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1章 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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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早早过来蹭了碗面,然后就带着两个伙计走街串巷寻茶去了。
杨中元依旧不咸不淡做着生意,这一日略微有些好转,但客流依旧不能跟平时比。
因着程维哲回来了,杨中元心里也定了下来,趁着晚上最后一波客人走了,他一边炒着清炒笋丝,一边想着之前的事情。
程维哲还没回来,所以周泉旭就在前面铺子里给儿子打下手:“小元,铺子里的生意,你有什么打算?”
这父子俩可真是心有灵犀,想的事情都一样。
“爹,我也正想这事呢,咱们两个可真是亲生的。”杨中元一边笑着跟爹爹打趣,一面把菜盛进盘中。
今日时间很足,他早早就把鱼洗干净切块,打算做一道大锅红烧鲫鱼。这会儿汤汁都已经收干,杨中元时不时掀开盖子看两眼,等确定差不多了,便用筷子戳了一下贴在锅边的玉米饼子,看看熟了没有。
大锅鱼贴饼子是沿海一带的名吃,做这道菜用海鱼味道会更鲜美,不过丹洛这里并不靠海,用鲫鱼倒也不差。
“你这孩子,跟小时候一样皮。”周泉旭把菜放好,洗了三副碗筷出来,便又回到铺子里盯着儿子瞧。
杨中元被他盯得受不了,最后只得投降:“好啦爹,我没想着跟他们一样报复回去,手段也太下做了些。不过我们自己却可以加一道主餐。”
周泉旭一开始没明白杨中元的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你也要做拉条子?”
杨中元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他一边看着柴火,一边道:“其实,那些不切实际的流言蜚语都是一时的,你看,这才几天,咱们家生意就又渐渐好了起来。爹你说这是为什么?”
见儿子笑得一脸得意,周泉旭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当即表扬他:“因为你手艺实打实摆在这里,那些坊间传言也到底有些夸张,所以食客们冷静几天,就又嘴馋咱家的面了。”
杨中元用力点点头,继续道:“是这个道理,因为好吃,不吃还想念,所以等流言渐渐淡去,食客们还是会上门的。那爹你觉得,孟记的手艺如何?”
周泉旭虽然没吃过孟记,但是想想他家铺子里的生意,于是答道:“似乎还可以?就是家常菜的水平?”
果然,父子俩的评判标注是一样的,杨中元又点点头,说:“其实他们家的拉条子不说不好,但是跟绝顶美味四个字比起来,就有很大的差距了。孟记能在这里扎根这么久,其实一个是因为开铺子时间早,许多客人都吃惯他们家的味道。再一个,这条巷子里没有第二家拉条子,客人们只能上他那里吃。以前或许有,但手艺肯定不如孟记。”
杨中元说完,顿了顿:“如果手艺实打实的好,那么就算外面风浪再大,也能站得住立的稳。爹您说,我要是做拉条子,那些食客们会不会上我这里来吃呢?”
他这话说得自信有力,周泉旭还未等回答,边听程维哲的低醇嗓音由远及近:“那是自然的,小元无论做什么都比别人的好吃。”
杨中元回头,见他在外奔波一天,面色倒还可以,也不好当着爹爹面问他茶叶的事,只说:“是呢,我这两天试试手,等做好了就开始卖拉条子。我以前没做过,但是吃是吃过的,只要掌握面条的劲道与配菜的火候就是了。到时候我卖得比孟记便宜些,不信拉不来客人。”
其实,他这几天反复想过,只要手艺摆在这里,他的腰杆就丝毫都不软。
那些蜚语流言不过是一时的,当风波过去,他照样能做他的生意。这对于孟记来说也是一样。他不知道以前的面铺子为何要走,但想要在这里生意红火,就绝对不能退缩。
你最拿手的就是拉条子?好,那我也做这个,到时候让食客来评判,到底谁的好吃。
一旦食客们嘴被自己养刁,即使将来自己走了,孟记的生意也再也不能恢复从前。
杨中元低下头,没叫程维哲与爹爹看到自己阴暗的表情。这些话他都藏在心里,不敢跟任何人讲。
虽然现在他看起来是个谦和有礼的年轻人,但是骨子里,幼时那种睚眦必报的个性,仍没有消散。
既然孟记手段如此下作,他也就不用再留情面了。
程维哲听后,反而有些不赞同:“小元,你面该卖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其他的都不用管。”
“那怎么行,想让别人过来尝尝,总得有点便宜可寻。”杨中元闻着大锅里鲫鱼咸中带甜,鲜中有香的味道,暗自点点头。
程维哲冲他笑笑,神秘道:“你相信我,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个我来给你想办法。”
杨中元一愣,少顷片刻有些不太好意思:“你都知道了?你铺子里事忙,本来不想跟你讲的。”
程维哲见他那样子,心里十分无奈,却还是说:“咱们两个还有什么好见外的?你这事巷子里传得乱七八糟,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小元,孟记的招牌我都吃过,你只要安心做你的,这事差不了。”
外面自然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杨中元跟周泉旭两个心知肚明,可程维哲就这样大咧咧明明白白讲出来,杨中元也不得不讲一句:“佩服佩服,阿哲就是聪明。”
说话功夫,杨中元就把炖了小半个下午的鱼都盛了出来,又把饼子整齐码在碟中,让程维哲端到餐桌上。
今个为了自己吃鱼,杨中元特地提早把锅灶腾出来,专门用了大锅来炖。鱼里他还用了两个小红辣椒爆炒,闻起来就有点辣辣的味道。
大锅鱼讲究的是食材混搭,一锅既有鱼又有玉米饼,两种食材的香味混在一起,竟分外和谐。吃的时候若是用那烤得香脆的玉米饼沾着鱼汤,滋味简直妙诀。
程维哲在外跑了一天,见了这等美食哪里会放过,抓起饼子就是一口,然后直呼“好吃、好吃”。
周泉旭每次见他们两个斗嘴抢吃的都分外开心,因此见了也不阻拦,只说:“小哲慢点吃,当心别噎着。”
杨中元吃饭的速度也不慢,忙里偷闲还要损他一句:“没出息。”
“我没出息,还不是因为你手艺太好。”程维哲一个饼子下肚,终于觉得浑身都舒服起来,这才有空回了他一嘴。
程维哲带回来的这条鱼并不是太大,好在子多肉肥,他们三口吃起来刚好。杨中元想着程维哲这几天老要在外面跑,就多贴了几个饼子,好让他时时都能充饥。
一家人和和乐乐吃过饭,周泉旭出去扔垃圾顺便消食,独留了杨中元跟程维哲在家。
杨中元忙了一天,可算休息一会儿。他挑了两个个大的桃子,坐在餐桌旁仔细切了起来。
他切桃子,可不是简单切成几半,而用小刀切成兔子造型,看起来就十分可爱。
程维哲洗完碗,凑过来看他把切好的兔子桃摆进白瓷盘里,又感叹一句:“你说你吃个桃子,啃不就完了,费这个劲……虽然挺好看的。”
杨中元抬头扫他一眼,趁着爹爹没回来,问他:“你进到茶叶了没?”
程维哲用小叉子不停戳尖尖的兔子耳朵:“我问了几家,目前还没有今年新茶,但也不太着急。”
杨中元见他玩食物,伸手拍了一把他的手背:“怎么讲?”
程维哲把那个被他戳得看不出样子的桃子扔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肚子,才抬眼笑道:“程家祖辈就是做米商,到了如今我二叔掌管,洛郡比较偏僻的小城里也有了我家的米铺,为了增加利润,现在也做些油盐酱醋茶的生意,但这些并不是主业。”
他声音低醇,表情自信而笃定,说话是不紧不慢,仿佛自家铺子就要没有货源并不是一件大事。
突然,程维哲凑到杨中元耳边道:“你说,这个时候程家买那么多新茶回去,他们要往那里卖?”
“唔。”杨中元被他吓了一跳,手上一抖,竟不小心用刀子划伤了手背。
这会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月亮犹如银盘一般挂在天际,月光洒满院中,把杨中元手上那一抹红痕显现得清清楚楚。
程维哲不知道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先是跟着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抓起他的手,伸出舌头把那道长长的血痕舔了干净。
杨中元愣愣地看他动作,然后脸上募地红成晚霞。
他使劲想抽回手,却被程维哲死死抓住,根本动弹不得。
“喂,”杨中元这会儿本该理直气壮,却不知道为啥嗫嚅半天说不出话,“你……”
程维哲把他手上的血迹舔干净,就着月光仔细看他那道伤口,还好削水果用的小刀并不算太锋利,杨中元的手背只划了一个浅浅的口子,估计两三天就能结痂痊愈。
“唉,都是我的错,明日你不要开张了,跟我出去一趟吧。”程维哲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杨中元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他不敢看程维哲的眼睛,只低头道:“这,这有啥的……没事。”
程维哲难得见他没有抗拒自己,心里分外高兴,他轻轻笑出声来,道:“陪我去吧,嗯?有个人想让你也见见。”
他这声音真是让人抵抗不了,杨中元低下头,默默盯着两个人交握的双手看。
他幼时经年劳作,后来又学做厨子,手上总有些浅色伤疤,不是被油烫的,就是用花刀时不小心划伤的,总之一双手远看还好,近看简直伤痕累累。
而程维哲那一双手却细腻光滑,他从来没做过粗活,仿佛生来就是为了握笔,干干净净修长洁白。
可是这样的两双手,握在一起,看起来却分外合适。
杨中元不知这是他自己的心中臆想还是本该如此,最后也只点点头,轻轻答应一声:“好。”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水稍、八月桂花香的地雷~!
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早早过来蹭了碗面,然后就带着两个伙计走街串巷寻茶去了。
杨中元依旧不咸不淡做着生意,这一日略微有些好转,但客流依旧不能跟平时比。
因着程维哲回来了,杨中元心里也定了下来,趁着晚上最后一波客人走了,他一边炒着清炒笋丝,一边想着之前的事情。
程维哲还没回来,所以周泉旭就在前面铺子里给儿子打下手:“小元,铺子里的生意,你有什么打算?”
这父子俩可真是心有灵犀,想的事情都一样。
“爹,我也正想这事呢,咱们两个可真是亲生的。”杨中元一边笑着跟爹爹打趣,一面把菜盛进盘中。
今日时间很足,他早早就把鱼洗干净切块,打算做一道大锅红烧鲫鱼。这会儿汤汁都已经收干,杨中元时不时掀开盖子看两眼,等确定差不多了,便用筷子戳了一下贴在锅边的玉米饼子,看看熟了没有。
大锅鱼贴饼子是沿海一带的名吃,做这道菜用海鱼味道会更鲜美,不过丹洛这里并不靠海,用鲫鱼倒也不差。
“你这孩子,跟小时候一样皮。”周泉旭把菜放好,洗了三副碗筷出来,便又回到铺子里盯着儿子瞧。
杨中元被他盯得受不了,最后只得投降:“好啦爹,我没想着跟他们一样报复回去,手段也太下做了些。不过我们自己却可以加一道主餐。”
周泉旭一开始没明白杨中元的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你也要做拉条子?”
杨中元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他一边看着柴火,一边道:“其实,那些不切实际的流言蜚语都是一时的,你看,这才几天,咱们家生意就又渐渐好了起来。爹你说这是为什么?”
见儿子笑得一脸得意,周泉旭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当即表扬他:“因为你手艺实打实摆在这里,那些坊间传言也到底有些夸张,所以食客们冷静几天,就又嘴馋咱家的面了。”
杨中元用力点点头,继续道:“是这个道理,因为好吃,不吃还想念,所以等流言渐渐淡去,食客们还是会上门的。那爹你觉得,孟记的手艺如何?”
周泉旭虽然没吃过孟记,但是想想他家铺子里的生意,于是答道:“似乎还可以?就是家常菜的水平?”
果然,父子俩的评判标注是一样的,杨中元又点点头,说:“其实他们家的拉条子不说不好,但是跟绝顶美味四个字比起来,就有很大的差距了。孟记能在这里扎根这么久,其实一个是因为开铺子时间早,许多客人都吃惯他们家的味道。再一个,这条巷子里没有第二家拉条子,客人们只能上他那里吃。以前或许有,但手艺肯定不如孟记。”
杨中元说完,顿了顿:“如果手艺实打实的好,那么就算外面风浪再大,也能站得住立的稳。爹您说,我要是做拉条子,那些食客们会不会上我这里来吃呢?”
他这话说得自信有力,周泉旭还未等回答,边听程维哲的低醇嗓音由远及近:“那是自然的,小元无论做什么都比别人的好吃。”
杨中元回头,见他在外奔波一天,面色倒还可以,也不好当着爹爹面问他茶叶的事,只说:“是呢,我这两天试试手,等做好了就开始卖拉条子。我以前没做过,但是吃是吃过的,只要掌握面条的劲道与配菜的火候就是了。到时候我卖得比孟记便宜些,不信拉不来客人。”
其实,他这几天反复想过,只要手艺摆在这里,他的腰杆就丝毫都不软。
那些蜚语流言不过是一时的,当风波过去,他照样能做他的生意。这对于孟记来说也是一样。他不知道以前的面铺子为何要走,但想要在这里生意红火,就绝对不能退缩。
你最拿手的就是拉条子?好,那我也做这个,到时候让食客来评判,到底谁的好吃。
一旦食客们嘴被自己养刁,即使将来自己走了,孟记的生意也再也不能恢复从前。
杨中元低下头,没叫程维哲与爹爹看到自己阴暗的表情。这些话他都藏在心里,不敢跟任何人讲。
虽然现在他看起来是个谦和有礼的年轻人,但是骨子里,幼时那种睚眦必报的个性,仍没有消散。
既然孟记手段如此下作,他也就不用再留情面了。
程维哲听后,反而有些不赞同:“小元,你面该卖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其他的都不用管。”
“那怎么行,想让别人过来尝尝,总得有点便宜可寻。”杨中元闻着大锅里鲫鱼咸中带甜,鲜中有香的味道,暗自点点头。
程维哲冲他笑笑,神秘道:“你相信我,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个我来给你想办法。”
杨中元一愣,少顷片刻有些不太好意思:“你都知道了?你铺子里事忙,本来不想跟你讲的。”
程维哲见他那样子,心里十分无奈,却还是说:“咱们两个还有什么好见外的?你这事巷子里传得乱七八糟,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小元,孟记的招牌我都吃过,你只要安心做你的,这事差不了。”
外面自然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杨中元跟周泉旭两个心知肚明,可程维哲就这样大咧咧明明白白讲出来,杨中元也不得不讲一句:“佩服佩服,阿哲就是聪明。”
说话功夫,杨中元就把炖了小半个下午的鱼都盛了出来,又把饼子整齐码在碟中,让程维哲端到餐桌上。
今个为了自己吃鱼,杨中元特地提早把锅灶腾出来,专门用了大锅来炖。鱼里他还用了两个小红辣椒爆炒,闻起来就有点辣辣的味道。
大锅鱼讲究的是食材混搭,一锅既有鱼又有玉米饼,两种食材的香味混在一起,竟分外和谐。吃的时候若是用那烤得香脆的玉米饼沾着鱼汤,滋味简直妙诀。
程维哲在外跑了一天,见了这等美食哪里会放过,抓起饼子就是一口,然后直呼“好吃、好吃”。
周泉旭每次见他们两个斗嘴抢吃的都分外开心,因此见了也不阻拦,只说:“小哲慢点吃,当心别噎着。”
杨中元吃饭的速度也不慢,忙里偷闲还要损他一句:“没出息。”
“我没出息,还不是因为你手艺太好。”程维哲一个饼子下肚,终于觉得浑身都舒服起来,这才有空回了他一嘴。
程维哲带回来的这条鱼并不是太大,好在子多肉肥,他们三口吃起来刚好。杨中元想着程维哲这几天老要在外面跑,就多贴了几个饼子,好让他时时都能充饥。
一家人和和乐乐吃过饭,周泉旭出去扔垃圾顺便消食,独留了杨中元跟程维哲在家。
杨中元忙了一天,可算休息一会儿。他挑了两个个大的桃子,坐在餐桌旁仔细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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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哲洗完碗,凑过来看他把切好的兔子桃摆进白瓷盘里,又感叹一句:“你说你吃个桃子,啃不就完了,费这个劲……虽然挺好看的。”
杨中元抬头扫他一眼,趁着爹爹没回来,问他:“你进到茶叶了没?”
程维哲用小叉子不停戳尖尖的兔子耳朵:“我问了几家,目前还没有今年新茶,但也不太着急。”
杨中元见他玩食物,伸手拍了一把他的手背:“怎么讲?”
程维哲把那个被他戳得看不出样子的桃子扔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肚子,才抬眼笑道:“程家祖辈就是做米商,到了如今我二叔掌管,洛郡比较偏僻的小城里也有了我家的米铺,为了增加利润,现在也做些油盐酱醋茶的生意,但这些并不是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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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哲不知道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先是跟着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抓起他的手,伸出舌头把那道长长的血痕舔了干净。
杨中元愣愣地看他动作,然后脸上募地红成晚霞。
他使劲想抽回手,却被程维哲死死抓住,根本动弹不得。
“喂,”杨中元这会儿本该理直气壮,却不知道为啥嗫嚅半天说不出话,“你……”
程维哲把他手上的血迹舔干净,就着月光仔细看他那道伤口,还好削水果用的小刀并不算太锋利,杨中元的手背只划了一个浅浅的口子,估计两三天就能结痂痊愈。
“唉,都是我的错,明日你不要开张了,跟我出去一趟吧。”程维哲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杨中元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他不敢看程维哲的眼睛,只低头道:“这,这有啥的……没事。”
程维哲难得见他没有抗拒自己,心里分外高兴,他轻轻笑出声来,道:“陪我去吧,嗯?有个人想让你也见见。”
他这声音真是让人抵抗不了,杨中元低下头,默默盯着两个人交握的双手看。
他幼时经年劳作,后来又学做厨子,手上总有些浅色伤疤,不是被油烫的,就是用花刀时不小心划伤的,总之一双手远看还好,近看简直伤痕累累。
而程维哲那一双手却细腻光滑,他从来没做过粗活,仿佛生来就是为了握笔,干干净净修长洁白。
可是这样的两双手,握在一起,看起来却分外合适。
杨中元不知这是他自己的心中臆想还是本该如此,最后也只点点头,轻轻答应一声:“好。”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水稍、八月桂花香的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