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原来我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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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3日,傍晚时分,在江海市郊外一处破落院子里,正有二十多个手拿刀棒的混混围着一位白衣青年。青年双眼充满深深的无奈和痛苦,嘴角却不屑的冷笑着。一米八的个头,一头寸发,说不出的潇洒。他看着面前和他一般高的青年,满含痛苦地问道:“为什么……你要欺骗我?呵……你知道吗,我郑逸这辈子没几个朋友,但是在我心里你却是我最好的兄弟,是战场上可以将后背相托的兄弟。你怎么能够出卖我?为什么……”
“够了,我不想听这么多,我只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钱才是老大。跟坤哥混怎么了,他有钱有势,老爸还是金华集团的老总。只要跟着坤哥,要什么没有,金钱美女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义气能干什么?没钱那一切都是个屁。阿逸,我王明当你是兄弟才给你个机会,只要你低头认个错,那一切都好商量不是?”
“呵。是吗?”郑逸看了看四周手拿刀棍铁棒的混混,足足有二十多人,再想想自己就孤身一人,顿时心生感伤。
郑逸今年也是二十有二了,从初中起就和王明是同学兼兄弟,直到两人一起毕业。这些年来两人有架一起打,有妞一起泡,可谓是有福同享,有难同担。可恨今时不同往日,再深的兄弟情也终究敌不过现实的考验啊。思绪及此,郑逸早已眼眶湿润。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看着王明此时一脸的嘲讽,郑逸狠了狠心,怒极反笑道:“好,很好!既然你不念兄弟之情,那我也无话可说了!你既然认马坤当大哥,那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替那小子抱仇了。”郑逸凌厉的双眼扫了扫四周,毫无畏惧的道。
“妈的,痞子明,别他妈废话,叫兄弟赶紧上,砍他个终身残废。坤哥还在等着好消息呢。”一个黄头发的混混不满的嚷道。
“阿逸,机会给你了你不要,那就别怪我不念兄弟之情了。兄弟们,给我上。”
王明当先一步跨出,手中的棍棒迅速扬起,对着郑逸的右胳膊狠狠地砸下去。郑逸看着王明第一个冲过来,嘴角露出轻蔑而凄凉的笑容。
就在王明的棍棒快要砸到郑逸的胳膊时,郑逸突然向后扬起右腿,后发先至,以极其刁钻的角度踢向王明的右臂腋下。
咔嚓,一声脆响,紧接着就是王明的尖叫声与棍棒的落地声此起彼伏。
只此一招,王明就被郑逸踢断了一条胳膊。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直叫周围的混混看得又惊又恐,皆不敢触其项背。
郑逸将周围混混的反应看在眼里,甚是满意。就顺势向前一冲,一脚踢出,然后脚尖点地,来个一百八十度翻身,双腿连环出击,顿时数个混混被踢飞在地,痛苦的嚎叫着,场面混乱无比。混混们都惊恐的望着郑逸,深怕他一个不爽就拿自己开刷……
郑逸看着他们,不屑的扬了扬嘴角。又深深地看了眼因为他的身手而早已惊呆得忘记疼痛的王明,无奈地叹了口气,便故做潇洒的离开了……
回到家中已经傍晚七点多了。洗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就到店里吃了份炒饭,这一天算是结束了。
夜里躺在床上,久不能寐。回想起过去的种种,真是人间百态,悲欢离合。想起刚刚王明那难以至信的表情,也许以前郑逸还会因为自己没有对兄弟坦诚而愧疚,然而现在已经没有那种必要了。
要说郑逸这身惊世骇俗的武功是如何练成的,那就要将事件追溯到两个月前了。
大学刚毕业不久的郑逸,寻思着找个地方释放释放压力,便独自一人坐火车离开了大学四年所在地——江海市,前往华夏国著名的旅游胜地——武夷山。
对于这个举世文明的双世遗,郑逸也是了解甚多。其中最令郑逸感兴趣的莫过于武夷山九曲溪两岸崖壁上的千年悬棺了。
对于这些千年悬棺,世间有着诸多动人的传说。祝穆(宋)曾引古记云:“混沌初开,有神星曰:圣姥母子二人来居此山。众仙立为皇太姥圣母。”她也是“幔亭招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母子两人居于山中。看着沿途的风景,郑逸心情畅快,感叹貌似好久没有如此放松过了。怀着憧憬的心情,终于来到了武夷山脚下。
望着高不可攀的玉女峰,峰顶云雾缭绕,不时有山鸣鸟雨断断续续的传出,却不见其踪影,仿若人间仙境。
“难道山顶真的有仙人存在吗?”郑逸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个念头,怎么也挥之不去。这更加激起了郑逸对山顶仙境的向往,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攀上去一明真相。
郑逸独自在沉思着,不知不觉已脱离了旅游组。无所谓的笑笑,郑逸拔腿向山顶而去。
由于脱离旅游组,一时找不到上山的路。不过郑逸是轻易言弃的人吗?显然不是。
微微皱了皱利剑般的眉毛,转念间想到:世上本无路,路都是人们走出来的。那么,我便走出一条路出来吧。
想到这里,郑逸便放弃其它想法,抬腿向前方绿竹茂林而去。
阴凉的氛围扑面而来,竹叶伴着微风唦唦作响,仿佛欢迎着陌生的来客。
郑逸心有目标,看了看周围的景色,也不作停留,继续向前。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一处空旷的视野,颇有有着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之感。
郑逸欣喜之下,来到空旷处一查究竟。抬头看了看山顶的位置。
这一看就收不回目光了。郑逸惊奇的发现,在空旷地以上两米左右的岩石缝中生长着一株大红袍,青里透红的三棱叶片,在阳光的沐浴下犹如出浴的美人,妩媚动人至极。
郑逸顿时兴奋无比。这大红袍可是十年难得一见啊,今天既然碰到了就一定要摘几片做纪念!心里这样想着,也就不顾山石险峻,决定冒一次险!
郑逸小心翼翼的向上攀,眼看手快可以摘到大红袍时,突然脚下石子一滑,郑逸一个趔趄,往悬崖底端而去。
“啊……啊……我还是处男呐……”
郑逸发出了这辈子的最后一声呐喊……
“咦?我这是在哪里?我死了吗?”郑逸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伸手不见五指。
突然脚下一个东西阻碍了郑逸挪移的步伐,顺势用手向那东西摸去。这一摸可不得了,郑逸顿时大叫起来:“啊,鬼啊……”“喂,人类,吵什么吵,不知道打扰本神兽睡觉是不礼貌的吗?不就是个人头骨嘛,大惊小怪的,成何提统?”只见一道金光闪过,周围顿时一片空明。一只金色的大鸟站在郑逸的身前,足有三尺来高。但见它双翅扠腰,对着郑逸怒目而视。
“嘎?你……你是什么东西?你还会说话?”郑逸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我不是东西,啊,不是,我呸。本神兽乃传说中的朱雀是也。”大鸟一脸不爽的鄙视着郑逸。
“朱雀?”郑逸还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唔,看你也是没见过世面,我也就不逗你了。我呢,是皇太姥圣母的坐骑,看我浑身金光闪闪的羽毛就知道了,我叫小金。嘿嘿,这里就是千年悬棺的崖壁洞府内部了。”
“皇太姥圣母?千年悬棺?唔,果真和传说中的一样哇?”郑逸惊道。
“哼哼,那是。你也是有大气运之人了,看见那些白骨了没,那些都是和你一样误入洞府之人,可惜他们都摔死了。嘿嘿,我等了几千年了,终于等到个摔不死的了。哈哈哈哈,我终于可以出去了……”小金无比兴奋的大笑着。
“那我能出去吗?”郑逸小心翼翼的问到。
“当然了,我可以出去还是因为你呢!你可是我的主人哦。”
2012年8月13日,傍晚时分,在江海市郊外一处破落院子里,正有二十多个手拿刀棒的混混围着一位白衣青年。青年双眼充满深深的无奈和痛苦,嘴角却不屑的冷笑着。一米八的个头,一头寸发,说不出的潇洒。他看着面前和他一般高的青年,满含痛苦地问道:“为什么……你要欺骗我?呵……你知道吗,我郑逸这辈子没几个朋友,但是在我心里你却是我最好的兄弟,是战场上可以将后背相托的兄弟。你怎么能够出卖我?为什么……”
“够了,我不想听这么多,我只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钱才是老大。跟坤哥混怎么了,他有钱有势,老爸还是金华集团的老总。只要跟着坤哥,要什么没有,金钱美女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义气能干什么?没钱那一切都是个屁。阿逸,我王明当你是兄弟才给你个机会,只要你低头认个错,那一切都好商量不是?”
“呵。是吗?”郑逸看了看四周手拿刀棍铁棒的混混,足足有二十多人,再想想自己就孤身一人,顿时心生感伤。
郑逸今年也是二十有二了,从初中起就和王明是同学兼兄弟,直到两人一起毕业。这些年来两人有架一起打,有妞一起泡,可谓是有福同享,有难同担。可恨今时不同往日,再深的兄弟情也终究敌不过现实的考验啊。思绪及此,郑逸早已眼眶湿润。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看着王明此时一脸的嘲讽,郑逸狠了狠心,怒极反笑道:“好,很好!既然你不念兄弟之情,那我也无话可说了!你既然认马坤当大哥,那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替那小子抱仇了。”郑逸凌厉的双眼扫了扫四周,毫无畏惧的道。
“妈的,痞子明,别他妈废话,叫兄弟赶紧上,砍他个终身残废。坤哥还在等着好消息呢。”一个黄头发的混混不满的嚷道。
“阿逸,机会给你了你不要,那就别怪我不念兄弟之情了。兄弟们,给我上。”
王明当先一步跨出,手中的棍棒迅速扬起,对着郑逸的右胳膊狠狠地砸下去。郑逸看着王明第一个冲过来,嘴角露出轻蔑而凄凉的笑容。
就在王明的棍棒快要砸到郑逸的胳膊时,郑逸突然向后扬起右腿,后发先至,以极其刁钻的角度踢向王明的右臂腋下。
咔嚓,一声脆响,紧接着就是王明的尖叫声与棍棒的落地声此起彼伏。
只此一招,王明就被郑逸踢断了一条胳膊。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直叫周围的混混看得又惊又恐,皆不敢触其项背。
郑逸将周围混混的反应看在眼里,甚是满意。就顺势向前一冲,一脚踢出,然后脚尖点地,来个一百八十度翻身,双腿连环出击,顿时数个混混被踢飞在地,痛苦的嚎叫着,场面混乱无比。混混们都惊恐的望着郑逸,深怕他一个不爽就拿自己开刷……
郑逸看着他们,不屑的扬了扬嘴角。又深深地看了眼因为他的身手而早已惊呆得忘记疼痛的王明,无奈地叹了口气,便故做潇洒的离开了……
回到家中已经傍晚七点多了。洗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就到店里吃了份炒饭,这一天算是结束了。
夜里躺在床上,久不能寐。回想起过去的种种,真是人间百态,悲欢离合。想起刚刚王明那难以至信的表情,也许以前郑逸还会因为自己没有对兄弟坦诚而愧疚,然而现在已经没有那种必要了。
要说郑逸这身惊世骇俗的武功是如何练成的,那就要将事件追溯到两个月前了。
大学刚毕业不久的郑逸,寻思着找个地方释放释放压力,便独自一人坐火车离开了大学四年所在地——江海市,前往华夏国著名的旅游胜地——武夷山。
对于这个举世文明的双世遗,郑逸也是了解甚多。其中最令郑逸感兴趣的莫过于武夷山九曲溪两岸崖壁上的千年悬棺了。
对于这些千年悬棺,世间有着诸多动人的传说。祝穆(宋)曾引古记云:“混沌初开,有神星曰:圣姥母子二人来居此山。众仙立为皇太姥圣母。”她也是“幔亭招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母子两人居于山中。看着沿途的风景,郑逸心情畅快,感叹貌似好久没有如此放松过了。怀着憧憬的心情,终于来到了武夷山脚下。
望着高不可攀的玉女峰,峰顶云雾缭绕,不时有山鸣鸟雨断断续续的传出,却不见其踪影,仿若人间仙境。
“难道山顶真的有仙人存在吗?”郑逸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个念头,怎么也挥之不去。这更加激起了郑逸对山顶仙境的向往,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攀上去一明真相。
郑逸独自在沉思着,不知不觉已脱离了旅游组。无所谓的笑笑,郑逸拔腿向山顶而去。
由于脱离旅游组,一时找不到上山的路。不过郑逸是轻易言弃的人吗?显然不是。
微微皱了皱利剑般的眉毛,转念间想到:世上本无路,路都是人们走出来的。那么,我便走出一条路出来吧。
想到这里,郑逸便放弃其它想法,抬腿向前方绿竹茂林而去。
阴凉的氛围扑面而来,竹叶伴着微风唦唦作响,仿佛欢迎着陌生的来客。
郑逸心有目标,看了看周围的景色,也不作停留,继续向前。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一处空旷的视野,颇有有着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之感。
郑逸欣喜之下,来到空旷处一查究竟。抬头看了看山顶的位置。
这一看就收不回目光了。郑逸惊奇的发现,在空旷地以上两米左右的岩石缝中生长着一株大红袍,青里透红的三棱叶片,在阳光的沐浴下犹如出浴的美人,妩媚动人至极。
郑逸顿时兴奋无比。这大红袍可是十年难得一见啊,今天既然碰到了就一定要摘几片做纪念!心里这样想着,也就不顾山石险峻,决定冒一次险!
郑逸小心翼翼的向上攀,眼看手快可以摘到大红袍时,突然脚下石子一滑,郑逸一个趔趄,往悬崖底端而去。
“啊……啊……我还是处男呐……”
郑逸发出了这辈子的最后一声呐喊……
“咦?我这是在哪里?我死了吗?”郑逸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伸手不见五指。
突然脚下一个东西阻碍了郑逸挪移的步伐,顺势用手向那东西摸去。这一摸可不得了,郑逸顿时大叫起来:“啊,鬼啊……”“喂,人类,吵什么吵,不知道打扰本神兽睡觉是不礼貌的吗?不就是个人头骨嘛,大惊小怪的,成何提统?”只见一道金光闪过,周围顿时一片空明。一只金色的大鸟站在郑逸的身前,足有三尺来高。但见它双翅扠腰,对着郑逸怒目而视。
“嘎?你……你是什么东西?你还会说话?”郑逸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我不是东西,啊,不是,我呸。本神兽乃传说中的朱雀是也。”大鸟一脸不爽的鄙视着郑逸。
“朱雀?”郑逸还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唔,看你也是没见过世面,我也就不逗你了。我呢,是皇太姥圣母的坐骑,看我浑身金光闪闪的羽毛就知道了,我叫小金。嘿嘿,这里就是千年悬棺的崖壁洞府内部了。”
“皇太姥圣母?千年悬棺?唔,果真和传说中的一样哇?”郑逸惊道。
“哼哼,那是。你也是有大气运之人了,看见那些白骨了没,那些都是和你一样误入洞府之人,可惜他们都摔死了。嘿嘿,我等了几千年了,终于等到个摔不死的了。哈哈哈哈,我终于可以出去了……”小金无比兴奋的大笑着。
“那我能出去吗?”郑逸小心翼翼的问到。
“当然了,我可以出去还是因为你呢!你可是我的主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