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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拉他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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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在这个朝代绝对是一个商机,峥嵘虽不是学经济的学生,但也明白她要是做这近乎垄断的生意,绝对会赚的鹏满钵满。但要做这种事儿,得有个强硬的后台才行,于是马上有一个人出现在她的脑子里,峥嵘眼睛一亮,就这么办!
由于峥嵘这些天都和紫荆住在一起,她已经很久没有进过空间了。这天晚上她趁着紫荆睡着,悄悄起身来到李岱的房间,插上门阀,闪身进了空间。
再次来到望春亭,老远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琴声,峥嵘听后摇了摇头,走上亭子的台阶,“这一阙不是这么弹的。”说罢走到桌子前,宋子洲识趣的起身让开。
峥嵘也不推辞,坐到石凳上,信手弹来,琴声如泣如诉,宋子洲看着峥嵘,觉着这是候的她,一点都不像是五岁的小姑娘。单单就这份自信,从容,都不是一般人所具备的。
宋子洲就这么看着峥嵘,失了神,直到峥嵘弹完这一阙,抬起头来对宋子洲说:“你太过注重指法,曲子匠气太重。”宋子洲这才回过神来,赶忙点了点头。
峥嵘这才收回抚琴的手,示意子洲坐在她对面。
“我这次来,其实是找你有事儿的。”玩艺术的人都比较直接,峥嵘也是如此,直接开门见山的说到。
“恩?”宋子洲随意的发了一个单音。
“我是想找你帮个忙的。”峥嵘接着说道。
宋子洲露出饶有兴趣的神色,“噢?说来听听。”
“我家的二亩小麦快要熟了,我想要自己开个店。”
“二亩小麦?!你还会种小麦?!”宋子洲很是惊讶。
“恩,现在只有二亩,但以后会越来越多。我一介孤女,总会有人眼馋我这条财路,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台,你愿意与我合作么?”峥嵘一脸严肃的与宋子洲交谈着。
宋子洲原以为她在开玩笑,小麦本身就不好种,还能批量生产?如果此时和他谈话的是一个在田里劳作了几十年的老农,以他的经验或许可行。
但是想着他俩如今都能坐在这里交谈,还有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呢?再说,她无非是想要借他的势罢了。不得不说,第一次被人这么重视的宋子洲还有些沾沾自喜。
“这小麦在我朝确实是个稀罕物,照你这么说,还真是条财路。”
峥嵘以为宋子洲没有明确应下是顾及到分成的问题,想到自己与空手套白狼也没有什么区别,便很大气的应道:“事成之后,我们五五分!”
宋子洲也很惊讶她的大方,想要推辞,却想着拿的太少她恐怕心中会有不安,便应道:“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给你拿信物!”
峥嵘点了点头,纤手再次抚上了琴,峥嵘已经很久没碰过琴了,借着这琴,非得好好过把瘾不可。
一曲未了,宋子洲便回来了,见她在弹琴也没有打扰,等最后一个尾音响起,才说:“既然这么喜欢弹琴,这把琴就送你好了。”
峥嵘摇了摇头,或许坐在麦田弹琴别有一番风味,但在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眼中,未免有些太不合群了,再说突然多把琴,她该怎么跟紫荆解释呢?“我住的地方不适合。”
只这一句,宋子洲就心领神会了,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吧,你不说,他也能懂。
把手中的纸递给了峥嵘,“这纸上的拓印是我玉佩上的,你新店的招牌上印上这拓印,丛氏在各地的线人都会照应你的。”说着从袖袋掏出两锭金子,“这二十两金算是我入的伙,你先把店开起来,回头有什么困难,再与我留言。”
峥嵘也不与他客气,皇子还会缺钱么,伸手就把这两锭金子借了过来,还用牙咬了咬。
宋子洲看着这财迷样,不由无语问苍天,这货与刚弹琴的那人是一个人么?!
小麦在这个朝代绝对是一个商机,峥嵘虽不是学经济的学生,但也明白她要是做这近乎垄断的生意,绝对会赚的鹏满钵满。但要做这种事儿,得有个强硬的后台才行,于是马上有一个人出现在她的脑子里,峥嵘眼睛一亮,就这么办!
由于峥嵘这些天都和紫荆住在一起,她已经很久没有进过空间了。这天晚上她趁着紫荆睡着,悄悄起身来到李岱的房间,插上门阀,闪身进了空间。
再次来到望春亭,老远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琴声,峥嵘听后摇了摇头,走上亭子的台阶,“这一阙不是这么弹的。”说罢走到桌子前,宋子洲识趣的起身让开。
峥嵘也不推辞,坐到石凳上,信手弹来,琴声如泣如诉,宋子洲看着峥嵘,觉着这是候的她,一点都不像是五岁的小姑娘。单单就这份自信,从容,都不是一般人所具备的。
宋子洲就这么看着峥嵘,失了神,直到峥嵘弹完这一阙,抬起头来对宋子洲说:“你太过注重指法,曲子匠气太重。”宋子洲这才回过神来,赶忙点了点头。
峥嵘这才收回抚琴的手,示意子洲坐在她对面。
“我这次来,其实是找你有事儿的。”玩艺术的人都比较直接,峥嵘也是如此,直接开门见山的说到。
“恩?”宋子洲随意的发了一个单音。
“我是想找你帮个忙的。”峥嵘接着说道。
宋子洲露出饶有兴趣的神色,“噢?说来听听。”
“我家的二亩小麦快要熟了,我想要自己开个店。”
“二亩小麦?!你还会种小麦?!”宋子洲很是惊讶。
“恩,现在只有二亩,但以后会越来越多。我一介孤女,总会有人眼馋我这条财路,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台,你愿意与我合作么?”峥嵘一脸严肃的与宋子洲交谈着。
宋子洲原以为她在开玩笑,小麦本身就不好种,还能批量生产?如果此时和他谈话的是一个在田里劳作了几十年的老农,以他的经验或许可行。
但是想着他俩如今都能坐在这里交谈,还有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呢?再说,她无非是想要借他的势罢了。不得不说,第一次被人这么重视的宋子洲还有些沾沾自喜。
“这小麦在我朝确实是个稀罕物,照你这么说,还真是条财路。”
峥嵘以为宋子洲没有明确应下是顾及到分成的问题,想到自己与空手套白狼也没有什么区别,便很大气的应道:“事成之后,我们五五分!”
宋子洲也很惊讶她的大方,想要推辞,却想着拿的太少她恐怕心中会有不安,便应道:“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给你拿信物!”
峥嵘点了点头,纤手再次抚上了琴,峥嵘已经很久没碰过琴了,借着这琴,非得好好过把瘾不可。
一曲未了,宋子洲便回来了,见她在弹琴也没有打扰,等最后一个尾音响起,才说:“既然这么喜欢弹琴,这把琴就送你好了。”
峥嵘摇了摇头,或许坐在麦田弹琴别有一番风味,但在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眼中,未免有些太不合群了,再说突然多把琴,她该怎么跟紫荆解释呢?“我住的地方不适合。”
只这一句,宋子洲就心领神会了,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吧,你不说,他也能懂。
把手中的纸递给了峥嵘,“这纸上的拓印是我玉佩上的,你新店的招牌上印上这拓印,丛氏在各地的线人都会照应你的。”说着从袖袋掏出两锭金子,“这二十两金算是我入的伙,你先把店开起来,回头有什么困难,再与我留言。”
峥嵘也不与他客气,皇子还会缺钱么,伸手就把这两锭金子借了过来,还用牙咬了咬。
宋子洲看着这财迷样,不由无语问苍天,这货与刚弹琴的那人是一个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