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侯常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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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不是应廖凯所言,我和表姐多少有点相识的地方,在高二这种离高考紧张日子还有点距离,青春少男少女又开始懵懂的时期,暗暗的情愫开始在同学之间流转,我不知什么时候也被卷入了进去。
事情发生在一节公共体育课。通常,我们的体育课除了一些必须的运动项目,老师有空就会放我们自由活动,而一个操场上活动的班级当然不止一个。我个子小,但凡和身高腿长有关的体育运动我是不参加的,我喜欢跑步。因为从小在农村长大,脚力和耐力自然比城市的孩子要强,每当我跑过2000米还在前进的时候,双腿仿佛脱离内心在自行地迈动,我喜欢这种迎风拂面又游离身躯的感觉。
操场上喜欢跑步的同学也有不少,但有个男生很奇怪,他喜欢和大家反着方向跑步,而且此人的耐力也不容小觑,我突然想如果自己和他同个方向是不是就能知道究竟谁的耐力更强一点。终于有一天,按捺不住好奇的我,决定也来一次逆向奔跑。
这天,太阳很炙热,两点的体育课更是让大家都躲在树荫下乘凉,偌大的操场上只有几个剥了层皮的男同学在踢足球。很快,我的目标出现了,他依旧是一身短袖校服,唯一不同的是今天多了顶遮阳的鸭舌帽。我马上不动声色地跟随其后。
两人一前一后保持五米的拉锯战在进行到1500米的时候,终于被当事人察觉到了,他扭头看我,带着疑惑的眼神,我连忙低下头,装作不知道,可再次抬头时,发现他已经加速到十米开外。想甩开我,没那么容易!我加快了步伐,谁知对方一直在加速。长跑讲究的是匀速和持久,在跑过1500米后还有这么多力气像短跑般加速,我的对手果然不简单。既然事已至此,我当然不会放弃,于是我也开始死命地往前追。
我们这种奇怪的举动,很快被在树底下乘凉的同学发现了,一群人围拢过来,更有甚者开始为我们加油,我这才知道,我的对手原来叫侯常风。
侯常风显然有点小看我,狂跑了一会,再次扭头,原本有点得意的脸突然垮下来,因为我虽然和他拉开了些距离,却仍在奋起直追。
但,谁也忍受不了这种过速的追赶,渐渐的,侯常风放慢了脚步,我也开始喘气。
在我们跑到3000米的时候,下课的铃声响了,渐渐的,围绕到操场看热闹的人多了起来,向来走低调路线的我突然有点惊慌起来,我没想到一时的兴起使自己成为大家的焦点。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放弃的时候,头上突然被扣上了一顶帽子,我转眼一看,竟然是齐霁!他给我一个肯定的眼神后就迅速闪到了树荫处。
他把遮阳的帽子给我了!!一向视太阳为毒物的齐霁竟然把他的帽子给我了!!这仿佛是一剂兴奋剂,射入我的体内,我一咬牙,继续跑。
侯常风的同学见状,冲出来递了瓶矿泉水给他,我的同学也不甘落后,同样递水给我,仿佛我们俩的比赛成了班级之间的荣誉之战。
就在我们你追我赶、不可开交之际,我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一绊,一个趔趄重重地摔倒在地,观众中发出一阵惊呼,挣扎爬起来的我看见一个足球骨碌碌地滚在一边,好痛!哪来该死的足球啊!
这场较量就此结束,我被同学迅速抬到了医务室。同学们一边看医务室的老师帮我包扎膝盖一边叽叽喳喳。
“哎,祝福,你疯了是吧?干嘛去挑衅四班的体育代表啊。”
“你不知道,他高一时在市学生运动会上拿过长跑季军吗?”
“人家说好男不和女斗,拿过长跑季军又怎么啦,今天要不是祝福被绊倒了,谁赢还不知道呢。”
“看样子,今年校运动会,我们班的女子长跑第一名是拿定了!”
哎!我没挑衅啊,也没想拿什么长跑第一名啊,我,我本意不是如此,但好像说出来也没人相信。
“祝福,你怎么会认识一班的齐霁?”
我一惊,没想到同学会问这个,是啊,刚才齐霁可是当众把他的帽子给我了,我的脸迅速热起来,突然有种局促不安的感觉。
“哇,你们不会是……”
“不是,不是,他和楼隽书认识,我们是朋友。”楼隽书的大名很多同学是知道的。
“谁是楼隽书?”当然也有些从其他学校考进我们学校不知道楼隽书过去风光史的同学。
“说起楼学姐啊,话可长了……”
托楼隽书的福,我终于从这个有点尴尬的局面里摆脱出来。
放学时,我谢绝了同学的好意,一拐一瘸地往车站走,摔伤了膝盖,自行车这两天是不能骑了,只好暂时借放在学校的车棚里。
“嗨,你腿没事吧?”
我扭头,惊讶地看见侯常风骑着自行车出现在身后,他一脚踏在车板上,一脚点着地,而他的自行车是超新潮的赛车款。
“没,没什么事?”我尴尬地低头。
“要不要我送你?”侯常风问。
我心想,这家伙还挺绅士的,可我和他又不熟,再说这腿也不是他弄伤的,人家不过是客气一下。
“我家挺近的,三四站就到了。”
“我知道,就是在**小区。”
“哎?”我惊讶了,他怎么知道的?
“你是佟彤学姐的表妹没错吧?”侯常风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上来吧,别客气了。”
侯常风见我不动,索性伸手来拉我手腕,他的手很大,就像老鹰做小鸡般,手心的热度让我突然感到一阵害羞,这个一个男生在拉一个女生吗?
可是,接下来更让我害羞了。
“坐前面?”我瞪大眼睛。
“后面不能坐啊,你又不能踩在车轮的轴上。”
确实,赛车款根本没有后座!
“可,可……”
“没事,上来。”侯常风把我硬按在前杠上。
我战战兢兢地侧坐着,双手死死抓住前面的车杠。
“抓紧了,我们走啰。”侯常风说着一个脚踏,车子摇摇晃晃向前驶去。
“哎,哎。”我吓得叫起来。
“别动,别动。”侯常风靠着我的后背,镇定地说。
我只能僵着不动,连大气也不敢喘。
好不容易到达小区门口,我让侯常风放下我。
“没事,我送你到家门口。”
“不用,不用,这里就可以了,谢谢。”我跳下车。
“你是怕谁看到吗?”侯常风撇嘴一笑。
“呵呵,那个……”我干笑。
“你有男朋友吗?”侯常风冷不丁来一句。
“啊!”我一愣。
“我叫侯常风。”
“哦,我,我叫……”
“你叫祝福,我知道。”侯常风咧嘴笑笑,然后朝我挥挥手,“明天七点,我在这儿接你。”
我还没回过神,侯常风就一溜烟不见了。
他,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追我?可我现在还不想谈恋爱啊。
第二天,我起得比平时早,然后麻烦舅舅把我送到车站,先一步来到学校。
昨天晚上,我考虑过,既然我不想谈恋爱,就不要给别人幻想的机会,我这么做我想侯常风会明白的,然后自行退却。
课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看见齐霁正好从男厕出来,我刚想上前为昨天帽子的事道谢,他却像有意躲避我般只顾和身边的人聊天。
也是,这种事,还是私下说吧,省得同学间流言绯语太多。
我和齐霁,虽然有几次私下接触,算起来也是朋友,但在学校里他从来对我只是颔首点头,就像楼隽书说的,齐霁对人总是彬彬有礼,有时你想走进一点,他却表现得敬而远之;有时你以为和他交情淡薄,他却会突然靠近。
就在我们差肩而过时,我突然听见齐霁的同学说:“刚才那个不是和侯常风赛跑的女生?有人看见,侯常风昨天还送她回家了,原来侯老大喜欢强悍的女生,可那女生这么瘦小,还真没看出来,牢结棍(沪语:很厉害)的。”
“我昨天还给她帽子呢,你怎么不说我喜欢她。”
温文尔雅的齐霁突然飚出这么一句,把我和他同学都吓噎了。
“是,是吗,我昨天没看见啊。”齐霁的同学说着说着笑起来,“哎呦,我还不了解你,你不过是同情心泛滥了一下,她根本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看过一堆楼隽书塞给我的浪漫少女漫画的我在那个刹那突然希望从齐霁口中听到一句:“她怎么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可是,现实中的灰姑娘并没有王子,她们只有自己虚幻的王子,现实中的王子只会说:“所以啊,她受伤了,他顺便送一下也是应该的。”
看,多符合逻辑,多现实的一句话!
不知是不是应廖凯所言,我和表姐多少有点相识的地方,在高二这种离高考紧张日子还有点距离,青春少男少女又开始懵懂的时期,暗暗的情愫开始在同学之间流转,我不知什么时候也被卷入了进去。
事情发生在一节公共体育课。通常,我们的体育课除了一些必须的运动项目,老师有空就会放我们自由活动,而一个操场上活动的班级当然不止一个。我个子小,但凡和身高腿长有关的体育运动我是不参加的,我喜欢跑步。因为从小在农村长大,脚力和耐力自然比城市的孩子要强,每当我跑过2000米还在前进的时候,双腿仿佛脱离内心在自行地迈动,我喜欢这种迎风拂面又游离身躯的感觉。
操场上喜欢跑步的同学也有不少,但有个男生很奇怪,他喜欢和大家反着方向跑步,而且此人的耐力也不容小觑,我突然想如果自己和他同个方向是不是就能知道究竟谁的耐力更强一点。终于有一天,按捺不住好奇的我,决定也来一次逆向奔跑。
这天,太阳很炙热,两点的体育课更是让大家都躲在树荫下乘凉,偌大的操场上只有几个剥了层皮的男同学在踢足球。很快,我的目标出现了,他依旧是一身短袖校服,唯一不同的是今天多了顶遮阳的鸭舌帽。我马上不动声色地跟随其后。
两人一前一后保持五米的拉锯战在进行到1500米的时候,终于被当事人察觉到了,他扭头看我,带着疑惑的眼神,我连忙低下头,装作不知道,可再次抬头时,发现他已经加速到十米开外。想甩开我,没那么容易!我加快了步伐,谁知对方一直在加速。长跑讲究的是匀速和持久,在跑过1500米后还有这么多力气像短跑般加速,我的对手果然不简单。既然事已至此,我当然不会放弃,于是我也开始死命地往前追。
我们这种奇怪的举动,很快被在树底下乘凉的同学发现了,一群人围拢过来,更有甚者开始为我们加油,我这才知道,我的对手原来叫侯常风。
侯常风显然有点小看我,狂跑了一会,再次扭头,原本有点得意的脸突然垮下来,因为我虽然和他拉开了些距离,却仍在奋起直追。
但,谁也忍受不了这种过速的追赶,渐渐的,侯常风放慢了脚步,我也开始喘气。
在我们跑到3000米的时候,下课的铃声响了,渐渐的,围绕到操场看热闹的人多了起来,向来走低调路线的我突然有点惊慌起来,我没想到一时的兴起使自己成为大家的焦点。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放弃的时候,头上突然被扣上了一顶帽子,我转眼一看,竟然是齐霁!他给我一个肯定的眼神后就迅速闪到了树荫处。
他把遮阳的帽子给我了!!一向视太阳为毒物的齐霁竟然把他的帽子给我了!!这仿佛是一剂兴奋剂,射入我的体内,我一咬牙,继续跑。
侯常风的同学见状,冲出来递了瓶矿泉水给他,我的同学也不甘落后,同样递水给我,仿佛我们俩的比赛成了班级之间的荣誉之战。
就在我们你追我赶、不可开交之际,我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一绊,一个趔趄重重地摔倒在地,观众中发出一阵惊呼,挣扎爬起来的我看见一个足球骨碌碌地滚在一边,好痛!哪来该死的足球啊!
这场较量就此结束,我被同学迅速抬到了医务室。同学们一边看医务室的老师帮我包扎膝盖一边叽叽喳喳。
“哎,祝福,你疯了是吧?干嘛去挑衅四班的体育代表啊。”
“你不知道,他高一时在市学生运动会上拿过长跑季军吗?”
“人家说好男不和女斗,拿过长跑季军又怎么啦,今天要不是祝福被绊倒了,谁赢还不知道呢。”
“看样子,今年校运动会,我们班的女子长跑第一名是拿定了!”
哎!我没挑衅啊,也没想拿什么长跑第一名啊,我,我本意不是如此,但好像说出来也没人相信。
“祝福,你怎么会认识一班的齐霁?”
我一惊,没想到同学会问这个,是啊,刚才齐霁可是当众把他的帽子给我了,我的脸迅速热起来,突然有种局促不安的感觉。
“哇,你们不会是……”
“不是,不是,他和楼隽书认识,我们是朋友。”楼隽书的大名很多同学是知道的。
“谁是楼隽书?”当然也有些从其他学校考进我们学校不知道楼隽书过去风光史的同学。
“说起楼学姐啊,话可长了……”
托楼隽书的福,我终于从这个有点尴尬的局面里摆脱出来。
放学时,我谢绝了同学的好意,一拐一瘸地往车站走,摔伤了膝盖,自行车这两天是不能骑了,只好暂时借放在学校的车棚里。
“嗨,你腿没事吧?”
我扭头,惊讶地看见侯常风骑着自行车出现在身后,他一脚踏在车板上,一脚点着地,而他的自行车是超新潮的赛车款。
“没,没什么事?”我尴尬地低头。
“要不要我送你?”侯常风问。
我心想,这家伙还挺绅士的,可我和他又不熟,再说这腿也不是他弄伤的,人家不过是客气一下。
“我家挺近的,三四站就到了。”
“我知道,就是在**小区。”
“哎?”我惊讶了,他怎么知道的?
“你是佟彤学姐的表妹没错吧?”侯常风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上来吧,别客气了。”
侯常风见我不动,索性伸手来拉我手腕,他的手很大,就像老鹰做小鸡般,手心的热度让我突然感到一阵害羞,这个一个男生在拉一个女生吗?
可是,接下来更让我害羞了。
“坐前面?”我瞪大眼睛。
“后面不能坐啊,你又不能踩在车轮的轴上。”
确实,赛车款根本没有后座!
“可,可……”
“没事,上来。”侯常风把我硬按在前杠上。
我战战兢兢地侧坐着,双手死死抓住前面的车杠。
“抓紧了,我们走啰。”侯常风说着一个脚踏,车子摇摇晃晃向前驶去。
“哎,哎。”我吓得叫起来。
“别动,别动。”侯常风靠着我的后背,镇定地说。
我只能僵着不动,连大气也不敢喘。
好不容易到达小区门口,我让侯常风放下我。
“没事,我送你到家门口。”
“不用,不用,这里就可以了,谢谢。”我跳下车。
“你是怕谁看到吗?”侯常风撇嘴一笑。
“呵呵,那个……”我干笑。
“你有男朋友吗?”侯常风冷不丁来一句。
“啊!”我一愣。
“我叫侯常风。”
“哦,我,我叫……”
“你叫祝福,我知道。”侯常风咧嘴笑笑,然后朝我挥挥手,“明天七点,我在这儿接你。”
我还没回过神,侯常风就一溜烟不见了。
他,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追我?可我现在还不想谈恋爱啊。
第二天,我起得比平时早,然后麻烦舅舅把我送到车站,先一步来到学校。
昨天晚上,我考虑过,既然我不想谈恋爱,就不要给别人幻想的机会,我这么做我想侯常风会明白的,然后自行退却。
课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看见齐霁正好从男厕出来,我刚想上前为昨天帽子的事道谢,他却像有意躲避我般只顾和身边的人聊天。
也是,这种事,还是私下说吧,省得同学间流言绯语太多。
我和齐霁,虽然有几次私下接触,算起来也是朋友,但在学校里他从来对我只是颔首点头,就像楼隽书说的,齐霁对人总是彬彬有礼,有时你想走进一点,他却表现得敬而远之;有时你以为和他交情淡薄,他却会突然靠近。
就在我们差肩而过时,我突然听见齐霁的同学说:“刚才那个不是和侯常风赛跑的女生?有人看见,侯常风昨天还送她回家了,原来侯老大喜欢强悍的女生,可那女生这么瘦小,还真没看出来,牢结棍(沪语:很厉害)的。”
“我昨天还给她帽子呢,你怎么不说我喜欢她。”
温文尔雅的齐霁突然飚出这么一句,把我和他同学都吓噎了。
“是,是吗,我昨天没看见啊。”齐霁的同学说着说着笑起来,“哎呦,我还不了解你,你不过是同情心泛滥了一下,她根本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看过一堆楼隽书塞给我的浪漫少女漫画的我在那个刹那突然希望从齐霁口中听到一句:“她怎么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可是,现实中的灰姑娘并没有王子,她们只有自己虚幻的王子,现实中的王子只会说:“所以啊,她受伤了,他顺便送一下也是应该的。”
看,多符合逻辑,多现实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