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弗里斯人的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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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一般的寂静,整个战场之上,都是如此。除了匈人的欢呼声格外刺耳之外。
卡尔拉斯完全不敢置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他的嘴巴呢喃道:
“怎么?怎么可能?就凭匈人的那种冶铁技术,怎么也达不到这种程度啊,这,这不可能!”
卡尔拉斯咆哮道,所有的部将都看向了大吼的卡尔拉斯,卡尔拉斯这才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咳嗽了两声,掩盖住自己的尴尬,继续威严的说道:
“继续作战!”
卡尔拉斯的脸色铁青。
“弗里斯第一军团,进攻!”
卡尔拉斯猛的挥下手,身为联军的总指挥,他不允许自己犯错,更不允许自己失态。身后的弗里斯人首领,亚伦,拔出长剑,眼色严肃的盯着远处匈人军团,不觉得咽了一口口水。
他有些不安,不是害怕,是因为他见识到了大马革士军刀的威力,他很迷信,亚伦相信人的命运由神决定,而现在,神站在敌人一边,没有什么比这个让人更感到不安了。
他低下头,看了一眼厚实沉重的大地,觉得心中安心了许多之后,才快步走到阵列的前方,身后是弗里斯人同胞,虽然亚伦很不满作为第一梯队进攻,但是弗里斯人经商尚可,作战却是不如剽悍的撒克逊人。
面对强势的撒克逊人,只有一支5000人军团的弗里斯人不得不服从卡尔拉斯的调遣,撒克逊整整派出了三个军团15000人,而山地部族联军派出了两个军团10000人。
撒克逊人只尊崇强者,也只会服从强者。面对懦弱和虚弱的弗里斯人,撒克逊人毫不犹豫的将他们充作了炮灰。
“为了弗里斯人的荣耀!前进!”
亚伦剑指前方,一脸的坚定。但是神色却是极为的严肃,排列成队形的弗里斯军团,他们的装备也极具弗里斯人的特色,用鲨鱼皮制成的皮甲。
而所谓皮革,被煮熟的皮被称为革,皮本来是软的,煮熟之后就会变得坚硬无比,但是也有缺点,就是不太符合人体的结构学,穿上去之后行动会不太的方便。
亚伦身后的弗里斯人低着头,全都是神色沉重,一脸的严肃,还有偶尔几名士兵神色中露出恐惧的神色,弗里斯人作为海盗是一把好手,但是陆战,面对强横的重型骑兵,也不得不饮恨沙场。
叶峰骑在称为诺灵的阿哈宝马之上,神色严峻,嘴角的偶尔微微翘起,显示着他前所未有的自信。
“第四军团!前进!”
叶峰挥下大马革士军刀,大号的军刀在太阳底下泛着嗜血的光芒。
夏日炎炎,士兵们的热汗溢出,双方士兵都不得不忍受对方的臭汗味,哪怕是叶峰,身上也冒出了臭汗,叶峰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慢慢的汇成涓涓细流,但是叶峰没有在意,如同没有一样。他冷酷而自傲的昂起头颅,死死的盯着前进的军团。
第四军团由5000名奴隶组成,他们未经训练、士气低落。但是他们可以很好的消耗敌人的体力,双方在同一时间做出了相同的选择。
双双派出了己方的炮灰部队,这是正餐前的甜点。
奴隶们赤果果着上身,露出了精瘦的肌肉,他们拿着一面小圆盾,圆盾上钉满了铁钉,这样可以加强圆盾的抗击打性,这种直径30厘米的小圆盾,对付刀剑的劈刺绰绰有余,但是对于箭镞,就远远不如大圆盾了。
但是叶峰的财力只够这样简陋的武装,这种样式的小圆盾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的伊利比亚步兵,而现在是公元5世纪!这种武器实在是简陋不堪。
至于锁子甲,这种珍贵而稀缺并且昂贵的装备怎么可能武装奴隶呢?这些骑士们都觉得昂贵的武器。锁子甲制作的时间极其的漫长,特别是在没有抽丝机的情况之下,叶峰记得第一次自己在父亲的指导下制作锁子甲时,制作一个明信片大小的锁子甲就花了五个小时,天见可怜,那个时候,他才十五岁。
虽然叶峰现在的技艺已经极为的熟练,但是手工制作锁子甲仍旧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让那些古代铁匠们去操心吧!叶峰曾经不满的嘟囔过。
我要制作的是,是防御的究极武器,板甲!锁子甲怎么值得我出手!
奴隶征召兵们在匈人士兵的鞭子之下勉强的保持着队形,他们穿着短裤,一脸的菜色,但是鞭子的驱使下,还是缓步的前行,骑行的匈人骑士挥鞭的技艺是极为的高超的。
很显然,他们是经验老道的奴隶主了,他们每一鞭子的气势都是极为的惊人,但是却都只是伤及奴隶们的皮肉,不会受重伤,但是鞭子扬起的灰尘和黄色的烟雾却是极为的吓人。这种震慑作用的皮鞭。
皮鞭大多是由牛的尾巴制成,还有就是动物的筋骨,所以抽打在人的身上,极为的疼痛,往往是一鞭子下去就是一道血痕。
于是,在喧闹的战场之上,你就能看见这么一幕。
弗里斯军团停滞不前,不管亚伦怎么用荣耀和财富以及战利品激励弗里斯人,这些弗里斯人好像是没有了腿一般,在地面之上如同蜗牛爬行。
而奴隶军团,一队队奴隶,步履蹒跚的前进,匈人骑士策马穿梭其间,扬起阵阵的灰尘。
地面颤动,齐步而走的威势显露出来,如同地震一般,胆子小的人都会胆战心惊。
于是战场上出现了这样奇怪的一幕,第一线的双方士兵都不想作战,反倒是后面的士兵恨不得马上冲上去狠狠的干一场。
奴隶们的武器很奇怪,各式各样,有短刀、有短剑,有短斧,还有棍棒,唯独难以看见长剑、巨斧和弓箭。
而弗里斯人,参战的大多都是富裕的市民阶层,他们自备武装,穿戴着华丽好看并且实用的皮甲,用弗里斯地区的灰猪皮制成的,还有其他动物的皮革制成的。
他们拿着类似维京时代的圆盾,圆盾的把手,是手穿过一条带子,然后抓住第二个带子,相对于双重保险,更加的牢固。
圆盾是用交错的几块木板拼凑而成,若是木板的纹理朝一个方向,容易被打破,交错更加的牢固,表面则是蒙皮,用鞣过的皮革,圆盾的边沿是用铁包起来的,这样更加的牢固。
别看是一个小小的圆盾,也包含着技术革新的因素,这简直就是艺术!
死一般的寂静,整个战场之上,都是如此。除了匈人的欢呼声格外刺耳之外。
卡尔拉斯完全不敢置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他的嘴巴呢喃道:
“怎么?怎么可能?就凭匈人的那种冶铁技术,怎么也达不到这种程度啊,这,这不可能!”
卡尔拉斯咆哮道,所有的部将都看向了大吼的卡尔拉斯,卡尔拉斯这才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咳嗽了两声,掩盖住自己的尴尬,继续威严的说道:
“继续作战!”
卡尔拉斯的脸色铁青。
“弗里斯第一军团,进攻!”
卡尔拉斯猛的挥下手,身为联军的总指挥,他不允许自己犯错,更不允许自己失态。身后的弗里斯人首领,亚伦,拔出长剑,眼色严肃的盯着远处匈人军团,不觉得咽了一口口水。
他有些不安,不是害怕,是因为他见识到了大马革士军刀的威力,他很迷信,亚伦相信人的命运由神决定,而现在,神站在敌人一边,没有什么比这个让人更感到不安了。
他低下头,看了一眼厚实沉重的大地,觉得心中安心了许多之后,才快步走到阵列的前方,身后是弗里斯人同胞,虽然亚伦很不满作为第一梯队进攻,但是弗里斯人经商尚可,作战却是不如剽悍的撒克逊人。
面对强势的撒克逊人,只有一支5000人军团的弗里斯人不得不服从卡尔拉斯的调遣,撒克逊整整派出了三个军团15000人,而山地部族联军派出了两个军团10000人。
撒克逊人只尊崇强者,也只会服从强者。面对懦弱和虚弱的弗里斯人,撒克逊人毫不犹豫的将他们充作了炮灰。
“为了弗里斯人的荣耀!前进!”
亚伦剑指前方,一脸的坚定。但是神色却是极为的严肃,排列成队形的弗里斯军团,他们的装备也极具弗里斯人的特色,用鲨鱼皮制成的皮甲。
而所谓皮革,被煮熟的皮被称为革,皮本来是软的,煮熟之后就会变得坚硬无比,但是也有缺点,就是不太符合人体的结构学,穿上去之后行动会不太的方便。
亚伦身后的弗里斯人低着头,全都是神色沉重,一脸的严肃,还有偶尔几名士兵神色中露出恐惧的神色,弗里斯人作为海盗是一把好手,但是陆战,面对强横的重型骑兵,也不得不饮恨沙场。
叶峰骑在称为诺灵的阿哈宝马之上,神色严峻,嘴角的偶尔微微翘起,显示着他前所未有的自信。
“第四军团!前进!”
叶峰挥下大马革士军刀,大号的军刀在太阳底下泛着嗜血的光芒。
夏日炎炎,士兵们的热汗溢出,双方士兵都不得不忍受对方的臭汗味,哪怕是叶峰,身上也冒出了臭汗,叶峰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慢慢的汇成涓涓细流,但是叶峰没有在意,如同没有一样。他冷酷而自傲的昂起头颅,死死的盯着前进的军团。
第四军团由5000名奴隶组成,他们未经训练、士气低落。但是他们可以很好的消耗敌人的体力,双方在同一时间做出了相同的选择。
双双派出了己方的炮灰部队,这是正餐前的甜点。
奴隶们赤果果着上身,露出了精瘦的肌肉,他们拿着一面小圆盾,圆盾上钉满了铁钉,这样可以加强圆盾的抗击打性,这种直径30厘米的小圆盾,对付刀剑的劈刺绰绰有余,但是对于箭镞,就远远不如大圆盾了。
但是叶峰的财力只够这样简陋的武装,这种样式的小圆盾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的伊利比亚步兵,而现在是公元5世纪!这种武器实在是简陋不堪。
至于锁子甲,这种珍贵而稀缺并且昂贵的装备怎么可能武装奴隶呢?这些骑士们都觉得昂贵的武器。锁子甲制作的时间极其的漫长,特别是在没有抽丝机的情况之下,叶峰记得第一次自己在父亲的指导下制作锁子甲时,制作一个明信片大小的锁子甲就花了五个小时,天见可怜,那个时候,他才十五岁。
虽然叶峰现在的技艺已经极为的熟练,但是手工制作锁子甲仍旧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让那些古代铁匠们去操心吧!叶峰曾经不满的嘟囔过。
我要制作的是,是防御的究极武器,板甲!锁子甲怎么值得我出手!
奴隶征召兵们在匈人士兵的鞭子之下勉强的保持着队形,他们穿着短裤,一脸的菜色,但是鞭子的驱使下,还是缓步的前行,骑行的匈人骑士挥鞭的技艺是极为的高超的。
很显然,他们是经验老道的奴隶主了,他们每一鞭子的气势都是极为的惊人,但是却都只是伤及奴隶们的皮肉,不会受重伤,但是鞭子扬起的灰尘和黄色的烟雾却是极为的吓人。这种震慑作用的皮鞭。
皮鞭大多是由牛的尾巴制成,还有就是动物的筋骨,所以抽打在人的身上,极为的疼痛,往往是一鞭子下去就是一道血痕。
于是,在喧闹的战场之上,你就能看见这么一幕。
弗里斯军团停滞不前,不管亚伦怎么用荣耀和财富以及战利品激励弗里斯人,这些弗里斯人好像是没有了腿一般,在地面之上如同蜗牛爬行。
而奴隶军团,一队队奴隶,步履蹒跚的前进,匈人骑士策马穿梭其间,扬起阵阵的灰尘。
地面颤动,齐步而走的威势显露出来,如同地震一般,胆子小的人都会胆战心惊。
于是战场上出现了这样奇怪的一幕,第一线的双方士兵都不想作战,反倒是后面的士兵恨不得马上冲上去狠狠的干一场。
奴隶们的武器很奇怪,各式各样,有短刀、有短剑,有短斧,还有棍棒,唯独难以看见长剑、巨斧和弓箭。
而弗里斯人,参战的大多都是富裕的市民阶层,他们自备武装,穿戴着华丽好看并且实用的皮甲,用弗里斯地区的灰猪皮制成的,还有其他动物的皮革制成的。
他们拿着类似维京时代的圆盾,圆盾的把手,是手穿过一条带子,然后抓住第二个带子,相对于双重保险,更加的牢固。
圆盾是用交错的几块木板拼凑而成,若是木板的纹理朝一个方向,容易被打破,交错更加的牢固,表面则是蒙皮,用鞣过的皮革,圆盾的边沿是用铁包起来的,这样更加的牢固。
别看是一个小小的圆盾,也包含着技术革新的因素,这简直就是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