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雨洗东坡月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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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雨洗东坡月色清。
叶且歌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说些什么。
与陆小凤相比,她实在是太过幸运。出身藏剑,让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并没有体会过什么民间疾苦。而整座藏剑山庄中的人,也都友善和乐。至若十五岁出庄,几经生死,却也幸运的从未见过人心险恶。
——叶且歌的亲人,都是护她爱她之人。叶且歌的朋友,都是肝胆相照、性命相托之辈。她听说过江湖人心险恶,可是,那却也只是听说过。
叶且歌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安慰被所谓朋友捅刀的陆小凤。可是她也明白,这个时候陆小凤需要的,或许并不是安慰,而是沉默。
良久之后,陆小凤用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双眼,低声问叶且歌:“叶兄,你说,到底什么才是江湖?江湖扬名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重要到可以让“朋友”与“道义”这两个词染上污秽,重要到可以去追逐名利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想想当年信誓旦旦说要名扬江湖的自己,陆小凤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了。
叶且歌轻轻的抿了抿已经凉了的茶水。浅碧的茶汤带着一丝苦涩,让她的声音也有些凝重。无名指划过杯口,叶且歌垂眸,似叹似怨:“大概,人才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
犹豫了半晌,叶且歌还是对陆小凤说道:“第一个问题,那你从今以后,还会信任朋友么?”
床上的陆小凤坐了起来,他踉跄着走到了叶且歌身前。因为他觉得,这些话,需要注视着叶且歌才能说得出来。他说:“叶兄,陆某只要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一日,便永远不会去怀疑自己的朋友。”
说着,他似乎要透过了叶且歌,看到很多很多的人。仿佛只是一瞬,却又仿佛过了很久,注视着叶且歌澄澈的眸子,陆小凤将自己生平所交细细的过了一遍,然后,他轻声说道:“只是,从此以后,有些人却再也没有资格称为我的朋友了。”
其实,问出那句话之前,叶且歌大概已经知道这个答案了。她将陆小凤扶到床上躺下,自己又弯腰从桌子后面拿出了一个剑匣。
没有打开剑匣,也没有将之递给陆小凤。叶且歌只是将这个剑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对陆小凤问道:“第二个问题,从此以后,你还要用剑么?”
被自己的剑刺穿后背,对于谁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体验。而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叶且歌从陆小凤的眸子中已经看出了一种变化。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在一瞬间改变?至少叶且歌觉得,陆小凤是能的。他是她遇见过最豁达之人,这种豁达不是历经世事之后的看开,而就是他的性格本身。
在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没有在陆小凤的眼中看出来恨意——事实上,只要陆小凤还是一个人,他便是有理由去恨的。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那是她进几年才发现的地方,是海边难得的干燥,出洞又是海天辽阔,让人心胸豁然开朗。而叶且歌在洞中冥想静坐,听四海潮声,听阵阵鸥鸣,也会有所感悟。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其实算作小辈之中很能“静”的人。她自幼长在叶英身侧,她出生那一年,便也叶英出关的那一年。出关之后的叶英,洗去了一身锋芒,剑势更加圆融贯通,再添七分守护之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英是沉静的。一个幼小的徒儿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动静,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有侍女帮忙照顾,一直到叶且歌十五岁,叶英的天泽楼里,也只有他们师徒二人久住的身影。
藏剑门人,包括老庄主都说,正阳首徒叶且歌,心性澄净执着,自幼便比寻常的孩子更能忍受宁静。
然而他们都说错了一点,叶且歌不是天生就能忍受宁静,而是在师父身边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孤独。
除却闭关修心,堪悟剑道,叶且歌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回复友人们的来信。阿九的,陆小凤的,胡大哥的。
阿九的来信是固定的一月两封,每一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的内容很杂,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他窗前的海棠花开了,他吃到了一家很美味的糕饼,他遇见了一个剑法不错的剑客。甚至是他习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一根指甲,都会在信上碎碎叨叨的写给叶且歌知道。
最初的时候,两人通信还是用信鸽。可是盛京与南海毕竟路途遥远,宫九的信件又实在是太沉重,到了如今,传递两人通信的已经变成了专门训练过的鹰隼。
宫九的信,叶且歌每一次看都会想笑——分明相遇的时候,是个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小少年,如今熟了才发觉,这人怎么如此会撒娇呢?自觉重来一世,心理年龄已经可以是宫九长辈的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却不觉被这人激发起了身上难得的母性光辉。
要知道,虽然正阳大师姐叶且歌是个红颜满江湖,一言不合就抡着重剑砸砸砸的暴力藏剑,可是却也是最受小师弟小师妹们喜爱的温柔大姐姐呐。一不留神契合了宫九的心理预期,于是这人对自家小表妹撒起娇来,就更加不遗余力了。
一直到他给叶且歌来信的鹰隼从一只变成了两只,恰巧被白云城主发现,然后不由分说的斩落了一只之后,宫九才有所收敛,控制了自己每次寄信的长短。不过……暗搓搓给这个便宜表哥找点儿麻烦什么的,宫九还是很不遗余力的。
胡大哥的来信,与其说是来信,不若说是夹在陆小凤的信件中的寥寥数笔。从白云城离开的一年中,陆小凤都窝在大漠的那家小酒馆里。胡铁花教了他很多东西,譬如喝酒,譬如他的成名绝技——蝴蝶传花七十二式。
然而胡铁花做的最多的事情,却是慢慢开解陆小凤。伤口已经存在,捂着就只会化脓。而心里有一条会化脓的伤口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快活。胡铁花难得的遇见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年轻人,不忍让他一辈子都从那场背叛里走出来。
像是终于找得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在陆小凤与胡铁花话别之后的短短一年,江湖之中一个使得一手漂亮的手上功夫的年轻人声名鹊起,“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他的灵犀一指一道,名扬江湖。
名扬江湖呐。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客栈里,少年清亮坚定的眼神,叶且歌翻着陆小凤最新给她来的信件,微微笑了笑。
第二十一章。雨洗东坡月色清。
叶且歌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说些什么。
与陆小凤相比,她实在是太过幸运。出身藏剑,让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并没有体会过什么民间疾苦。而整座藏剑山庄中的人,也都友善和乐。至若十五岁出庄,几经生死,却也幸运的从未见过人心险恶。
——叶且歌的亲人,都是护她爱她之人。叶且歌的朋友,都是肝胆相照、性命相托之辈。她听说过江湖人心险恶,可是,那却也只是听说过。
叶且歌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安慰被所谓朋友捅刀的陆小凤。可是她也明白,这个时候陆小凤需要的,或许并不是安慰,而是沉默。
良久之后,陆小凤用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双眼,低声问叶且歌:“叶兄,你说,到底什么才是江湖?江湖扬名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重要到可以让“朋友”与“道义”这两个词染上污秽,重要到可以去追逐名利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想想当年信誓旦旦说要名扬江湖的自己,陆小凤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了。
叶且歌轻轻的抿了抿已经凉了的茶水。浅碧的茶汤带着一丝苦涩,让她的声音也有些凝重。无名指划过杯口,叶且歌垂眸,似叹似怨:“大概,人才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
犹豫了半晌,叶且歌还是对陆小凤说道:“第一个问题,那你从今以后,还会信任朋友么?”
床上的陆小凤坐了起来,他踉跄着走到了叶且歌身前。因为他觉得,这些话,需要注视着叶且歌才能说得出来。他说:“叶兄,陆某只要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一日,便永远不会去怀疑自己的朋友。”
说着,他似乎要透过了叶且歌,看到很多很多的人。仿佛只是一瞬,却又仿佛过了很久,注视着叶且歌澄澈的眸子,陆小凤将自己生平所交细细的过了一遍,然后,他轻声说道:“只是,从此以后,有些人却再也没有资格称为我的朋友了。”
其实,问出那句话之前,叶且歌大概已经知道这个答案了。她将陆小凤扶到床上躺下,自己又弯腰从桌子后面拿出了一个剑匣。
没有打开剑匣,也没有将之递给陆小凤。叶且歌只是将这个剑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对陆小凤问道:“第二个问题,从此以后,你还要用剑么?”
被自己的剑刺穿后背,对于谁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体验。而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叶且歌从陆小凤的眸子中已经看出了一种变化。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在一瞬间改变?至少叶且歌觉得,陆小凤是能的。他是她遇见过最豁达之人,这种豁达不是历经世事之后的看开,而就是他的性格本身。
在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没有在陆小凤的眼中看出来恨意——事实上,只要陆小凤还是一个人,他便是有理由去恨的。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那是她进几年才发现的地方,是海边难得的干燥,出洞又是海天辽阔,让人心胸豁然开朗。而叶且歌在洞中冥想静坐,听四海潮声,听阵阵鸥鸣,也会有所感悟。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其实算作小辈之中很能“静”的人。她自幼长在叶英身侧,她出生那一年,便也叶英出关的那一年。出关之后的叶英,洗去了一身锋芒,剑势更加圆融贯通,再添七分守护之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英是沉静的。一个幼小的徒儿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动静,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有侍女帮忙照顾,一直到叶且歌十五岁,叶英的天泽楼里,也只有他们师徒二人久住的身影。
藏剑门人,包括老庄主都说,正阳首徒叶且歌,心性澄净执着,自幼便比寻常的孩子更能忍受宁静。
然而他们都说错了一点,叶且歌不是天生就能忍受宁静,而是在师父身边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孤独。
除却闭关修心,堪悟剑道,叶且歌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回复友人们的来信。阿九的,陆小凤的,胡大哥的。
阿九的来信是固定的一月两封,每一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的内容很杂,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他窗前的海棠花开了,他吃到了一家很美味的糕饼,他遇见了一个剑法不错的剑客。甚至是他习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一根指甲,都会在信上碎碎叨叨的写给叶且歌知道。
最初的时候,两人通信还是用信鸽。可是盛京与南海毕竟路途遥远,宫九的信件又实在是太沉重,到了如今,传递两人通信的已经变成了专门训练过的鹰隼。
宫九的信,叶且歌每一次看都会想笑——分明相遇的时候,是个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小少年,如今熟了才发觉,这人怎么如此会撒娇呢?自觉重来一世,心理年龄已经可以是宫九长辈的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却不觉被这人激发起了身上难得的母性光辉。
要知道,虽然正阳大师姐叶且歌是个红颜满江湖,一言不合就抡着重剑砸砸砸的暴力藏剑,可是却也是最受小师弟小师妹们喜爱的温柔大姐姐呐。一不留神契合了宫九的心理预期,于是这人对自家小表妹撒起娇来,就更加不遗余力了。
一直到他给叶且歌来信的鹰隼从一只变成了两只,恰巧被白云城主发现,然后不由分说的斩落了一只之后,宫九才有所收敛,控制了自己每次寄信的长短。不过……暗搓搓给这个便宜表哥找点儿麻烦什么的,宫九还是很不遗余力的。
胡大哥的来信,与其说是来信,不若说是夹在陆小凤的信件中的寥寥数笔。从白云城离开的一年中,陆小凤都窝在大漠的那家小酒馆里。胡铁花教了他很多东西,譬如喝酒,譬如他的成名绝技——蝴蝶传花七十二式。
然而胡铁花做的最多的事情,却是慢慢开解陆小凤。伤口已经存在,捂着就只会化脓。而心里有一条会化脓的伤口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快活。胡铁花难得的遇见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年轻人,不忍让他一辈子都从那场背叛里走出来。
像是终于找得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在陆小凤与胡铁花话别之后的短短一年,江湖之中一个使得一手漂亮的手上功夫的年轻人声名鹊起,“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他的灵犀一指一道,名扬江湖。
名扬江湖呐。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客栈里,少年清亮坚定的眼神,叶且歌翻着陆小凤最新给她来的信件,微微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