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我的亲亲好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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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未落,从门外又涌进七八个保镖,一排枪口全都对准了颂猜。
颂猜狞笑道:“风暴可不是吹出来的。”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身子看似微微动了下,所有保镖便一起扣动扳机,随着一片橘红色的枪火和白烟!
子弹,从不同方位射向一点,枪声响如鞭炮,将颂猜坐着的沙发打得碎屑横飞,空气中立即弥散起一片灰白,呛得人睁不开眼。
但颂猜的人已经不见了。
他一个翻滚便到了最近的保镖身边,用桑博格斗术,一扭一推,就卸掉了他的武器,一个狠辣的掌切将那人生生砍倒,随手从他身上摸出一支弹匣,随手抛向空中。
啪啪啪啪……
没等其他人做出反应,连扣扳机,一通怒射,瞬间打到五个,枪把一顿,半秒钟换了弹匣,又是一梭子子弹射出,保镖麦穗般纷纷倒地,满地的横七竖八,浸在血水和脑浆里,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弹!
一击必杀!
这,才是风暴佣兵队长的风格!
屋里还能站着撒尿的人只剩下沈东泽、颂猜和川泉。
冰冷的枪口插进川泉嗓子眼里,耳畔随即传来颂猜金属般毫无情感的声线:“川泉,我真没想到是你出卖我?”
川泉瑟瑟颤抖,泪流满面,嘴里含混不清的道:“队长,是我错了,我也是迫不得已,你饶了我,以后我一定听你的……”
嗙!
不等他说完,颂猜已叩响扳机,灼热的子弹在他颅腔翻滚着冲出后脑,血水斯斯溅射。
川泉的尸体砰然栽倒,和死猪以及一切动物都没区别!
“这把枪还有三颗子弹,应该足够要你的命了。”颂猜把枪口转向沈东泽。
沈东泽拍了拍手,“颂猜,我不得不说你很了不起,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你这么好的人才偏偏站错了队。唉,人这一生不怕做错事,就怕站错队,如果你不是叶承欢一边,衷心投靠我该有多好,可惜啊可惜!”
颂猜仰面大笑:“沈东泽,现在说这些不觉得很可笑么,没错,我是叶先生的人,当然,我也喜欢钱,本来我们会是很好的合作伙伴,但谁让你想杀他,所以不是我站错了队,而是你选错了敌人。不过你别害怕,我会很温柔的打死你,只给你一枪,致命的一枪!”
沈东泽挥了挥手,面色冰冷的道:“我现在很喜欢一个叫做“死亡尖叫”网站,上面都是人死之前的各种录音和画面,我很想知道一个人死之前会想些什么。”
“你很快就知道了。”颂猜举着枪,面色如铁,搭在扳机上的指节已发白。
彭!
一声枪响,天花板溅起一片火星。
颂猜还没看清是谁打落自己的手枪,一把刀锋便从背后刺入,挑着他心脏出现在面前。
他眼看着心脏冒出来的时候还裹着热气,砰砰直跳,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便软倒下去。
在他背后,是一副阴暗如铁的墨镜,以及表情。
沈东泽将杯中酒喝干,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看来我请你实在是个很正确的决定。”
四十七淡淡的道:“我是为了你的钱才来的,不是为了你。”
“有区别吗?”
“当然。我从不和混蛋打交道。”
沈东泽笑了:“我是混蛋,那你是什么,一个冷酷无情的杀人机器!”
“没错!在这个世界上,混蛋只有和机器才能成为朋友。”
话声还在,但四十七的人已经不在了。
沈东泽马上拿起一台对讲机,面色阴沉的道:“现在从我房间出去一个银发男人,告诉所有人,不想死的话就别惹他!”
干掉眼中钉之后,沈东泽回房睡了一觉,再回来时整个房间内外已打扫得一尘不染,川泉的死对他来说和死条狗没什么区别,就算颂猜不杀他,沈东泽也不会留着这个卖主求荣的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反咬自己一口,对这种人,他的处事哲学一向是:利用他,然后干掉他!
至于那些死掉的保镖,一百万一人的安家费已经足够他们的家人和自己撇清关系了,他们的死赚不到沈东泽一点同情,相反的,在这个优胜劣汰的世界里,弱者已经没有存在的理由了。
空荡的房间只有他一个人,几百万一套的顶级HIFI音响,带给他的是身临其境的逼真质感。
每当杀人之后,他总要欣赏下音乐,那种感觉就好像毒品一样欲罢不能。
在刚刚堆满死尸的房间听音乐,是沈东泽的独创。
夜幕已经降临,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都市的繁华尽收眼底,有种坐拥山河的豪迈。
此时,一辆黑色商务汽车宛如幽灵般,悄无声息的停在沈家公馆门口,车门打开,一个男人扶着一个年轻女人款款下来。
那个女人一头麦穗样式的卷发盘在脑后,穿着身绿地碎花的中式旗袍,肩上挂着紫貂皮的小披肩,透明唇彩,微微晕散的眼线,白里透红的粉底,雍容华贵中含着一股脂粉气,顾盼间眉黛生春。
媚的让人心痒痒!
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面如锅底灰,好像蒙着张铁皮,空洞洞的,没有半点感**彩,即使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中山装,还是掩盖不了一身戾气,典型是半夜里撞到会吓哭小孩子的那种角色。
男人来到门口,一声不响的摸出张名片递给保镖,保镖只看到“风云会”三个字就变了颜色,看到后面的字更是大吃一惊。
男人勾了勾手指,保镖立马恭恭敬敬的把名片递还,他知道这张名片只是给他看看,并不是给他的,因为他不配。
保镖在做了通报,得到主人许可后,才打开大门,礼貌的请他们进去,男人和女人见手拿检测仪的保镖过来,都很懂规矩的张开双臂,直到确认身上没有武器后,才步入公馆。
为了表示对两位来客的尊重,沈东泽已经换好一身笔挺的西装,在会客室里站立等候。
见那个女人款款而入,他马上小跑两步过去,亲热的握住女人的柔荑,在手背上亲吻一下,满脸堆笑的道:“芳华小姐,贵足不踏贱地,哪阵香风把您吹来了。”
女人微微一笑:“全神州的人都知道,来龙都别人可以不拜会,但绝不能不拜会沈家,所以今天我就来唐突一下,沈先生可别见怪哦。”
沈东泽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您太抬举了,谁不知道风云会的徐芳华小姐,司马先生是风云会的当家人,芳华小姐却是司马先生的当家人,呵呵……”
两人客套几句,沈东泽的目光移到她身后那个铁块一样的家伙,“这位是……”
“哦,这是我们风云会金堂堂主,丧尸。”
沈东泽和他握手,拍拍他肩膀:“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早知道金堂堂主是风云会仅次于司马先生的人物,一直仰慕的很,只是无缘相见,今天一见三生有幸啊,哈哈。”
丧尸只是呲呲牙,哭丧的表情永远好像死了老爸似的。
“你先出去吧,我和沈先生有话说。”徐芳华命令一声,丧尸机械的出去了。
徐芳华坐下,把裙摆撩起很高。
沈东泽狠狠往那块戳了两眼后,笑眯眯的道:“芳华小姐这次来一定是有什么事吧。”
徐芳华故意理了理秀发,水灵灵的眸子在沈东泽身上一通打量,媚眼如丝的道:“沈先生果然英俊潇洒、一表人才。”
沈东泽可不是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以他的身份地位,泡过的女人没有一船也有一车,听了这话,往前探探身子,“哪里?还是芳华小姐绝代芳华,我早就仰慕的很了,要是倒退几年,您没和司马先生认识,我一定会为你发疯的。”
徐芳华美目流转:“谁说你现在就不能发疯了?”
沈东泽打个哈哈,心里被她撩拨的火苗子乱窜:“我也想发回疯,可是我怕司马会长会杀了我。”
徐芳华两臂一拱,伸出近似透明的兰指在他眉梢点了下,娇憨的道:“你们男人上到八十下到十八没一个好东西,全都是色鬼,你也不例外。只不过我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沈家大公子居然连偷腥都不敢。”
“谁说我不敢,我色胆包天。”沈东泽起身,来到她身后,弯腰把嘴凑到她脸侧,梦呓似的轻声道。
徐芳华娇靥绯红,好似人面桃花,抿了抿嘴,娇笑一声:“你不是怕他杀了你么?”
“为你这么美的女人,就算死十回也值得。”
徐芳华嘤咛一声,靠上他的胸膛。
“芳华小姐,你找我不是光要以身相许的吧,大家都是明白人,我自认为我沈东泽还没那么大魅力。”沈东泽深湛的道。
徐芳华淡然道:“算你聪明。我来是想和你谈笔交易。”
“哦?黑道帮派居然也会和人谈交易?”
徐芳华略显忧郁的道:“可惜我徐芳华花容月貌、青春大好,跟了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换上你会甘心吗?”
“当然不甘心。”
“司马风云年纪大了,早该养老,可他偏偏把持着帮会大权,你说他是不是找死!”
“可是我听说当初芳华小姐曾是夜总会的坐台女,因为欠了高利贷还不起,要被人家用强拍裸照,是他把你从火坑救出,还帮你还清了债务,按理说你应该感激他才对。”沈东泽试探道。
“那是因为他垂涎我的美色,他救了我,我把身子给他,我们之间早就两不相欠了。”
沈东泽闪过一丝明澈,“你想要我做什么?”
徐芳华一字字道:“帮我上位,坐上风云会的头把交椅。”
话音未落,从门外又涌进七八个保镖,一排枪口全都对准了颂猜。
颂猜狞笑道:“风暴可不是吹出来的。”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身子看似微微动了下,所有保镖便一起扣动扳机,随着一片橘红色的枪火和白烟!
子弹,从不同方位射向一点,枪声响如鞭炮,将颂猜坐着的沙发打得碎屑横飞,空气中立即弥散起一片灰白,呛得人睁不开眼。
但颂猜的人已经不见了。
他一个翻滚便到了最近的保镖身边,用桑博格斗术,一扭一推,就卸掉了他的武器,一个狠辣的掌切将那人生生砍倒,随手从他身上摸出一支弹匣,随手抛向空中。
啪啪啪啪……
没等其他人做出反应,连扣扳机,一通怒射,瞬间打到五个,枪把一顿,半秒钟换了弹匣,又是一梭子子弹射出,保镖麦穗般纷纷倒地,满地的横七竖八,浸在血水和脑浆里,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弹!
一击必杀!
这,才是风暴佣兵队长的风格!
屋里还能站着撒尿的人只剩下沈东泽、颂猜和川泉。
冰冷的枪口插进川泉嗓子眼里,耳畔随即传来颂猜金属般毫无情感的声线:“川泉,我真没想到是你出卖我?”
川泉瑟瑟颤抖,泪流满面,嘴里含混不清的道:“队长,是我错了,我也是迫不得已,你饶了我,以后我一定听你的……”
嗙!
不等他说完,颂猜已叩响扳机,灼热的子弹在他颅腔翻滚着冲出后脑,血水斯斯溅射。
川泉的尸体砰然栽倒,和死猪以及一切动物都没区别!
“这把枪还有三颗子弹,应该足够要你的命了。”颂猜把枪口转向沈东泽。
沈东泽拍了拍手,“颂猜,我不得不说你很了不起,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你这么好的人才偏偏站错了队。唉,人这一生不怕做错事,就怕站错队,如果你不是叶承欢一边,衷心投靠我该有多好,可惜啊可惜!”
颂猜仰面大笑:“沈东泽,现在说这些不觉得很可笑么,没错,我是叶先生的人,当然,我也喜欢钱,本来我们会是很好的合作伙伴,但谁让你想杀他,所以不是我站错了队,而是你选错了敌人。不过你别害怕,我会很温柔的打死你,只给你一枪,致命的一枪!”
沈东泽挥了挥手,面色冰冷的道:“我现在很喜欢一个叫做“死亡尖叫”网站,上面都是人死之前的各种录音和画面,我很想知道一个人死之前会想些什么。”
“你很快就知道了。”颂猜举着枪,面色如铁,搭在扳机上的指节已发白。
彭!
一声枪响,天花板溅起一片火星。
颂猜还没看清是谁打落自己的手枪,一把刀锋便从背后刺入,挑着他心脏出现在面前。
他眼看着心脏冒出来的时候还裹着热气,砰砰直跳,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便软倒下去。
在他背后,是一副阴暗如铁的墨镜,以及表情。
沈东泽将杯中酒喝干,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看来我请你实在是个很正确的决定。”
四十七淡淡的道:“我是为了你的钱才来的,不是为了你。”
“有区别吗?”
“当然。我从不和混蛋打交道。”
沈东泽笑了:“我是混蛋,那你是什么,一个冷酷无情的杀人机器!”
“没错!在这个世界上,混蛋只有和机器才能成为朋友。”
话声还在,但四十七的人已经不在了。
沈东泽马上拿起一台对讲机,面色阴沉的道:“现在从我房间出去一个银发男人,告诉所有人,不想死的话就别惹他!”
干掉眼中钉之后,沈东泽回房睡了一觉,再回来时整个房间内外已打扫得一尘不染,川泉的死对他来说和死条狗没什么区别,就算颂猜不杀他,沈东泽也不会留着这个卖主求荣的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反咬自己一口,对这种人,他的处事哲学一向是:利用他,然后干掉他!
至于那些死掉的保镖,一百万一人的安家费已经足够他们的家人和自己撇清关系了,他们的死赚不到沈东泽一点同情,相反的,在这个优胜劣汰的世界里,弱者已经没有存在的理由了。
空荡的房间只有他一个人,几百万一套的顶级HIFI音响,带给他的是身临其境的逼真质感。
每当杀人之后,他总要欣赏下音乐,那种感觉就好像毒品一样欲罢不能。
在刚刚堆满死尸的房间听音乐,是沈东泽的独创。
夜幕已经降临,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都市的繁华尽收眼底,有种坐拥山河的豪迈。
此时,一辆黑色商务汽车宛如幽灵般,悄无声息的停在沈家公馆门口,车门打开,一个男人扶着一个年轻女人款款下来。
那个女人一头麦穗样式的卷发盘在脑后,穿着身绿地碎花的中式旗袍,肩上挂着紫貂皮的小披肩,透明唇彩,微微晕散的眼线,白里透红的粉底,雍容华贵中含着一股脂粉气,顾盼间眉黛生春。
媚的让人心痒痒!
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面如锅底灰,好像蒙着张铁皮,空洞洞的,没有半点感**彩,即使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中山装,还是掩盖不了一身戾气,典型是半夜里撞到会吓哭小孩子的那种角色。
男人来到门口,一声不响的摸出张名片递给保镖,保镖只看到“风云会”三个字就变了颜色,看到后面的字更是大吃一惊。
男人勾了勾手指,保镖立马恭恭敬敬的把名片递还,他知道这张名片只是给他看看,并不是给他的,因为他不配。
保镖在做了通报,得到主人许可后,才打开大门,礼貌的请他们进去,男人和女人见手拿检测仪的保镖过来,都很懂规矩的张开双臂,直到确认身上没有武器后,才步入公馆。
为了表示对两位来客的尊重,沈东泽已经换好一身笔挺的西装,在会客室里站立等候。
见那个女人款款而入,他马上小跑两步过去,亲热的握住女人的柔荑,在手背上亲吻一下,满脸堆笑的道:“芳华小姐,贵足不踏贱地,哪阵香风把您吹来了。”
女人微微一笑:“全神州的人都知道,来龙都别人可以不拜会,但绝不能不拜会沈家,所以今天我就来唐突一下,沈先生可别见怪哦。”
沈东泽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您太抬举了,谁不知道风云会的徐芳华小姐,司马先生是风云会的当家人,芳华小姐却是司马先生的当家人,呵呵……”
两人客套几句,沈东泽的目光移到她身后那个铁块一样的家伙,“这位是……”
“哦,这是我们风云会金堂堂主,丧尸。”
沈东泽和他握手,拍拍他肩膀:“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早知道金堂堂主是风云会仅次于司马先生的人物,一直仰慕的很,只是无缘相见,今天一见三生有幸啊,哈哈。”
丧尸只是呲呲牙,哭丧的表情永远好像死了老爸似的。
“你先出去吧,我和沈先生有话说。”徐芳华命令一声,丧尸机械的出去了。
徐芳华坐下,把裙摆撩起很高。
沈东泽狠狠往那块戳了两眼后,笑眯眯的道:“芳华小姐这次来一定是有什么事吧。”
徐芳华故意理了理秀发,水灵灵的眸子在沈东泽身上一通打量,媚眼如丝的道:“沈先生果然英俊潇洒、一表人才。”
沈东泽可不是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以他的身份地位,泡过的女人没有一船也有一车,听了这话,往前探探身子,“哪里?还是芳华小姐绝代芳华,我早就仰慕的很了,要是倒退几年,您没和司马先生认识,我一定会为你发疯的。”
徐芳华美目流转:“谁说你现在就不能发疯了?”
沈东泽打个哈哈,心里被她撩拨的火苗子乱窜:“我也想发回疯,可是我怕司马会长会杀了我。”
徐芳华两臂一拱,伸出近似透明的兰指在他眉梢点了下,娇憨的道:“你们男人上到八十下到十八没一个好东西,全都是色鬼,你也不例外。只不过我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沈家大公子居然连偷腥都不敢。”
“谁说我不敢,我色胆包天。”沈东泽起身,来到她身后,弯腰把嘴凑到她脸侧,梦呓似的轻声道。
徐芳华娇靥绯红,好似人面桃花,抿了抿嘴,娇笑一声:“你不是怕他杀了你么?”
“为你这么美的女人,就算死十回也值得。”
徐芳华嘤咛一声,靠上他的胸膛。
“芳华小姐,你找我不是光要以身相许的吧,大家都是明白人,我自认为我沈东泽还没那么大魅力。”沈东泽深湛的道。
徐芳华淡然道:“算你聪明。我来是想和你谈笔交易。”
“哦?黑道帮派居然也会和人谈交易?”
徐芳华略显忧郁的道:“可惜我徐芳华花容月貌、青春大好,跟了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换上你会甘心吗?”
“当然不甘心。”
“司马风云年纪大了,早该养老,可他偏偏把持着帮会大权,你说他是不是找死!”
“可是我听说当初芳华小姐曾是夜总会的坐台女,因为欠了高利贷还不起,要被人家用强拍裸照,是他把你从火坑救出,还帮你还清了债务,按理说你应该感激他才对。”沈东泽试探道。
“那是因为他垂涎我的美色,他救了我,我把身子给他,我们之间早就两不相欠了。”
沈东泽闪过一丝明澈,“你想要我做什么?”
徐芳华一字字道:“帮我上位,坐上风云会的头把交椅。”