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始乱终弃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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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奴婢刚才去前院遇见了程公子,这是他刚摘的花,可香了。”丫鬟小菊蹦蹦跳跳的跑过来说。
周清此时坐在凉亭里,旁边有丫鬟小梅给她打扇,一阵阵凉风,也赶不走炎热的燥气。
闻言,目光落到小菊手里的那束颜色绚烂的花束。周清的嘴角扯了扯,拿帕子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汗珠,开口说:“一束野花罢了,即便再香,也比不上花园里的花,那些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
这句话,是原主夏木槿一开始拒绝程渊的话。
这时的原主,对程渊这个人并无任何好感,只知道对方是父亲的挚友,如今来投靠她们家的。
小菊脸色僵了一僵,看着她犹豫的说:“那我把这些花拿去扔掉?”
周清没搭理她,对着小梅说:“你去冰库给我端些冰块来,我热得慌。”
小菊有些手足无措,跟着小梅一块下去了。
等到人都走了,周清一手拿着团扇轻摇,一手撑着额头,让自己的思绪静下来,好好琢磨着眼下的局面。
这本小说是讲一个穷书生上京赶考,经过重重困难,最后金榜题名,还娶了一房如花似玉的娇妻的励志奋斗史。
这房娇妻,自然不是原主,是当朝户部尚书的嫡女,两人的结合,成就了一段流芳百世的千古佳话。
而原主,不过是程渊走向功名利禄的一块脚踏石。
原本许诺原主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最后被一个“奔着为妾”的理由,将原主打上了妾室的标签。
可笑的是,大部分人不但不觉得程渊是个背信弃义的渣男,反而更觉得他贤良方正,乃栋梁之才。
最后却念及旧情,纳了一个不合礼教、私自奔逃的放□□人做妾,可见其是一个痴情绝绝的人物。
在所有人都在称赞程渊的同时,也忍不住朝原主踩一脚。
认为她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能够得到程渊的垂爱,肯定上辈子烧了高香。
成为程渊的妾室,是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
原主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听见旁人对她的诋毁,整日里以泪洗面,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这是一个崇尚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程渊通过科考成就了自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状元郎。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走上人生巅峰的成功人士,周围自然免不了巴结讨好的人。
而原主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大家闺秀,她追求自己爱情的行为,放到这个保守的古代来讲,的确是不容于世的另类。
更多的原因是,原主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而程渊却是金榜题名的状元郎,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这一次,周清不会再继续走原主的老路……
“小姐,蜜水来了。”丫鬟小梅说。
周清收回飘飞的思绪,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还以为是什么可不得的吃食,原来就是一碗放着冰块的水。
不过,她现在浑身燥热,后背都出了一层薄汗。
周清也顾不得什么,端起碗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清甜的滋味,淡淡的蜜香,挟裹着一股子冷气涌进了喉间,瞬间抚平了她躁动不安的情绪。
小梅见她额头脸颊挂着汗珠,细心的拿起了桌上的团扇,给她打扇。
喝完蜜水,周清抬眸扫了一眼,没看到小菊的人,这丫头心太野,在她身边是留不得了。
原文里,程渊之所以能和原主成就好事,还多亏了小菊从中牵线搭桥……
要是没有小菊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丫鬟,程渊又怎么可能知道她的喜好,来讨好原主?
现在的剧情发展到,原主和闺中密友去郊游,被程渊看见后惊为天人,当下还作出了一首夸赞她美貌的诗词。
程渊将这首诗词写在一把折扇上,要来送给原主,却被原主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见到相貌堂堂的程渊,原主虽然羞红了脸,但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
对方此举于理不合,而且可以说得上是唐突轻浮。
见到佳人脸色难堪,一瞬间程渊也想明白了。
他刚才头脑一热,就不管不顾的闯过来,实在是惊扰了她。
后来,又见到她身边跟着的丫鬟,当时只觉得有些眼熟。
后来在夏府相遇,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上次唐突的佳人,竟然是夏府的千金!
后来,便想到通过她身边的丫鬟,来表达自己的歉意这个方法。
这本小说里的男主角程渊,家世不过是小镇里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家。
父亲是一个郎中,会医治些普通伤寒杂病,母亲是猎户的女儿。
程渊赴京赶考前,他父亲连夜写了一封信,让他来京城找夏老爷。
想到年轻时也曾帮过对方一次忙,想来应该会帮忙好好照顾自己儿子。
程渊来到京城后,便拿着他父亲的信来找原主的爹。
原来,夏老爷曾经去城镇置办货物,后来得了伤寒感冒,请了许多大夫都治不好,后来被程渊的爹给治好了。
当时,夏老爷重金酬谢,却被程渊的爹拒绝了。
对于这么一个不为金钱所打动的人,夏老爷极为佩服,生了几分结交之心。
两人常年也有书信往来,这次故人的孩子上门拜访,夏老爷自然予以丰厚的招待。
于是,程渊便在夏府住了下来,等待两个月后的科考。
程渊毕竟是外姓男子,他住的地方是夏府的外院,如果没有什么特殊事情,夏府的内宅是进不得的。
内宅是夫人小姐们住的院子,原主夏木槿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一直老老实实的呆在自己的院子,很少出去走动。
所以程渊来了一段时间,却从来没有见过她。
周清从石凳上站起来,根据原主的记忆,慢悠悠的往回走。
停在这间偌大的藏花院,周清的目光被两旁栽种的木槿花吸引了。
有白有粉,花骨朵极大,花色极为艳丽,点缀在碧绿的枝头,煞是好看。
院子里除了木槿,还有一些各种名贵花卉点缀,周清一路走来,鼻端是阵阵芳香,现在已经过了最闷热的中午,拂面而来的清风带着一丝凉意。
周清摘了一朵花,放到鼻下轻嗅,懒洋洋的拿帕子擦了擦手,一路进了屋子。
入眼便是一座精雕细琢的紫檀木贵妃榻,周清气喘吁吁的往上面一座,端起上面的凉茶灌了一口。
这具身体平时缺乏运动,导致随便走走,便四肢疲软乏倦,上气不接下气。
真是一个养在闺阁里娇贵可人、扶风弱柳的大小姐啊。
逛累了,周清撑着额头,眯眼打盹。
半梦半醒间,似乎听见小梅的声音,“小姐,醒醒,小姐……”
周清睡眼惺忪,狐疑的看向小梅,说:“小梅,你叫我做什么?”
小梅的目光落到她乱糟糟的发髻上,咽了咽口水,说:“小姐,您忘了,今天是月初啊。奴婢这就帮您把头发梳理一下,免得一会儿去前厅,又手忙脚乱。”
哦,月初啊,剧情有说过,夏府是一个家风很严的家族。
平时吃饭都无所谓,但是每到月初,一大家子要全部聚在一起用餐,一个也不能少。
周清坐在梳妆台前打哈欠,小梅的手指巧得很,不一会儿就挽好了一个时下最流行的发髻。
小梅拿着木匣里的发簪在她头上比划,一边询问她的意见,周清对这些没有研究,让小梅自己看着办。
梳完了头发,小梅又从柜子里取出几套衣裙让她挑选,周清讪讪的笑,觉得当个古代人真是累得慌。
被小梅伺候着换了衣服,周清带着两个丫鬟去了前厅。
刚走进大厅,便感觉一道火热的视线黏在她身上,周清目不斜视的走过去给祖母和父母请安。
祖母夸赞她孝顺,旁边的女眷看老太太心情不错,也跟着附和了几句,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似的甩出来,直把她夸的天上有地上无。
这个女眷是原主的婶婶,平日里喜欢斤斤计较,也没什么本事,就凭着一张巧嘴把老太太哄得乐呵呵的。
除了喜欢贪便宜的臭毛病以外,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
闻言,周清故作害羞的低下头。
宴席分为两桌,一桌是男眷,一桌为女眷,席间又打趣了她几句,不知谁的话题一转,将话题带到了程渊的身上。
古代的女子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很少能离开夏府出去走动。所以,对于这个看着气宇轩昂、相貌堂堂的程渊多了几分好奇心。
连巧舌如簧的婶婶刘巧燕也对他赞不绝口,还叹息自己没有闺女,要不然,一定把闺女许配给他。
闻言,周清拿着帕子捂嘴偷笑,她抬起了眼眸,顺着那道炙热的视线望过去。
原文里,就是这次宴会,原主听见席间的女眷都在谈论程渊。
耳边听见的都是对他的认可,又见他没了上次的轻浮,仪态也很稳重,于是便有了几分好感。
她淡淡的瞥了对方一眼,很快便移开的视线。
“小姐,奴婢刚才去前院遇见了程公子,这是他刚摘的花,可香了。”丫鬟小菊蹦蹦跳跳的跑过来说。
周清此时坐在凉亭里,旁边有丫鬟小梅给她打扇,一阵阵凉风,也赶不走炎热的燥气。
闻言,目光落到小菊手里的那束颜色绚烂的花束。周清的嘴角扯了扯,拿帕子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汗珠,开口说:“一束野花罢了,即便再香,也比不上花园里的花,那些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
这句话,是原主夏木槿一开始拒绝程渊的话。
这时的原主,对程渊这个人并无任何好感,只知道对方是父亲的挚友,如今来投靠她们家的。
小菊脸色僵了一僵,看着她犹豫的说:“那我把这些花拿去扔掉?”
周清没搭理她,对着小梅说:“你去冰库给我端些冰块来,我热得慌。”
小菊有些手足无措,跟着小梅一块下去了。
等到人都走了,周清一手拿着团扇轻摇,一手撑着额头,让自己的思绪静下来,好好琢磨着眼下的局面。
这本小说是讲一个穷书生上京赶考,经过重重困难,最后金榜题名,还娶了一房如花似玉的娇妻的励志奋斗史。
这房娇妻,自然不是原主,是当朝户部尚书的嫡女,两人的结合,成就了一段流芳百世的千古佳话。
而原主,不过是程渊走向功名利禄的一块脚踏石。
原本许诺原主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最后被一个“奔着为妾”的理由,将原主打上了妾室的标签。
可笑的是,大部分人不但不觉得程渊是个背信弃义的渣男,反而更觉得他贤良方正,乃栋梁之才。
最后却念及旧情,纳了一个不合礼教、私自奔逃的放□□人做妾,可见其是一个痴情绝绝的人物。
在所有人都在称赞程渊的同时,也忍不住朝原主踩一脚。
认为她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能够得到程渊的垂爱,肯定上辈子烧了高香。
成为程渊的妾室,是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
原主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听见旁人对她的诋毁,整日里以泪洗面,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这是一个崇尚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程渊通过科考成就了自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状元郎。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走上人生巅峰的成功人士,周围自然免不了巴结讨好的人。
而原主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大家闺秀,她追求自己爱情的行为,放到这个保守的古代来讲,的确是不容于世的另类。
更多的原因是,原主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而程渊却是金榜题名的状元郎,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这一次,周清不会再继续走原主的老路……
“小姐,蜜水来了。”丫鬟小梅说。
周清收回飘飞的思绪,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还以为是什么可不得的吃食,原来就是一碗放着冰块的水。
不过,她现在浑身燥热,后背都出了一层薄汗。
周清也顾不得什么,端起碗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清甜的滋味,淡淡的蜜香,挟裹着一股子冷气涌进了喉间,瞬间抚平了她躁动不安的情绪。
小梅见她额头脸颊挂着汗珠,细心的拿起了桌上的团扇,给她打扇。
喝完蜜水,周清抬眸扫了一眼,没看到小菊的人,这丫头心太野,在她身边是留不得了。
原文里,程渊之所以能和原主成就好事,还多亏了小菊从中牵线搭桥……
要是没有小菊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丫鬟,程渊又怎么可能知道她的喜好,来讨好原主?
现在的剧情发展到,原主和闺中密友去郊游,被程渊看见后惊为天人,当下还作出了一首夸赞她美貌的诗词。
程渊将这首诗词写在一把折扇上,要来送给原主,却被原主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见到相貌堂堂的程渊,原主虽然羞红了脸,但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
对方此举于理不合,而且可以说得上是唐突轻浮。
见到佳人脸色难堪,一瞬间程渊也想明白了。
他刚才头脑一热,就不管不顾的闯过来,实在是惊扰了她。
后来,又见到她身边跟着的丫鬟,当时只觉得有些眼熟。
后来在夏府相遇,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上次唐突的佳人,竟然是夏府的千金!
后来,便想到通过她身边的丫鬟,来表达自己的歉意这个方法。
这本小说里的男主角程渊,家世不过是小镇里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家。
父亲是一个郎中,会医治些普通伤寒杂病,母亲是猎户的女儿。
程渊赴京赶考前,他父亲连夜写了一封信,让他来京城找夏老爷。
想到年轻时也曾帮过对方一次忙,想来应该会帮忙好好照顾自己儿子。
程渊来到京城后,便拿着他父亲的信来找原主的爹。
原来,夏老爷曾经去城镇置办货物,后来得了伤寒感冒,请了许多大夫都治不好,后来被程渊的爹给治好了。
当时,夏老爷重金酬谢,却被程渊的爹拒绝了。
对于这么一个不为金钱所打动的人,夏老爷极为佩服,生了几分结交之心。
两人常年也有书信往来,这次故人的孩子上门拜访,夏老爷自然予以丰厚的招待。
于是,程渊便在夏府住了下来,等待两个月后的科考。
程渊毕竟是外姓男子,他住的地方是夏府的外院,如果没有什么特殊事情,夏府的内宅是进不得的。
内宅是夫人小姐们住的院子,原主夏木槿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家闺秀,一直老老实实的呆在自己的院子,很少出去走动。
所以程渊来了一段时间,却从来没有见过她。
周清从石凳上站起来,根据原主的记忆,慢悠悠的往回走。
停在这间偌大的藏花院,周清的目光被两旁栽种的木槿花吸引了。
有白有粉,花骨朵极大,花色极为艳丽,点缀在碧绿的枝头,煞是好看。
院子里除了木槿,还有一些各种名贵花卉点缀,周清一路走来,鼻端是阵阵芳香,现在已经过了最闷热的中午,拂面而来的清风带着一丝凉意。
周清摘了一朵花,放到鼻下轻嗅,懒洋洋的拿帕子擦了擦手,一路进了屋子。
入眼便是一座精雕细琢的紫檀木贵妃榻,周清气喘吁吁的往上面一座,端起上面的凉茶灌了一口。
这具身体平时缺乏运动,导致随便走走,便四肢疲软乏倦,上气不接下气。
真是一个养在闺阁里娇贵可人、扶风弱柳的大小姐啊。
逛累了,周清撑着额头,眯眼打盹。
半梦半醒间,似乎听见小梅的声音,“小姐,醒醒,小姐……”
周清睡眼惺忪,狐疑的看向小梅,说:“小梅,你叫我做什么?”
小梅的目光落到她乱糟糟的发髻上,咽了咽口水,说:“小姐,您忘了,今天是月初啊。奴婢这就帮您把头发梳理一下,免得一会儿去前厅,又手忙脚乱。”
哦,月初啊,剧情有说过,夏府是一个家风很严的家族。
平时吃饭都无所谓,但是每到月初,一大家子要全部聚在一起用餐,一个也不能少。
周清坐在梳妆台前打哈欠,小梅的手指巧得很,不一会儿就挽好了一个时下最流行的发髻。
小梅拿着木匣里的发簪在她头上比划,一边询问她的意见,周清对这些没有研究,让小梅自己看着办。
梳完了头发,小梅又从柜子里取出几套衣裙让她挑选,周清讪讪的笑,觉得当个古代人真是累得慌。
被小梅伺候着换了衣服,周清带着两个丫鬟去了前厅。
刚走进大厅,便感觉一道火热的视线黏在她身上,周清目不斜视的走过去给祖母和父母请安。
祖母夸赞她孝顺,旁边的女眷看老太太心情不错,也跟着附和了几句,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似的甩出来,直把她夸的天上有地上无。
这个女眷是原主的婶婶,平日里喜欢斤斤计较,也没什么本事,就凭着一张巧嘴把老太太哄得乐呵呵的。
除了喜欢贪便宜的臭毛病以外,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
闻言,周清故作害羞的低下头。
宴席分为两桌,一桌是男眷,一桌为女眷,席间又打趣了她几句,不知谁的话题一转,将话题带到了程渊的身上。
古代的女子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很少能离开夏府出去走动。所以,对于这个看着气宇轩昂、相貌堂堂的程渊多了几分好奇心。
连巧舌如簧的婶婶刘巧燕也对他赞不绝口,还叹息自己没有闺女,要不然,一定把闺女许配给他。
闻言,周清拿着帕子捂嘴偷笑,她抬起了眼眸,顺着那道炙热的视线望过去。
原文里,就是这次宴会,原主听见席间的女眷都在谈论程渊。
耳边听见的都是对他的认可,又见他没了上次的轻浮,仪态也很稳重,于是便有了几分好感。
她淡淡的瞥了对方一眼,很快便移开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