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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残忍留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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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瘦得吓人,皱巴巴的,就像被人抽干了血一样。
就那样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凌九看了许久,许久许久。
方子言终于忍无可忍地把镜子丢在了地上。
凌九却笑出了声来,他抬起苍老的眼皮看着他,眼皮都已经怂搭下来,方子言只能看到一条缝。
“这才是我本来岁数的样貌吧?四百二十六岁,我只是老成这个样子,算不错了。”声音嘶哑,沧桑难听得厉害。
“我总是幻想,我如果和正常人一样衰老是什么样子,原来竟是这副样子,可惜啊,没有看到我变老的过程,一下子就老了……”
“凌九你够了!”方子言怒不可遏地打断他,“你到底怎么回事?你变成了这副样子,你还笑得出来?”
是的,说话的时候,凌九一直在笑。
凌九只是笑,没有出声,没有回答。
“其实,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恢复你之前的样子,只是……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方子言说道。
凌九抬起眼睛看着他。
“忘川,你每天服用忘川,忘川虽然是毒药,可你毕竟是它而死,所以禹珠下意识对它恐惧而产生强大效果,你只要每天服用忘川,就可以拖着这副身子苟延残喘。”
说着,方子言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瓶递给他。
“只是那样你会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忘川腐蚀之痛,并且你再也不是不死之身,最多一千天,你的身体一定会被腐蚀成空,变成一具虽有生命,却不能言语不能动的干尸。”
他静静地看着他,等他考虑是否接过去。
凌九看着那个精致的小瓶子,看了许久,然后张嘴。
方子言险些忘了,他的双手已经废了。
“你真的要吃?”
凌九用眼神催促他快一点。
然后,方子言扒开盖子,将整瓶毒药,对他灌了下去。
刘青歌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之后发现身子难得的轻松,舒服得让他想长叹一口气。
方子言告诉他,是他体内的蛊虫发作,被方子言引出了蛊虫,救了他。
刘青歌先是对他表达感谢,随即吓了一跳,他之前骗凌九说他的病已经好了,这次又在凌九面前病发,凌九一定知道自己骗了他,肯定更加生气了。
刘青歌有些发愁,又做了一堆好吃的去看望凌九。
刘青歌始终记得那时凌九的样子,凌九的样貌从来都不算是绝色,眉眼总是低垂,看起来总是很忧愁的样子十分不讨喜,不过是淡漠飘逸出尘恍若仙人罢了,可刘青歌偏偏就是喜欢。
然而现在不同,五官依旧是那副五官,眼神流转间带了几许魅惑,身子随意躺在床上,不经意的动作,仿佛是妖孽在勾人的魂魄。
刘青歌险些端不住手中的盘子,他慌忙忙地把托盘放在桌上,然后低着眼睛盛饭不敢看他。
盛好饭菜,刘青歌端到床前,凌九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只是这一个眼神,又差点把刘青歌的魂勾走。
“额,阿,阿九吃饭……”刘青歌一边咽口水一边说道。
凌九已经不是那副苍老的样子,又变回了他以往的俊美,甚至举手抬眼间都是妖孽般的魅惑,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看着刘青歌喂到嘴边的勺子,他突然看着他说道:“你知道我的身份来历了吧。”
刘青歌僵了下,随即继续喂着,即使他不张嘴。
“我不管你是人是仙还是怪物,我只要你,我不在乎那些。”
“即使我不爱你?”凌九淡漠说道,然后好似没有看到他微僵的身子,张嘴含住他勺子里的食物,慢慢咀嚼,道:“我记得,我从来没有说过爱你。”
刘青歌苍白了脸色,伸出手都忘了收回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咀嚼的动作。
凌九继续说道:“我被挖了心,没有心的人怎么会爱?我之所以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柳青,而我之所以喜欢柳青,是因为他愿意和我作伴,我寂寞了几百年,你不会明白一个伴对我而言的意义。”
“只要一个人愿意和我作伴,无论他是妖是魔是男是女都无所谓,我只是要伴,和你在一起纯粹是个巧合,如果当初说和我作伴的换做别人,我依然会和他在一起。”
“够了,别说了。”刘青歌打断他。
“我的心,从来都在凌骁那里,刘青歌,我不爱你,真的不爱。”凌九继续说着。
“你够了!我说让你别说了!”刘青歌猛地站起来,把手中的碗狠狠地摔在地上。
“生气了?”凌九抬起头看着他,样子有些无辜,“可是即使你生气了,我还是不爱你啊。”
刘青歌突然俯□,狠狠地吻住他,凌九也不挣扎,由着他吻。
连梦里都舍不得放开的双唇,此刻依然是那么柔软,却是如此冰凉,比他以往就冰凉的身子凉得更甚,冷得寒心。
他吻着他的唇瓣,他含着他的耳垂……
“对了,忘了告诉你,昨天你喂马儿吃天池金莲的事,被我看到了。”凌九突然轻笑着说道。
刘青歌狠狠地一僵,心头都颤了颤,许久,他才僵硬地抬起头,正对上凌九那双漆黑的丹凤双眸,嘴角轻笑,眼底,却是冰冷的寒意。
“别说,那朵金莲花还挺好看的……”
凌九的话没说完,就又被刘青歌吻住了,他分明感觉到四片唇瓣相接,缓缓流下一股湿意,他抬起眼睛,看到刘青歌紧闭的双眼中,滑下晶莹的眼泪。
“对不起,对不起……”刘青歌一边吻着,一边说道。
凌九静静地看着他,被他堵住的双唇痴痴地笑了起来,随即换来刘青歌更加激烈的吻。
他的笑让刘青歌有些害怕,他没想到会被凌九发现,即使发现也不该是这种反应,也许生气,也许暴怒,也许失望,也许伤心,总之不是在笑。
刘青歌突然觉得凌九好远,好远好远,在他伸手抓不住的地方,而他,是被自己亲手推开的……
他突然很想杀了自己,他把天池金莲喂给马儿,只是想让凌九的手脚一直无法愈合,这样就能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可是好像错了。
好像,错得很离谱……
可是,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他撕扯着凌九的衣服,将扯烂的衣服全都丢在地上,迫不及待地与他亲热,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就进入了他的身体。
凌九一声不吭,仅仅是斜睨着眼睛看着他,眉眼轻挑,眼底尽是嘲讽。
刘青歌在他身上动着,含着泪捂住他的双眼,继续他的动作。
凌九,对不起,可是我放不开你……
总也要不够,他俯□吻住凌九的双唇,手依旧捂着他的眼睛,含着他的唇瓣,不断吸允着。
起码,起码……
起码他得到他了,对不对?
起码,他再也无法离开他了……
两年之后。
院子里很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都是金碧辉煌的,屋门镀着金漆,连门上的锁都是纯金的,上面镶着宝石,很是好看。
屋子里,窗户微微嵌开一条细缝,照射进来火红的夕阳光,光线的方向刚好是床榻的方向。
凌九随意地斜睨在床榻上,腿上搭着几张纸一样的东西,上面写满了字,凌九正吃力地抬起胳膊,想要把纸张翻过来。
等他成功地把纸张翻过来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
连这样的小事,他都如此吃力,他低了低眼睛,继续看着纸张上的东西。
这是半城山庄代理庄主金时发发明的,叫做《江湖日报》,上面记载了一些江湖上发生的大小事,每天都有更新,刘青歌怕他无聊,每天都派下人送来给他看。
对于金时发,凌九记得很清楚,对他有种莫名的感应,他知道,他不是来自这个世界,所以当他发明出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时,他只有好奇没有惊讶。
报纸的首页永远都只有一个内容,半城山庄正庄主新收的入室弟子燕离的近况,看来金时发也被这个五师弟掰弯了。
说起李,他跟金时发只有两面之缘,却好像认识很久一样,真心把他当做朋友,瞧着他变弯了……凌九那叫一个高兴啊!
他貌似还有一个朋友,哎,那个有了相公不要朋友的沈如侠,算起来,已经快三年没有见过面了。
不知道还有没有命见到。
他正这样想着,门前响起了开锁的声音,只有刘青歌一个人会来这里,凌九知道,是他回来了。
果然,门被推开,刘青歌走进来,对他笑了笑,坐在床前抓住他的手握在掌心,随即皱眉。
“怎么这么冷?”
“你不是都习惯了?”凌九随意地答道,视线还在报纸上。
像是习惯了,刘青歌只是低头苦笑一下,从怀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瓷瓶来,凌九知道,里面是忘川。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发晚了,我发现这本书怎么那么长?二十六万字了还没结束,不符合我性格啊,还有,想当年我写《乱世》的时候,那是纯本的清水文啊,现在怎么有这么多肉呢?????
干瘦得吓人,皱巴巴的,就像被人抽干了血一样。
就那样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凌九看了许久,许久许久。
方子言终于忍无可忍地把镜子丢在了地上。
凌九却笑出了声来,他抬起苍老的眼皮看着他,眼皮都已经怂搭下来,方子言只能看到一条缝。
“这才是我本来岁数的样貌吧?四百二十六岁,我只是老成这个样子,算不错了。”声音嘶哑,沧桑难听得厉害。
“我总是幻想,我如果和正常人一样衰老是什么样子,原来竟是这副样子,可惜啊,没有看到我变老的过程,一下子就老了……”
“凌九你够了!”方子言怒不可遏地打断他,“你到底怎么回事?你变成了这副样子,你还笑得出来?”
是的,说话的时候,凌九一直在笑。
凌九只是笑,没有出声,没有回答。
“其实,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恢复你之前的样子,只是……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方子言说道。
凌九抬起眼睛看着他。
“忘川,你每天服用忘川,忘川虽然是毒药,可你毕竟是它而死,所以禹珠下意识对它恐惧而产生强大效果,你只要每天服用忘川,就可以拖着这副身子苟延残喘。”
说着,方子言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瓶递给他。
“只是那样你会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忘川腐蚀之痛,并且你再也不是不死之身,最多一千天,你的身体一定会被腐蚀成空,变成一具虽有生命,却不能言语不能动的干尸。”
他静静地看着他,等他考虑是否接过去。
凌九看着那个精致的小瓶子,看了许久,然后张嘴。
方子言险些忘了,他的双手已经废了。
“你真的要吃?”
凌九用眼神催促他快一点。
然后,方子言扒开盖子,将整瓶毒药,对他灌了下去。
刘青歌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之后发现身子难得的轻松,舒服得让他想长叹一口气。
方子言告诉他,是他体内的蛊虫发作,被方子言引出了蛊虫,救了他。
刘青歌先是对他表达感谢,随即吓了一跳,他之前骗凌九说他的病已经好了,这次又在凌九面前病发,凌九一定知道自己骗了他,肯定更加生气了。
刘青歌有些发愁,又做了一堆好吃的去看望凌九。
刘青歌始终记得那时凌九的样子,凌九的样貌从来都不算是绝色,眉眼总是低垂,看起来总是很忧愁的样子十分不讨喜,不过是淡漠飘逸出尘恍若仙人罢了,可刘青歌偏偏就是喜欢。
然而现在不同,五官依旧是那副五官,眼神流转间带了几许魅惑,身子随意躺在床上,不经意的动作,仿佛是妖孽在勾人的魂魄。
刘青歌险些端不住手中的盘子,他慌忙忙地把托盘放在桌上,然后低着眼睛盛饭不敢看他。
盛好饭菜,刘青歌端到床前,凌九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只是这一个眼神,又差点把刘青歌的魂勾走。
“额,阿,阿九吃饭……”刘青歌一边咽口水一边说道。
凌九已经不是那副苍老的样子,又变回了他以往的俊美,甚至举手抬眼间都是妖孽般的魅惑,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看着刘青歌喂到嘴边的勺子,他突然看着他说道:“你知道我的身份来历了吧。”
刘青歌僵了下,随即继续喂着,即使他不张嘴。
“我不管你是人是仙还是怪物,我只要你,我不在乎那些。”
“即使我不爱你?”凌九淡漠说道,然后好似没有看到他微僵的身子,张嘴含住他勺子里的食物,慢慢咀嚼,道:“我记得,我从来没有说过爱你。”
刘青歌苍白了脸色,伸出手都忘了收回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咀嚼的动作。
凌九继续说道:“我被挖了心,没有心的人怎么会爱?我之所以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柳青,而我之所以喜欢柳青,是因为他愿意和我作伴,我寂寞了几百年,你不会明白一个伴对我而言的意义。”
“只要一个人愿意和我作伴,无论他是妖是魔是男是女都无所谓,我只是要伴,和你在一起纯粹是个巧合,如果当初说和我作伴的换做别人,我依然会和他在一起。”
“够了,别说了。”刘青歌打断他。
“我的心,从来都在凌骁那里,刘青歌,我不爱你,真的不爱。”凌九继续说着。
“你够了!我说让你别说了!”刘青歌猛地站起来,把手中的碗狠狠地摔在地上。
“生气了?”凌九抬起头看着他,样子有些无辜,“可是即使你生气了,我还是不爱你啊。”
刘青歌突然俯□,狠狠地吻住他,凌九也不挣扎,由着他吻。
连梦里都舍不得放开的双唇,此刻依然是那么柔软,却是如此冰凉,比他以往就冰凉的身子凉得更甚,冷得寒心。
他吻着他的唇瓣,他含着他的耳垂……
“对了,忘了告诉你,昨天你喂马儿吃天池金莲的事,被我看到了。”凌九突然轻笑着说道。
刘青歌狠狠地一僵,心头都颤了颤,许久,他才僵硬地抬起头,正对上凌九那双漆黑的丹凤双眸,嘴角轻笑,眼底,却是冰冷的寒意。
“别说,那朵金莲花还挺好看的……”
凌九的话没说完,就又被刘青歌吻住了,他分明感觉到四片唇瓣相接,缓缓流下一股湿意,他抬起眼睛,看到刘青歌紧闭的双眼中,滑下晶莹的眼泪。
“对不起,对不起……”刘青歌一边吻着,一边说道。
凌九静静地看着他,被他堵住的双唇痴痴地笑了起来,随即换来刘青歌更加激烈的吻。
他的笑让刘青歌有些害怕,他没想到会被凌九发现,即使发现也不该是这种反应,也许生气,也许暴怒,也许失望,也许伤心,总之不是在笑。
刘青歌突然觉得凌九好远,好远好远,在他伸手抓不住的地方,而他,是被自己亲手推开的……
他突然很想杀了自己,他把天池金莲喂给马儿,只是想让凌九的手脚一直无法愈合,这样就能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可是好像错了。
好像,错得很离谱……
可是,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他撕扯着凌九的衣服,将扯烂的衣服全都丢在地上,迫不及待地与他亲热,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就进入了他的身体。
凌九一声不吭,仅仅是斜睨着眼睛看着他,眉眼轻挑,眼底尽是嘲讽。
刘青歌在他身上动着,含着泪捂住他的双眼,继续他的动作。
凌九,对不起,可是我放不开你……
总也要不够,他俯□吻住凌九的双唇,手依旧捂着他的眼睛,含着他的唇瓣,不断吸允着。
起码,起码……
起码他得到他了,对不对?
起码,他再也无法离开他了……
两年之后。
院子里很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都是金碧辉煌的,屋门镀着金漆,连门上的锁都是纯金的,上面镶着宝石,很是好看。
屋子里,窗户微微嵌开一条细缝,照射进来火红的夕阳光,光线的方向刚好是床榻的方向。
凌九随意地斜睨在床榻上,腿上搭着几张纸一样的东西,上面写满了字,凌九正吃力地抬起胳膊,想要把纸张翻过来。
等他成功地把纸张翻过来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
连这样的小事,他都如此吃力,他低了低眼睛,继续看着纸张上的东西。
这是半城山庄代理庄主金时发发明的,叫做《江湖日报》,上面记载了一些江湖上发生的大小事,每天都有更新,刘青歌怕他无聊,每天都派下人送来给他看。
对于金时发,凌九记得很清楚,对他有种莫名的感应,他知道,他不是来自这个世界,所以当他发明出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时,他只有好奇没有惊讶。
报纸的首页永远都只有一个内容,半城山庄正庄主新收的入室弟子燕离的近况,看来金时发也被这个五师弟掰弯了。
说起李,他跟金时发只有两面之缘,却好像认识很久一样,真心把他当做朋友,瞧着他变弯了……凌九那叫一个高兴啊!
他貌似还有一个朋友,哎,那个有了相公不要朋友的沈如侠,算起来,已经快三年没有见过面了。
不知道还有没有命见到。
他正这样想着,门前响起了开锁的声音,只有刘青歌一个人会来这里,凌九知道,是他回来了。
果然,门被推开,刘青歌走进来,对他笑了笑,坐在床前抓住他的手握在掌心,随即皱眉。
“怎么这么冷?”
“你不是都习惯了?”凌九随意地答道,视线还在报纸上。
像是习惯了,刘青歌只是低头苦笑一下,从怀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瓷瓶来,凌九知道,里面是忘川。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发晚了,我发现这本书怎么那么长?二十六万字了还没结束,不符合我性格啊,还有,想当年我写《乱世》的时候,那是纯本的清水文啊,现在怎么有这么多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