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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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逍拽过清欢的胳膊,将她搂得更紧,不让她做这样的动作,说道:“他见到你出手,我亦见到了他出手。我若欲对付大长老,何需与他合作。”
清欢笑起来,拧了拧他的鼻子。也只有他,才能坦然说出这番自信到有些狂傲的话来。
云逍对着她耳畔轻声道:“当然,也不排除他所言确实为真的可能。若他当真等待蛰伏多年,自然不会轻易放弃。等他第二次来找我们,压上的,就是更重的筹码。有无合作必要,届时再做评估。”
清欢笑道:“从前小流说你黑,我还不信。现在才真是信得一塌糊涂。你自己一筹不下,却逼得别人压上全副家当来。不予理睬,原来是嫌人家诚意不够。”
“小流……”云逍勾唇一笑,“扮猪吃老虎,好意思说别人。”
清欢笑道:“那你自己呢?”
“我?”云逍笑望住她,“扮老虎吃猪……”
明明知道他在骂她是猪,她却不好意思承认他想“吃”她。清欢吃个哑巴亏,只能“呸呸”着啐了云逍几口,然后说道:“好了,话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云逍一笑,当真坐了起来。清欢本以为他要离去,谁想他竟只是撑着身子半坐,自上方凝望住她。
清欢被他看得心慌意乱,强撑着问道:“你干什么?”
云逍道:“舍不得走。”
清欢脸红起来,面里而卧不搭理他。
云逍自身后轻轻揽抱住她,柔声道:“等你睡了,我再走好不好?”
清欢闭着眼睛,鼻子里刻意发出小猪打呼般的鼾声,表示她已睡了。
云逍在她脖子上咬了一口,清欢一个不防,鼻间轻轻哼了一声。
云逍呼吸陡然沉重起来,终是松开双臂,起身出门。他怕自己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
海神节后没几天,绵兮和梦萝就传出了婚讯。
这消息虽来得突然,但对清欢和云逍来说,那与他们也没什么关系。真正令他们觉得惊讶的,是绵兮与梦萝竟亲自寻上门来,邀请他们成为婚礼当天的陪堂小爷、陪堂小娘。
海市习俗里,所谓陪堂小爷、陪堂小娘,那就是婚礼时一直陪伴在新郎、新娘身边的人,本应是由新郎新娘本家的兄弟姐妹担当,至少也得是关系密切的好友。
依照清欢、云逍与这对新人的关系,原本绝无道理寻上他们。清欢对梦萝说不上有多厌恶,但也绝对说不上喜欢甚至亲近;对绵兮呢,非但可说没啥交情,刚到海市的时候,与他的爷爷桃大夫还有过一点点小小的不愉快。
但是新人亲自上门拜托,绵兮依旧腼腆,话未说半句,脸就先红起来。
梦萝便拉了清欢手,悄悄去一旁说道:“从前的事情,是我冒昧了。眼下我即将为人妇,对他更无半分念想,知晓你与他才是最般配的一对……”
清欢本是因为这事不怎么舒服着,梦萝说得如此坦承,反叫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心就软了大半。
梦萝又道:“绵兮是个软弱内向的性子,所以我才欲寻云潇潇做陪堂小爷,给他撑撑场面。海市历来传统,陪堂小娘又需是年轻貌美,好福气的,这样新人才能讨个吉利。不知你愿不愿让我沾沾你的福……”
人家把话说得如此客气,清欢的心就更加软了。又一听他们同时还邀了童呦呦与糖花,也做陪堂小爷、陪堂小娘,清欢就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心头竟还喜了梦萝三分。
待人送走,云逍似笑非笑看着清欢道:“你答应得倒是痛快。”
清欢道:“不可以吗?”
她倒是真心实意问出这句话来,以为他有着别的什么顾虑。
谁想云逍这个越来越没正经的,竟又慢慢俯下身子,将她圈在他与座椅之间,微笑道:“可以,你想做什么事情,都可以。”
清欢抬手弹了他额头一记,趁他捂额的刹那,起身推开他跑了。满脑子,都还是那双电力十足的美眸。
果然食色性也,这家伙真是越来越会利用自己的优势。
绵兮与梦萝的婚礼,安排在一个月后。
这速度实在是有些开创海市之先河,原还以为是长辈们催的慌,后来竟听说是两位新人自己的意思。
梦萝在海市中的人气向来很高,她既如此决定,旁人自然也帮她往好处着想。绵兮不仅相貌生得齐整,与她站在一块便似一双璧人,又继承了他爷爷的医术,小两口日后的生活必也滋润;他又是个极细腻温和的性子,对外人说话都常脸红,必也是极听梦萝话的,梦萝嫁给他,一家的事情自然还是梦萝说的算。梦萝生性又温柔善良,两人成婚之后,必然能够相敬如宾。
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碰上合适的人,那就嫁了吧。对男人来说,也是一样。
“相敬如宾?”清欢趴在桌上,听童呦呦唠叨完一大堆话,笃着手指头发表看法,“我怎么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相敬如宾那就代表客气疏远得很,没意思得紧呢?”
“这不是重点!”童呦呦拍着桌道,“我想表达的重点,是梦萝都答应嫁给绵兮了,糖花为什么还不同意嫁给我呢?”
清欢想到他的辛酸表白史,额冒黑线道:“你这求婚,该不会也要九十八次吧?”
童呦呦满面惊恐。
清欢坏笑起来。
“对了。”童呦呦望望这海螺房里的两个卧室,说道,“你和云潇潇,到底有没有成亲啊?”
“啊……”清欢被他说得一愣,连忙否认,“没有没有……”
“哦……”童呦呦道,“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成亲?要不跟我和糖花一起办婚礼算了,多热闹啊。”(未完待续。)
云逍拽过清欢的胳膊,将她搂得更紧,不让她做这样的动作,说道:“他见到你出手,我亦见到了他出手。我若欲对付大长老,何需与他合作。”
清欢笑起来,拧了拧他的鼻子。也只有他,才能坦然说出这番自信到有些狂傲的话来。
云逍对着她耳畔轻声道:“当然,也不排除他所言确实为真的可能。若他当真等待蛰伏多年,自然不会轻易放弃。等他第二次来找我们,压上的,就是更重的筹码。有无合作必要,届时再做评估。”
清欢笑道:“从前小流说你黑,我还不信。现在才真是信得一塌糊涂。你自己一筹不下,却逼得别人压上全副家当来。不予理睬,原来是嫌人家诚意不够。”
“小流……”云逍勾唇一笑,“扮猪吃老虎,好意思说别人。”
清欢笑道:“那你自己呢?”
“我?”云逍笑望住她,“扮老虎吃猪……”
明明知道他在骂她是猪,她却不好意思承认他想“吃”她。清欢吃个哑巴亏,只能“呸呸”着啐了云逍几口,然后说道:“好了,话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云逍一笑,当真坐了起来。清欢本以为他要离去,谁想他竟只是撑着身子半坐,自上方凝望住她。
清欢被他看得心慌意乱,强撑着问道:“你干什么?”
云逍道:“舍不得走。”
清欢脸红起来,面里而卧不搭理他。
云逍自身后轻轻揽抱住她,柔声道:“等你睡了,我再走好不好?”
清欢闭着眼睛,鼻子里刻意发出小猪打呼般的鼾声,表示她已睡了。
云逍在她脖子上咬了一口,清欢一个不防,鼻间轻轻哼了一声。
云逍呼吸陡然沉重起来,终是松开双臂,起身出门。他怕自己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
海神节后没几天,绵兮和梦萝就传出了婚讯。
这消息虽来得突然,但对清欢和云逍来说,那与他们也没什么关系。真正令他们觉得惊讶的,是绵兮与梦萝竟亲自寻上门来,邀请他们成为婚礼当天的陪堂小爷、陪堂小娘。
海市习俗里,所谓陪堂小爷、陪堂小娘,那就是婚礼时一直陪伴在新郎、新娘身边的人,本应是由新郎新娘本家的兄弟姐妹担当,至少也得是关系密切的好友。
依照清欢、云逍与这对新人的关系,原本绝无道理寻上他们。清欢对梦萝说不上有多厌恶,但也绝对说不上喜欢甚至亲近;对绵兮呢,非但可说没啥交情,刚到海市的时候,与他的爷爷桃大夫还有过一点点小小的不愉快。
但是新人亲自上门拜托,绵兮依旧腼腆,话未说半句,脸就先红起来。
梦萝便拉了清欢手,悄悄去一旁说道:“从前的事情,是我冒昧了。眼下我即将为人妇,对他更无半分念想,知晓你与他才是最般配的一对……”
清欢本是因为这事不怎么舒服着,梦萝说得如此坦承,反叫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心就软了大半。
梦萝又道:“绵兮是个软弱内向的性子,所以我才欲寻云潇潇做陪堂小爷,给他撑撑场面。海市历来传统,陪堂小娘又需是年轻貌美,好福气的,这样新人才能讨个吉利。不知你愿不愿让我沾沾你的福……”
人家把话说得如此客气,清欢的心就更加软了。又一听他们同时还邀了童呦呦与糖花,也做陪堂小爷、陪堂小娘,清欢就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心头竟还喜了梦萝三分。
待人送走,云逍似笑非笑看着清欢道:“你答应得倒是痛快。”
清欢道:“不可以吗?”
她倒是真心实意问出这句话来,以为他有着别的什么顾虑。
谁想云逍这个越来越没正经的,竟又慢慢俯下身子,将她圈在他与座椅之间,微笑道:“可以,你想做什么事情,都可以。”
清欢抬手弹了他额头一记,趁他捂额的刹那,起身推开他跑了。满脑子,都还是那双电力十足的美眸。
果然食色性也,这家伙真是越来越会利用自己的优势。
绵兮与梦萝的婚礼,安排在一个月后。
这速度实在是有些开创海市之先河,原还以为是长辈们催的慌,后来竟听说是两位新人自己的意思。
梦萝在海市中的人气向来很高,她既如此决定,旁人自然也帮她往好处着想。绵兮不仅相貌生得齐整,与她站在一块便似一双璧人,又继承了他爷爷的医术,小两口日后的生活必也滋润;他又是个极细腻温和的性子,对外人说话都常脸红,必也是极听梦萝话的,梦萝嫁给他,一家的事情自然还是梦萝说的算。梦萝生性又温柔善良,两人成婚之后,必然能够相敬如宾。
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碰上合适的人,那就嫁了吧。对男人来说,也是一样。
“相敬如宾?”清欢趴在桌上,听童呦呦唠叨完一大堆话,笃着手指头发表看法,“我怎么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相敬如宾那就代表客气疏远得很,没意思得紧呢?”
“这不是重点!”童呦呦拍着桌道,“我想表达的重点,是梦萝都答应嫁给绵兮了,糖花为什么还不同意嫁给我呢?”
清欢想到他的辛酸表白史,额冒黑线道:“你这求婚,该不会也要九十八次吧?”
童呦呦满面惊恐。
清欢坏笑起来。
“对了。”童呦呦望望这海螺房里的两个卧室,说道,“你和云潇潇,到底有没有成亲啊?”
“啊……”清欢被他说得一愣,连忙否认,“没有没有……”
“哦……”童呦呦道,“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成亲?要不跟我和糖花一起办婚礼算了,多热闹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