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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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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识人辩物的动物其实很常见。

    但竞日孤鸣会特意提起这一点,那就不常见了。

    虽然也说不定是三人成虎,但多少还是有些期待。

    不过竞日孤鸣不急,几乎是一步一顿的向最里面走着,仍是贯彻他万年不变的悠闲原则,说是商人较少时间很多,总之,要有耐心。

    幸好史艳文也算是个有耐心的人,更别说也没什么可急的,但竞日孤鸣的速度也实在太慢了。

    慢悠悠的找了个空木桩栓了骆驼,慢悠悠的感叹烈阳黄沙,慢悠悠的介绍一些新奇古怪的小玩意——像是刻着奇珍异兽的玉玦,香醇诱人的葡萄酒,手制泥装的陶瓷,还有据说是中原儒侠史艳文用过的武器,等等等等。

    最后慢悠悠的靠着满是木雕的小帐篷坐下了。

    姿势勉强算得上潇洒。

    但位置不是很合适。

    左右都是摊位不说,背后也没有东西挡着,一身上好的丝绸风衣,在一群背靠矮墙麻衣杂货摊里甚为扎眼!不是商人,也不同于匆忙采购的顾客,倒像两个走累的观光客,但这行商走货的贫瘠之地有什么好观光的?

    史艳文坐下的时候还有些恍惚,面前有人来往交错,一旁的滩主只露出了一双眼睛诧异的看着他们,深褐色的眼中满是看到奇葩的愕然。

    但史艳文的脑子里满是方才看到所谓“史艳文用过的武器”——从折扇到大铁锤都有,生意还挺好,史艳文只觉得尴尬无比又哭笑不得,反倒没有察觉到一旁的奇怪视线。

    不过幸好是武器,若是其他什么东西,比如鞋子衣裳什么的……

    史艳文不禁打了个冷战,那画面对他来说实在惊悚。

    竞日孤鸣微抬了帽檐,眉眼含笑。那小商贩他见过几次,占了自己来自中原的便利时常弄些“中原特产”诓骗众人,当初他第一次见到摊上“来自正气山庄主人的书画”还有所侧目,虽然一眼就看出了画面之虚浮下笔之粗糙还不如他七岁画出来的酒旗戏鼓。

    但想来正经主人看了感受应该别有不同。

    “唉……”

    好沉闷的一口气,看来的确很复杂。

    “炎云何故叹息?”竞日孤鸣故作不解,“可是在下有招待不周之处?”

    史艳文又一声暗叹,他现在终于明白竞日孤鸣当日说的声名在外究竟何意了,“先生洞悉无遗,明见万里,自然虑无不周,面面俱到。”

    瞧这话说的,没有一个词是不好的,听起来还真像夸人的。

    竞日孤鸣对此倒是极为谦虚,“诶,在下只是尽力而为罢了。”

    “那先生还真是辛苦了。”

    “哪里,只是骄阳似火海天云蒸的,在下身寒气弱尚可忍受,炎云大病初愈,若是觉得烦热郁闷,直言便是,切不可憋在心里啊!”

    “……”史艳文侧过头,视线不偏不倚地落在竞日孤鸣嘴角上升的弧度上,沉默半晌,倏然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他,“要么?”

    “……”鼻尖隐隐有桂花的香气,竞日孤鸣看着他手里的东西一时无语,“……你带了多少?”

    “只有五个了。”史艳文颇为不舍的又拿了一个出来,翻开竞日孤鸣的手放的慎重,“先生慢用,小心别噎着了。”

    竞日孤鸣拿着糕点,默默压下了心底奇怪的情绪:“……谢谢。”

    其实漠市是不缺吃食的,比如他们右前方的拐角就有一个常驻卖各种干果和面馍的小食摊,但它远不如手中的糕点,无论从哪方面来看。

    竞日孤鸣决定忽视它,至少现在不提。

    史艳文松了口气,正准备再拿出一块糕点自己食用,却见一道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沙地里冲出,直向两人攻来,史艳文霎时握紧了弯刀,却被带起的一溜风沙不慎迷了眼。

    一旁的小贩莫名打了个寒战,奇怪的看了看四周后,又继续摆弄他的木雕。

    等风沙散去,小小的黑影已经消失不见,一旁竞日孤鸣手上空无一物,很是可惜的啧了一声,与史艳文面面相觑,道:“……真可惜,我还没吃呢。”

    史艳文无奈的又递给他一块,“刚刚那是什么东西?”

    竞日孤鸣皱眉想了想,“好像是……老鼠。”

    “老鼠?”他还以为是蝙蝠,“速度好快。”

    “动作还很敏捷。”

    “好特别的老鼠……”

    “的确少见,”竞日孤鸣吃了东西,“刚刚我若是不松手的话,那小家伙估计就要咬我手指了。”

    “胆子不小,”看来自己的眼力的确下降许多,“那先生有看清它长什么样吗?”

    “挺可爱的,其背棕黄,腹下雪白,体型虽小,尾巴倒很长,眼睛嘛……挺像丫头的。”

    史艳文一笑,“丫头若是听见,恐怕又要闹了。”

    “呵,”竞日孤鸣闭了一下眼睛,无奈道:“即便没有听见,现在怕也指不定怎么为难琉璃。”

    说话间,却见一个跛脚的商人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似在四处找些什么,看到史艳文两人时停了一下,又往远处找去了。

    背上还用麻绳捆了好些小笼子,里面都是些雀鸟、幼兔等小动物。

    史艳文突然灵光一闪,挑眉看向竞日孤鸣,那人显然和他想到一块去了,他只好叹息,“看来我们此次是无缘得见了。”

    书中记载,子午鼠,生于沙海,藏于丛草之下,行于夜间,喜净好懒,少有冬眠。

    但天生万物,总有不同。

    白天活动的子午鼠,倒是和先前竞日孤鸣打听的那只相同,本为一鳏夫所养,因生计所迫不得已将其出卖,聪明机警,因其辨人识途为人喜爱,甚至有传言它能穿梭于鬼漠深处,就是吃得多。主人换了几个,养了几天寻个稀奇,平时也无大用,又不想浪费粮食便再度被倒卖出去。

    自己都吃不起饭了,还养只宠物做什么呢?

    至于为何到现在还没有人将他宰了,估计是觉得卖出的价钱比几根骨头价值大多了吧。

    怎么现在突然跑出来了呢?

    “饿了。”竞日孤鸣道。

    史艳文一怔,伸手就要再拿出剩下的糕点,竞日孤鸣却按住了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指了指十几步远的沙堆,“托君天运,我们也遇见一回‘守株待兔’了。”

    史艳文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拱起的小小沙包里,一对豆子眼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史艳文,打量了会,又扇了扇耳朵,慢慢的移向了竞日孤鸣。

    盯着不动。

    史艳文正觉奇怪,那小家伙倏然跳了起来,小爪子抓住了他的手指,尾巴灵巧呃绕着指头缠了五六圈,利齿在阳光下发出一闪而逝的白光。

    “……”

    “老鼠居然还能跳这么高啊,真厉害。”

    “牙齿也挺利的。”

    “眼睛确实像丫头。”

    “你不怕丫头生气了?”

    “怕啊,但是先生,”史艳文看它龇牙咧嘴的痛苦样,小家伙尾巴都抽直了,实在没忍住,“它的耳朵快断了。”

    “哦,”竞日孤鸣换手提了尾巴,到吊着,眯着眼睛,语带威胁,“忘恩负义的小东西,想咬我?”

    小家伙似是被吓到了,突然停了动作,两只爪子缩着,胡须垂着,眼睛也闭上了,嘴巴倒是张的很大。

    “……”史艳文呆了一瞬,哑然失笑,用胳膊肘碰了碰竞日孤鸣,“这小家伙挺有灵性的。”

    竞日孤鸣笑着看他一眼,史艳文身体微微向前,手指不停的戳着小耗子胖滚滚的肚皮,眼睛像宝石一样闪耀,“炎云。”

    “恩?”史艳文转过头。

    “再拿块糕点出来吧。”

    “啊,我知道。”史艳文将糕点掐了一块给他,自己也留了一小块,“小家伙跟先前的那个大汉有点像,虽然有点胖,动作倒如闪电。”

    竞日孤鸣晃了晃手指,轻笑道:“就是不太会装死。”“哈。”

    不过小家伙还挺坚定的,史艳文手上的东西都在鼻子边上转了几圈,最多也只见它抖了抖胡须,一副雷打不动的样子。竞日孤鸣低笑一声,直接把东西放到嘴巴里,然后收回手不再动作。

    本以为到嘴边的食物应该足够打动它才对,但它还是没动,那小块糕点就像两颗尖牙一样稳稳的镶嵌在里面,不进不退。

    史艳文一边感叹它的坚持一边用糕点戳它雪白的肚皮,“真不吃啦,肚子不饿了吗……啊!”

    ……看来还是饿的。

    但也正明了放松警惕真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史艳文话还没说完,小家伙就迅速的咬了他手上的糕点,脸撑肿了很是辛苦的咽了下去,末了又继续装死。

    “噗……”

    真的是毫不掩饰啊,史艳文揉了揉手指上的小小牙印,一脸无辜的看着竞日孤鸣,看着那一脸的戏谑叹息一声,后又看向另一边笑笑,那边不知何时来了几个熟悉商人。

    方才笑的可不止一人。

    而有些人,天生就是会引人注目的。

    面对陌生人史艳文总是彬彬有礼,柔和的笑容都会收敛三分,保持着平易近人却不过于亲近的距离。周围人似乎对他很有好感,也笑着回礼,只那几个商人对他们挥了挥手才离开。

    “吱吱吱吱!!!”

    其声音之悲愤可说是刺心切骨了,像是被猫咬掉了尾巴。

    但这里没有猫,也没人咬它尾巴,只是有人咬了它的粮食而已。

    “……”史艳文一回头,却被面前的情景无语的百感交集。

    小家伙也算是怒发冲冠为口粮,被人拎着尾巴倒挂,两只小爪子不停的往前挥舞,拼尽全力想要解救逐渐消失在竞日孤鸣手中的糕点,无奈爪子太短,力量有限,最后只能鼓着豆子眼吱吱控诉。

    同时还得忍受某人拿着最后指甲盖大小的糕点在眼前晃来晃去,这小东西果然很有灵性,史艳文暗自赞叹,看起来就要委屈哭了似的。

    看着挺让人不忍。

    竞日孤鸣也挺不忍,所以他还是把指甲盖给它了,然后又向史艳文伸出了手,显然是要他贡献出最后一块干粮。

    “……”史艳文分了一半给他,自己拿了另一半,口中念念有词:“小胖子,这次可千万别咬我了,你看我把最后的干粮都给你了。”

    然后他又听见一旁压抑的低笑。

    “放心,”竞日孤鸣换手拎着小家伙的后脑勺,和拎猫一样的姿势,小家伙倒是挺适应这种姿势,尾巴极快的卷了他手上的半块糕点,一点一点快速的啃了下去。

    竞日孤鸣托腮看他,笑的狡黠,随口道:“在下多年来略有积蓄,家财败尽之前总不会让炎云饿着的。”

    但昔日北竞王的身家,到底何时会有尽头呢?

    此事先可按下不谈。

    所谓吃人嘴软,史艳文不好意思的耳朵一热,来不及深思这话里的意思便条件反射的说了误会,又说先生说笑在下并没有其他意思,最后马马虎虎的笑笑,三言两语轻松带过,便埋头逗小家伙吃东西。

    可见放松警惕的不止史艳文一人,竞日孤鸣说的顺口,只是玩笑的内容却让他自己都觉不妥,笑容微敛,看着子午鼠摇来晃去的尾巴突然道:“叫它小胖子,如何?”

    史艳文摸了摸它的肚皮,点头道:“这名字起的也太随意了一点,不过倒是挺适合它。”说着,又要喂它。

    “吃了将近四块桂花糕还没满意,胃口确实挺大。”

    “恩……要不改名叫大胃王?”

    “哈。”

    竞日孤鸣看看史艳文,将小家伙往史艳文方向拿近了些,依旧是谈笑自若,却在史艳文手靠近时又突然拿远,然后在被偷偷瞟一眼后又拿近。

    如此。

    循环。

    往复。

    全然不顾红了眼的某只。

    吱!吱吱!

    “它很饿。”

    “看出来了。”

    “……先生,它要咬人了。”

    “那就咬吧。”

    “……”因为咬的不是先生吗。

    “同样的错误,炎云总不可能再犯一次吧?”

    “先生。”

    “更何况你这么聪明。”

    “先生……”

    “饿吗?”

    “……恩。”

    “甜的还是辣的?”

    “……不要太甜。”

    “干果和糕点?”

    “都喜欢。”

    ……

    他们在戈壁滩的遗址古道上坐了几个时辰,火伞高张,万里无云,飞沙扬砾。坐在地上静看人来人往,吃着买来的不知名干果,再也没看见跛脚的商人,偶尔说些不着调的闲事,逗逗不请自来的小宠物,就像两个普通人。

    无所事事。

    悠闲自得。

    放下生命的遗憾,忘记心事的婉转。

    那是史艳文第一次体会到退隐的可贵。

    也是竞日孤鸣隐姓埋名后第一次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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