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 我是林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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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黑道人向来“生不入不公门,死不进医院”,一时间丁香陷入两难。
没时间再考虑了,丁香马上吩咐小白龙带两个马仔去找血袋,小白龙为难的道:“老大,血袋只有医院才有,人家肯定不会给咱们。”
丁香瞪起美目:“忘了你是做什么的了,不行就偷,再不行就抢!”
“可是咱们还不知道老爷子是什么血型,万一要是拿错了怎么办?”
丁香真恨不得给他两个大耳瓜子,这小子平时精明伶俐,今天估计是遭遇重大变故,脑子也不太灵光了:“有多少拿多少,总有适合的。”
小白龙狠狠拍拍脑门,终于有了主心骨,这才答应一声,带着两个马仔转身出门。
刚到门口,丁香又道:“现在外面到处都是阎王小鬼,手脚利落点儿,脑子机灵点儿,别引鬼上身!”
小白龙明白,老大是怕他把事情搞砸,反倒引起仇家和警方注意。
小白龙走后,丁香坐下来,守在父亲身边,头也不抬的道:“你们都出去吧。”
这帮人都知道丁香此刻的心情,谁也不敢再打扰她,纷纷下了阁楼,各自去宅子前后警戒去了。
叶承欢在门外点上一支烟,靠着墙一声不响的吸着。
他知道司马风云一倒,重担全都压在丁香身上,尽管一天之间遭遇如此重大的变故,但这个时候她必须选择冷静,还有坚强。
“现在没人了,想哭就痛痛快快的哭出来吧,憋在心里会生病的。”叶承欢道。
丁香看着父亲那张惨白的脸,一字字道:“我没有眼泪,司马风云的女儿不相信眼泪!”
叶承欢终于发现,这个女人比从前更坚强、也更成熟。
时间,一分一秒的消耗掉,终于听到楼下传出声音,丁香才抬起头来,秋水般的眸子里布满了血丝。
小白龙终于回来了,除了血袋、药品和手术工具外,还带来了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
丁香脸上闪过一道冷光,“他是谁?”
“我去医院找血袋的时候,刚好发现这家伙在值班,问了问刚好是外科大夫,就随手把他绑来了。”小白龙心里还在为自己这一手喝彩,没想到丁香扬手给他一个耳光。
“我告诉过你什么,我叫你不要引鬼上身,你竟然把鬼带上了门,混蛋!”
小白龙捂着脸讷讷的说不出话来,暗自责怪自己没想清楚,这是他们目前唯一安全的藏身地,天知道这个大夫出去会不会乱说,要是那样不出一天,各路仇家就会找上门来。
干他们这行,靠的是拳头和武器,越有实力别人就越不敢动你,可一旦虎落平阳,没人给你雪中送炭,所有人都恨不得再来踩一脚,更别说还有警察。
“先别管别的了,人已经带来了,再不动手术,床上那位就该挂了。”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小白龙对医生威胁道:“现在我把人交给你,好好做你的手术。”
医生满头大汗的道:“可是……这里根本不适合手术,而且病人的情况十分危险,我真不敢保证能成功。”
没等他把话说完,小白龙马上给他一个嘴巴,“人要是出了事,就拿你陪葬!”
手术进行了很长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这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
直到门一开,医生虚脱了似的走出来,丁香怔怔的抬起头却不敢开口,小白龙第一个冲过去:“怎么样?”
医生长长出口气,无力的道:“我已经尽力了……”
“你说什么!”小白龙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顶到墙上。
“大哥,你……你误会了,我是说我尽力了……幸好他命大,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
丁香冲进房间,见司马风云虽然还在昏迷,果然气息平稳了下来,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放下。
她回过身,给小白龙使个眼色,小白龙马上明白,拉住医生的胳膊就往楼下走,“跟我下去,咱们商量点儿事。”
医生不是傻瓜,一看对方脸上布满杀气,顿时两腿一软跪了下来,“大哥,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求求你,你们的规矩我懂,我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哦不,我压根就没来过,你放了我,我保证不会对别人说的。”
小白龙阴冷的一哼:“我更相信死人!”
说着,他的手里已经多了把匕首,揪住医生的头发:“哥们儿,别怪我手黑,要怪就怪你投错了胎。”
寒光一闪,匕首就要落下。
“等等。”叶承欢忽然说了一声,小白龙的刀停在半空,回过头一脸错愕的看着他。
叶承欢来到医生跟前,慢慢的蹲下身子,脸上挂着不温不火的微笑:“朋友,不好意思让你受委屈了,你一定看得出来他们是做什么的,可你一定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我和他们做事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医生看到一线希望,见面前的男人斯斯文文,比那帮人和善得多,也就稍稍和缓了些。趴下就要磕头,嘴里不住哀求,叶承欢伸手拦住他:“我是在帮你,希望你能听我把话说完。”
医生嘴唇颤抖着,再也不敢发出一声。
叶承欢把嘴里的烟卷塞进医生嘴里,拍拍他的脸蛋,这才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五年前,我去佛罗伦萨拜访了一个仇人,据说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发祥地,可惜除了艺术品之外,还盛产流氓、贱人和恶棍。
恰好我的那个仇人就属于那种人。我除了要给我的朋友报仇之外,还要从他嘴里得到一个很重要的情报。遗憾的是,他并不配合,居然还叫嚣要杀了我。
当然,他也为他的强硬付出了点儿小代价,我那些鲁莽的手下用拳头问候了他的所有肋骨,把他的牙齿一颗颗拔掉,还用钢钉把他的脚钉在了一起。
不过就算这样,还是没能撬开他的嘴巴,在浪费了我宝贵的四十三分钟后,我依旧没有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幸好,这个时候,他可爱的妻子回来了,给我的那次旅程带来了一线转机,顺便说一下,很遗憾,他的妻子是个彻头彻尾的贱人。
这样的恶棍和这样的贱人根本不怕死,想不想知道,我是用什么办法撬开他嘴巴的?”
他的语速很慢,表情很愉悦,就好像真的在讲一个很动听的故事。
医生脸色灰白,显然已经进入到叶承欢描述的场景里。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把烟卷从医生嘴里拿下来,用脚踩灭,这才接着说道:“我让我的手下当着他的面,把那个贱人喜欢用来自娱自乐的中指切掉,然后逼着那个恶棍把妻子的手指吃掉。当然,如果他就那么生吞下去,这个故事就太平淡了,所以我提出了一点点小要求。我要他像吃烤鸡翅一样,把手指上的肉一点点啃光,而且一定要细嚼慢咽,最后再诚实的告诉我味道怎么样。他要是不吃的话,我就继续切那贱人的手指,直到切光之后就换成脚趾。当然,后面的场景更血腥,我有时候想起那件事自己都会做噩梦,总之,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那个恶棍也经历了比地狱还残酷的惩罚。”
哇的一声,医生再也忍不住趴在地上呕吐起来,连小白龙和在场所有的黑道分子都跟着连连干呕。
很明显,这个令人发指的故事严重震撼了医生的心脏,等吐光了胃里的酸水,叶承欢很体贴的给他一张纸巾,拍拍他后背:“希望那么残忍的事不要发生在你身上,当然,如果我觉得有必要的话,并不介意去你家情景再现一下。”
医生早就吓破了胆,面部肌肉抽搐得说不出话来。
叶承欢收敛了笑容,从口袋里摸出厚厚一把钞票,塞进医生口袋,“时间不早了,希望你还能记得回家的路,不送!”
医生跌跌撞撞的走后,大家沉默了好一阵子,对叶承欢明显有了层距离感,谁也想不到这个平时很可亲的男人,对付自己的仇人比魔鬼还魔鬼!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相信,那个故事是真的!
对于叶承欢的做法,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他们一万个相信,那个医生就算下辈子都不敢把这里的事说出去,甚至会携家带口去国外定居。
好在老爷子这条算是保住了,有人就有一切,这是司马风云常说的一句话,没想到今天印证到他身上。
丁香默默的守护在父亲身边,过去十年他们都没有见过面,重逢后也是聚少离多,只有这个时候父女两人才能真正静下来相处,对干他们这行的人来说,更像是种讽刺。
丁香陪着司马风云,叶承欢陪着丁香,许久时间两人都没说话,可叶承欢却分明能看出那妞脸上的情绪变化。
丁香头也没抬的道:“老公,你去休息吧,这里有我就好了。”
叶承欢知道现在她是一定不肯离开父亲身边的,就算劝她休息也是白费,“我是夜猫子。”
“去吧,我想一个人陪陪爸爸。”丁香的目光有些闪躲。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劝你最好冷静下来,先把他的伤养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德川家兴那帮狗杂碎早晚都跑不掉。”
“我明白,谢谢。”丁香平淡的回答。
叶承欢再要不走就太没趣了,于是这才打着呵欠、揉着眼睛,噼里啪啦的走出房间。
屋子里静得落针可闻,丁香看着司马风云那张苍白干瘪的脸颊,眼睛里渐渐冒出火焰。
那么骄傲、那么硬骨头的父亲,一天之间居然沦落到这步田地,自己身受重伤,风云会七零八落,手下们不知生死,那可是他用一辈子的心血换来的。
可黑道人向来“生不入不公门,死不进医院”,一时间丁香陷入两难。
没时间再考虑了,丁香马上吩咐小白龙带两个马仔去找血袋,小白龙为难的道:“老大,血袋只有医院才有,人家肯定不会给咱们。”
丁香瞪起美目:“忘了你是做什么的了,不行就偷,再不行就抢!”
“可是咱们还不知道老爷子是什么血型,万一要是拿错了怎么办?”
丁香真恨不得给他两个大耳瓜子,这小子平时精明伶俐,今天估计是遭遇重大变故,脑子也不太灵光了:“有多少拿多少,总有适合的。”
小白龙狠狠拍拍脑门,终于有了主心骨,这才答应一声,带着两个马仔转身出门。
刚到门口,丁香又道:“现在外面到处都是阎王小鬼,手脚利落点儿,脑子机灵点儿,别引鬼上身!”
小白龙明白,老大是怕他把事情搞砸,反倒引起仇家和警方注意。
小白龙走后,丁香坐下来,守在父亲身边,头也不抬的道:“你们都出去吧。”
这帮人都知道丁香此刻的心情,谁也不敢再打扰她,纷纷下了阁楼,各自去宅子前后警戒去了。
叶承欢在门外点上一支烟,靠着墙一声不响的吸着。
他知道司马风云一倒,重担全都压在丁香身上,尽管一天之间遭遇如此重大的变故,但这个时候她必须选择冷静,还有坚强。
“现在没人了,想哭就痛痛快快的哭出来吧,憋在心里会生病的。”叶承欢道。
丁香看着父亲那张惨白的脸,一字字道:“我没有眼泪,司马风云的女儿不相信眼泪!”
叶承欢终于发现,这个女人比从前更坚强、也更成熟。
时间,一分一秒的消耗掉,终于听到楼下传出声音,丁香才抬起头来,秋水般的眸子里布满了血丝。
小白龙终于回来了,除了血袋、药品和手术工具外,还带来了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
丁香脸上闪过一道冷光,“他是谁?”
“我去医院找血袋的时候,刚好发现这家伙在值班,问了问刚好是外科大夫,就随手把他绑来了。”小白龙心里还在为自己这一手喝彩,没想到丁香扬手给他一个耳光。
“我告诉过你什么,我叫你不要引鬼上身,你竟然把鬼带上了门,混蛋!”
小白龙捂着脸讷讷的说不出话来,暗自责怪自己没想清楚,这是他们目前唯一安全的藏身地,天知道这个大夫出去会不会乱说,要是那样不出一天,各路仇家就会找上门来。
干他们这行,靠的是拳头和武器,越有实力别人就越不敢动你,可一旦虎落平阳,没人给你雪中送炭,所有人都恨不得再来踩一脚,更别说还有警察。
“先别管别的了,人已经带来了,再不动手术,床上那位就该挂了。”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小白龙对医生威胁道:“现在我把人交给你,好好做你的手术。”
医生满头大汗的道:“可是……这里根本不适合手术,而且病人的情况十分危险,我真不敢保证能成功。”
没等他把话说完,小白龙马上给他一个嘴巴,“人要是出了事,就拿你陪葬!”
手术进行了很长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这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
直到门一开,医生虚脱了似的走出来,丁香怔怔的抬起头却不敢开口,小白龙第一个冲过去:“怎么样?”
医生长长出口气,无力的道:“我已经尽力了……”
“你说什么!”小白龙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顶到墙上。
“大哥,你……你误会了,我是说我尽力了……幸好他命大,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
丁香冲进房间,见司马风云虽然还在昏迷,果然气息平稳了下来,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放下。
她回过身,给小白龙使个眼色,小白龙马上明白,拉住医生的胳膊就往楼下走,“跟我下去,咱们商量点儿事。”
医生不是傻瓜,一看对方脸上布满杀气,顿时两腿一软跪了下来,“大哥,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求求你,你们的规矩我懂,我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哦不,我压根就没来过,你放了我,我保证不会对别人说的。”
小白龙阴冷的一哼:“我更相信死人!”
说着,他的手里已经多了把匕首,揪住医生的头发:“哥们儿,别怪我手黑,要怪就怪你投错了胎。”
寒光一闪,匕首就要落下。
“等等。”叶承欢忽然说了一声,小白龙的刀停在半空,回过头一脸错愕的看着他。
叶承欢来到医生跟前,慢慢的蹲下身子,脸上挂着不温不火的微笑:“朋友,不好意思让你受委屈了,你一定看得出来他们是做什么的,可你一定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我和他们做事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医生看到一线希望,见面前的男人斯斯文文,比那帮人和善得多,也就稍稍和缓了些。趴下就要磕头,嘴里不住哀求,叶承欢伸手拦住他:“我是在帮你,希望你能听我把话说完。”
医生嘴唇颤抖着,再也不敢发出一声。
叶承欢把嘴里的烟卷塞进医生嘴里,拍拍他的脸蛋,这才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五年前,我去佛罗伦萨拜访了一个仇人,据说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发祥地,可惜除了艺术品之外,还盛产流氓、贱人和恶棍。
恰好我的那个仇人就属于那种人。我除了要给我的朋友报仇之外,还要从他嘴里得到一个很重要的情报。遗憾的是,他并不配合,居然还叫嚣要杀了我。
当然,他也为他的强硬付出了点儿小代价,我那些鲁莽的手下用拳头问候了他的所有肋骨,把他的牙齿一颗颗拔掉,还用钢钉把他的脚钉在了一起。
不过就算这样,还是没能撬开他的嘴巴,在浪费了我宝贵的四十三分钟后,我依旧没有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幸好,这个时候,他可爱的妻子回来了,给我的那次旅程带来了一线转机,顺便说一下,很遗憾,他的妻子是个彻头彻尾的贱人。
这样的恶棍和这样的贱人根本不怕死,想不想知道,我是用什么办法撬开他嘴巴的?”
他的语速很慢,表情很愉悦,就好像真的在讲一个很动听的故事。
医生脸色灰白,显然已经进入到叶承欢描述的场景里。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把烟卷从医生嘴里拿下来,用脚踩灭,这才接着说道:“我让我的手下当着他的面,把那个贱人喜欢用来自娱自乐的中指切掉,然后逼着那个恶棍把妻子的手指吃掉。当然,如果他就那么生吞下去,这个故事就太平淡了,所以我提出了一点点小要求。我要他像吃烤鸡翅一样,把手指上的肉一点点啃光,而且一定要细嚼慢咽,最后再诚实的告诉我味道怎么样。他要是不吃的话,我就继续切那贱人的手指,直到切光之后就换成脚趾。当然,后面的场景更血腥,我有时候想起那件事自己都会做噩梦,总之,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那个恶棍也经历了比地狱还残酷的惩罚。”
哇的一声,医生再也忍不住趴在地上呕吐起来,连小白龙和在场所有的黑道分子都跟着连连干呕。
很明显,这个令人发指的故事严重震撼了医生的心脏,等吐光了胃里的酸水,叶承欢很体贴的给他一张纸巾,拍拍他后背:“希望那么残忍的事不要发生在你身上,当然,如果我觉得有必要的话,并不介意去你家情景再现一下。”
医生早就吓破了胆,面部肌肉抽搐得说不出话来。
叶承欢收敛了笑容,从口袋里摸出厚厚一把钞票,塞进医生口袋,“时间不早了,希望你还能记得回家的路,不送!”
医生跌跌撞撞的走后,大家沉默了好一阵子,对叶承欢明显有了层距离感,谁也想不到这个平时很可亲的男人,对付自己的仇人比魔鬼还魔鬼!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相信,那个故事是真的!
对于叶承欢的做法,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他们一万个相信,那个医生就算下辈子都不敢把这里的事说出去,甚至会携家带口去国外定居。
好在老爷子这条算是保住了,有人就有一切,这是司马风云常说的一句话,没想到今天印证到他身上。
丁香默默的守护在父亲身边,过去十年他们都没有见过面,重逢后也是聚少离多,只有这个时候父女两人才能真正静下来相处,对干他们这行的人来说,更像是种讽刺。
丁香陪着司马风云,叶承欢陪着丁香,许久时间两人都没说话,可叶承欢却分明能看出那妞脸上的情绪变化。
丁香头也没抬的道:“老公,你去休息吧,这里有我就好了。”
叶承欢知道现在她是一定不肯离开父亲身边的,就算劝她休息也是白费,“我是夜猫子。”
“去吧,我想一个人陪陪爸爸。”丁香的目光有些闪躲。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劝你最好冷静下来,先把他的伤养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德川家兴那帮狗杂碎早晚都跑不掉。”
“我明白,谢谢。”丁香平淡的回答。
叶承欢再要不走就太没趣了,于是这才打着呵欠、揉着眼睛,噼里啪啦的走出房间。
屋子里静得落针可闻,丁香看着司马风云那张苍白干瘪的脸颊,眼睛里渐渐冒出火焰。
那么骄傲、那么硬骨头的父亲,一天之间居然沦落到这步田地,自己身受重伤,风云会七零八落,手下们不知生死,那可是他用一辈子的心血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