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学霸少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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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薛文峰带去参赛的人不止他一个,同一辆火车里坐一块儿的还有另外三个,其中两个都是谭莳认识的,实验班里的同学,还有一个是谭莳没什么印象的。
互相打了一个招呼后,谭莳就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他其实并不是擅长广交好友,和他关系不错的也就是经常和他打球的那批男生和室友,还有一些在心里把他美化了,视为梦中情人的女生。
他甚至没有一个十分亲近的好友。
其他几个少年只是安静了一小会儿,渐渐有些熟悉了之后就开始聊天,也会很新奇的往窗外看,看那新奇的,急速往后退的景色。再怎么成熟聪明也不过就是几个十多岁半大的孩子而已,让薛文峰惊讶的是谭莳,从始至终都安静的闭着眼睛靠在哪儿,好似对外界的一切都不感兴趣。
薛文峰有些怀疑是不是谭莳生病了,伸手过去摸了摸谭莳的额头,他的手还没碰到谭莳的额头,谭莳就睁开了眼睛。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薛文峰问道。
谭莳摇了摇头,在其余人看过来的眼神中有些懒散的道:“没有,只是有些困。”
“昨晚太兴奋了吗?”其中一个男生笑问道。
谭莳眼皮抬了抬瞅了他一眼,又继续闭上了眼睛,随口应了句:“嗯嗯。”
男生切了一声,陪旁边的女生说话。
“土包子,只是去市里一趟而已,居然会激动到睡不着觉。”男生自以为小声在女生身边道。
女生却突然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男生,道:“我也是农村来的。”
男生:“……”他想解释一下自己的意思,但是女生却已经不和他说话,转而学着谭莳闭上眼睛休息了。
坐了多久谭莳没什么感觉,他一开始是在脑海里回忆英文单词和一些语法点,但是渐渐地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就听见薛文峰说要到站了。
出了站薛文峰带着几人在火车站找了一家餐馆将就了一顿,说是将就,但是其实还不错,有荤有素还有汤。随后就去了一家小旅馆住下。
三个男孩和薛文峰住两间双人房,女孩儿一个人住一间单人房。
第二天薛文峰让谭莳做队长看顾着其他几个人,还给了中午的饭钱,然后他就一个人出去了,直到晚上的饭点才回来。
期间谭莳不认识的那个男生提出要出去玩儿,谭莳阻止了,男生对谭莳更加不满了。
“胆小鬼,土包子!”
他对谭莳说:“我舅舅舅妈就在市里住,我想去看看他们还不行吗?”
“你可以让他们来接你。”谭莳没有余地的拒绝道:“不要任性,安全为上。”
男生名叫徐骄阳,并不是谭莳那所中学的学生,而是另外一间口碑不错的中学的学生。他家里应当是比较富裕的,一身的名牌,十分的招眼。他在看到一身地摊上淘来的运动装时,下意识就低看了一眼谭莳。
徐骄阳冷笑一声,这个年纪的男生正是叛逆的时候,他哪里能服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管。在他看来,谭莳哪里都比不过他,没资格要他听对方的,薛文峰要谭莳当队长是不公平的。
徐骄阳吃完午饭,直接往外走,没有要和谭莳回去的意思。唯一的女生担忧的询问了一句:“他不会出事的吧?”
“你们在这里等我。”谭莳撂下这句话就跟上了徐骄阳。
如果不是薛文峰的叮嘱他也不会管徐骄阳,但是既然这任务已经落到了他的头上,他就不能坐视不理。
小孩儿不听话,打一顿就好,老想往外跑,打断腿就好。
谭莳当然没有打断徐骄阳的腿,但是徐骄阳也被谭莳收拾的和小媳妇似得跟在他屁股后面会来了。薛文峰回来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几个人,包括徐骄阳都是乖乖的待在旅馆里,而且徐骄阳和谭莳的关系似乎好了一点。
薛文峰心中对谭莳的评价自然又是高了一些。他对四人说了一番比赛的规则,明天就要住进市里的一所中学里面去,交流一天,然后进行三进制比赛。
一夜无梦,第二天众人去了学校安置好。四人被分开了,一个宿舍里有四个人,其他三个人都是其他县市中学来的学生。
大约这个时候能把英语学好的人都是比较活泼敢于展现自己的人,这几人表现得十分的热情,并不因为是陌生人而一言不发。几人互相用英语介绍了自己,接着又用英语开始交谈。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练习,还能很简单的大概看出彼此的实力,听口语,看反应灵敏度,还有词汇的掌握程度。
谭莳不是很喜欢这么展示自己,大部分时间只是拿着自己带来的几本书看了起来。
这些书是他向老师借的,英文原版书价格贵,还比较稀有,幸运的是他的英语老师也是一个喜欢看原版书的人,他几年来倒是收藏了一些,而在被谭莳发现之后就便宜了谭莳。
而其他三个人见谭莳只喜欢捧着书看,一开始还会提醒他多交流多说,不能死读书,但是在看到谭莳不以为意之后,他们也只好对视一眼,默认了谭莳是个书呆子了。
其中一个还表情怪异的问谭莳:“你有些单词读错了,而且口音很奇怪。”
谭莳本想解释一番英式美式英语的区别,还有对方的语音才真的存在问题,但是他在看到了对方那眼中的优越感和得意之后,他没多说什么。
谭莳学习英语的时候并没有只顾着理论知识,他兼顾了,或者说十分在意口语,因为他知道,在几年后,真正用得上的,是英语口语。
为此他不仅认真纠正了自己的音标,还经常去老师那儿听BBC原音,每天都会雷打不动的跟读朗诵,与老师用英语情景对话。
对方大约是跟着老师学的,而现在的老师对口语并不是很看重和擅长,导致了对学生一定程度上的误导,高下立见。
不过这些谭莳不会和这个人说,若是说了,对方大约也不会感谢他的。
对方见谭莳不说话还笑眯眯的道了歉,显得十分落落大方。
初赛,复赛,淘汰总是显得十分残酷,本都是信心满满而来,但是可能一个照面就输了。
决赛要更复杂一些,不仅要准备演讲稿,还要和评委自由对话,这才是最能展现个人素质的时候。
谭莳的口语发音十分的准确,语音语调,还有那一口正宗且地道的强调,毫无意外的进入了决赛。
而他的那几个室友最多也只熬到了复赛,那个指责谭莳的人走时脸色十分的尴尬,想说什么,但是在谭莳平淡的表情中最终什么都没说的离开了。
无论是初赛,复赛还是决赛谭莳表现得都十分从容,站在台上面对一众的观众,很多选手多少会紧张,表情会僵硬,严重的甚至会忘词,但是谭莳却像是久经沙场一般没有丝毫的怯场。
在自由问答的时候,谭莳更是费心表现了一番。
名次统计得很快,谭莳击败了市里的一众选手,以县级选手夺得了第一名。
薛文峰对谭莳的表现十分的满意且惊艳,安慰和安置好了其他三个失利的学生之后,马不停蹄的跟着谭莳去了首都进行全国青少年英语口语比赛。
这次比赛是有直播的,薛文峰为此特意给谭莳做思想工作,但是发现谭莳是真的不紧张之后,哭笑不得,又不免感到骄傲。
比赛的进程十分的紧凑,比赛的流程难度增强,也更加丰富,对手更加强大,让谭莳也高度认真了起来。
这次的成绩依旧出得很快,谭莳得了第一名,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一个三线小城市里的县级中学学生居然连着一线城市,把首都选手们的脸都给打肿了,一时风头无量,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们也觉得这种反转十分戏剧性。
谭莳拿下了第一名很高兴,不是为了第一名这个名头,而是为了这一趟得到了的奖金。省级的是三千块,全国性的第一名是一万,奖金十分的丰厚,其中不仅有国家扶持的补贴,还有直播时的广告赞助。
一万三千,还有两本十分具有含金量的证书,谭莳合照的时候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恍了许多人的眼。
徐骄阳坐在电视机前,手握紧又松开,心中虽然不甘心,但是又不得不承认谭莳的实力。他连省级的比赛都没能出头,在决赛时刷下去了,对方却去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一想到自己最初的看不起,脸上臊得慌。
同样觉得臊得慌的还有当初谭莳在市里同一宿舍的室友,他们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心中的书呆子居然是一匹黑马,谭莳的成功无疑是让他们那点小心思显得可笑不已。
桃李村的人起初不知道谭莳参加了这次比赛,但是朱志远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谭莳一闪而过的脸,然后整个村里的人就都知道了,谭莳领奖的时候大家也都看到了。
朱爸爸满意的点头,觉得自己把儿子托付给谭莳这个决定再英明不过了。
朱大娘则是夸了一句:“儿子啊,苏叶这孩子长得真好看,又高,看起来比起那些大城市里的孩子也是不差什么。”
朱志远撇了撇嘴,却没有否认。谭莳笑起来的样子本来就很好看。
————
谭莳对薛文峰说还想在首都滞留两天,买一些特产带回去,对此薛文峰当然不会拒绝,在谭莳拒绝了他的陪同之后再三叮嘱他注意安全就允许了,并且给谭莳封了一个红包。
谭莳这次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他回到学校就算不会获得实际的奖金也会获得更好的东西,事业更进一步,在履历中无疑也是多了浓浓的一笔。因此,这个红包他给的不小,给的也高兴。
第二天谭莳一大早就起来了,坐车来到了一出破败的住房区。
这里的房屋看起来很旧,由于各方面原因这里住户也少。不过谭莳却知道,这里在几年后就会大变样,就如同近期的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迅猛的让人瞠目结舌,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将来会被全面开发,最后成为了一处十分繁华的地界,这里的房价以后会上调几百上千倍,这是现在没有人会相信的一个未发生的事实。
谭莳手头的钱满打满算有三万,这点钱在后世连首都的厕所一个角落都买不起,现在也只是怀着捡漏的心情来的。
这里的房子这么不受重视,说不定呢?
谭莳心里很紧张,换成任何人设身处地都会很紧张,紧张到发抖。
他看起来年龄太轻,有坏处,但是也有好处,坏处是很多人不会太拿他当一回事,不信任他,好处是他这样很有欺骗性,让他的行动事半功倍。
谭莳逛了一圈,终于挑中了一家。
“我要买房子,可以吗?”
对方是一个四十多的大婶,谭莳的长相占了大便宜,乖巧干净,一看就是好孩子。大婶看了都多了两分耐心:“小娃娃买房做什么?”
“我准备来首都念书,所以想买落脚的地方。但是我钱不多……”
“……就你一个人来的吗?”大婶从谭莳没有说完的话中察觉了什么,继续问道:“买房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大人来才能成交。”
谭莳顿了顿,把书包卸下,从里面掏出一本户口本,翻开,垂头道:“我爸爸去了大城市找不到了,妈妈……不在了,爷爷奶奶也不在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可以做决定。”谭莳抬起头,眼睛没红,也没掉眼泪,但是就是让人看了莫名的揪起了心:“可以吗?”
大婶愣了愣,不知怎的,看着眼前的小少年心瞬间就变成了豆腐,软绵绵的。她想摸摸谭莳的头,在发现比自己还要高上些许的时候,就拍了拍谭莳的肩膀,柔声问道:“你想买什么样的?我家这栋是不打算卖的,这里再旧也是我住了大半辈子的地方……舍不得的。不过除了我,这里要卖房的人非常多。”
“越便宜越好。”谭莳又是低了低头。
大婶心里越发柔软了,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当下拍胸脯亲自帮他找,反正对她来说也是举手之劳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回家了,然后收拾东西啊,陪家人说话啊,陪一群小孩子啊,这样啊那样啊,到现在才写了这么多点_(:з」∠)_过两天还要去给我妈买家电,补牙齿(还记得我那两颗大明湖畔拔的牙齿卜,终于要补了,虽然我很恐惧……不过不补可能会发炎,吓得我还是决定要去补〒▽〒)
唯一庆幸的是我回家啦哈哈哈哈哈哈,我可以躺床上敲电脑了。
下一章我写了一半于是明天上午替,今晚写不下去了,累累哒。
PS:攻还未出场~大学出场。
再PS:文架空,纯属虚构。数据不需要太在意,作者君对数据不敏感,然后逻辑感不是很强_(:з」∠)_咳咳
晚安
————
防盗**好嘻嘻嘻~又推迟了一天回家,但是表示明天的字数要多一点。
拿手机摁真的很考验定力的……泥萌懂的,拿手机工作一般比较没效率。_(:з」∠)_
由薛文峰带去参赛的人不止他一个,同一辆火车里坐一块儿的还有另外三个,其中两个都是谭莳认识的,实验班里的同学,还有一个是谭莳没什么印象的。
互相打了一个招呼后,谭莳就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他其实并不是擅长广交好友,和他关系不错的也就是经常和他打球的那批男生和室友,还有一些在心里把他美化了,视为梦中情人的女生。
他甚至没有一个十分亲近的好友。
其他几个少年只是安静了一小会儿,渐渐有些熟悉了之后就开始聊天,也会很新奇的往窗外看,看那新奇的,急速往后退的景色。再怎么成熟聪明也不过就是几个十多岁半大的孩子而已,让薛文峰惊讶的是谭莳,从始至终都安静的闭着眼睛靠在哪儿,好似对外界的一切都不感兴趣。
薛文峰有些怀疑是不是谭莳生病了,伸手过去摸了摸谭莳的额头,他的手还没碰到谭莳的额头,谭莳就睁开了眼睛。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薛文峰问道。
谭莳摇了摇头,在其余人看过来的眼神中有些懒散的道:“没有,只是有些困。”
“昨晚太兴奋了吗?”其中一个男生笑问道。
谭莳眼皮抬了抬瞅了他一眼,又继续闭上了眼睛,随口应了句:“嗯嗯。”
男生切了一声,陪旁边的女生说话。
“土包子,只是去市里一趟而已,居然会激动到睡不着觉。”男生自以为小声在女生身边道。
女生却突然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男生,道:“我也是农村来的。”
男生:“……”他想解释一下自己的意思,但是女生却已经不和他说话,转而学着谭莳闭上眼睛休息了。
坐了多久谭莳没什么感觉,他一开始是在脑海里回忆英文单词和一些语法点,但是渐渐地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就听见薛文峰说要到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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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男孩和薛文峰住两间双人房,女孩儿一个人住一间单人房。
第二天薛文峰让谭莳做队长看顾着其他几个人,还给了中午的饭钱,然后他就一个人出去了,直到晚上的饭点才回来。
期间谭莳不认识的那个男生提出要出去玩儿,谭莳阻止了,男生对谭莳更加不满了。
“胆小鬼,土包子!”
他对谭莳说:“我舅舅舅妈就在市里住,我想去看看他们还不行吗?”
“你可以让他们来接你。”谭莳没有余地的拒绝道:“不要任性,安全为上。”
男生名叫徐骄阳,并不是谭莳那所中学的学生,而是另外一间口碑不错的中学的学生。他家里应当是比较富裕的,一身的名牌,十分的招眼。他在看到一身地摊上淘来的运动装时,下意识就低看了一眼谭莳。
徐骄阳冷笑一声,这个年纪的男生正是叛逆的时候,他哪里能服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管。在他看来,谭莳哪里都比不过他,没资格要他听对方的,薛文峰要谭莳当队长是不公平的。
徐骄阳吃完午饭,直接往外走,没有要和谭莳回去的意思。唯一的女生担忧的询问了一句:“他不会出事的吧?”
“你们在这里等我。”谭莳撂下这句话就跟上了徐骄阳。
如果不是薛文峰的叮嘱他也不会管徐骄阳,但是既然这任务已经落到了他的头上,他就不能坐视不理。
小孩儿不听话,打一顿就好,老想往外跑,打断腿就好。
谭莳当然没有打断徐骄阳的腿,但是徐骄阳也被谭莳收拾的和小媳妇似得跟在他屁股后面会来了。薛文峰回来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几个人,包括徐骄阳都是乖乖的待在旅馆里,而且徐骄阳和谭莳的关系似乎好了一点。
薛文峰心中对谭莳的评价自然又是高了一些。他对四人说了一番比赛的规则,明天就要住进市里的一所中学里面去,交流一天,然后进行三进制比赛。
一夜无梦,第二天众人去了学校安置好。四人被分开了,一个宿舍里有四个人,其他三个人都是其他县市中学来的学生。
大约这个时候能把英语学好的人都是比较活泼敢于展现自己的人,这几人表现得十分的热情,并不因为是陌生人而一言不发。几人互相用英语介绍了自己,接着又用英语开始交谈。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练习,还能很简单的大概看出彼此的实力,听口语,看反应灵敏度,还有词汇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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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他三个人见谭莳只喜欢捧着书看,一开始还会提醒他多交流多说,不能死读书,但是在看到谭莳不以为意之后,他们也只好对视一眼,默认了谭莳是个书呆子了。
其中一个还表情怪异的问谭莳:“你有些单词读错了,而且口音很奇怪。”
谭莳本想解释一番英式美式英语的区别,还有对方的语音才真的存在问题,但是他在看到了对方那眼中的优越感和得意之后,他没多说什么。
谭莳学习英语的时候并没有只顾着理论知识,他兼顾了,或者说十分在意口语,因为他知道,在几年后,真正用得上的,是英语口语。
为此他不仅认真纠正了自己的音标,还经常去老师那儿听BBC原音,每天都会雷打不动的跟读朗诵,与老师用英语情景对话。
对方大约是跟着老师学的,而现在的老师对口语并不是很看重和擅长,导致了对学生一定程度上的误导,高下立见。
不过这些谭莳不会和这个人说,若是说了,对方大约也不会感谢他的。
对方见谭莳不说话还笑眯眯的道了歉,显得十分落落大方。
初赛,复赛,淘汰总是显得十分残酷,本都是信心满满而来,但是可能一个照面就输了。
决赛要更复杂一些,不仅要准备演讲稿,还要和评委自由对话,这才是最能展现个人素质的时候。
谭莳的口语发音十分的准确,语音语调,还有那一口正宗且地道的强调,毫无意外的进入了决赛。
而他的那几个室友最多也只熬到了复赛,那个指责谭莳的人走时脸色十分的尴尬,想说什么,但是在谭莳平淡的表情中最终什么都没说的离开了。
无论是初赛,复赛还是决赛谭莳表现得都十分从容,站在台上面对一众的观众,很多选手多少会紧张,表情会僵硬,严重的甚至会忘词,但是谭莳却像是久经沙场一般没有丝毫的怯场。
在自由问答的时候,谭莳更是费心表现了一番。
名次统计得很快,谭莳击败了市里的一众选手,以县级选手夺得了第一名。
薛文峰对谭莳的表现十分的满意且惊艳,安慰和安置好了其他三个失利的学生之后,马不停蹄的跟着谭莳去了首都进行全国青少年英语口语比赛。
这次比赛是有直播的,薛文峰为此特意给谭莳做思想工作,但是发现谭莳是真的不紧张之后,哭笑不得,又不免感到骄傲。
比赛的进程十分的紧凑,比赛的流程难度增强,也更加丰富,对手更加强大,让谭莳也高度认真了起来。
这次的成绩依旧出得很快,谭莳得了第一名,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一个三线小城市里的县级中学学生居然连着一线城市,把首都选手们的脸都给打肿了,一时风头无量,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们也觉得这种反转十分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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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三千,还有两本十分具有含金量的证书,谭莳合照的时候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恍了许多人的眼。
徐骄阳坐在电视机前,手握紧又松开,心中虽然不甘心,但是又不得不承认谭莳的实力。他连省级的比赛都没能出头,在决赛时刷下去了,对方却去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一想到自己最初的看不起,脸上臊得慌。
同样觉得臊得慌的还有当初谭莳在市里同一宿舍的室友,他们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心中的书呆子居然是一匹黑马,谭莳的成功无疑是让他们那点小心思显得可笑不已。
桃李村的人起初不知道谭莳参加了这次比赛,但是朱志远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谭莳一闪而过的脸,然后整个村里的人就都知道了,谭莳领奖的时候大家也都看到了。
朱爸爸满意的点头,觉得自己把儿子托付给谭莳这个决定再英明不过了。
朱大娘则是夸了一句:“儿子啊,苏叶这孩子长得真好看,又高,看起来比起那些大城市里的孩子也是不差什么。”
朱志远撇了撇嘴,却没有否认。谭莳笑起来的样子本来就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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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莳对薛文峰说还想在首都滞留两天,买一些特产带回去,对此薛文峰当然不会拒绝,在谭莳拒绝了他的陪同之后再三叮嘱他注意安全就允许了,并且给谭莳封了一个红包。
谭莳这次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他回到学校就算不会获得实际的奖金也会获得更好的东西,事业更进一步,在履历中无疑也是多了浓浓的一笔。因此,这个红包他给的不小,给的也高兴。
第二天谭莳一大早就起来了,坐车来到了一出破败的住房区。
这里的房屋看起来很旧,由于各方面原因这里住户也少。不过谭莳却知道,这里在几年后就会大变样,就如同近期的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迅猛的让人瞠目结舌,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将来会被全面开发,最后成为了一处十分繁华的地界,这里的房价以后会上调几百上千倍,这是现在没有人会相信的一个未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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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一个四十多的大婶,谭莳的长相占了大便宜,乖巧干净,一看就是好孩子。大婶看了都多了两分耐心:“小娃娃买房做什么?”
“我准备来首都念书,所以想买落脚的地方。但是我钱不多……”
“……就你一个人来的吗?”大婶从谭莳没有说完的话中察觉了什么,继续问道:“买房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大人来才能成交。”
谭莳顿了顿,把书包卸下,从里面掏出一本户口本,翻开,垂头道:“我爸爸去了大城市找不到了,妈妈……不在了,爷爷奶奶也不在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可以做决定。”谭莳抬起头,眼睛没红,也没掉眼泪,但是就是让人看了莫名的揪起了心:“可以吗?”
大婶愣了愣,不知怎的,看着眼前的小少年心瞬间就变成了豆腐,软绵绵的。她想摸摸谭莳的头,在发现比自己还要高上些许的时候,就拍了拍谭莳的肩膀,柔声问道:“你想买什么样的?我家这栋是不打算卖的,这里再旧也是我住了大半辈子的地方……舍不得的。不过除了我,这里要卖房的人非常多。”
“越便宜越好。”谭莳又是低了低头。
大婶心里越发柔软了,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当下拍胸脯亲自帮他找,反正对她来说也是举手之劳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回家了,然后收拾东西啊,陪家人说话啊,陪一群小孩子啊,这样啊那样啊,到现在才写了这么多点_(:з」∠)_过两天还要去给我妈买家电,补牙齿(还记得我那两颗大明湖畔拔的牙齿卜,终于要补了,虽然我很恐惧……不过不补可能会发炎,吓得我还是决定要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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