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古字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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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大家真的不熟,秦墨最终决定坦然面对。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没机会使用尿遁,因为……茅房就在旁边。
古孟站在距离他三米远的地方,面带微笑说:“秦双甲果然不愧为双甲童生,这么快领悟了不同字体的【单字为兵】。”
既然逃不了,又打不过,秦墨中规中矩的一抱拳:“学生见过古博士,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吗?”
古孟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环视四周,目光重点放在草庐上,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竟然没有什么变化,住的贯吗?”
秦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说:“学生要说住不惯,你会把颜铭和颜?那两个家伙打一顿吗?”
“莫闹,我跟你很熟吗?”古孟白眼一翻,哼道:“对于你借屎遁逃课这件事,本博士没有追究,已经算得上德厚流光了,竟然还想让我帮你出面教训颜铭兄弟,你确定自己睡醒了?”
秦墨耸耸肩,心道能逛窑子不花钱的主儿,果然不是个省油灯,智商和情商颇高,都快赶上我了。
古孟看了一眼他手里的青石板,朝着草庐方向努努嘴:“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坐没问题,但是无茶无水无饭。”秦墨脸上半点儿不好意思都没有,说:“不是我小气,而是条件有限,喝水得自己烧,吃饭得自己做。”
“所以本博士早有准备。”他拎起右手里的纸包,笑着说:“烧鹅一只,老酒一坛。”
说完,他转身走向草庐。
秦墨眼睛一亮,忙追上去笑呵呵的说:“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古博士真是太客气了。”
“放手,说给你了吗,再不放开爪子我揍你!”
“帮你拿一下也不行吗?”
片刻之后,二人端坐于茅屋正堂,对着一只烧鹅大快朵颐。
虽说秦墨领来的食材中有腊肉干,但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除了硬就是咸,就算他在前世精通厨艺,对此也无计可施。
半只烧鹅入腹,别提多舒服了,他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油,说:“古博士,你是专门来请我喝酒的吗?”
古孟一愣,这才想起来还有酒呢,悲愤不已的说:“我都忘了,光记得跟你抢肉吃……话说你是饿死鬼投胎吗?”
“那倒不至于,主要是穷,没得吃。”他不由自主的把守伸进衣兜,握住两锭银子,做出舍命不舍财的决定。
古孟点点头:“也是,要不是交不起住宿费,孙子才会选择住这里。”
秦墨的脸黑了,虽然他也经常用这个字眼儿,但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总觉得不是滋味儿。
古孟十分不舍的将目光从酒坛子上移开,主要是因为肚子已经填饱了,没了喝酒的欲望和需求,他换了话题:“知道本博士为什么在文道院有这么高的地位吗?”
秦墨表示忍不了了,站起来说:“不就是逛窑子不花钱吗,看把你嘚瑟的。”
古孟眼眉一挑,正色道:“有一点我必须纠正你,不是不花钱,而是倒找钱……明白吗,倒找钱!”
他的意思很明了,不花钱和倒找钱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秦墨当然不服,就算这是一种超然的本事,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偷着乐就行了,至于这么高调吗,逛窑子还有理了,你的三观被狗吃了?
他觉得必须让老帅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眨着眼睛一本正经的说:“你家里人知道吗?”
啪!
他捂住脑门儿,刚才挨了一记爆栗,眼冒金星那种。
老帅哥收回右手,面色如常的说:“你这是羡慕,是嫉妒,是恨自己没有这种本事!风月场所那点儿事上得了台面吗,再敢提逛窑子这件事,我跟你没完!”
秦墨一边揉脑袋一边嘟囔:“还以为大家的价值观出了问题,我就说嘛,谁会去追捧一个嫖-客。”
老帅哥白了他一眼,接着说:“实话告诉你吧,本人之所以受到大家的爱戴,除了我的博士头衔之外,多年来潜心研究夏篆,取得重大成就,而且在这一领域稳坐头把交椅。”
夏篆,值得是大夏朝时期的文字,比号称汉字雏形的甲骨文还要早数百年。
秦墨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古孟,说:“不是吹牛吧,你真的精通夏篆?”
之所以有这样的怀疑,是因为他所在的现代社会里,一直都把甲骨文定义为最早的汉字,虽然有人提出过夏篆的概念,但是因为没有物证,所以从未被学术界承认。
周篆之所以被承认,是因为出土了大量的西周青铜器,上面的铭文就是最好的证据,加上后来的秦篆与周篆有着演变关系,所以没人怀疑它的真实性。
古孟正色道:“当然,到现在为止,我已经通译出一千多个夏篆文字。”
秦墨惊为天人,甲骨文被人研究了那多年,最终也只是识别出不到两千字,要知道这是经过数位专家数年的研究结果。
古孟这个老酒鬼,竟然以一己之力完成一千多个夏篆的识别,怪不得连学正贺昶都对他崇敬有加。
秦墨立即拿出青石板和毛笔,请他写几个字。
古孟写下一个笔画复杂的字,傲声道:“你知道这是个什么字吗?”
秦墨上前观察,皱着眉头说:“跟周篆中的耕字十分相近,左边是个手持农具的小人儿,右边是田地……不对,这是个鸟字!”
古孟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的?”
这说明秦墨猜对了,他笑着说:“你故意把这个字的左右分开写,是为了迷惑我,其实这是一个象形字,连在一起看是一只展翅飞翔的鸟,不过你写的太丑,根本都不像鸟,这么胖飞得起来吗?”
“你研究过夏篆?”古孟立即追问。
秦墨摇头:“只是听说过,从没见过。”
古孟眉头紧皱:“那就怪了,为什么你一下子就能猜出来?想当初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确定它是个鸟字。”
秦墨笑了,说:“我也写个字让你猜一下吧。”
他在青石板上写下一个甲骨文的耕字,从他写到第二笔的时候,古孟已经惊为天人,这是一种他从没有见过的字体。
“这……”古孟一边思考一边说:“这好像是刻在某种东西上的字体吧,转折处略显生硬,肯定不是用笔写出来的。”
不愧为古文字专家,一眼就能看出端倪。
秦墨点头:“没错,这是一种古老的文字,刻在龟甲和牛骨上。”
古孟仔细看了半天,摇头说:“我猜不出来,但可以肯定这种字体不属于华夏民族,应该是来自某个游牧民族,对吗?”
“也对,但也不对!”秦墨说。
甲骨文是商朝文字,商人祖先过着游牧生活,但也确实是华夏民族的先祖。
听完他的解释,古孟立即予以否定:“不对!夏篆已经如此精美,为何替代大夏的商朝文字如此丑陋,这不合理。”
夏篆是一种成熟字体,非常规范,相比之下甲骨文显得很原始,从表面上好像是讲不通,但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因为文字和人一样,不进则退。
尽管商朝建国六百余年,但在前三百多年里,一直处在在东征西讨和经常迁都的状态,商民族又是以游牧为生,不重视文化,直接造成了夏篆的荒废。
历史上盘庚迁殷之后,由于占卜的兴盛,这才让流传在的民间俗体字派上了用场,将占卜过程及结果刻在龟甲和兽骨上,这才有了甲骨文。
为了让古孟更加容易的理解,他举了个例子:“一个三百年前的皇室贵妇,和一个本朝的山野村妇,谁在气质方面更胜一筹?”
古孟想也不想的说:“当然是皇室贵妇,就算是她穿着三百年前的衣装,也比一个村妇更雍容华贵。”
秦墨两手一摊:“对啊,所以说夏篆比甲骨文更精美是合理的。”
古孟再次皱眉,继而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你是如何认识商朝文字的?”
秦墨心里咯噔一下,刚才只顾着跟老帅哥斗法,并未多想什么,要知道甲骨文是在近代才被发现的,他让这件事提前了整整八百年。
必须给出一个完美的解释才行,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说:“我小的时候因为身体不好,吃过一种叫龙骨的药材,那是一种石化的龟壳,上面刻有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觉得很有意思,便将上面文字临摹下来,进行研究。”
“龙骨呢?”
“吃掉了。”
“龙骨来自那家药店?”古孟正色问道。
“不是从药店买来的,是我父亲早年行商时从外地带来的,据说可以治病。”秦墨说。
“从什么地方带来?”
“河北西路,好像是相州吧。”
相州古称殷墟,正是商王盘庚迁殷的都城所在,后世的甲骨文正是在这里被发现。
自己小的时候体弱多病,父亲也确实去过河北西路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去世多年,可谓死无对证。
这个解释十分合理,连他本人都觉得无懈可击。
古孟眼睛里闪出一丝光芒,压低声音说:“这件事不要告诉别人,在你功成名就之前,都要做到绝对保密,免得被卑鄙之人窃取,像我一样落个悲惨的下场。”
秦墨眼睛一亮,大叔这是有故事啊!
鉴于大家真的不熟,秦墨最终决定坦然面对。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没机会使用尿遁,因为……茅房就在旁边。
古孟站在距离他三米远的地方,面带微笑说:“秦双甲果然不愧为双甲童生,这么快领悟了不同字体的【单字为兵】。”
既然逃不了,又打不过,秦墨中规中矩的一抱拳:“学生见过古博士,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吗?”
古孟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环视四周,目光重点放在草庐上,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竟然没有什么变化,住的贯吗?”
秦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说:“学生要说住不惯,你会把颜铭和颜?那两个家伙打一顿吗?”
“莫闹,我跟你很熟吗?”古孟白眼一翻,哼道:“对于你借屎遁逃课这件事,本博士没有追究,已经算得上德厚流光了,竟然还想让我帮你出面教训颜铭兄弟,你确定自己睡醒了?”
秦墨耸耸肩,心道能逛窑子不花钱的主儿,果然不是个省油灯,智商和情商颇高,都快赶上我了。
古孟看了一眼他手里的青石板,朝着草庐方向努努嘴:“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坐没问题,但是无茶无水无饭。”秦墨脸上半点儿不好意思都没有,说:“不是我小气,而是条件有限,喝水得自己烧,吃饭得自己做。”
“所以本博士早有准备。”他拎起右手里的纸包,笑着说:“烧鹅一只,老酒一坛。”
说完,他转身走向草庐。
秦墨眼睛一亮,忙追上去笑呵呵的说:“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古博士真是太客气了。”
“放手,说给你了吗,再不放开爪子我揍你!”
“帮你拿一下也不行吗?”
片刻之后,二人端坐于茅屋正堂,对着一只烧鹅大快朵颐。
虽说秦墨领来的食材中有腊肉干,但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除了硬就是咸,就算他在前世精通厨艺,对此也无计可施。
半只烧鹅入腹,别提多舒服了,他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油,说:“古博士,你是专门来请我喝酒的吗?”
古孟一愣,这才想起来还有酒呢,悲愤不已的说:“我都忘了,光记得跟你抢肉吃……话说你是饿死鬼投胎吗?”
“那倒不至于,主要是穷,没得吃。”他不由自主的把守伸进衣兜,握住两锭银子,做出舍命不舍财的决定。
古孟点点头:“也是,要不是交不起住宿费,孙子才会选择住这里。”
秦墨的脸黑了,虽然他也经常用这个字眼儿,但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总觉得不是滋味儿。
古孟十分不舍的将目光从酒坛子上移开,主要是因为肚子已经填饱了,没了喝酒的欲望和需求,他换了话题:“知道本博士为什么在文道院有这么高的地位吗?”
秦墨表示忍不了了,站起来说:“不就是逛窑子不花钱吗,看把你嘚瑟的。”
古孟眼眉一挑,正色道:“有一点我必须纠正你,不是不花钱,而是倒找钱……明白吗,倒找钱!”
他的意思很明了,不花钱和倒找钱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秦墨当然不服,就算这是一种超然的本事,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偷着乐就行了,至于这么高调吗,逛窑子还有理了,你的三观被狗吃了?
他觉得必须让老帅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眨着眼睛一本正经的说:“你家里人知道吗?”
啪!
他捂住脑门儿,刚才挨了一记爆栗,眼冒金星那种。
老帅哥收回右手,面色如常的说:“你这是羡慕,是嫉妒,是恨自己没有这种本事!风月场所那点儿事上得了台面吗,再敢提逛窑子这件事,我跟你没完!”
秦墨一边揉脑袋一边嘟囔:“还以为大家的价值观出了问题,我就说嘛,谁会去追捧一个嫖-客。”
老帅哥白了他一眼,接着说:“实话告诉你吧,本人之所以受到大家的爱戴,除了我的博士头衔之外,多年来潜心研究夏篆,取得重大成就,而且在这一领域稳坐头把交椅。”
夏篆,值得是大夏朝时期的文字,比号称汉字雏形的甲骨文还要早数百年。
秦墨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古孟,说:“不是吹牛吧,你真的精通夏篆?”
之所以有这样的怀疑,是因为他所在的现代社会里,一直都把甲骨文定义为最早的汉字,虽然有人提出过夏篆的概念,但是因为没有物证,所以从未被学术界承认。
周篆之所以被承认,是因为出土了大量的西周青铜器,上面的铭文就是最好的证据,加上后来的秦篆与周篆有着演变关系,所以没人怀疑它的真实性。
古孟正色道:“当然,到现在为止,我已经通译出一千多个夏篆文字。”
秦墨惊为天人,甲骨文被人研究了那多年,最终也只是识别出不到两千字,要知道这是经过数位专家数年的研究结果。
古孟这个老酒鬼,竟然以一己之力完成一千多个夏篆的识别,怪不得连学正贺昶都对他崇敬有加。
秦墨立即拿出青石板和毛笔,请他写几个字。
古孟写下一个笔画复杂的字,傲声道:“你知道这是个什么字吗?”
秦墨上前观察,皱着眉头说:“跟周篆中的耕字十分相近,左边是个手持农具的小人儿,右边是田地……不对,这是个鸟字!”
古孟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的?”
这说明秦墨猜对了,他笑着说:“你故意把这个字的左右分开写,是为了迷惑我,其实这是一个象形字,连在一起看是一只展翅飞翔的鸟,不过你写的太丑,根本都不像鸟,这么胖飞得起来吗?”
“你研究过夏篆?”古孟立即追问。
秦墨摇头:“只是听说过,从没见过。”
古孟眉头紧皱:“那就怪了,为什么你一下子就能猜出来?想当初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确定它是个鸟字。”
秦墨笑了,说:“我也写个字让你猜一下吧。”
他在青石板上写下一个甲骨文的耕字,从他写到第二笔的时候,古孟已经惊为天人,这是一种他从没有见过的字体。
“这……”古孟一边思考一边说:“这好像是刻在某种东西上的字体吧,转折处略显生硬,肯定不是用笔写出来的。”
不愧为古文字专家,一眼就能看出端倪。
秦墨点头:“没错,这是一种古老的文字,刻在龟甲和牛骨上。”
古孟仔细看了半天,摇头说:“我猜不出来,但可以肯定这种字体不属于华夏民族,应该是来自某个游牧民族,对吗?”
“也对,但也不对!”秦墨说。
甲骨文是商朝文字,商人祖先过着游牧生活,但也确实是华夏民族的先祖。
听完他的解释,古孟立即予以否定:“不对!夏篆已经如此精美,为何替代大夏的商朝文字如此丑陋,这不合理。”
夏篆是一种成熟字体,非常规范,相比之下甲骨文显得很原始,从表面上好像是讲不通,但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因为文字和人一样,不进则退。
尽管商朝建国六百余年,但在前三百多年里,一直处在在东征西讨和经常迁都的状态,商民族又是以游牧为生,不重视文化,直接造成了夏篆的荒废。
历史上盘庚迁殷之后,由于占卜的兴盛,这才让流传在的民间俗体字派上了用场,将占卜过程及结果刻在龟甲和兽骨上,这才有了甲骨文。
为了让古孟更加容易的理解,他举了个例子:“一个三百年前的皇室贵妇,和一个本朝的山野村妇,谁在气质方面更胜一筹?”
古孟想也不想的说:“当然是皇室贵妇,就算是她穿着三百年前的衣装,也比一个村妇更雍容华贵。”
秦墨两手一摊:“对啊,所以说夏篆比甲骨文更精美是合理的。”
古孟再次皱眉,继而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你是如何认识商朝文字的?”
秦墨心里咯噔一下,刚才只顾着跟老帅哥斗法,并未多想什么,要知道甲骨文是在近代才被发现的,他让这件事提前了整整八百年。
必须给出一个完美的解释才行,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说:“我小的时候因为身体不好,吃过一种叫龙骨的药材,那是一种石化的龟壳,上面刻有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觉得很有意思,便将上面文字临摹下来,进行研究。”
“龙骨呢?”
“吃掉了。”
“龙骨来自那家药店?”古孟正色问道。
“不是从药店买来的,是我父亲早年行商时从外地带来的,据说可以治病。”秦墨说。
“从什么地方带来?”
“河北西路,好像是相州吧。”
相州古称殷墟,正是商王盘庚迁殷的都城所在,后世的甲骨文正是在这里被发现。
自己小的时候体弱多病,父亲也确实去过河北西路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去世多年,可谓死无对证。
这个解释十分合理,连他本人都觉得无懈可击。
古孟眼睛里闪出一丝光芒,压低声音说:“这件事不要告诉别人,在你功成名就之前,都要做到绝对保密,免得被卑鄙之人窃取,像我一样落个悲惨的下场。”
秦墨眼睛一亮,大叔这是有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