子,真应该给你一面镜子,你现在的样子太逗了!”

    紫烟被林夕笑话也没在意,“小姐你说的轻巧,我可是从小就一直待在府里的,您以前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又不带我出去,我当然看到什么东西都好奇了,你上次还和王爷一起出过城呢,害我还担心了半天,结果你竟然在回来的时候睡了一路,还是王爷把你给抱回来的呢!”说完还冲着林夕吐了吐舌头,意思是,你那个时候可是当着很多人的面被王爷搂着呢,你怎么就没觉得脸红呢!

    紫烟的意思林夕自然懂,可是林夕的脸皮早就练的和南宫澈差不多厚了,所以对于紫烟这番说辞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那是我夫君宠我,紫烟啊,你是不是有欣赏人了,来来来,说给你家小姐我听听,你要是不好意思跟人家说,那就告诉我,我给你牵个红线,要知道,我可是最见不得有情人不能忠诚眷属了,说媒可是我的强项。”

    听了林夕的话,紫烟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有些恼羞成怒,“小姐,你又开始不正经了,我哪有什么心上人啊,再说我是要一辈子伺候小姐的,你要是再这么说的话,我就不理你了!”紫烟说完竟然真的脸红红地把头扭向一边了,林夕看紫烟的表情,分明就是有情况,这个小叶头,竟然还藏着掖着,嗯,回头一定要好好查查,一定是王府里的哪个人,嗯,肯定是这样没错。

    大概走了快半个时辰,林夕他们就到了蓝湖山,下了马车之后,林夕她们就把令牌拿给守卫的人看,看过之后,守卫看过之后,就很恭敬地把林夕她们请进去了。

    蓝湖山果然是一座美丽的山,林夕她们进去之后,就看到山谷里满满的都是绿树鲜花,有很多花,林夕都叫不出来名字,山花烂漫,清香逸人,扑面而来的清风还伴随着淡淡的花香,混合着自然的清新,闻之心旷神怡。

    跟着领路的侍卫走了大概有一炷香的时间,眼前出现了一座很大的湖,湖水竟然是蓝色的,侍卫把林夕她们带到目的地就离开了,只是吩咐林夕她们注意安全,有什么事情就叫他们,林夕谢过侍卫的好意,那侍卫听到林夕对自己说谢谢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来蓝湖山的都是皇亲国戚,从来没有人肯对他们这些下人道谢的,没想到,这传说中的鬼王妃不但人长得倾国倾城,而且还是如此的知书达理,体谅他们这些下人,传言鬼王对自己的王妃甚是娇宠,现在看来,难怪鬼王妃会如此受宠,这样的女子,任谁都会把她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吧!所以在离开之前,忍不住多看了林夕几眼。

    赶车的马夫也随着林夕她们进了蓝湖山,现在看到引路的侍卫盯着自家的王妃看了好几眼,心里立马警惕起来,不动声色地上前一步,挡住了林夕的身影,“我家王妃自有我们鬼王府的人保护,就不劳阁下操心了!”话音里,警告意味十足。

    那侍卫愣了一下,向林夕她们拱手道歉,“是在下打扰到王妃了,告辞!”说罢就离开了,南笙刚才也注意到这个侍卫看林夕的眼神儿有点儿不一样,原本以为他是被林夕的相貌所惊艳到了,可是看到马夫这么警惕的样子,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谨慎点儿,总是没有错的。不过这些事情,还是不要让林夕知道了,再说马夫也是六哥府上数一数二的高手,自己的武功也不差,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的话,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差错吧!

    林夕钓鱼的技术其实很一般般,在现代的时候光忙着上班挣钱了,哪儿还有时间去做钓鱼这种好耗费时间的休闲活动,所以,她来钓鱼也只是打发无聊的时间罢了!

    可能是老天爷眷顾,林夕今天的运气还不错,才钓了一小会儿就钓上来两条金色鲤鱼。看到这样珍贵的鲤鱼,林夕的眼睛都直了,真没想到,自己今天竟然真的踩了狗屎运,这么珍贵的鱼儿就这么被自己钓上来了,林夕的斗志持续地高涨,到了午时的时候,林夕差不多已经钓到了三条金色鲤鱼,还有好几条其他的鱼,可以说是收获颇丰。

    紫烟倒是没钓上来几条,南笙也只是钓到了几条普通的鲤鱼,只不过,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看到林夕把钓上来的金色鲤鱼又放回去两条,心里有些不解,“六嫂,你这是干嘛呀?六哥不是说皇兄今天不限制咱们钓几条吗?辛辛苦苦钓上来又放回去,多可惜啊!”

    林夕听出了南笙话里的心疼意味,“虽然说话是这样没错,可是规矩就是规矩,再说我无功不受禄,这么珍贵的鱼儿,还是更适合这里,再说,我们也不是没有收获啊!”说着举起另一个鱼篓,“你看,这里还有好多呢,今天可真幸运!回去我要把这些鱼都吃光!”

    “好好好,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看了看头顶升到正中的太阳,现在已经快过午时了,外面一直很热,可是在这个山谷里却丝毫没有感觉到燥热,只有一丝清凉的气息时不时的吹在脸上,很舒服。

    “嫂子,你饿不饿,我们吃点儿东西吧!”让自然拿出出门带的的一些吃的东西,摆在干净的布上,今天的午餐就在这里解决了。

    “嗯。”经南笙这么一提,林夕还真觉得有些饿了,也不客气,招呼大家都过来吃。吃吧喝足之后,林夕想四处看看,南笙和紫烟就陪她一起,留下马夫一个人在原地守着,没办法,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总不能跟一群女人一起吧!

    顺着岸边开始往里走,越往里走,里面的景色就越不同。山谷里的温度本来就比天越都城要低很多,而且这里还是背阴处,里面很凉爽,甚至可以说有一丝阴冷,林夕突然没来由地打了一个冷战,子阿姨呢有些害怕,“小姐,我们走吧,里面不知道有什么,万一遇到危险就糟了!”

    紫烟的害怕,林夕也听出来,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不往里面走了,站在原地有四处看了看,转身就往回走了。

    出了蓝湖山,烈日当头,虽然已过了午时,可是燥热的气息还是让人有些昏昏欲睡,林子吩咐车夫让马儿慢慢走,自己就我在车内睡着了,南笙戒备地看着四周,心里隐隐不安。

    林夕睡的正熟就被紫烟给叫醒了,“小姐,你快醒醒,不好了!”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林夕刚想问出什么事情了,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刀剑交错的声音,心里一惊,顿时困意全无,她们这是遇到抢匪了吗?

    刚要掀开车帘一探究竟,就看到一支泛着寒光的冷箭擦过自己的鼻尖射在了另一边的马车墙壁上,后背顿时冒起了一层冷冷的薄汗,这里太危险了,不能在车里面坐以待毙,得像个办法逃出去才行,南笙和车夫在外面和他们打得难舍难分,看样子,敌人来势汹汹啊,估计肯定来了不少人,而且功夫都不弱,要不然的话,凭借南笙和车夫的伸手,不可能打了这么久还没有把他们一网打尽,到底是什么人呢?没听说这附近有什么匪寇啊?否则南宫澈也不会放心自己出门的,看来今天这些人的目标应该是自己才对,不过,来者不善!

    叮嘱紫烟坐好,林夕趁机拉起马儿的缰绳,一扬马鞭,马儿受惊,开始毫无方向地乱窜。南笙和车夫正和那些人打的难舍难分,这些人明显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个个武功不俗,正想着速战速决,可是眼角却看到林夕驾着马车跑了,心里更是担心,六嫂根本就不会驾马,这样下去,肯定会出事的,和车夫对视了一个眼神,两人会意,南笙一把软件甩的虎虎生风,很快逼退了上前的两人,脚尖一点,施展轻功就要去追林夕。

    林夕在马车上也不好受,自己连骑马都不会,更不用说驾马车这种有技术含量的活儿了,马儿开始没命地跑,不管不顾,临沂坐在车上东倒西歪,手都被磨破了一层皮,还是没有把马儿拉住。

    该死,刚才那一鞭子打的太狠了,现在局面控制不住了,自己本想引开那些人的注意,好让南笙和车夫对付起来容易些,没想到现在自身都难保了。一个不留神儿,车轮从路上的一块石头上压了过去,林夕就这么被一下子甩了出去,顺着斜斜的山坡就滚了下去,停下来的时候,头磕到了一个树桩上,顿时就失去了知觉。

    南笙赶上马车的时候,马儿已经停下来了,一个轮子上的马钉有些松动了,赶紧上前,掀开车帘,里面只有昏迷不醒的紫烟,林夕早已不知去向。焦急地把紫烟摇醒,“紫烟,我六嫂呢?”

    紫烟头还疼着呢,有些发懵,“小姐......小姐她......对了,小姐好像摔下马车了!”

    “什么!在哪里摔下去的,马上带我去找!”南笙一听,顿时就紧张起来了,正好这个时候车夫也赶过来了,受了一些皮外伤,不过不要紧,听到南笙说林夕不见了,脸色也是一脸的凝重,这件事,恐怕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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