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伏笔借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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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萧远悠一面咳嗽一面拍脑袋:“哇呀呀呀,终于想起来了,《欺世》的前传我已经写出来了,不过没有连载,白写了,可惜可惜!”
说到这个伏笔,算是牵扯到正传之前的恩仇。不过在萧远悠忘了这茬之后,这个事件一直到正传完结都没能解决,这种留包没收的窘事后面被细心网友翻出来,真的超级尴尬!
未收的伏笔一直以来都是作者们的败笔,不过到了萧远悠这,居然还能成为起死回生的契机,实在是……很微妙。
“先不管那些……总之这个还没收的伏笔,我该怎样利用这个故事呢?”
这是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因为极致的力量并不叫“无敌”,而是叫做“深不可测”。《欺世》中唯一一个深不可测的角色,就是这个伏笔中的冥王。
如果要对抗主角,单凭作者的力量是不够的,在书中借势就很有必要了,而此时的伏笔,显然有机会借到最强的冥王作为助力。
况且,掐指一算:“上面单挑的两人就算是打了三场加时赛都应该分出了胜负。能想象到安迪正在咬牙切齿地掘着土的表情。”
顺带一说,那家伙很有可能找到王座下的机关,因为那个机关的伏笔本就是为他设计的,萧远悠只能算是借用一下使用权,并不能征用这个情节。所以说他追过来只是个时间问题。
这会儿马入夹道,回头是不可能的。一旦被安迪抓到就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毕竟安迪和自己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萧远悠现在很明白:一方是角色,一方是作者。这两者之间硬要说联系的话,我们之间是有仇的。
这个所谓的仇,应该是超越了一切的深仇大恨。你半生拼搏,赢了个家庭美满、功成名就,有朝一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正是指天骂地的时候,突然有人给了你一耳光,指着鼻子告诉你:别骂天了,傻×,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你服不服。
萧远悠自叹:在角色的眼里,恐怕我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
仇恨无可避免,因为人生中不如意的遗憾实在太多了。面对命运,忍受显得软弱,愤怒显得愚蠢,反抗又会因为无从下手而茫然失措。
这时,刀枪不入的老天爷突然就成了现成的代罪耶稣,人生中的起伏和遗憾都有了发泄的对象。无论是谁,也会想办法捅他两刀为自己赎罪——神特么神逻辑!
所以这股仇恨是不缺乏理由的,大到切肤之痛,小到感冒病发,只要是人生中不如意的地方,都可以归咎给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就是作者。
至于烂尾,是我的无心之失也好,别有深意也罢,角色不会管,他们都有理由来恨我,而且正是所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
于是,这些角色站到了作者面前。
或许因为事发突然,萧远悠当时没想明白,但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面对这么一群急需发泄对象的疯子,我随时都有横死街头的可能——”他还忘了估计一点,个别心理阴暗者更会找机会报复折磨他。
想来,安迪能为了大局而忍住不杀他,都已经算是气量非凡,足可说一句了不起。
但自己失去利用价值之后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安迪是一个理性、但却容易激动的人,一旦自己没有利用价值,那么死活就很次要了。
这种情况,卖保险的都不会做萧远悠的生意。
萧远悠独自沉吟道:“毕竟是魔王。”
没有人能保证,安迪在达成目的后会送他回去。因为主角们的性格他很了解,安迪这个人绝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既然破脸了,就只好一条路走到黑。
但他毕竟是主角,书的许多剧情是为了这个主角而设计的。所以萧远悠现在所做的,是对抗整个世界观里最强大的角色,这看上去很难吗?
难!
总之,光环的力量很可怕。飞机失事你都能活下来,除了主角还能是什么?超人吗?(那也是主角!)
“所以现在只能尽力发展这些被遗忘的剧情,或许能动摇主角的统治,嗯……”萧远悠边走边自言自语,在这个处处透着阴冷色调的大屋里转悠了一会儿。
他又开始习惯性的喃喃自语:“咳咳咳咳咳……别紧张,我们可以先往好处看,至少我已经想起了这个【埋骨地】伏笔的来龙去脉,已经算是走出了第一步。不是吗?咳咳……”
“当然,如果要继续推动这个剧情,原地踏步肯定是不行的,咳……我得去找那个八成就是冥王的老太婆重启这条伏线。”
这个冥王化身成老太婆,或许是有心隐藏身份,但萧远悠可不是一般人。
作者,与故事剧情无关,既不是主角也不是配角,硬要说的话,他是导演,演员无论画什么妆,这一幕该是谁就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年庚几何?双亲安在?从哪来到哪去?兜里几毛钱、名下几亩地、地里几斤菜……零零总总,只有你不懂的,没有他不知的。
我们可以把这个也称之为某种光环:作者光环。
在这种通天彻地的基础能力支持下,萧远悠能一眼看破这些故弄玄虚的角色。
这也没办法,特别牛的角色登场时,总是要伴随着神秘感,毕竟逼格、身份、形象总是要与气氛相得益彰。现在的角色们带着小弟出场都显老套了,正式登场前不在天台说几句“interesting”,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是跑龙套。
萧远悠作为写书的作者,次要角色们轻易还见不着他,所以从今往后这种喜欢装神弄鬼自嗨的角色应该也不会少见。
“啊,真是想想都觉得尴尬!搞得我都有点兴奋了。”并不是一个尴尬恐惧症患者。
离开卧室下楼,绕过回廊来到后院,此时的老太正坐在阶梯上,眯眼看着后院那片田地。地里结着比公交车轮胎还大两圈的南瓜,几个同样穿着保姆装束的猩猩正在给作物浇水。
总的来说,这幅场面的吐槽难度系数极低。
“阿婆您在这啊。”萧远悠压抑住吐槽之魂,貌似自然地去打招呼,余光瞥见一条精致美观的蕾丝边长裙随风舞动——
一身保姆穿戴的大猩猩带着主人的恶趣味和自己的怒吼声跳出来,真·沙包一般大的拳头咚地一声砸下来,整个小房子都随之一颤。
“什么鬼!”连作者都不知道它的来历,萧远悠一惊,往后大跳两步:“卧靠,何方妖孽!”
“咳咳咳!”萧远悠一面咳嗽一面拍脑袋:“哇呀呀呀,终于想起来了,《欺世》的前传我已经写出来了,不过没有连载,白写了,可惜可惜!”
说到这个伏笔,算是牵扯到正传之前的恩仇。不过在萧远悠忘了这茬之后,这个事件一直到正传完结都没能解决,这种留包没收的窘事后面被细心网友翻出来,真的超级尴尬!
未收的伏笔一直以来都是作者们的败笔,不过到了萧远悠这,居然还能成为起死回生的契机,实在是……很微妙。
“先不管那些……总之这个还没收的伏笔,我该怎样利用这个故事呢?”
这是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因为极致的力量并不叫“无敌”,而是叫做“深不可测”。《欺世》中唯一一个深不可测的角色,就是这个伏笔中的冥王。
如果要对抗主角,单凭作者的力量是不够的,在书中借势就很有必要了,而此时的伏笔,显然有机会借到最强的冥王作为助力。
况且,掐指一算:“上面单挑的两人就算是打了三场加时赛都应该分出了胜负。能想象到安迪正在咬牙切齿地掘着土的表情。”
顺带一说,那家伙很有可能找到王座下的机关,因为那个机关的伏笔本就是为他设计的,萧远悠只能算是借用一下使用权,并不能征用这个情节。所以说他追过来只是个时间问题。
这会儿马入夹道,回头是不可能的。一旦被安迪抓到就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毕竟安迪和自己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萧远悠现在很明白:一方是角色,一方是作者。这两者之间硬要说联系的话,我们之间是有仇的。
这个所谓的仇,应该是超越了一切的深仇大恨。你半生拼搏,赢了个家庭美满、功成名就,有朝一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正是指天骂地的时候,突然有人给了你一耳光,指着鼻子告诉你:别骂天了,傻×,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你服不服。
萧远悠自叹:在角色的眼里,恐怕我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
仇恨无可避免,因为人生中不如意的遗憾实在太多了。面对命运,忍受显得软弱,愤怒显得愚蠢,反抗又会因为无从下手而茫然失措。
这时,刀枪不入的老天爷突然就成了现成的代罪耶稣,人生中的起伏和遗憾都有了发泄的对象。无论是谁,也会想办法捅他两刀为自己赎罪——神特么神逻辑!
所以这股仇恨是不缺乏理由的,大到切肤之痛,小到感冒病发,只要是人生中不如意的地方,都可以归咎给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就是作者。
至于烂尾,是我的无心之失也好,别有深意也罢,角色不会管,他们都有理由来恨我,而且正是所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
于是,这些角色站到了作者面前。
或许因为事发突然,萧远悠当时没想明白,但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面对这么一群急需发泄对象的疯子,我随时都有横死街头的可能——”他还忘了估计一点,个别心理阴暗者更会找机会报复折磨他。
想来,安迪能为了大局而忍住不杀他,都已经算是气量非凡,足可说一句了不起。
但自己失去利用价值之后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安迪是一个理性、但却容易激动的人,一旦自己没有利用价值,那么死活就很次要了。
这种情况,卖保险的都不会做萧远悠的生意。
萧远悠独自沉吟道:“毕竟是魔王。”
没有人能保证,安迪在达成目的后会送他回去。因为主角们的性格他很了解,安迪这个人绝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既然破脸了,就只好一条路走到黑。
但他毕竟是主角,书的许多剧情是为了这个主角而设计的。所以萧远悠现在所做的,是对抗整个世界观里最强大的角色,这看上去很难吗?
难!
总之,光环的力量很可怕。飞机失事你都能活下来,除了主角还能是什么?超人吗?(那也是主角!)
“所以现在只能尽力发展这些被遗忘的剧情,或许能动摇主角的统治,嗯……”萧远悠边走边自言自语,在这个处处透着阴冷色调的大屋里转悠了一会儿。
他又开始习惯性的喃喃自语:“咳咳咳咳咳……别紧张,我们可以先往好处看,至少我已经想起了这个【埋骨地】伏笔的来龙去脉,已经算是走出了第一步。不是吗?咳咳……”
“当然,如果要继续推动这个剧情,原地踏步肯定是不行的,咳……我得去找那个八成就是冥王的老太婆重启这条伏线。”
这个冥王化身成老太婆,或许是有心隐藏身份,但萧远悠可不是一般人。
作者,与故事剧情无关,既不是主角也不是配角,硬要说的话,他是导演,演员无论画什么妆,这一幕该是谁就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年庚几何?双亲安在?从哪来到哪去?兜里几毛钱、名下几亩地、地里几斤菜……零零总总,只有你不懂的,没有他不知的。
我们可以把这个也称之为某种光环:作者光环。
在这种通天彻地的基础能力支持下,萧远悠能一眼看破这些故弄玄虚的角色。
这也没办法,特别牛的角色登场时,总是要伴随着神秘感,毕竟逼格、身份、形象总是要与气氛相得益彰。现在的角色们带着小弟出场都显老套了,正式登场前不在天台说几句“interesting”,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是跑龙套。
萧远悠作为写书的作者,次要角色们轻易还见不着他,所以从今往后这种喜欢装神弄鬼自嗨的角色应该也不会少见。
“啊,真是想想都觉得尴尬!搞得我都有点兴奋了。”并不是一个尴尬恐惧症患者。
离开卧室下楼,绕过回廊来到后院,此时的老太正坐在阶梯上,眯眼看着后院那片田地。地里结着比公交车轮胎还大两圈的南瓜,几个同样穿着保姆装束的猩猩正在给作物浇水。
总的来说,这幅场面的吐槽难度系数极低。
“阿婆您在这啊。”萧远悠压抑住吐槽之魂,貌似自然地去打招呼,余光瞥见一条精致美观的蕾丝边长裙随风舞动——
一身保姆穿戴的大猩猩带着主人的恶趣味和自己的怒吼声跳出来,真·沙包一般大的拳头咚地一声砸下来,整个小房子都随之一颤。
“什么鬼!”连作者都不知道它的来历,萧远悠一惊,往后大跳两步:“卧靠,何方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