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使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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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鞑靼皇后,为何扮作使臣入京朝贡,这不是莫大的耻辱吗?难道说他们此番入京并不只是因为朝贡,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
李慕儿实在想不通。
其木格见她一副无措的模样,忙起身去拉她到桌边坐下。
她就像普通人家的孩子,与母亲围坐一桌,看着小床上的弟弟妹妹。鞑靼皇后也不怪她越矩,只微笑着斜了她一眼,场面别提多温馨。
李慕儿不知该如何控制自己的表情。
鞑靼皇后余光瞟向她,突然想起什么,伸出手道:“把手给我。”
“嗯?”李慕儿本能地将左手递过去。
鞑靼皇后摇了摇头,“另外一只。”
右手不灵活,李慕儿缓缓搭在桌上。指尖的纱布早已取下,露出五个不大不小的针孔。
鞑靼皇后使劲掐住她的手,持续往上掐,再缓缓往下捋,似乎是在观察她血色的变化。最后,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感叹道:“大夫不错,快好了。”接着用蒙语交待了其木格几句话,惹得其木格频频点头,兴奋得不行。
“那我们先走吧。”其木格听完鞑靼皇后的话拉起李慕儿就往外跑。
在草原上奔跑,空气中弥漫的青草气息沁人心脾,李慕儿却懊恼地挣脱开其木格的手,愤愤道:“其木格,求求你放我走吧!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连语言都不通,能帮你做什么?!”
其木格收起了一贯的嬉笑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摇摇头道:“你陪着我,就是帮我了。”说完又上前牵她的手,“快走吧,皇后说了,那种虫子只有早晨阳光初升的时候才出来,现在正是抓它们的好时候。”
“什么虫子?”
“能治好你手的虫子。”其木格眼睛眯了起来,“你要走要留的事,咱们慢慢聊。现在最重要的是医好你的手,你难道不想医好它吗?”
这话无疑说到了李慕儿心坎上。她犹豫了一下,脚步便不由自主随着她动了起来。
她所谓的虫子,类似于田间水蛭,躲在一种长得极为特别的草下,迎着阳光探出脑袋来,一有动静,又迅速地钻了回去。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容易才抓到五六只,还折腾得浑身是泥。
可也因为这样狼狈的共处,李慕儿身心居然出奇地放松了下来,还觉得很开心。
“其木格你快看,这个最大的好恶心啊,怎么能长这么丑?”
李慕儿从小野惯了,哪会怕这个,说着话就要去戳它,被其木格一把阻止,“别碰它!”眼前的蠕虫呈环形红褐色,全身光溜溜的看着很瘆人,其木格将它小心收在帕子上,解释道,“你可别小瞧它,若是不小心被它缠上,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十有八九是要血尽人亡的。”
“原来它吸血?”
怪不得可以医治她的手了,应当跟凌老先生的办法异曲同工。
李慕儿看着其木格脏脏的小脸蛋,有些感动,回去的路上便主动与她闲聊了起来。
“其木格,你的汉语讲得很好,是谁教你的?”
其木格走在前面,半天没有回应。
李慕儿以为她没有听到,正欲再问,她却突然停了下来,回头冲她笑笑道:“因为我本来就是汉人啊!”
李慕儿再次震惊。
“你是汉人?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李慕儿心里清楚,她与自己不同,她显然是心甘情愿留在这里的。
果然,其木格眉眼弯了弯,特别淡定地回应道:“女学士,我同你不一样。我虽是汉人的骨肉,可我的家,我在乎的人,都在这片大草原上。对于我而言,没有什么大国小家的区别,我只知道,是满都海皇后救了我,是这里的人们养育了我。我生活在这里,这里便是我的一切。”
人各有志,李慕儿自然不愿和她争辩。对于她的生世,李慕儿也猜到了大概,这个叫满都海的皇后,必然对她有如同再造的大恩,足以令她死心塌地为之效忠。
而李慕儿此时却还不了解,这位叫满都海的皇后,到底在这片草原上是个怎样的传奇……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正往来路回转,后头突然传来微弱的马蹄声,和一个干净爽朗的说话声:“其木格,你们回来了?”
李慕儿闻声回头,发现眼前一匹英俊无比的马匹,长鬃飞扬,眼神凌厉,活脱脱一匹上佳的汗血宝马。
而这宝马骑在如此一个清秀的少年身下,显然有些格格不入。
少年年纪应该不大,眉梢眼角尚残存稚气,他的肤色略黑,颧骨上有两团红印,一看就是在外漂泊打滚惯了的野孩子,双眼带着股狡黠的调皮劲儿。
其木格直等他来到身边,拍了拍马背亲热地与马儿打了招呼,才嫌弃地斜了他一眼道:“朝鲁,你跑去哪儿了?他们说你又走了好几天,大祭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
“不着急。”被叫做朝鲁的男孩子翻身下马,默契地给了其木格一个熊抱,他长得矮小,还特意踮了下脚,显得特别滑稽。随后他便发现了陌生的李慕儿,蹙眉用探究的眼神打量着她,问道:“这是你从中原带回来的人?”
“嗯,她现在是我们的女学士!”其木格哼了声,似乎跟他很不对胃口,可一举一动分明足见亲密。
李慕儿此时的眼神,却全系在骏马的身上。
刚才她就在奇怪,这么漂亮珍贵的一匹好马,为何一侧垂着一个篓子。这篓子很深,形似箭篓,又较箭篓大一些。它被设计得极为独特,摆放的位置也恰到好处,一方面不会影响骑马人,一方面又在骑马人的保护下很安全。
当是运送什么重要物品的。
而另一边,朝鲁对她探究的眼神还没有结束,反而越来越有内容,最后化为一股不安,叹息着摇了摇头,招呼道:“咱们走吧,一起去趟大汗的营帐,我有事情要禀报。”
朝鲁牵马走在前面,不时地回头望望李慕儿,看得李慕儿很不舒服,忍不住向其木格打探道:“这个小男孩儿是谁?怎么神秘兮兮的。”
其木格狠狠白了他一眼,“他是我们的小萨满。老萨满去年去世了,朝鲁传承了他的衣钵。你别看他鬼鬼祟祟的,关键时刻,我们都离不开他。”
蒙古人信奉萨满教,李慕儿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掌教的萨满巫师宣称自己集万能于一身,除了能役使鬼魅为人祛除灾难外,还能占卜吉凶,预言祸福。
可眼前这个小孩儿,看起来哪像有这么大能耐的?(未完待续。)
堂堂鞑靼皇后,为何扮作使臣入京朝贡,这不是莫大的耻辱吗?难道说他们此番入京并不只是因为朝贡,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
李慕儿实在想不通。
其木格见她一副无措的模样,忙起身去拉她到桌边坐下。
她就像普通人家的孩子,与母亲围坐一桌,看着小床上的弟弟妹妹。鞑靼皇后也不怪她越矩,只微笑着斜了她一眼,场面别提多温馨。
李慕儿不知该如何控制自己的表情。
鞑靼皇后余光瞟向她,突然想起什么,伸出手道:“把手给我。”
“嗯?”李慕儿本能地将左手递过去。
鞑靼皇后摇了摇头,“另外一只。”
右手不灵活,李慕儿缓缓搭在桌上。指尖的纱布早已取下,露出五个不大不小的针孔。
鞑靼皇后使劲掐住她的手,持续往上掐,再缓缓往下捋,似乎是在观察她血色的变化。最后,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感叹道:“大夫不错,快好了。”接着用蒙语交待了其木格几句话,惹得其木格频频点头,兴奋得不行。
“那我们先走吧。”其木格听完鞑靼皇后的话拉起李慕儿就往外跑。
在草原上奔跑,空气中弥漫的青草气息沁人心脾,李慕儿却懊恼地挣脱开其木格的手,愤愤道:“其木格,求求你放我走吧!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连语言都不通,能帮你做什么?!”
其木格收起了一贯的嬉笑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摇摇头道:“你陪着我,就是帮我了。”说完又上前牵她的手,“快走吧,皇后说了,那种虫子只有早晨阳光初升的时候才出来,现在正是抓它们的好时候。”
“什么虫子?”
“能治好你手的虫子。”其木格眼睛眯了起来,“你要走要留的事,咱们慢慢聊。现在最重要的是医好你的手,你难道不想医好它吗?”
这话无疑说到了李慕儿心坎上。她犹豫了一下,脚步便不由自主随着她动了起来。
她所谓的虫子,类似于田间水蛭,躲在一种长得极为特别的草下,迎着阳光探出脑袋来,一有动静,又迅速地钻了回去。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容易才抓到五六只,还折腾得浑身是泥。
可也因为这样狼狈的共处,李慕儿身心居然出奇地放松了下来,还觉得很开心。
“其木格你快看,这个最大的好恶心啊,怎么能长这么丑?”
李慕儿从小野惯了,哪会怕这个,说着话就要去戳它,被其木格一把阻止,“别碰它!”眼前的蠕虫呈环形红褐色,全身光溜溜的看着很瘆人,其木格将它小心收在帕子上,解释道,“你可别小瞧它,若是不小心被它缠上,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十有八九是要血尽人亡的。”
“原来它吸血?”
怪不得可以医治她的手了,应当跟凌老先生的办法异曲同工。
李慕儿看着其木格脏脏的小脸蛋,有些感动,回去的路上便主动与她闲聊了起来。
“其木格,你的汉语讲得很好,是谁教你的?”
其木格走在前面,半天没有回应。
李慕儿以为她没有听到,正欲再问,她却突然停了下来,回头冲她笑笑道:“因为我本来就是汉人啊!”
李慕儿再次震惊。
“你是汉人?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李慕儿心里清楚,她与自己不同,她显然是心甘情愿留在这里的。
果然,其木格眉眼弯了弯,特别淡定地回应道:“女学士,我同你不一样。我虽是汉人的骨肉,可我的家,我在乎的人,都在这片大草原上。对于我而言,没有什么大国小家的区别,我只知道,是满都海皇后救了我,是这里的人们养育了我。我生活在这里,这里便是我的一切。”
人各有志,李慕儿自然不愿和她争辩。对于她的生世,李慕儿也猜到了大概,这个叫满都海的皇后,必然对她有如同再造的大恩,足以令她死心塌地为之效忠。
而李慕儿此时却还不了解,这位叫满都海的皇后,到底在这片草原上是个怎样的传奇……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正往来路回转,后头突然传来微弱的马蹄声,和一个干净爽朗的说话声:“其木格,你们回来了?”
李慕儿闻声回头,发现眼前一匹英俊无比的马匹,长鬃飞扬,眼神凌厉,活脱脱一匹上佳的汗血宝马。
而这宝马骑在如此一个清秀的少年身下,显然有些格格不入。
少年年纪应该不大,眉梢眼角尚残存稚气,他的肤色略黑,颧骨上有两团红印,一看就是在外漂泊打滚惯了的野孩子,双眼带着股狡黠的调皮劲儿。
其木格直等他来到身边,拍了拍马背亲热地与马儿打了招呼,才嫌弃地斜了他一眼道:“朝鲁,你跑去哪儿了?他们说你又走了好几天,大祭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
“不着急。”被叫做朝鲁的男孩子翻身下马,默契地给了其木格一个熊抱,他长得矮小,还特意踮了下脚,显得特别滑稽。随后他便发现了陌生的李慕儿,蹙眉用探究的眼神打量着她,问道:“这是你从中原带回来的人?”
“嗯,她现在是我们的女学士!”其木格哼了声,似乎跟他很不对胃口,可一举一动分明足见亲密。
李慕儿此时的眼神,却全系在骏马的身上。
刚才她就在奇怪,这么漂亮珍贵的一匹好马,为何一侧垂着一个篓子。这篓子很深,形似箭篓,又较箭篓大一些。它被设计得极为独特,摆放的位置也恰到好处,一方面不会影响骑马人,一方面又在骑马人的保护下很安全。
当是运送什么重要物品的。
而另一边,朝鲁对她探究的眼神还没有结束,反而越来越有内容,最后化为一股不安,叹息着摇了摇头,招呼道:“咱们走吧,一起去趟大汗的营帐,我有事情要禀报。”
朝鲁牵马走在前面,不时地回头望望李慕儿,看得李慕儿很不舒服,忍不住向其木格打探道:“这个小男孩儿是谁?怎么神秘兮兮的。”
其木格狠狠白了他一眼,“他是我们的小萨满。老萨满去年去世了,朝鲁传承了他的衣钵。你别看他鬼鬼祟祟的,关键时刻,我们都离不开他。”
蒙古人信奉萨满教,李慕儿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掌教的萨满巫师宣称自己集万能于一身,除了能役使鬼魅为人祛除灾难外,还能占卜吉凶,预言祸福。
可眼前这个小孩儿,看起来哪像有这么大能耐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