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话 偷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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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钦非常肯定,这个招蜂引蝶的余氏一定有秘密,也许弄清楚这个余氏的秘密,就能找到朴正宇被害的线索。
余氏在房间里收拾衣衫,听到门响,吓的倒吸一口冷气,来到门口,镇定了许久才打开了房门。
都子冲抬眼,他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余氏这么漂亮?她不是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惊艳的女人,而是越看越好看,越品越有味道的女人。身在贫苦之家,很难想象她那高贵的气质到底是从哪儿而来。
“我们是为潘明失踪的案子来的。”都子冲看了余氏半天,才想起此次前来的目的。
余氏松了一口气,将都子冲和沈俊钦引进房间。
沈俊钦一眼就看到了床铺上正在整理的衣衫。
“收拾衣服?你要去哪儿?潘明至今下落不明,你离开似乎不太合适。”沈俊钦说。
余氏连忙将包裹放入衣柜
“没有,只是看到有些衣服不常穿了,收起来而已。”
都子冲看了看简陋的房间,收拾的一尘不染,很显然是余氏平日里辛勤照料的结果。
“我还以为你要回娘家呢。”都子冲说。
余氏有些惊讶,微微睁大了眼睛,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一双长长的眼睛里带着难以诉说的哀伤,男人看了骨头都酥了三分。
“我没有娘家……”余氏淡笑。
看都子冲的样子就知道他不好意思开口,生怕问的不好了就会伤了这柔弱的女人,不断的给沈俊钦使眼色。
沈俊钦说:“邻居家的王婆婆你认识吗?”
余氏点点头。
“王婆婆昨天把我当成了你的相好!”沈俊钦开玩笑的说。
余氏的冷汗都冒出来了,整理衣衫的手立刻停在了空中,尴尬笑道:“王婆婆看不起我这种女人。觉得我配不上我家相公。”
“哪种女人?”沈俊钦问“在我看来,姐姐温柔高雅,貌美如花,理应生在金银之家由人供养,而不是粗布木钗,食不果腹。”
余氏的眼泪在她那杏目中打转,不眨眼就掉了下来。映在阳光下就像是宝石一般,美人就是美人,就连哭都这么好看。
“金屋银屋不及自家的草屋。我不稀罕被人供养,我有手有脚,可以自食其力。”余氏说。
沈俊钦说:“王婆婆说,你偷汉子,让她撞见好几次了。你相公失踪,很有可能跟这些垂涎你美色的人密不可分。我需要知道他们是谁?”
余氏怒视沈俊钦,一张原本红润的脸变得惨白。紧紧闭唇,一言不发。
“你不说,以为我们查不到吗?我们查出来,对你的声誉可不太好。”子冲是官差,他可以强迫余氏合作。
余氏双唇微微颤抖,沉默了很久很久……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更具体的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狐狸精,……想占我便宜的男人很多,我出卖色相从他们那里得到好处。也是一种买卖,没偷没骗,唯独错的,我是一个有相公的女人。”余氏说。
沈俊钦优雅坐了下来给余氏倒了一杯茶:“说说你的故事吧。”
啊?
都子冲拉了沈俊钦:“我们是来察潘明失踪和朴正宇被杀的案子的,你怎么还有空听故事?”
沈俊钦说:“这可不是闲事儿。她不是说了吗,她出卖色相换取好处,这是买卖。这说明,她在嫁给潘明之前,是一个艳姬……艳姬,当然有故事了。”
都子冲恍然大悟。
余氏点点头:“这位公子猜对了。我的确是一个艳姬,一个从高丽偷渡来大明的艳姬。”
子冲抬起眉毛,偷渡来大明的艳姬。更有故事了。
沈俊钦合了折扇,这就对了,王婆婆说过她是自己要求嫁给潘明为妻的,如果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明女子,定然不会做出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事儿。只有时运不济,走投无路了才会想出来的办法。
“五年前,皇上继位,兵判大人受到皇命委托恭贺皇上登基。我被兵判大人选中,成为献给皇上的礼物。谁知到了大明,才知道皇上和皇后娘娘感情甚好,没有广立贤妃的打算,兵判大人不能带我回高丽,就想把我卖掉。”余氏说着就想掉眼泪了……
余氏擦去眼泪:“我不能坐以待毙,所以选择逃走。在路上遭到追杀,是潘明救了我,他是一个掉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人,成为他的妻子,没有人可以找到我。我努力的学习大明的语言,学习大明的礼仪,看大明的书籍,为的就是把我的过去完完全全的掩藏起来。”
沈俊钦微微眯起眼睛:“你没有想到大明跟高丽一样,女人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地位的存在。你不能进入金屋银屋,就得依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你是个艳姬,根本没有谋生的技能,而潘明只是一个打更的人,他的那点薪酬根本不足以维持家计,所以你背着他出卖色相,补贴家用?”
余氏点点头,低着头紧紧咬唇。
“我不想这样,但是真的没有办法。饿肚子和尊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到茶楼给人家端茶倒水是被非礼的,我摆摊卖包子也是被人非礼,躲不掉,也藏不了。与其被人逼的走投无路,倒不如顺其自然,只要给我一条活路,皮囊这种东西,我牺牲的起……”余氏说。
都子冲第一次觉得自己去青楼买姑娘的单是一件很扯蛋的举动,从来没有想过她们出卖*也许有着逼不得已的苦衷。如果不能对她们温柔一点,真的是连禽兽都不如了。
“朴正宇不想碰青楼的女人,一位客人就把他介绍给了我。我原意伺候任何人,也不愿意让卖掉我的人碰。”余氏说。
沈俊钦认真的听,就因为余氏抗拒朴正宇才会引起朴正宇的注意,才会让朴正宇知道她的身份。这就解释了朴正宇为什么会打余氏,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那个横行霸道的公子哥认为余氏是他的奴隶,奴隶跑了当然要捉回去。
“潘明救了我,不论朴正宇说了多少我的坏话,潘明还是选择相信我,保护我。我……我不知道。如果他知道我背着他……”余氏说着忍不住哭了起来。
都子冲恼怒道:“这个朴正宇真不是东西!死了正好!!”
沈俊钦叹息:“现在不仅仅朴正宇找不回来,就连潘明都失踪了。死的那个人是谁,还不好说呢。余氏,你跟潘明夫妻多年,知不知道他身上有什么特征?”
余氏想了想:“他的肩膀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就在肩膀后边靠近脖子的位置。还有……还有他的胸口,有一颗痣,挺大颗的,很好认。”
沈俊钦记得那具尸体的全部特征。不管是肩膀后接近脖子的位置还是胸口都有很多恶意造成的伤,没有余氏说的特征……
等一下,可以破坏其实也是一种提示啊……
“告诉我,在你丈夫失踪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完完全全,不准遗漏。”沈俊钦说。
余氏擦了擦眼泪:“那天晚饭前朴正宇带人来抓我,给了潘明一万两银子。说是第二天来要人。潘明没收银子,而是将朴正宇轰了出去,他让我准备细软。等他拿了工钱我们就离开。然后,他就失踪了……”
都子冲很确定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潘明而不是朴正宇。
“难道死的是潘明?”子冲说。
沈俊钦踢了子冲一脚,力量之大,让子冲吃疼。
“多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潘明死了?”
子冲立刻保持沉默,心里极为不服气,他就不信了沈俊钦不是这么想。离开余氏的住所,子冲快步跟上沈俊钦的脚步:“师兄,你干嘛踢我?”
“演戏给余氏看。”沈俊钦躲在墙边,把子冲拉到身边“那个余氏说的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无从分辨。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就要等,看看那个余氏有什么打算。反正。她在京城是呆不下了。潘明死了,就代表朴正宇活着。朴正宇杀了大明子民,少了兵判老爹当后台,他想逃脱罪责,只有偷偷逃回高丽一条路可走。从大明到高丽需要的银子不少。如果朴正宇活着,他不能卖掉皇上送他的玉佩,能卖掉的,只有这个女人了。如果朴正宇死了,潘明就是残杀高丽国的儒生,留在京城就是死路一条。如果余氏的故事都是真的,她就会收拾细软跟潘明离开京城。跟着她,就能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都子冲注视着沈俊钦的侧脸,心中暗暗嫉妒……
果然帅爆了,从大射礼开始就发现自己的反应总是比他慢半拍,就是因为这种钦佩的感觉,子冲才义无反顾的选择跟沈俊钦他们做朋友。越是接触,这种仰慕的感觉越是强烈,甚至在心里暗暗觉得师兄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托付,值得相信的人,他总是有想不完的办法,总是可以做出准确的抉择,总是可以比他更快的抓住破案的线索。别说陈品希是个女人,就连他这样的男儿,也会不由自主的对沈俊钦产生依赖,心里明明嫉妒的发狂,却觉得他帅到无可救药。
“子冲?你看我干嘛?”沈俊钦问。
子冲摇头,他问不出口,也不知道该怎么问,他自问没有沈俊钦那么好的口才,既可以问出自己想要的答案又不会伤害他们之间的友谊。
“没什么,我去找人盯着余氏。师兄……”
“嗯?”沈俊钦回头。
子冲淡淡微笑:“你……很靠谱……”
沈俊钦淡笑,那当然了,他是谁?他是沈俊钦哎~
沈俊钦非常肯定,这个招蜂引蝶的余氏一定有秘密,也许弄清楚这个余氏的秘密,就能找到朴正宇被害的线索。
余氏在房间里收拾衣衫,听到门响,吓的倒吸一口冷气,来到门口,镇定了许久才打开了房门。
都子冲抬眼,他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余氏这么漂亮?她不是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惊艳的女人,而是越看越好看,越品越有味道的女人。身在贫苦之家,很难想象她那高贵的气质到底是从哪儿而来。
“我们是为潘明失踪的案子来的。”都子冲看了余氏半天,才想起此次前来的目的。
余氏松了一口气,将都子冲和沈俊钦引进房间。
沈俊钦一眼就看到了床铺上正在整理的衣衫。
“收拾衣服?你要去哪儿?潘明至今下落不明,你离开似乎不太合适。”沈俊钦说。
余氏连忙将包裹放入衣柜
“没有,只是看到有些衣服不常穿了,收起来而已。”
都子冲看了看简陋的房间,收拾的一尘不染,很显然是余氏平日里辛勤照料的结果。
“我还以为你要回娘家呢。”都子冲说。
余氏有些惊讶,微微睁大了眼睛,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一双长长的眼睛里带着难以诉说的哀伤,男人看了骨头都酥了三分。
“我没有娘家……”余氏淡笑。
看都子冲的样子就知道他不好意思开口,生怕问的不好了就会伤了这柔弱的女人,不断的给沈俊钦使眼色。
沈俊钦说:“邻居家的王婆婆你认识吗?”
余氏点点头。
“王婆婆昨天把我当成了你的相好!”沈俊钦开玩笑的说。
余氏的冷汗都冒出来了,整理衣衫的手立刻停在了空中,尴尬笑道:“王婆婆看不起我这种女人。觉得我配不上我家相公。”
“哪种女人?”沈俊钦问“在我看来,姐姐温柔高雅,貌美如花,理应生在金银之家由人供养,而不是粗布木钗,食不果腹。”
余氏的眼泪在她那杏目中打转,不眨眼就掉了下来。映在阳光下就像是宝石一般,美人就是美人,就连哭都这么好看。
“金屋银屋不及自家的草屋。我不稀罕被人供养,我有手有脚,可以自食其力。”余氏说。
沈俊钦说:“王婆婆说,你偷汉子,让她撞见好几次了。你相公失踪,很有可能跟这些垂涎你美色的人密不可分。我需要知道他们是谁?”
余氏怒视沈俊钦,一张原本红润的脸变得惨白。紧紧闭唇,一言不发。
“你不说,以为我们查不到吗?我们查出来,对你的声誉可不太好。”子冲是官差,他可以强迫余氏合作。
余氏双唇微微颤抖,沉默了很久很久……
“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更具体的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狐狸精,……想占我便宜的男人很多,我出卖色相从他们那里得到好处。也是一种买卖,没偷没骗,唯独错的,我是一个有相公的女人。”余氏说。
沈俊钦优雅坐了下来给余氏倒了一杯茶:“说说你的故事吧。”
啊?
都子冲拉了沈俊钦:“我们是来察潘明失踪和朴正宇被杀的案子的,你怎么还有空听故事?”
沈俊钦说:“这可不是闲事儿。她不是说了吗,她出卖色相换取好处,这是买卖。这说明,她在嫁给潘明之前,是一个艳姬……艳姬,当然有故事了。”
都子冲恍然大悟。
余氏点点头:“这位公子猜对了。我的确是一个艳姬,一个从高丽偷渡来大明的艳姬。”
子冲抬起眉毛,偷渡来大明的艳姬。更有故事了。
沈俊钦合了折扇,这就对了,王婆婆说过她是自己要求嫁给潘明为妻的,如果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明女子,定然不会做出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事儿。只有时运不济,走投无路了才会想出来的办法。
“五年前,皇上继位,兵判大人受到皇命委托恭贺皇上登基。我被兵判大人选中,成为献给皇上的礼物。谁知到了大明,才知道皇上和皇后娘娘感情甚好,没有广立贤妃的打算,兵判大人不能带我回高丽,就想把我卖掉。”余氏说着就想掉眼泪了……
余氏擦去眼泪:“我不能坐以待毙,所以选择逃走。在路上遭到追杀,是潘明救了我,他是一个掉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人,成为他的妻子,没有人可以找到我。我努力的学习大明的语言,学习大明的礼仪,看大明的书籍,为的就是把我的过去完完全全的掩藏起来。”
沈俊钦微微眯起眼睛:“你没有想到大明跟高丽一样,女人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地位的存在。你不能进入金屋银屋,就得依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你是个艳姬,根本没有谋生的技能,而潘明只是一个打更的人,他的那点薪酬根本不足以维持家计,所以你背着他出卖色相,补贴家用?”
余氏点点头,低着头紧紧咬唇。
“我不想这样,但是真的没有办法。饿肚子和尊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到茶楼给人家端茶倒水是被非礼的,我摆摊卖包子也是被人非礼,躲不掉,也藏不了。与其被人逼的走投无路,倒不如顺其自然,只要给我一条活路,皮囊这种东西,我牺牲的起……”余氏说。
都子冲第一次觉得自己去青楼买姑娘的单是一件很扯蛋的举动,从来没有想过她们出卖*也许有着逼不得已的苦衷。如果不能对她们温柔一点,真的是连禽兽都不如了。
“朴正宇不想碰青楼的女人,一位客人就把他介绍给了我。我原意伺候任何人,也不愿意让卖掉我的人碰。”余氏说。
沈俊钦认真的听,就因为余氏抗拒朴正宇才会引起朴正宇的注意,才会让朴正宇知道她的身份。这就解释了朴正宇为什么会打余氏,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那个横行霸道的公子哥认为余氏是他的奴隶,奴隶跑了当然要捉回去。
“潘明救了我,不论朴正宇说了多少我的坏话,潘明还是选择相信我,保护我。我……我不知道。如果他知道我背着他……”余氏说着忍不住哭了起来。
都子冲恼怒道:“这个朴正宇真不是东西!死了正好!!”
沈俊钦叹息:“现在不仅仅朴正宇找不回来,就连潘明都失踪了。死的那个人是谁,还不好说呢。余氏,你跟潘明夫妻多年,知不知道他身上有什么特征?”
余氏想了想:“他的肩膀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就在肩膀后边靠近脖子的位置。还有……还有他的胸口,有一颗痣,挺大颗的,很好认。”
沈俊钦记得那具尸体的全部特征。不管是肩膀后接近脖子的位置还是胸口都有很多恶意造成的伤,没有余氏说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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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擦了擦眼泪:“那天晚饭前朴正宇带人来抓我,给了潘明一万两银子。说是第二天来要人。潘明没收银子,而是将朴正宇轰了出去,他让我准备细软。等他拿了工钱我们就离开。然后,他就失踪了……”
都子冲很确定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潘明而不是朴正宇。
“难道死的是潘明?”子冲说。
沈俊钦踢了子冲一脚,力量之大,让子冲吃疼。
“多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潘明死了?”
子冲立刻保持沉默,心里极为不服气,他就不信了沈俊钦不是这么想。离开余氏的住所,子冲快步跟上沈俊钦的脚步:“师兄,你干嘛踢我?”
“演戏给余氏看。”沈俊钦躲在墙边,把子冲拉到身边“那个余氏说的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无从分辨。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就要等,看看那个余氏有什么打算。反正。她在京城是呆不下了。潘明死了,就代表朴正宇活着。朴正宇杀了大明子民,少了兵判老爹当后台,他想逃脱罪责,只有偷偷逃回高丽一条路可走。从大明到高丽需要的银子不少。如果朴正宇活着,他不能卖掉皇上送他的玉佩,能卖掉的,只有这个女人了。如果朴正宇死了,潘明就是残杀高丽国的儒生,留在京城就是死路一条。如果余氏的故事都是真的,她就会收拾细软跟潘明离开京城。跟着她,就能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都子冲注视着沈俊钦的侧脸,心中暗暗嫉妒……
果然帅爆了,从大射礼开始就发现自己的反应总是比他慢半拍,就是因为这种钦佩的感觉,子冲才义无反顾的选择跟沈俊钦他们做朋友。越是接触,这种仰慕的感觉越是强烈,甚至在心里暗暗觉得师兄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托付,值得相信的人,他总是有想不完的办法,总是可以做出准确的抉择,总是可以比他更快的抓住破案的线索。别说陈品希是个女人,就连他这样的男儿,也会不由自主的对沈俊钦产生依赖,心里明明嫉妒的发狂,却觉得他帅到无可救药。
“子冲?你看我干嘛?”沈俊钦问。
子冲摇头,他问不出口,也不知道该怎么问,他自问没有沈俊钦那么好的口才,既可以问出自己想要的答案又不会伤害他们之间的友谊。
“没什么,我去找人盯着余氏。师兄……”
“嗯?”沈俊钦回头。
子冲淡淡微笑:“你……很靠谱……”
沈俊钦淡笑,那当然了,他是谁?他是沈俊钦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