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支伞骨·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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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檐果真带了申屠衍的骨灰回了云宣。
七月是旱月,除了几次来去匆匆的雷阵雨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雨水,日头每一日都大喇喇的挂着,明晃晃的碍眼。
生活终究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又不是改朝换代,只不过怀昭帝与武肃帝不同,手段更加柔和,这样的政策在乱世固然不能够维持大局,可是却有利于休养生息。
乱世生意不好做,钟檐的铺子也是门可罗雀,只每一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与人喝茶胡侃,东家西家,没个边际。
听着朱寡妇说,便是她那圆滚滚的表妹也在上一月终于出阁,嫁的是张屠夫家那痨病秧子的小儿子,虽然是皮球配瘦干子,很不好看,可把他们家的人欢喜了个好歹,成日里挂在嘴边,仿佛他们家女儿嫁的是皇帝老子。
“钟师傅啊,可幸亏当初你看不上,这不,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钟檐听的无趣,撇撇嘴,“着实是好大一场缘分,对了,他们家的大门听说前几天给挪宽了三寸,就是为了迎接这一份缘分,一点不落的吸进去吧。”
这云宣城里谁不知道那门的改造,是因为又一次新媳妇进门给卡住了,朱寡妇脸一黑,眉头一扬,“不说这个了,你不是去接新媳妇回来吗,怎么不见人?”
钟檐不说话,怔怔的出神,好久,才望了一眼朱寡妇,朱寡妇被他这一眼看得慌了,马上说,“那啥,好像要下雨呢,我回家收衣服。”
钟檐笑了笑,日子还是这么过,京中局势怎么变,边塞又会有什么故事,都不是他的故事了,即使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他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在这水软山温的徽州一隅,做回一个老实本分的工匠。
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 “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 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
钟檐果真带了申屠衍的骨灰回了云宣。
七月是旱月,除了几次来去匆匆的雷阵雨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雨水,日头每一日都大喇喇的挂着,明晃晃的碍眼。
生活终究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又不是改朝换代,只不过怀昭帝与武肃帝不同,手段更加柔和,这样的政策在乱世固然不能够维持大局,可是却有利于休养生息。
乱世生意不好做,钟檐的铺子也是门可罗雀,只每一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与人喝茶胡侃,东家西家,没个边际。
听着朱寡妇说,便是她那圆滚滚的表妹也在上一月终于出阁,嫁的是张屠夫家那痨病秧子的小儿子,虽然是皮球配瘦干子,很不好看,可把他们家的人欢喜了个好歹,成日里挂在嘴边,仿佛他们家女儿嫁的是皇帝老子。
“钟师傅啊,可幸亏当初你看不上,这不,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钟檐听的无趣,撇撇嘴,“着实是好大一场缘分,对了,他们家的大门听说前几天给挪宽了三寸,就是为了迎接这一份缘分,一点不落的吸进去吧。”
这云宣城里谁不知道那门的改造,是因为又一次新媳妇进门给卡住了,朱寡妇脸一黑,眉头一扬,“不说这个了,你不是去接新媳妇回来吗,怎么不见人?”
钟檐不说话,怔怔的出神,好久,才望了一眼朱寡妇,朱寡妇被他这一眼看得慌了,马上说,“那啥,好像要下雨呢,我回家收衣服。”
钟檐笑了笑,日子还是这么过,京中局势怎么变,边塞又会有什么故事,都不是他的故事了,即使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他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在这水软山温的徽州一隅,做回一个老实本分的工匠。
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 “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 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