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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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走了,下次见面还是老时间,不过地方要换换,总是在这里不安全。”匡飞说罢,站起身,在皮衣男肩上拍了拍,匆匆走出面馆。
只剩下那个皮衣男低头看了看表,似乎并不着急离开,对着老板叫道:“喂,来碗臊子面,再来几盘下酒菜!”
老板知道这主惹不起,马上给他把面和菜端上来,又是鞠躬又是讨好,就好像那人能来这儿吃饭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一顿小饭局而已,钱当然不要他付,找黑社会要钱,除非这家面馆的老板想半夜被劈。
那人似乎还有什么重要事,一边吃一边低头看表,只吃了半碗便把碗一推,抹着嘴巴起身出了面馆。
这时,伙计端着碗热气腾腾的臊子面,还有拌黄瓜丝和干炸辣椒放到叶承欢面前。
碗是陕西传统传统的土海碗,面是最地道的手工面条,汤上铺着一层油,光是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叶承欢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回味着刚才那两个怪人,真没想到在这种市井小店居然碰到警察接头,本来以为这类东西只有电影里才有,今天却完完整整的被他看个真切,听个清楚。
还以为警方卧底都像电影里那样喜欢在天台见面的,不过想想也有道理,电影毕竟是电影,看似最危险的地方说不定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容易让人怀疑的恰恰就是这种市井之地。
看样子那个叫廖远的内线已经受不了这种生活了,居然被上线忽悠了十年这么久,叶承欢不是没干过卧底,不过他喜欢速战速决,最长的时间也没超过三天的,人生有几个十年,真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过他对不相干的事不感兴趣,关键是他们提到了三个字:风云会!
丁香已经来燕京很久了,始终不曾有她什么消息,也不知道她龙头杖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在风云会是否一切安好。
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那个叫匡飞的家伙来头不小,至少是燕京公安系统里数得着的人物,不过他对风云会十分痛恨,正憋着力气狠狠敲风云会一笔,也许司马风云还不知道。
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司马风云?叶承欢想了会儿,还是决定暂时不要了,自己和那位便宜岳父不怎么对付,巴巴的给人家送信,人家就很待见自己么?
只要丁香没事,风云会关自己个毛啊!
想到这儿,一大碗面也吃光了,热气腾腾的面条伴着干炸辣椒吃下去,出了一身通汗,肚子里暖烘烘的,十分舒服。
他打着饱嗝,叫伙计结了饭钱,这才起身出了面馆,打算回酒店,寻思着该怎么给灵儿祝贺一下。
出了酒店,迎面便是一道冷风,叶承欢打了个寒噤,下意识的竖起领子,抬头看了看天。
灰沉沉的天上满是冻云,不知道什么时候纷纷扬扬的下起了大雪,大片雪花接天连地,很快便将一切蒙上银白。
这种鬼天气别说打车,就连找辆公交车都很难。
他皱了皱眉,往手心里呵了口气,用力的搓了搓,点上一支烟,沿着渐渐冷清的街道往前走,希望能撞个大运,尽快打上辆车赶回去。
灵儿刚得了冠军这时还在兴头上,要是回头发现自己“临阵脱逃”,这丫头不知道会有多失望呢。
想到这儿,他加快脚步,踩着积雪,咯吱咯吱的响。
正走着的功夫,旁边的一条胡同里忽然闪出个人影,好像被人推出来似的,结结实实的摔在他脚边。
叶承欢一愣,马上停住脚步,低头一看,摔倒的这位正是刚才在面馆街头的黑帮卧底,廖远!
此刻,他整个人好似血葫芦一般,从头到脚至少有几十处刀伤,衣服都碎成一条条的,地上的雪很快便被鲜血染红一片。
他满头满脸都是伤口,头皮都被劈开,露出白森森的头盖骨,要不是他的衣着没变,叶承欢一准认不出来。
他慢慢伸出手,死死抱住叶承欢的大腿,嘴里含混不清的道:“快……快报警……”
叶承欢犹豫了下,一动没动,刚要开口说话,胡同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只见一大帮握着砍刀的男人,一阵风似的冲到眼前,二话不说,对着地上的男人举刀就砍!
霎时间,血光横飞,几刀下去,那个男人便再不动弹了,刀子还是不停的往他身上招呼,比屠宰场还要来得残忍。
“都停了吧。”随着一个声音,那些刀手们这才收手,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人,身上披着黑色风衣,一头短发染成白色,精瘦的脸颊凹陷进去,仿佛刀削一般,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阴冷气,让人随便看一眼都有点不寒而栗。
那人用脚踢了踢廖远的身子,没有反应,等确认他死定了后,才把目光转到叶承欢身上,缓缓道:“你们认识?”
叶承欢苦笑,他从不怕事,怕的是麻烦,可这种事还是偏偏喜欢找上自己,地上这位死哪儿不好,为什么偏要死到自己跟前。
他摇摇头:“不认识,刚好路过。”
那人冷笑一下:“是吗,路过的人多了,他为什么偏要倒在你面前,别告诉我只是巧合。”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巧,就算你不想听也没办法,除了巧合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那就不用解释了,你陪他一起死吧!”那人猛然道。
叶承欢眉毛紧了紧,随即又舒展开来,他可不是吓大的,事实上,敢吓唬他的人十有***都比地上的倒霉蛋死得还惨。
他不想惹事,但也从不怕事,听到这儿,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哦?你既然这么问,说明你们一定认识。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命令是我们帮主下的,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有问题,天龙帮屡次被人抄了后路,走漏了消息,就是因为他。这次,这次天龙帮要收一批货,帮主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果然,到了出货的时候,兄弟们被警察抓个正着。这件事事先只有帮主和他两个人知道,要不是他向警方走漏风声还能是谁!这么多年,这小子藏得够深,帮主和兄弟们都被他骗住了,要是不杀他,天龙帮以后也不用混了。”
“你们连警察都敢杀,就不怕警方会报复么?”
“报复?哈哈哈哈……要是怕这怕那,天龙帮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是警方逼出来的,我们这么做也是让他们看看,天龙帮不是好惹的!”
叶承欢点点头:“没想到在燕京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帮派。”
“这话说对了,要想在燕京立足,没有点儿手段是不行的,天龙帮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凭着一个字:狠!”那人拍了拍头上的雪,大喇喇的一指叶承欢:“好了,你想听的都听了,现在还用我费事么,不想和他一样就乖乖的跟我们走,要是能提供点儿有价值的东西,说不定我们老大心一软会放你条生路。”
叶承欢歪歪脑袋:“我说我和他认识了么,你是聋子还是傻瓜?”
那人听了这话勃然大怒,居然还有人敢耍他,天龙帮头马白头翁可不是纸糊的。
“你他妈找死!给我砍死他!”白头翁一挥手,身后的那帮刀手哗啦一下,挥刀冲来。
叶承欢低头吹了吹手里的烟灰,等到第一道刀光劈到眉头上时,他上身不动,陡然把右腿笔直扬了起来,一个凌厉如风的高劈腿劈到那人头顶,就好像劈到一根朽木桩子,把他直接给劈趴在地。
一侧脸,又一把钢刀贴着他鼻子尖砍下,很清楚的看到寒电般的冷锋中,裹挟着几根断发,悠扬飘落。
叶承欢一把抓住那人手腕,稍稍费了点力气,便把他整个抡了起来,在人群里抡了半圈,就砸到五个,再抡半圈,又砸到四个,眨眼间,地上就多了一片人!
这帮人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见过拿人当武器抡来抡去的,一时间吓得退后。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脱掉外衣,里面只穿着件单薄的黑色圆领紧身衣,随手一挥,外衣便飘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好挂到路边的广告牌,挂得整整齐齐,好像服装店里的展示品。
“你小子干什么?”白头翁怒道。
“那件衣服很贵的,我怕不小心沾上你们的狗血。”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白头翁怒喝一声:“你们都傻了,这么多人干不掉一个,给我上!”
眼看着那帮人再次涌上来,叶承欢皱了皱眉,好久没尝过血腥味了,对那种味道都有点儿淡漠,今天看架势要是不杀几个恐怕他们不会善罢。
他扬起拳头,一拳打在迎面冲来的一人胸口,咔嚓一声,也不知碎了多少器官组织,那人的刀飘在空中,身子一动不动,鲜血从鼻子、眼睛、嘴里一并喷出,然后才缓缓倒下。
在那人倒下同时,叶承欢抓起他的手臂,往上一扬,众多钢刀劈砍交错在一起,顿时溅出无数火星。
他在人群中一个兜转,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在每个人手背上弹了一下,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各种闪亮的钢刀顿时脱手而飞。
传奇的速度!传奇的指法!
好几个在还未完全领略之前,便已没了知觉。
叶承欢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三个,一个肘击把一个倒霉蛋生生撞出视线,贴着雪地,从马路这边一直滑到对面,撞上墙后飙出一口鲜血,歪着脑袋再也不动弹了。
军人教科书式的实战打法,加上神州古武的驳杂素养,叶承欢根本不用开挂,便把那帮人打得七荤八素。
“我该走了,下次见面还是老时间,不过地方要换换,总是在这里不安全。”匡飞说罢,站起身,在皮衣男肩上拍了拍,匆匆走出面馆。
只剩下那个皮衣男低头看了看表,似乎并不着急离开,对着老板叫道:“喂,来碗臊子面,再来几盘下酒菜!”
老板知道这主惹不起,马上给他把面和菜端上来,又是鞠躬又是讨好,就好像那人能来这儿吃饭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一顿小饭局而已,钱当然不要他付,找黑社会要钱,除非这家面馆的老板想半夜被劈。
那人似乎还有什么重要事,一边吃一边低头看表,只吃了半碗便把碗一推,抹着嘴巴起身出了面馆。
这时,伙计端着碗热气腾腾的臊子面,还有拌黄瓜丝和干炸辣椒放到叶承欢面前。
碗是陕西传统传统的土海碗,面是最地道的手工面条,汤上铺着一层油,光是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叶承欢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回味着刚才那两个怪人,真没想到在这种市井小店居然碰到警察接头,本来以为这类东西只有电影里才有,今天却完完整整的被他看个真切,听个清楚。
还以为警方卧底都像电影里那样喜欢在天台见面的,不过想想也有道理,电影毕竟是电影,看似最危险的地方说不定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容易让人怀疑的恰恰就是这种市井之地。
看样子那个叫廖远的内线已经受不了这种生活了,居然被上线忽悠了十年这么久,叶承欢不是没干过卧底,不过他喜欢速战速决,最长的时间也没超过三天的,人生有几个十年,真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过他对不相干的事不感兴趣,关键是他们提到了三个字:风云会!
丁香已经来燕京很久了,始终不曾有她什么消息,也不知道她龙头杖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在风云会是否一切安好。
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那个叫匡飞的家伙来头不小,至少是燕京公安系统里数得着的人物,不过他对风云会十分痛恨,正憋着力气狠狠敲风云会一笔,也许司马风云还不知道。
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司马风云?叶承欢想了会儿,还是决定暂时不要了,自己和那位便宜岳父不怎么对付,巴巴的给人家送信,人家就很待见自己么?
只要丁香没事,风云会关自己个毛啊!
想到这儿,一大碗面也吃光了,热气腾腾的面条伴着干炸辣椒吃下去,出了一身通汗,肚子里暖烘烘的,十分舒服。
他打着饱嗝,叫伙计结了饭钱,这才起身出了面馆,打算回酒店,寻思着该怎么给灵儿祝贺一下。
出了酒店,迎面便是一道冷风,叶承欢打了个寒噤,下意识的竖起领子,抬头看了看天。
灰沉沉的天上满是冻云,不知道什么时候纷纷扬扬的下起了大雪,大片雪花接天连地,很快便将一切蒙上银白。
这种鬼天气别说打车,就连找辆公交车都很难。
他皱了皱眉,往手心里呵了口气,用力的搓了搓,点上一支烟,沿着渐渐冷清的街道往前走,希望能撞个大运,尽快打上辆车赶回去。
灵儿刚得了冠军这时还在兴头上,要是回头发现自己“临阵脱逃”,这丫头不知道会有多失望呢。
想到这儿,他加快脚步,踩着积雪,咯吱咯吱的响。
正走着的功夫,旁边的一条胡同里忽然闪出个人影,好像被人推出来似的,结结实实的摔在他脚边。
叶承欢一愣,马上停住脚步,低头一看,摔倒的这位正是刚才在面馆街头的黑帮卧底,廖远!
此刻,他整个人好似血葫芦一般,从头到脚至少有几十处刀伤,衣服都碎成一条条的,地上的雪很快便被鲜血染红一片。
他满头满脸都是伤口,头皮都被劈开,露出白森森的头盖骨,要不是他的衣着没变,叶承欢一准认不出来。
他慢慢伸出手,死死抱住叶承欢的大腿,嘴里含混不清的道:“快……快报警……”
叶承欢犹豫了下,一动没动,刚要开口说话,胡同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只见一大帮握着砍刀的男人,一阵风似的冲到眼前,二话不说,对着地上的男人举刀就砍!
霎时间,血光横飞,几刀下去,那个男人便再不动弹了,刀子还是不停的往他身上招呼,比屠宰场还要来得残忍。
“都停了吧。”随着一个声音,那些刀手们这才收手,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人,身上披着黑色风衣,一头短发染成白色,精瘦的脸颊凹陷进去,仿佛刀削一般,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阴冷气,让人随便看一眼都有点不寒而栗。
那人用脚踢了踢廖远的身子,没有反应,等确认他死定了后,才把目光转到叶承欢身上,缓缓道:“你们认识?”
叶承欢苦笑,他从不怕事,怕的是麻烦,可这种事还是偏偏喜欢找上自己,地上这位死哪儿不好,为什么偏要死到自己跟前。
他摇摇头:“不认识,刚好路过。”
那人冷笑一下:“是吗,路过的人多了,他为什么偏要倒在你面前,别告诉我只是巧合。”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巧,就算你不想听也没办法,除了巧合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那就不用解释了,你陪他一起死吧!”那人猛然道。
叶承欢眉毛紧了紧,随即又舒展开来,他可不是吓大的,事实上,敢吓唬他的人十有***都比地上的倒霉蛋死得还惨。
他不想惹事,但也从不怕事,听到这儿,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哦?你既然这么问,说明你们一定认识。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命令是我们帮主下的,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有问题,天龙帮屡次被人抄了后路,走漏了消息,就是因为他。这次,这次天龙帮要收一批货,帮主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果然,到了出货的时候,兄弟们被警察抓个正着。这件事事先只有帮主和他两个人知道,要不是他向警方走漏风声还能是谁!这么多年,这小子藏得够深,帮主和兄弟们都被他骗住了,要是不杀他,天龙帮以后也不用混了。”
“你们连警察都敢杀,就不怕警方会报复么?”
“报复?哈哈哈哈……要是怕这怕那,天龙帮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是警方逼出来的,我们这么做也是让他们看看,天龙帮不是好惹的!”
叶承欢点点头:“没想到在燕京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帮派。”
“这话说对了,要想在燕京立足,没有点儿手段是不行的,天龙帮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凭着一个字:狠!”那人拍了拍头上的雪,大喇喇的一指叶承欢:“好了,你想听的都听了,现在还用我费事么,不想和他一样就乖乖的跟我们走,要是能提供点儿有价值的东西,说不定我们老大心一软会放你条生路。”
叶承欢歪歪脑袋:“我说我和他认识了么,你是聋子还是傻瓜?”
那人听了这话勃然大怒,居然还有人敢耍他,天龙帮头马白头翁可不是纸糊的。
“你他妈找死!给我砍死他!”白头翁一挥手,身后的那帮刀手哗啦一下,挥刀冲来。
叶承欢低头吹了吹手里的烟灰,等到第一道刀光劈到眉头上时,他上身不动,陡然把右腿笔直扬了起来,一个凌厉如风的高劈腿劈到那人头顶,就好像劈到一根朽木桩子,把他直接给劈趴在地。
一侧脸,又一把钢刀贴着他鼻子尖砍下,很清楚的看到寒电般的冷锋中,裹挟着几根断发,悠扬飘落。
叶承欢一把抓住那人手腕,稍稍费了点力气,便把他整个抡了起来,在人群里抡了半圈,就砸到五个,再抡半圈,又砸到四个,眨眼间,地上就多了一片人!
这帮人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见过拿人当武器抡来抡去的,一时间吓得退后。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脱掉外衣,里面只穿着件单薄的黑色圆领紧身衣,随手一挥,外衣便飘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好挂到路边的广告牌,挂得整整齐齐,好像服装店里的展示品。
“你小子干什么?”白头翁怒道。
“那件衣服很贵的,我怕不小心沾上你们的狗血。”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白头翁怒喝一声:“你们都傻了,这么多人干不掉一个,给我上!”
眼看着那帮人再次涌上来,叶承欢皱了皱眉,好久没尝过血腥味了,对那种味道都有点儿淡漠,今天看架势要是不杀几个恐怕他们不会善罢。
他扬起拳头,一拳打在迎面冲来的一人胸口,咔嚓一声,也不知碎了多少器官组织,那人的刀飘在空中,身子一动不动,鲜血从鼻子、眼睛、嘴里一并喷出,然后才缓缓倒下。
在那人倒下同时,叶承欢抓起他的手臂,往上一扬,众多钢刀劈砍交错在一起,顿时溅出无数火星。
他在人群中一个兜转,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在每个人手背上弹了一下,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各种闪亮的钢刀顿时脱手而飞。
传奇的速度!传奇的指法!
好几个在还未完全领略之前,便已没了知觉。
叶承欢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三个,一个肘击把一个倒霉蛋生生撞出视线,贴着雪地,从马路这边一直滑到对面,撞上墙后飙出一口鲜血,歪着脑袋再也不动弹了。
军人教科书式的实战打法,加上神州古武的驳杂素养,叶承欢根本不用开挂,便把那帮人打得七荤八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