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梦沉沙海 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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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筏上的所有人都上岸之后,华菁荃抽出一把军刺,翻看着老鼠的尸体。这死老鼠身上除了毛发之外,竟然披着一层厚厚的石甲。华菁荃抽出腰间的手枪,对准老鼠“嘭”、“嘭”连开了两枪,然后再次用军刺挑拨着老鼠的尸体。
在老鼠的尸体上,子弹射入的并不深,而在碎裂的石甲边缘,可以清晰地看到石质的甲壳中夹杂着网状的鼠毛。除此之外,在石甲中还夹杂着另一种坚韧的丝絮,任凭华菁荃用刺刀怎样划拨都很难弄断。有了这层石甲,硕鼠坚韧的肌肉便足以抵挡手枪的射击。如果有几千只老鼠同时出现,恐怕就是狼群也只能是逃跑的份儿。看到这儿,所有人都意识到必须马上离开。
就在华菁荃下达出发命令的时候,第一个被咬的雇佣兵却摇晃的倒在了地上。在灯光的照射下,他圆睁着双眼惊恐的望着众人,嘴巴夸张的张成了一个O形。虽然他极度努力的呼吸着空气,可他的脸还是变成了铁青色,他双手佝偻的将脖子抓出了一条条红色的血痕。
看到这名雇佣兵痛苦的抽搐着,华菁荃让两个人将他按住,然后换上一副橡胶手套剥开他的上衣,翻看着他腰间的伤口。此时殷虹的血液已经开始凝结,虽然隔着一层厚厚的作战服,但老鼠锋利的牙齿还是在他的皮肤上咬出了一道三寸长的口子。黑红的血疤旁,皮肤已经变成了深紫色,除了发炎引起的肿块,那紫黑色的皮肤无疑是中毒的表现。
华菁荃沉吟了良久,似乎是思考着这到底是什么毒素。不过在这漆黑而又神秘的地底世界,没有完备的设施,即便再怎么知识渊博恐怕也难以快速做出判断。不仅如此,无论是地上或是地下,老鼠作为群居动物,其群落都十分庞大。而且从鼠群刚才的行为判断,它们去而复返并再次发起攻击只是时间问题。
华菁荃想到这,向身后几名蒙面雇佣兵一挥手,立刻做出了迅速转移的决定。队伍必须尽快离开这里,而且要释放气味干扰剂,防止鼠群的追踪。
雇佣们兵收到华菁荃的指令,所有人都放弃了对伤员的关注,立刻向石碑后面的洞穴深处走去。刚刚大杀鼠群的蒙面人则抽搐手枪,“嘭”的一甩,打烂了伤员的头颅。
华斐刚刚还在思索这群老鼠毒素的作用,不由得被突如其来的一枪吓得心头一震。当他反应过来时,心脏便又是一震剧烈的跳动。“杀人?!”
对于华斐来说,无论是在龙宫的深海,还是在铁球的梦境中,杀人的惨状已经不再是电影里的桥段。在他的世界里,已经并不惧怕鲜血所带来的冲击。不过如此近距离的、果断的结束队友的生命,仍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望着呆愣的华斐,田雨龙拍了拍他的肩膀,并向其他八个人说道“走吧”。
被推了一下的华斐却仍震惊的看向田雨龙,“他、他还没死”。
“我知道,但和死人没区别了。这些人都是职业雇佣兵,不是正规军队,没有影视剧里的‘不抛弃、不放弃’,他们不可能为了携带伤员减缓行进速度。如果把他留在这,等鼠群赶过来,他在最后关头引爆炸弹也说不定。在地下岩洞里,哪怕只是一颗手雷都可能把所有人埋在这儿。所以......”
华斐似乎陷入了一种无奈的愤懑,“害怕鼠群难道不能先撤回去?在这些雇佣兵眼里,把生命是不是看得太轻了,还是说他们已经习惯了冷血的生活。”
华斐默默的跟上了队伍,他惊愕的不仅是雇佣兵的冷血,或许还有对堂叔的失望。虽然再次见到堂叔的时候,他就已经觉得堂叔变了,但此刻更多的则是陌生、厌恶。
石碑后面,岩洞的入口再次变得狭窄,一颗催泪气雾弹被丢在了洞口不远的地方,催泪瓦斯缓缓的弥漫着,阵阵青烟把血腥的味道掩盖的荡然无存。
漆黑的岩洞中,一条条深邃的洞穴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了一起,悄然的形成了一座迷宫。走了1个多小时之后,队伍停了下来。华菁荃看了看手表,已经到了晚上6点多,队伍不知不觉已经走了整整一天。随着在山腹中的逐渐深入,岩洞变的道路变得越来越难走,队伍的速度也跟着慢了下来。
华菁荃让雇佣兵查探了附近的地形,在漆黑的山洞中早已没有了昼夜的分别,所以华菁荃并没有在这里扎营的意思。在他的计划中,扎营的地方最好选在一处开阔地,否则一旦有突发情况,跑都来不及。
队伍在休息吃饭的时候,华菁荃叫来了赵振和,对他说道:“赵先生,不知道这迷宫一样的山洞,您祖上是否有所记载。”
赵老头儿和华菁荃早就达成了协议,有了对方钱财的许诺,当然不能随意搪塞,自然要交代一些真料:“我爷爷在笔记中写到过,他们那次下地队伍里有一个人的鼻子比狗还灵,被人称为‘犬爷’。他能凭呼吸判断出哪条隧道是死路、哪条隧道的空气是新鲜的,所以他们最终走了出去,没有被封死在迷宫。不过我爷爷的笔记里也提到过,他们在这个迷宫里足足走了四天,冤枉路也没少走。至于咱们需要走多久,还要仰仗华先生和众位兵爷们的本事。不过从今天的表现来看,我觉得不出一天准能走得出去。”说完,赵振和向众人拱了拱手,意思是说“各位都是高手”。
有了赵振和的提醒,华菁荃微微一笑,瞬间便领会了走出迷宫的方法。这迷宫毕竟是天然洞穴,没有什么人工开凿的痕迹。既然通过空气的新鲜程度能够找到出路,那探测器的灵敏程度肯定比百年前的高人要强很多。毕竟再高的高人,也不会真比狗鼻子灵,而探测器可不知道比狗鼻子强了多少倍。
晚饭过后,休息了不到20分钟,队伍便又开始了行进。这次每遇到一个洞口,雇佣兵都会用探测器测试一番。几次测试之后,果然像赵老头儿说的那样,不同洞穴中空气的成分都有明显的区别。
皮筏上的所有人都上岸之后,华菁荃抽出一把军刺,翻看着老鼠的尸体。这死老鼠身上除了毛发之外,竟然披着一层厚厚的石甲。华菁荃抽出腰间的手枪,对准老鼠“嘭”、“嘭”连开了两枪,然后再次用军刺挑拨着老鼠的尸体。
在老鼠的尸体上,子弹射入的并不深,而在碎裂的石甲边缘,可以清晰地看到石质的甲壳中夹杂着网状的鼠毛。除此之外,在石甲中还夹杂着另一种坚韧的丝絮,任凭华菁荃用刺刀怎样划拨都很难弄断。有了这层石甲,硕鼠坚韧的肌肉便足以抵挡手枪的射击。如果有几千只老鼠同时出现,恐怕就是狼群也只能是逃跑的份儿。看到这儿,所有人都意识到必须马上离开。
就在华菁荃下达出发命令的时候,第一个被咬的雇佣兵却摇晃的倒在了地上。在灯光的照射下,他圆睁着双眼惊恐的望着众人,嘴巴夸张的张成了一个O形。虽然他极度努力的呼吸着空气,可他的脸还是变成了铁青色,他双手佝偻的将脖子抓出了一条条红色的血痕。
看到这名雇佣兵痛苦的抽搐着,华菁荃让两个人将他按住,然后换上一副橡胶手套剥开他的上衣,翻看着他腰间的伤口。此时殷虹的血液已经开始凝结,虽然隔着一层厚厚的作战服,但老鼠锋利的牙齿还是在他的皮肤上咬出了一道三寸长的口子。黑红的血疤旁,皮肤已经变成了深紫色,除了发炎引起的肿块,那紫黑色的皮肤无疑是中毒的表现。
华菁荃沉吟了良久,似乎是思考着这到底是什么毒素。不过在这漆黑而又神秘的地底世界,没有完备的设施,即便再怎么知识渊博恐怕也难以快速做出判断。不仅如此,无论是地上或是地下,老鼠作为群居动物,其群落都十分庞大。而且从鼠群刚才的行为判断,它们去而复返并再次发起攻击只是时间问题。
华菁荃想到这,向身后几名蒙面雇佣兵一挥手,立刻做出了迅速转移的决定。队伍必须尽快离开这里,而且要释放气味干扰剂,防止鼠群的追踪。
雇佣们兵收到华菁荃的指令,所有人都放弃了对伤员的关注,立刻向石碑后面的洞穴深处走去。刚刚大杀鼠群的蒙面人则抽搐手枪,“嘭”的一甩,打烂了伤员的头颅。
华斐刚刚还在思索这群老鼠毒素的作用,不由得被突如其来的一枪吓得心头一震。当他反应过来时,心脏便又是一震剧烈的跳动。“杀人?!”
对于华斐来说,无论是在龙宫的深海,还是在铁球的梦境中,杀人的惨状已经不再是电影里的桥段。在他的世界里,已经并不惧怕鲜血所带来的冲击。不过如此近距离的、果断的结束队友的生命,仍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望着呆愣的华斐,田雨龙拍了拍他的肩膀,并向其他八个人说道“走吧”。
被推了一下的华斐却仍震惊的看向田雨龙,“他、他还没死”。
“我知道,但和死人没区别了。这些人都是职业雇佣兵,不是正规军队,没有影视剧里的‘不抛弃、不放弃’,他们不可能为了携带伤员减缓行进速度。如果把他留在这,等鼠群赶过来,他在最后关头引爆炸弹也说不定。在地下岩洞里,哪怕只是一颗手雷都可能把所有人埋在这儿。所以......”
华斐似乎陷入了一种无奈的愤懑,“害怕鼠群难道不能先撤回去?在这些雇佣兵眼里,把生命是不是看得太轻了,还是说他们已经习惯了冷血的生活。”
华斐默默的跟上了队伍,他惊愕的不仅是雇佣兵的冷血,或许还有对堂叔的失望。虽然再次见到堂叔的时候,他就已经觉得堂叔变了,但此刻更多的则是陌生、厌恶。
石碑后面,岩洞的入口再次变得狭窄,一颗催泪气雾弹被丢在了洞口不远的地方,催泪瓦斯缓缓的弥漫着,阵阵青烟把血腥的味道掩盖的荡然无存。
漆黑的岩洞中,一条条深邃的洞穴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了一起,悄然的形成了一座迷宫。走了1个多小时之后,队伍停了下来。华菁荃看了看手表,已经到了晚上6点多,队伍不知不觉已经走了整整一天。随着在山腹中的逐渐深入,岩洞变的道路变得越来越难走,队伍的速度也跟着慢了下来。
华菁荃让雇佣兵查探了附近的地形,在漆黑的山洞中早已没有了昼夜的分别,所以华菁荃并没有在这里扎营的意思。在他的计划中,扎营的地方最好选在一处开阔地,否则一旦有突发情况,跑都来不及。
队伍在休息吃饭的时候,华菁荃叫来了赵振和,对他说道:“赵先生,不知道这迷宫一样的山洞,您祖上是否有所记载。”
赵老头儿和华菁荃早就达成了协议,有了对方钱财的许诺,当然不能随意搪塞,自然要交代一些真料:“我爷爷在笔记中写到过,他们那次下地队伍里有一个人的鼻子比狗还灵,被人称为‘犬爷’。他能凭呼吸判断出哪条隧道是死路、哪条隧道的空气是新鲜的,所以他们最终走了出去,没有被封死在迷宫。不过我爷爷的笔记里也提到过,他们在这个迷宫里足足走了四天,冤枉路也没少走。至于咱们需要走多久,还要仰仗华先生和众位兵爷们的本事。不过从今天的表现来看,我觉得不出一天准能走得出去。”说完,赵振和向众人拱了拱手,意思是说“各位都是高手”。
有了赵振和的提醒,华菁荃微微一笑,瞬间便领会了走出迷宫的方法。这迷宫毕竟是天然洞穴,没有什么人工开凿的痕迹。既然通过空气的新鲜程度能够找到出路,那探测器的灵敏程度肯定比百年前的高人要强很多。毕竟再高的高人,也不会真比狗鼻子灵,而探测器可不知道比狗鼻子强了多少倍。
晚饭过后,休息了不到20分钟,队伍便又开始了行进。这次每遇到一个洞口,雇佣兵都会用探测器测试一番。几次测试之后,果然像赵老头儿说的那样,不同洞穴中空气的成分都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