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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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于舟眯着眼,双手插在裤袋里,漫步走在天桥上,俯视着闪烁的车灯,遥望着城市的霓虹灯光。
市中心热闹非凡,四人在一家炒菜馆里吃了晚饭,肚子撑得厉害。酒吧就在这一片附近,本想着一路走过去正好,结果非常爽快地全员迷了路。
鲁明哲倚在天桥栏杆上,正拿着手机搜索地图,神一般的网速,半天刷不出导航来。
“换我的。”于舟也拿出手机,结果连酒吧位置都搜索不出来。
“靠,这地方信号死角。”鲁明哲啐了一口,看了看大概位置,指挥着众人一起下了天桥。
千里迢迢从大学城赶到市中心,除了经常鬼混的鲁明哲还有点方向感之外,其余人都是一片茫然酒吧的位置非常显眼,四人却还是找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所幸初秋的微风意外的清凉,走在马路上也能感受到一丝舒爽,就当是饭后消食。
到了酒吧,周围的停车场全部爆满,交通也有些堵塞,门口更是人头耸动,想必里面也是爆满,似乎是有什么特别的活动,从很远的地方开始,就可以听到女人的尖叫声了。
“这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鲁明哲抱胸站在入口外,有些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现在换地方还来得及。”
“今晚有soul乐队的表演。”张永智指了指放在边上的一块布告栏,“很有名?”
“没听过。”于舟也走到了布告栏前,上面贴着一张骷髅头的海报,“专业的乐队驻唱?那经常混酒吧的人才知道吧。”说完他还看了鲁明哲一眼。
鲁明哲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第一次来这家酒吧,况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来酒吧是干嘛的……”
“难得的,进去看看。”张永智白了鲁明哲一眼,拉着于舟挤进了爆满的酒吧内。
酒吧内人声鼎沸,大部分的人都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聚在中央高台下,倒是座位居然还有空余。
四人立刻霸占了一张空桌子,只是位置有些偏僻,已经属于最角落的位置了,靠近高台的后方,供演员上下的楼梯就在附近。那楼梯边上也全围满了人,后门边上倒是站着工作人员,不让靠近。坐在这个位置上,只能从斜后方观看,并不能正面看到表演。
乐队还未上场,台下的观众已经开始嘶吼。
后排几个没抢到好位置的女人,相互推搡着想要挤进前排。而前排的女人感受到来自后排的恶意,更是不顾形象地直接抬脚,用高跟鞋猛踢人。
于舟拍了拍鲁明哲的肩膀:“这就是你喜欢的女人?”
“……”
过了一会儿,有工作人员开始搬运乐器。
一台架子鼓和电子键盘被摆上了高台,连接上了音响。乐队的成员明明还没有出场,光是看到乐器,台下就开始充斥尖叫。
穿着暴露的女人们手舞足蹈,纷纷叫嚷着“soul!soul!”,声音洪亮震裂耳膜。
“这就是你喜欢的女人?!”
“泥垢了!”鲁明哲无语地推了一把于舟,把他压进了沙发里,恶狠狠对掐着他的腰,“又不是所有女人都是那样的!”
于舟力气没鲁明哲大,掐在腰上有些痒,他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挣扎着直不起身。气势上虽然输了,嘴皮子可不能输:“你不说我还真忘了!你的那个莲蓉……”
“这个还真别提了!”鲁明哲一脸痛苦地放开了于舟,“妈的这女人居然光明正大跟我来说,她看上你男人了,要我帮她去说!你说她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
“你也知道有毛病啊!”
张永智凑过来插了句嘴:“阿舟的男人是说萧萧?”
“是啊!”
“放屁!”
“……”
“我不会干涉好友的性取向的。”张永智安慰地看了一眼于舟。
“哟。”于舟邪笑着站起身来,勾了勾张永智的脖子,作势想把他压倒,“暖男啊,我看上的可是你啊……”
“滚开滚开。”鲁明哲也闹腾上了,一把推开了于舟,拦腰把张永智抱到了自己的腿上。
这个举动一出,四人都愣了愣。
鲁明哲有一米八二,是四人里长得最高的,常年都在锻炼,身材十分不错。于舟刚好一米八,两人块头看上去相差不大,闹在一起也没什么别扭感。
但张永智只有一米七四,人也相对比较消瘦。于舟搭着他肩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鲁明哲这么一抱,怎么看怎么别扭。
鲁明哲自己也愣住了,他双手环着张永智的腰,轻轻按了按他柔软的肚皮,往里收了收劲。
他自己的肚子上有腹肌,按下去是硬的,并没有这种柔软感。张永智的一整个身体都很软,就是肉不多,还没用多大劲,就掐到了骨头,抱起来的感觉也很轻。
他像是按上了瘾,把张永智的t恤往上扯了扯,毫不客气地在腰间摸了一把。
两人保持着前胸贴后背的姿势,张永智的双脚离了地,有些没安全感,双手拼命往前伸着,却硬是挣脱不开,依旧坐在鲁明哲的大腿前段。
张永智感受到了鲁明哲的咸猪手,伸进了自己的衣服里,正直接触摸着平滑的肌肤。他的手并不光滑,动作却非常轻柔,让人感觉有些痒,更多的却是舒服。
“滚开!”张永智的脸有些泛红,他居然会觉得一个男人的触碰很舒服!他加大了挣扎的力道,伸手去掰开鲁明哲的手,他拼命扭动着腰肢,一点点想要从大腿上蹭下去。
突然,张永智的身体猛地一僵,停止了扭动的动作,整张脸色瞬间黑了下来,比踩到狗屎还难看。他张大了嘴巴,恶狠狠地反手掐了一把鲁明哲的手臂,趁他吃痛放松的间隙,一脚蹬在他的膝盖上,借力快速跳到地上。
于舟也回过了神,本以为两人会开始进入斗嘴阶段,结果却非常不科学地双双沉默了下去。看鲁明哲一脸尴尬,张永智满脸想杀人,他突然乐呵了起来:“怎么,鲁爷对着暖男硬了啊?”
“……”
“……”
鲁明哲和张永智的脸上都露出了极为微妙的表情。
于舟一愣,干笑两声:“……不会真硬了吧。”
张永智狠狠瞪了一眼鲁明哲,十分无语地轻嗤一声,像是看到一堆牛粪一样,不屑地扭过了头,转身坐回了沙发上。
鲁明哲本想开口说点什么,却百口莫辩,他松松垮垮地半躺在沙发上,刚刚张永智掐的那一下着实狠,直接把他给痛软了下去,现在也完全没了兴致。
僵硬的气氛持续了一会儿,服务员适时地出现上酒。
四人一人要了一杯生啤,鲁明哲一到手,就拿着杯子和身边的于舟撞了杯,仰头灌了半杯下去。
于舟举着杯子一愣,放到嘴边,犹豫了一下,只小小抿了一口。
鲁明哲放下杯子,余光看到于舟的杯子像是一滴未少,和自己的杯子形成了巨大的对比,他立刻就不干了。
“哎哎,阿舟,你这也太不给面子了……”
于舟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梁辉开口提示道:“你们忘记阿舟的酒量了?”
此话一出,板着脸的张永智也勾了勾嘴角:“哈,我记得我们去ktv那次,阿舟喝了两听啤酒就倒了。”
“……”
“哦哦哦,对对对。”鲁明哲也起劲了,“那也叫喝啤酒啊,就跟喝了两听春药一样。”
“…………”
于舟举起酒杯喝了一口:“你们俩真是夫唱妇随啊!”
“……”
“……”
梁辉坐在边上,无奈地摇了摇头,非得比谁更作死么?
时间正好晚上八点,后门被人打开了,走进来四个年轻的杀马特……哦不,是三个。
带头的是个染了大红长发的吉他手,扎了一个低马尾,绕在脖子边上。他的两只耳朵上都挂满了银白色形状各异的耳钉,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掌大小的诡异骷髅头。
他穿着一身全黑的皮衣,手臂处镶嵌着许多方块状的金属装饰物,一直从肩膀延伸到整个后背。腰带上垂挂着几根银白色的链子,皮裤下是一双闪闪发光的马丁靴,整个人看起来张扬无比。
在他身后的是贝斯手,乐器和脊背垂直背在身后,让人忍不住觉得他会进门卡住。
他的头发是银白色的,蓬松过了头,有种爆炸头的感觉,鼻子上打着一颗鼻钉,耳朵上是五彩的耳钉,还有一个巨大的耳环挂在耳垂上。身上也是皮衣皮裤,里面穿着一件血红色的t恤衫,印着指骨的花纹,看起来有些恐怖。他的鞋子是银色的,有小小的一截高跟,走起路来踢踏踢踏的。
再后面的是鼓手,他进场的时候,举着手里的两根鼓棒挥了挥,抛到半空中,完美的耍了一个交替,惹来了一阵尖叫声。
他的头发是明黄色的,非常亮眼,一簇一簇用发胶固定过,看起来有种七龙珠的感觉。他的身材相对于前两人,要稍微壮硕一些,没有穿紧身的皮衣,而是穿了一套夸张的休闲衫。t恤上印着一个狰狞的骷髅头,像是soul乐队海报上的标志。
走在最后的键盘手,也是唯一称不上杀马特的一个。
华灯初上,于舟眯着眼,双手插在裤袋里,漫步走在天桥上,俯视着闪烁的车灯,遥望着城市的霓虹灯光。
市中心热闹非凡,四人在一家炒菜馆里吃了晚饭,肚子撑得厉害。酒吧就在这一片附近,本想着一路走过去正好,结果非常爽快地全员迷了路。
鲁明哲倚在天桥栏杆上,正拿着手机搜索地图,神一般的网速,半天刷不出导航来。
“换我的。”于舟也拿出手机,结果连酒吧位置都搜索不出来。
“靠,这地方信号死角。”鲁明哲啐了一口,看了看大概位置,指挥着众人一起下了天桥。
千里迢迢从大学城赶到市中心,除了经常鬼混的鲁明哲还有点方向感之外,其余人都是一片茫然酒吧的位置非常显眼,四人却还是找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所幸初秋的微风意外的清凉,走在马路上也能感受到一丝舒爽,就当是饭后消食。
到了酒吧,周围的停车场全部爆满,交通也有些堵塞,门口更是人头耸动,想必里面也是爆满,似乎是有什么特别的活动,从很远的地方开始,就可以听到女人的尖叫声了。
“这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鲁明哲抱胸站在入口外,有些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现在换地方还来得及。”
“今晚有soul乐队的表演。”张永智指了指放在边上的一块布告栏,“很有名?”
“没听过。”于舟也走到了布告栏前,上面贴着一张骷髅头的海报,“专业的乐队驻唱?那经常混酒吧的人才知道吧。”说完他还看了鲁明哲一眼。
鲁明哲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第一次来这家酒吧,况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来酒吧是干嘛的……”
“难得的,进去看看。”张永智白了鲁明哲一眼,拉着于舟挤进了爆满的酒吧内。
酒吧内人声鼎沸,大部分的人都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聚在中央高台下,倒是座位居然还有空余。
四人立刻霸占了一张空桌子,只是位置有些偏僻,已经属于最角落的位置了,靠近高台的后方,供演员上下的楼梯就在附近。那楼梯边上也全围满了人,后门边上倒是站着工作人员,不让靠近。坐在这个位置上,只能从斜后方观看,并不能正面看到表演。
乐队还未上场,台下的观众已经开始嘶吼。
后排几个没抢到好位置的女人,相互推搡着想要挤进前排。而前排的女人感受到来自后排的恶意,更是不顾形象地直接抬脚,用高跟鞋猛踢人。
于舟拍了拍鲁明哲的肩膀:“这就是你喜欢的女人?”
“……”
过了一会儿,有工作人员开始搬运乐器。
一台架子鼓和电子键盘被摆上了高台,连接上了音响。乐队的成员明明还没有出场,光是看到乐器,台下就开始充斥尖叫。
穿着暴露的女人们手舞足蹈,纷纷叫嚷着“soul!soul!”,声音洪亮震裂耳膜。
“这就是你喜欢的女人?!”
“泥垢了!”鲁明哲无语地推了一把于舟,把他压进了沙发里,恶狠狠对掐着他的腰,“又不是所有女人都是那样的!”
于舟力气没鲁明哲大,掐在腰上有些痒,他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挣扎着直不起身。气势上虽然输了,嘴皮子可不能输:“你不说我还真忘了!你的那个莲蓉……”
“这个还真别提了!”鲁明哲一脸痛苦地放开了于舟,“妈的这女人居然光明正大跟我来说,她看上你男人了,要我帮她去说!你说她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
“你也知道有毛病啊!”
张永智凑过来插了句嘴:“阿舟的男人是说萧萧?”
“是啊!”
“放屁!”
“……”
“我不会干涉好友的性取向的。”张永智安慰地看了一眼于舟。
“哟。”于舟邪笑着站起身来,勾了勾张永智的脖子,作势想把他压倒,“暖男啊,我看上的可是你啊……”
“滚开滚开。”鲁明哲也闹腾上了,一把推开了于舟,拦腰把张永智抱到了自己的腿上。
这个举动一出,四人都愣了愣。
鲁明哲有一米八二,是四人里长得最高的,常年都在锻炼,身材十分不错。于舟刚好一米八,两人块头看上去相差不大,闹在一起也没什么别扭感。
但张永智只有一米七四,人也相对比较消瘦。于舟搭着他肩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鲁明哲这么一抱,怎么看怎么别扭。
鲁明哲自己也愣住了,他双手环着张永智的腰,轻轻按了按他柔软的肚皮,往里收了收劲。
他自己的肚子上有腹肌,按下去是硬的,并没有这种柔软感。张永智的一整个身体都很软,就是肉不多,还没用多大劲,就掐到了骨头,抱起来的感觉也很轻。
他像是按上了瘾,把张永智的t恤往上扯了扯,毫不客气地在腰间摸了一把。
两人保持着前胸贴后背的姿势,张永智的双脚离了地,有些没安全感,双手拼命往前伸着,却硬是挣脱不开,依旧坐在鲁明哲的大腿前段。
张永智感受到了鲁明哲的咸猪手,伸进了自己的衣服里,正直接触摸着平滑的肌肤。他的手并不光滑,动作却非常轻柔,让人感觉有些痒,更多的却是舒服。
“滚开!”张永智的脸有些泛红,他居然会觉得一个男人的触碰很舒服!他加大了挣扎的力道,伸手去掰开鲁明哲的手,他拼命扭动着腰肢,一点点想要从大腿上蹭下去。
突然,张永智的身体猛地一僵,停止了扭动的动作,整张脸色瞬间黑了下来,比踩到狗屎还难看。他张大了嘴巴,恶狠狠地反手掐了一把鲁明哲的手臂,趁他吃痛放松的间隙,一脚蹬在他的膝盖上,借力快速跳到地上。
于舟也回过了神,本以为两人会开始进入斗嘴阶段,结果却非常不科学地双双沉默了下去。看鲁明哲一脸尴尬,张永智满脸想杀人,他突然乐呵了起来:“怎么,鲁爷对着暖男硬了啊?”
“……”
“……”
鲁明哲和张永智的脸上都露出了极为微妙的表情。
于舟一愣,干笑两声:“……不会真硬了吧。”
张永智狠狠瞪了一眼鲁明哲,十分无语地轻嗤一声,像是看到一堆牛粪一样,不屑地扭过了头,转身坐回了沙发上。
鲁明哲本想开口说点什么,却百口莫辩,他松松垮垮地半躺在沙发上,刚刚张永智掐的那一下着实狠,直接把他给痛软了下去,现在也完全没了兴致。
僵硬的气氛持续了一会儿,服务员适时地出现上酒。
四人一人要了一杯生啤,鲁明哲一到手,就拿着杯子和身边的于舟撞了杯,仰头灌了半杯下去。
于舟举着杯子一愣,放到嘴边,犹豫了一下,只小小抿了一口。
鲁明哲放下杯子,余光看到于舟的杯子像是一滴未少,和自己的杯子形成了巨大的对比,他立刻就不干了。
“哎哎,阿舟,你这也太不给面子了……”
于舟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梁辉开口提示道:“你们忘记阿舟的酒量了?”
此话一出,板着脸的张永智也勾了勾嘴角:“哈,我记得我们去ktv那次,阿舟喝了两听啤酒就倒了。”
“……”
“哦哦哦,对对对。”鲁明哲也起劲了,“那也叫喝啤酒啊,就跟喝了两听春药一样。”
“…………”
于舟举起酒杯喝了一口:“你们俩真是夫唱妇随啊!”
“……”
“……”
梁辉坐在边上,无奈地摇了摇头,非得比谁更作死么?
时间正好晚上八点,后门被人打开了,走进来四个年轻的杀马特……哦不,是三个。
带头的是个染了大红长发的吉他手,扎了一个低马尾,绕在脖子边上。他的两只耳朵上都挂满了银白色形状各异的耳钉,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掌大小的诡异骷髅头。
他穿着一身全黑的皮衣,手臂处镶嵌着许多方块状的金属装饰物,一直从肩膀延伸到整个后背。腰带上垂挂着几根银白色的链子,皮裤下是一双闪闪发光的马丁靴,整个人看起来张扬无比。
在他身后的是贝斯手,乐器和脊背垂直背在身后,让人忍不住觉得他会进门卡住。
他的头发是银白色的,蓬松过了头,有种爆炸头的感觉,鼻子上打着一颗鼻钉,耳朵上是五彩的耳钉,还有一个巨大的耳环挂在耳垂上。身上也是皮衣皮裤,里面穿着一件血红色的t恤衫,印着指骨的花纹,看起来有些恐怖。他的鞋子是银色的,有小小的一截高跟,走起路来踢踏踢踏的。
再后面的是鼓手,他进场的时候,举着手里的两根鼓棒挥了挥,抛到半空中,完美的耍了一个交替,惹来了一阵尖叫声。
他的头发是明黄色的,非常亮眼,一簇一簇用发胶固定过,看起来有种七龙珠的感觉。他的身材相对于前两人,要稍微壮硕一些,没有穿紧身的皮衣,而是穿了一套夸张的休闲衫。t恤上印着一个狰狞的骷髅头,像是soul乐队海报上的标志。
走在最后的键盘手,也是唯一称不上杀马特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