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章 程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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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叔见他似乎又不想租了,忙说:“小兄弟,我看你也面善,不如这样,回头我替你跟户主谈谈,约莫五十八两就可租六个月的,你也不用怕那铺子名声不好,这北边讨生活的人多了去了,来来去去忙忙碌碌的,谁还会记得去年那点破事,你就算当宅子租了住,五十八两也不贵了。”
那倒是,这人牙陈也没说错,铺面的位置好,就算他和爹爹只单纯住在那里,平时出门买个东西也是方便的,杨中元心里更定了定,口里却说:“陈叔,我家里的事情我还得回去问问爹爹,不如这样,他要是答应了,我就过两日来跟你去看看铺子,要是看起来干净整齐,那就定下,我要是两日内不过来,陈叔您租给别人也是使得的。”
见这事情还算有戏,人牙陈喜笑颜开地送了杨中元出门。
这会儿日头已经打西了,杨中元想着回去太晚惹那两位老爷怀疑,便打消了今日就去看看那铺子的念头,直接往杨家快步走去。
他自认看人还是很准的,那人牙陈既然能把铺子的事情跟他讲得这样清楚,那铺子的好处他也肯定没有多做胡说。他这几个月无非是为了让爹爹先养好身体,他自己也要慢慢适应宫外的生活,等两个人都调整好了,自然会一起离开丹洛城,所以那铺子即使不如人牙陈说的好,也无妨的。
杨中元这样自我开解一翻,心中又渐渐高兴起来,他此刻已经打算好,到时候爹爹住一间,他住那间吊死人的就行。
宫里一年到头死多少人,每个屋子都很晦气,他在那里住了十几年,早就百毒不侵,根本不觉害怕。
至于做什么生意,杨中元低头看自己的手,他的手上满是老茧和伤痕,比常人的要粗糙许多,那是经年拿刀磨练出来的。
幼时他调到御膳房,一开始日子暂且不提,后来他勤勤恳恳,终于得了案墩的活计,后来他上面的大宫人病死了,他刀工又好,便渐渐被御膳房的御厨预名看重,从最基本的案墩开始转向配菜。
富贵人家的厨房都分三六九等,更何况是永安宫的御膳房。
他们做宫人的跟御厨不一样,御厨是正经的官身,最顶尖的御厨三家都是从八品,虽说比不得御医,却也比宫人出身的宫官强许多。
在永安宫中,御膳房里有三位掌勺,被称作御厨三家,他们各自带着两位御厨预名,一起掌勺皇家主子们的一日三餐。而御膳房的宫人们大多做洗菜、案墩、配菜、摆盘以及上菜的工作。
杨中元很精明,他很早就表现出将来要出宫的意愿,而且于厨艺一道真有几分天份,跟着预名配菜没几天就得到那位预名的师傅,当时大掌勺的关注,领他做了记名弟子。
所谓记名弟子,就是最家传的绝学是不会教授的,但是一般的刀工案工配菜火候,却都能学到。
杨中元在学厨一途几乎耗费了整个青年时光,到他后面做到御膳房最高的总管位置,也还是认认真真跟着那位御厨学习,从来不曾荒废厨艺。
那时候他已经意识到,就算他回了家,家里也可能容不下他了,但如果他能有一手安身立命的本事,那倒哪里都能养活自己和爹爹,根本不用害怕任何人。
只有自己有底气,才能说话办事硬气,这是他在宫中十几年学到的最基本的道理。
夕阳西下,在杨中元回忆那一段御膳房往事的时候,杨家大宅门牌上貔貅的纹饰映入他眼帘。
曾经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这样熟悉,可如今再看,又觉得恍若隔世。
“你去了哪里?”杨中元正发着呆,转头就看他的大哥杨中善站在家门口淡淡看着自己。
他身后跟着四个人,两个仆役两个账房,似乎刚从铺子里回来。
杨中元低头深吸口气,抬头时脸上就浅浅挂上了羞涩的笑容:“哥哥,你回来了,我去了户政所,把户籍迁了回来,你也知道……”
他说完还待再说些什么,可他哥哥却冷冷瞥他一眼,不叫他再继续说下去。
杨中元一愣,不敢在说什么,嗫嗫嚅嚅跟在他个个身后进了门。
后面的仆役账房都是这些年才来杨家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杨家如今的老爷还有一位亲弟弟,端看杨中元和杨中善七八分像的样貌,就以为是杨家的远房亲戚。
像杨家这样的大户人家,不上台面的穷亲戚多了去了,过不下去巴巴凑上来混吃混喝的不是没有,因此那四个人都只轻蔑地扫了杨中元一眼,招呼也不打就进了宅子。
杨中元低下头去,闷闷跟在他们身后不做声。他当然不会为这些人的态度难过,只不过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他刚才确实是想要试探他哥哥的,他一离开十几年,如今除了杨家的老人,没人还知道他是谁,他根本没地方问当年杨家是怎么对外说他突然不见的事情的。
那时候他已经开蒙,跟着紫馨巷其他富户的公子们一同上学堂,他突然不见,从此再无音讯,杨家势必要拿出最好的理由回护脸面。
现在看他哥哥的态度,那显然当时没有明说他去了宫中做下人,八成讲他病了送回乡下疗养了吧。
这样想来,杨中元心里彻底松了口气。
虽说他认为自己这些年在宫中熬生活很不容易,也为自己能好好出宫而高兴自豪,却并不希望这事情人人皆知。他还想堂堂正正带着他爹讨生活开酒楼,还想做出最美味的食物,挣很多的银子,如果要想从商,那他旧时身份就越不想被提及。
这虽然不是见不得人的过往,但他人总会用异样眼光看他,这样的目光,他一路坐着马车从帝京回到洛城,在驿站里见得多了。
说实话,那些目光令他十分不舒服,他非常不喜欢。
现在知道洛城中人都不知情,杨中元不知为何高兴了起来,他并没有跟在他哥哥身后继续装小可怜,而是径自去了厨房,讨了晚上的吃食回西厢休息。
因着赵忠认出了他,所以这一日晚上的晚饭可比前一天强上许多,不仅做了他幼时最爱吃的几个菜,甚至还有两样小点心。杨中元这一天办下许多事情,晚上吃食又这样丰盛,他高高兴兴吃了饭,在西厢的小天井里散了会儿步,便回到屋里歇下了。
这一夜并无人过来,他一宿睡到天亮,第二天早早就醒来,精神得很。
说起来这样的日子可比宫中清闲多了,以前都要寅时正便起来,早早安排一天的膳食,虽说宫里主子不多,也就六个人,但诺大大御膳房里要操心的事情却不少。
现在能这样睡到自然醒,还真是享受。杨中元十分留恋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直到外面太阳打头,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时已是七月末,天气越发炎热。他一共也就带了两身衣服回来,还都是最普通的杂锦,一身碧色一身蓝色,都很简单。
他如今也算寄人篱下,杨府除了管他一日三餐,其余是都没有的。
杨中元也不在意,他早上去厨房取饭,又被赵忠安慰一句事情已经安排妥当,这才放心回来用过饭,整了整衣裳又出了门。
今日他要去的,正是昨个人牙陈说的那个铺子。
他记性很好,丹洛城如今的地理位置他走一遍就记住了,加上脚程很快,没几步就到了北面。
雪塔巷与蓝鹤巷是挨着的,只不过雪塔巷临街的都是商铺,而蓝鹤巷都只有民宅,住的人家也多,这样看来,雪塔巷里的铺子虽说只做普通百姓生意,却并不意味着挣不到钱。
杨中元到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
陈叔见他似乎又不想租了,忙说:“小兄弟,我看你也面善,不如这样,回头我替你跟户主谈谈,约莫五十八两就可租六个月的,你也不用怕那铺子名声不好,这北边讨生活的人多了去了,来来去去忙忙碌碌的,谁还会记得去年那点破事,你就算当宅子租了住,五十八两也不贵了。”
那倒是,这人牙陈也没说错,铺面的位置好,就算他和爹爹只单纯住在那里,平时出门买个东西也是方便的,杨中元心里更定了定,口里却说:“陈叔,我家里的事情我还得回去问问爹爹,不如这样,他要是答应了,我就过两日来跟你去看看铺子,要是看起来干净整齐,那就定下,我要是两日内不过来,陈叔您租给别人也是使得的。”
见这事情还算有戏,人牙陈喜笑颜开地送了杨中元出门。
这会儿日头已经打西了,杨中元想着回去太晚惹那两位老爷怀疑,便打消了今日就去看看那铺子的念头,直接往杨家快步走去。
他自认看人还是很准的,那人牙陈既然能把铺子的事情跟他讲得这样清楚,那铺子的好处他也肯定没有多做胡说。他这几个月无非是为了让爹爹先养好身体,他自己也要慢慢适应宫外的生活,等两个人都调整好了,自然会一起离开丹洛城,所以那铺子即使不如人牙陈说的好,也无妨的。
杨中元这样自我开解一翻,心中又渐渐高兴起来,他此刻已经打算好,到时候爹爹住一间,他住那间吊死人的就行。
宫里一年到头死多少人,每个屋子都很晦气,他在那里住了十几年,早就百毒不侵,根本不觉害怕。
至于做什么生意,杨中元低头看自己的手,他的手上满是老茧和伤痕,比常人的要粗糙许多,那是经年拿刀磨练出来的。
幼时他调到御膳房,一开始日子暂且不提,后来他勤勤恳恳,终于得了案墩的活计,后来他上面的大宫人病死了,他刀工又好,便渐渐被御膳房的御厨预名看重,从最基本的案墩开始转向配菜。
富贵人家的厨房都分三六九等,更何况是永安宫的御膳房。
他们做宫人的跟御厨不一样,御厨是正经的官身,最顶尖的御厨三家都是从八品,虽说比不得御医,却也比宫人出身的宫官强许多。
在永安宫中,御膳房里有三位掌勺,被称作御厨三家,他们各自带着两位御厨预名,一起掌勺皇家主子们的一日三餐。而御膳房的宫人们大多做洗菜、案墩、配菜、摆盘以及上菜的工作。
杨中元很精明,他很早就表现出将来要出宫的意愿,而且于厨艺一道真有几分天份,跟着预名配菜没几天就得到那位预名的师傅,当时大掌勺的关注,领他做了记名弟子。
所谓记名弟子,就是最家传的绝学是不会教授的,但是一般的刀工案工配菜火候,却都能学到。
杨中元在学厨一途几乎耗费了整个青年时光,到他后面做到御膳房最高的总管位置,也还是认认真真跟着那位御厨学习,从来不曾荒废厨艺。
那时候他已经意识到,就算他回了家,家里也可能容不下他了,但如果他能有一手安身立命的本事,那倒哪里都能养活自己和爹爹,根本不用害怕任何人。
只有自己有底气,才能说话办事硬气,这是他在宫中十几年学到的最基本的道理。
夕阳西下,在杨中元回忆那一段御膳房往事的时候,杨家大宅门牌上貔貅的纹饰映入他眼帘。
曾经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这样熟悉,可如今再看,又觉得恍若隔世。
“你去了哪里?”杨中元正发着呆,转头就看他的大哥杨中善站在家门口淡淡看着自己。
他身后跟着四个人,两个仆役两个账房,似乎刚从铺子里回来。
杨中元低头深吸口气,抬头时脸上就浅浅挂上了羞涩的笑容:“哥哥,你回来了,我去了户政所,把户籍迁了回来,你也知道……”
他说完还待再说些什么,可他哥哥却冷冷瞥他一眼,不叫他再继续说下去。
杨中元一愣,不敢在说什么,嗫嗫嚅嚅跟在他个个身后进了门。
后面的仆役账房都是这些年才来杨家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杨家如今的老爷还有一位亲弟弟,端看杨中元和杨中善七八分像的样貌,就以为是杨家的远房亲戚。
像杨家这样的大户人家,不上台面的穷亲戚多了去了,过不下去巴巴凑上来混吃混喝的不是没有,因此那四个人都只轻蔑地扫了杨中元一眼,招呼也不打就进了宅子。
杨中元低下头去,闷闷跟在他们身后不做声。他当然不会为这些人的态度难过,只不过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他刚才确实是想要试探他哥哥的,他一离开十几年,如今除了杨家的老人,没人还知道他是谁,他根本没地方问当年杨家是怎么对外说他突然不见的事情的。
那时候他已经开蒙,跟着紫馨巷其他富户的公子们一同上学堂,他突然不见,从此再无音讯,杨家势必要拿出最好的理由回护脸面。
现在看他哥哥的态度,那显然当时没有明说他去了宫中做下人,八成讲他病了送回乡下疗养了吧。
这样想来,杨中元心里彻底松了口气。
虽说他认为自己这些年在宫中熬生活很不容易,也为自己能好好出宫而高兴自豪,却并不希望这事情人人皆知。他还想堂堂正正带着他爹讨生活开酒楼,还想做出最美味的食物,挣很多的银子,如果要想从商,那他旧时身份就越不想被提及。
这虽然不是见不得人的过往,但他人总会用异样眼光看他,这样的目光,他一路坐着马车从帝京回到洛城,在驿站里见得多了。
说实话,那些目光令他十分不舒服,他非常不喜欢。
现在知道洛城中人都不知情,杨中元不知为何高兴了起来,他并没有跟在他哥哥身后继续装小可怜,而是径自去了厨房,讨了晚上的吃食回西厢休息。
因着赵忠认出了他,所以这一日晚上的晚饭可比前一天强上许多,不仅做了他幼时最爱吃的几个菜,甚至还有两样小点心。杨中元这一天办下许多事情,晚上吃食又这样丰盛,他高高兴兴吃了饭,在西厢的小天井里散了会儿步,便回到屋里歇下了。
这一夜并无人过来,他一宿睡到天亮,第二天早早就醒来,精神得很。
说起来这样的日子可比宫中清闲多了,以前都要寅时正便起来,早早安排一天的膳食,虽说宫里主子不多,也就六个人,但诺大大御膳房里要操心的事情却不少。
现在能这样睡到自然醒,还真是享受。杨中元十分留恋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直到外面太阳打头,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时已是七月末,天气越发炎热。他一共也就带了两身衣服回来,还都是最普通的杂锦,一身碧色一身蓝色,都很简单。
他如今也算寄人篱下,杨府除了管他一日三餐,其余是都没有的。
杨中元也不在意,他早上去厨房取饭,又被赵忠安慰一句事情已经安排妥当,这才放心回来用过饭,整了整衣裳又出了门。
今日他要去的,正是昨个人牙陈说的那个铺子。
他记性很好,丹洛城如今的地理位置他走一遍就记住了,加上脚程很快,没几步就到了北面。
雪塔巷与蓝鹤巷是挨着的,只不过雪塔巷临街的都是商铺,而蓝鹤巷都只有民宅,住的人家也多,这样看来,雪塔巷里的铺子虽说只做普通百姓生意,却并不意味着挣不到钱。
杨中元到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