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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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精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善良的人,他们正在遭受苦难。
可直到最后余之轩也没有收到神佛的祝福,她在次年六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赵耳朵的情绪非常稳定,他握住余之轩的手,只是深情地看着她,一句话都没说。
余之轩笑了笑,对着赵耳朵眨眨眼。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用这个动作示意赵耳朵向前。赵耳朵吻了吻她的唇角,把耳朵侧了过去。
余之轩用那种气流发出的声音对他说:
“嵘绽,你知道吗?”
“——我骗你的。”
“这辈子,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
葬礼那天赵耳朵没有哭。这一年他流了太多眼泪,似乎已经认命了,早就在等待这一天的来临。对他来说,和余之轩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除此之外,并不要太过贪婪。
日后赵耳朵读研究生,读博士生,然后是博士后,成为本科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都没有再结过婚。他的婚姻状况那一栏永远都是未婚,那是因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还没有领证。
他兢兢业业,不要命一般钻研,每当别人让他休息,他就会说。
来不及了。
没人会等你长大——如果你不争取。
孟天在七个月前被枪决,他的妻子带着女儿回了一趟老家。之后就来到孟穹的店打工,做做收银和监督的工作,倒是不累,孟穹开的工资也不低,足够她们娘俩生活了。因为有一层特殊的关系,孟穹对她们两个很是放心,也给孟天做了交代。
孟穹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开的两家连锁店都开始回本,慢慢赚了不少钱。
我研究生二年级毕业那天,孟穹提议说要请我吃肯德基。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吃这种垃圾食品。
可孟穹执意要带我去,这一年孟穹也拿到了执照,开车带着我向郊外走。慢慢接近目的地,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了。
他带我来到了城外的一家游乐园。这家游乐园就是上次他要把我送到东北前带我来的那家,明明才过了几年,再次来到这里,我却有种仿若隔世的错觉。这里地势偏远,在这样的非高峰期里面几乎没有游客。售票的是一位年轻的女人,她正歪着头和别人聊天,半天才把票盖了戳,让我们进去。
由于游客少,园子里非常安静。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往一个地方走。
我们来到了那个充满阳光的草坪上,坐在了那两个老人曾经坐过的地方。我闭上眼睛,躺在孟穹的腿上,他就用手摸我的头发,低头在我脸上抚摸。
到午饭的时候,孟穹就拉着我往肯德基走。肯德基里面人还挺多,只剩下一个两人桌。孟穹让我坐在那里,他自己去买。我看到他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是一份套餐。
这套餐就是上次来的时候点的套餐。唯一不一样的是,孟穹忘了给自己买一盒薯条。
我用手指捏了吸管,喝了口可乐,有些受不了这个味道,就放下。
顿了顿,我说:
“孟穹。你存折里都八位数了,还买不起一盒薯条吗?”
孟穹搬着椅子坐到我旁边。我发现这个两人桌其实是情侣座位,只要这样坐着,就没人能看到我们到底在干什么。
孟穹凑过来亲我的耳垂,然后故意说:
“对啊。我要攒钱给你买房买车。养不活你,当然不敢买。”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可后来知道了,前半句没开玩笑,后半句是开玩笑的。
因为第二天孟穹就去买了房,并且买了车,写得都是我的名字。
我们两个都没动那份套餐,下午的时候随便吃了些东西,然后我们就坐到了摩天轮上面。
还是被太阳晒得烫人的座位,孟穹还是坐不下去。他回过头看了看我。
我就说:“你坐上来吧。”
于是孟穹就坐到了我的腿上,腿夹住我的腰,把头埋在我的肩膀上。
孟穹的衬衫下衣摆塞到了西装裤里,我就把手伸到他的裤子里,然后一点一点将衬衫拉上来。
孟穹不停地吻我的脸颊,把我的耳朵都含了进去,我痒得上下摸孟穹的脊背,然后向下,用掌心揉捏他的臀部。
孟穹抬头看着我,眼睛都湿了,他说:
“大哥,我们回家吧。”
“嗯。”
他从我身上站了起来,轻声道:
“我准备好了。”
这世的研三就是我前世的大二,再过三个月就是我的祭日。我显得非常平静,可是孟穹却寝食难安。他把店托给别人,然后全天守在我的身边。这情况在我上研三的时候就开始持续了。他会混到我的宿舍里,晚上的时候和我一起在宿舍里睡觉。
赵耳朵总是疑惑地看着孟穹,终于有一天,赵耳朵在食堂单独遇到了我。
他问:
“启明,你是不是在和孟叔谈恋爱啊。”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耳朵,完结了我还虐了你一把
不过这个梗在一开始就有,就是念珠存在的时候……
明天正文完结,开定制。
心情越来越复杂……
第六十八章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精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善良的人,他们正在遭受苦难。
可直到最后余之轩也没有收到神佛的祝福,她在次年六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赵耳朵的情绪非常稳定,他握住余之轩的手,只是深情地看着她,一句话都没说。
余之轩笑了笑,对着赵耳朵眨眨眼。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用这个动作示意赵耳朵向前。赵耳朵吻了吻她的唇角,把耳朵侧了过去。
余之轩用那种气流发出的声音对他说:
“嵘绽,你知道吗?”
“——我骗你的。”
“这辈子,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
葬礼那天赵耳朵没有哭。这一年他流了太多眼泪,似乎已经认命了,早就在等待这一天的来临。对他来说,和余之轩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除此之外,并不要太过贪婪。
日后赵耳朵读研究生,读博士生,然后是博士后,成为本科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都没有再结过婚。他的婚姻状况那一栏永远都是未婚,那是因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还没有领证。
他兢兢业业,不要命一般钻研,每当别人让他休息,他就会说。
来不及了。
没人会等你长大——如果你不争取。
孟天在七个月前被枪决,他的妻子带着女儿回了一趟老家。之后就来到孟穹的店打工,做做收银和监督的工作,倒是不累,孟穹开的工资也不低,足够她们娘俩生活了。因为有一层特殊的关系,孟穹对她们两个很是放心,也给孟天做了交代。
孟穹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开的两家连锁店都开始回本,慢慢赚了不少钱。
我研究生二年级毕业那天,孟穹提议说要请我吃肯德基。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吃这种垃圾食品。
可孟穹执意要带我去,这一年孟穹也拿到了执照,开车带着我向郊外走。慢慢接近目的地,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了。
他带我来到了城外的一家游乐园。这家游乐园就是上次他要把我送到东北前带我来的那家,明明才过了几年,再次来到这里,我却有种仿若隔世的错觉。这里地势偏远,在这样的非高峰期里面几乎没有游客。售票的是一位年轻的女人,她正歪着头和别人聊天,半天才把票盖了戳,让我们进去。
由于游客少,园子里非常安静。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往一个地方走。
我们来到了那个充满阳光的草坪上,坐在了那两个老人曾经坐过的地方。我闭上眼睛,躺在孟穹的腿上,他就用手摸我的头发,低头在我脸上抚摸。
到午饭的时候,孟穹就拉着我往肯德基走。肯德基里面人还挺多,只剩下一个两人桌。孟穹让我坐在那里,他自己去买。我看到他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是一份套餐。
这套餐就是上次来的时候点的套餐。唯一不一样的是,孟穹忘了给自己买一盒薯条。
我用手指捏了吸管,喝了口可乐,有些受不了这个味道,就放下。
顿了顿,我说:
“孟穹。你存折里都八位数了,还买不起一盒薯条吗?”
孟穹搬着椅子坐到我旁边。我发现这个两人桌其实是情侣座位,只要这样坐着,就没人能看到我们到底在干什么。
孟穹凑过来亲我的耳垂,然后故意说:
“对啊。我要攒钱给你买房买车。养不活你,当然不敢买。”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可后来知道了,前半句没开玩笑,后半句是开玩笑的。
因为第二天孟穹就去买了房,并且买了车,写得都是我的名字。
我们两个都没动那份套餐,下午的时候随便吃了些东西,然后我们就坐到了摩天轮上面。
还是被太阳晒得烫人的座位,孟穹还是坐不下去。他回过头看了看我。
我就说:“你坐上来吧。”
于是孟穹就坐到了我的腿上,腿夹住我的腰,把头埋在我的肩膀上。
孟穹的衬衫下衣摆塞到了西装裤里,我就把手伸到他的裤子里,然后一点一点将衬衫拉上来。
孟穹不停地吻我的脸颊,把我的耳朵都含了进去,我痒得上下摸孟穹的脊背,然后向下,用掌心揉捏他的臀部。
孟穹抬头看着我,眼睛都湿了,他说:
“大哥,我们回家吧。”
“嗯。”
他从我身上站了起来,轻声道:
“我准备好了。”
这世的研三就是我前世的大二,再过三个月就是我的祭日。我显得非常平静,可是孟穹却寝食难安。他把店托给别人,然后全天守在我的身边。这情况在我上研三的时候就开始持续了。他会混到我的宿舍里,晚上的时候和我一起在宿舍里睡觉。
赵耳朵总是疑惑地看着孟穹,终于有一天,赵耳朵在食堂单独遇到了我。
他问:
“启明,你是不是在和孟叔谈恋爱啊。”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耳朵,完结了我还虐了你一把
不过这个梗在一开始就有,就是念珠存在的时候……
明天正文完结,开定制。
心情越来越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